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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第4页)

“当没有人在看的时候,他总是扮一个可怕的鬼脸来吓我。”

“不会吧……”

“他就隔着玻璃窗扮鬼脸,他扮鬼脸的时候脸都发白了。那些鬼脸很叫人讨厌。”

“他为什么要对你那么做呢?”

“而且我也不喜欢他的气味,他身上有一股恶心的气味。”

“利奥!”

“是你问我的。明明是因为你问我,所以我才回答。如果你想请他来看篝火,那么你自己邀请他。希望在广场上的时候,他的气味不会那么刺鼻,搞不好跟烟或什么混在一起,更难闻吧。”

“如果是你的意愿,我不会邀请他的。”

“我没有什么意愿。你问了,我就说了。我反正说了,他臭气熏天。”

弗雷德丽卡考虑要不要跟阿加莎讨论一下——弗雷德丽卡想知道利奥是不是故意跟她唱反调的。利奥口中说的约翰·奥托卡尔的气味,会不会是她和约翰·奥托卡尔**时发出的气味,不小心被利奥闻到了,不过,弗雷德丽卡思前想后,觉得自己和约翰·奥托卡尔已经尽可能谨而慎之,应该不会被利奥发现蛛丝马迹。或许是利奥凭空胡说,他把自己所能想到的最适合骂人的话说了出来——这倒是挺伤人的,挺有泄愤效果的,如果利奥真有心那么做的话,自此以后,弗雷德丽卡再联想到约翰·奥托卡尔,就完全无法把他和利奥所说的臭气割裂了。这臭气,到底是真的,还是幻想出来的?如果是幻想,那么,来源是什么?弗雷德丽卡想不通。

篝火之夜降临了。阿加莎和弗雷德丽卡得到了邻居贾尔斯·安普尔福思和太太维多利亚的拜访。安普尔福思夫妇住在哈梅林广场拐角处一栋漂亮的白房子里,他们家的花盆箱被哈梅林广场爱捣蛋的孩子们砸坏了,但他们新换了维多利亚风格的敞面式百叶窗,而且门把还是擦拭得锃亮的黄铜把手。贾尔斯和维多利亚也想和哈梅林广场中所有的居民一道过个狂欢的篝火之夜,他们想做点力所能及的事情,至少不被其他居民们排挤,毕竟他们是中产阶级家庭的代表,当地的工党势力对中产阶级家庭极尽排斥,不过,有些工党党籍的地方议员,却在伦敦东南部的一些贫瘠和沉闷的广场住宅区里把他们的住宅装修成颇有中产格调的排屋样式。贾尔斯是个建筑师,瘦削精干,总是一脸歉然的样子;他灰扑扑、乱蓬蓬的头发和掩盖在一副角质框架眼镜后的眼神,的确让他想重建、美化、拯救哈梅林广场上所有丑房子的坚毅决心表露得不那么明显。维多利亚则是儿童精品店“碎衣、标签、紫罗兰长袍”的店主,这家店不仅名称特别,选址也特殊,它莫名其妙地坐落在哈梅林广场商店街一排店铺中,夹在一个脾气不好的伦敦东区佬儿开的蔬果摊和一个巴基斯坦药剂师开的药房中间。她店里卖精致可爱的儿童洋装和小羊毛衫,还有一个海绵填充玩偶专区,那里是一些柔软又充满弹力的狮子、老虎和北极熊,一个个带着笑嘻嘻的表情,全都是维多利亚自己缝制的。贾尔斯特别想与阿加彭斯及厄特两家人交朋友,这两家是整个哈梅林广场失业者人数数一数二多的两个母系社会家庭,他们合住在哈梅林广场17号那栋挂着织锦窗帘的房子里,只有窗帘看起来堂皇。他们实际上是没有家具、没有地毯的,但偶尔从他们家的窗口能丢下几把破椅子,其中有几把椅子今天成为了哈梅林广场篝火的基座。维多利亚自制了一些热苹果酒,里面有浮浮沉沉的小苹果块儿,她还做了一些深色的、烤过的、黏糊糊的太妃糖,很担心没人要吃,所以不敢端出来。阿加莎对她说:“你不端出来,怎么知道别人会不喜欢?况且,英国人没有不喜欢太妃糖的。”贾尔斯和维多利亚走出来了,但更多的中产阶级邻人都先在各自家中的百叶窗后面观望、躲闪了一阵,直到整个节庆正式开始,才慢慢走出屋外。基兰·厄特看大多数人都来了,就点燃了铺在柴堆中央那块被汽油浸泡过的棕色大纸板,一丛火焰向上猛冲。烟花在各个区域施放,于是夜空中出现了红色的发出嗞嗞声的光束,绿色的火花喷水池,银色的间歇喷泉……不绝于耳的爆破声,五颜六色的火花,让哈梅林广场上的夜空格外热闹、绚烂。弗雷德丽卡帮利奥搬出他一整盒的罗马焰火筒、维苏威火山喷泉和孔雀烟花,利奥和莎斯基亚举着手上的小花炮,神情庄重地摇晃着。人在叫,火在烧,篝火烧得越来越旺,火光也越来越强。人们一个接一个从家里走出来,驻足在街上,观看篝火;孩子们边跑边尖叫,还躲在广场中停放的车后面玩捉迷藏;维多利亚·安普尔福思鼓足勇气端出了她做的太妃糖,果然得到了每个人的喜欢,大家开心地享用着她的手艺。受到了鼓舞的她,索性搬出紧固的折叠桌,布置成一个小摊位,放上她做的热苹果酒和红色、绿色、蓝色的做工精细的珐琅马克杯。天空中布满褐色的积雨云,感觉再过一阵子,银色的如箭一般的雨丝就会洒下来,一团蓝苍蝇也嗡嗡地飞来飞去。那个假人——克莱门特和萨内做的那个假人——在点火前就被固定在柴火的顶端,事实上是假人安坐的烂得不像样的藤椅被牢牢固定在柴火上,假人则被绳子和旧的羊毛线捆绑在藤椅上。“简直像德鲁伊教的献祭。”阿加莎说。那个假人懒洋洋地瘫坐着,脸上挂着微笑,火还没有烧到它身上。“幸好今晚没有什么风。”贾尔斯·安普尔福思观察了一下天气说,“但这场篝火对哈梅林这个小广场来说还是太大了一点,我们应该把水桶装满水,准备在一旁。”

“不知道那辆小奥斯汀是谁的?”维多利亚指着不远处树下一辆奥斯汀小轿车说,“那辆车总是停在这儿,但没见过任何一个邻居驾驶它。”

弗雷德丽卡端出一篮烤栗子,也受到邻居们的喜爱。利奥撒娇说想要吃一根香肠,弗雷德丽卡说:“别胡乱要东西。”

抬起头,天空像一块爬满了红色大蛇的金色草地;大蛇退去后,天空又被银色的蕨类植物的巨大叶片给遮挡住了;须臾间,具象的图案没有了,天空在靛蓝色、橘色、乌贼墨色、亮黄色和鲜红色之间更换着色彩。

人们啜饮的饮品也多种多样,有的喝热苹果酒,有的从一个有开关的酒桶里往塑料杯里倒红酒喝,有的喝瓶装麦芽酒,有的喝不含酒精的软性饮料,有的把可乐和朗姆酒掺着喝,有的喝甜雪利酒,有的喝荷兰蛋黄酒。克莱门特和萨内不知道从哪里弄来一串串的中国鞭炮,布赖恩·厄特把其中一串挂在一根树枝上,树底下停放着的就是那辆不知道主人是谁的小奥斯汀。鞭炮被点着了,噼里啪啦地轰炸、爆裂、巨响、扭动着,利奥一下子给吓哭了,人群中有一个蓄着两撇胡子的秃顶矮个男人大喊起来:“小心我的车!”

篝火冒出了滚滚浓烟,哈梅林广场烟雾密布,人们如果站在广场一端,根本看不清另一端。人们在广场边缘,牵起手来高唱《噢,我心爱的克莱芒蒂娜》[4],不知为什么,英国人时不时能从记忆中把这首歌翻出来唱一唱。烟雾渐渐消散了一点,透过烟雾,弗雷德丽卡看到了广场另一端的约翰·奥托卡尔,约翰·奥托卡尔之所以显眼,是因为他又穿上了那件色彩丰富的拼贴式羊毛衫;他正弯下腰来点燃什么东西。看到弗雷德丽卡正在看他,他直起身来,隔着灰蒙蒙的烟雾向弗雷德丽卡挥手。她不顾被熏疼了的眼睛,绕了一大圈,来到约翰·奥托卡尔身边。约翰·奥托卡尔点燃的东西没有立即在空气中烧得热烈奔放,也没有射出炸裂的光芒。那堆摞起来的东西烧得死气沉沉,围绕着边沿烧成一个圈,发出蓝色火苗,像一个蓝色的大兜帽。

“我在烧书。”约翰·奥托卡尔说。那是一个新的艺术形式,其实就是把书烧掉而已[5]。弗雷德丽卡厌恶烧书的行径,不过,约翰·奥托卡尔烧的都是俗艳的平装本。最顶上烧着的那本,封面上有个头颅渐渐消失的女郎,**挺立,冲破了身上的黑色蕾丝;下面垫着的一本,也快被烧着了,是保罗·田立克的《我们存在的根基》,这本书下面的是伍尔维奇主教的《坦对上帝》。

“这就是烧书的意义所在啊,”约翰·奥托卡尔说,“没有必要烧别人毫不在意的东西。”

他举起一个盛满墨汁般饮料的玻璃杯,向篝火上的假人致敬。

“这杯酒是敬它的。它的主意再明智不过了,统统爆炸吧,从底炸到顶!然后就会有重新过上真实人生的机会!神在烈焰中浴火重生!”

“你喝醉了。”

“不不不,你才喝醉了呢。来,我们跳舞。”

他走入肩搭着肩跳舞的居民中,成为链接的一环,把另一只肩膀留给弗雷德丽卡,让她勾上自己那只肩,一起跳舞。弗雷德丽卡刚好能闻到他腋下的气味,呛鼻、发酸,还有另外的气味——浓重的熏香,是宗教仪式里使用的那种香,混合着麝香,还有甜腻到不行的香水味。弗雷德丽卡试着推开他,却被他越勾越紧。弗雷德丽卡仰头看着他的后脑勺,看着他篝火映照中红润可爱的面色。

“快,跳起来啊。”

烟雾弥漫,篝火熊熊,弗雷德丽卡惊见——广场另一边,也有一个约翰·奥托卡尔,穿着同样的多色羊毛衫。

弗雷德丽卡觉得没有通过对自己的一个测试,她可能一直期待着自己搞砸那个测试。

像小小的黑孩子一样,小小的白孩子的脸也熏得乌漆麻黑,像小恶魔一样逆时针方向横冲直撞着。约翰·奥托卡尔终于死死地钳制住弗雷德丽卡,把她拥在自己的左胸前,哈梅林广场的居民们喝得醉醺醺,一团和气,他们勾肩搭背地摇晃着、歌唱着——“我们一起真诚地举杯,友谊地久天长!”

[1] 盖伊·福克斯之夜是指每年11月5日在英国各地举行的庆祝活动。

[2] 战争指的是第二次世界大战。

[3] 《董贝父子》(DombeyandSon),是狄更斯的代表作之一。

[4] 《噢,我心爱的克莱芒蒂娜》(e),美国西部民歌。

[5] 烧书(skoob),为了表示对书籍泛滥的抗议和对书籍崇拜的讥讽,而将书籍焚烧掉的行为,“skoob”是“books”(书籍)的反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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