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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 科隆(第1页)

第二部科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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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亲爱的,我不在乎你醉不醉。”珍妮特·帕多说。科隆火车站的大钟敲响了,一点整,一名侍者开始关闭“精益”酒吧阶前的电灯。“来,亲爱的,让我给你正正领带。”她探身越过桌子给梅布尔·沃伦整了整领带。

“咱们一起生活三年了,”沃伦小姐操着低沉阴郁的腔调开口道,“我可从来没对你说过厉害的话。”

珍妮特往耳朵后边洒了点儿香水:“老天爷,亲爱的,瞧瞧钟点吧,还有半个小时火车就要开了。我还得取提包,你还得采访。快喝掉那杯酒,走吧。”

梅布尔·沃伦端起杯子喝起来。随后她站起来,宽宽的身躯有点儿摇晃。她穿着花呢运动装,结着领带,衬着硬领。她眉毛很浓,眼睛乌黑,透着一股果断劲儿,可是却哭得红红的。

“你知道我为什么喝酒。”她说道。

“别胡说了,亲爱的。”珍妮特说,一边朝粉盒镜子里望望,看看自己的仪容是否确实完美无瑕,“你遇见我之前早就喝上酒了。多少有点儿时间长短的观念吧。我只不过要离开一星期。”

“那些男人。”沃伦小姐阴沉地说,珍妮特站起身来要穿过广场时,她以异乎寻常的力气抓住珍妮特的胳膊,“答应我,你一定要小心。要是我能和你一道去就好了。”快走到车站门口时,她在一个水坑处打了个趔趄。“哟,瞧我干了些什么!我真是笨手笨脚,把水都溅到你的漂亮新衣服上了。”她开始用粗大的手去擦珍妮特的裙子,她的小拇指上戴着一只印章戒指。

“啊,看在上帝分上,走吧,梅布尔。”珍妮特说。

沃伦小姐的情绪一下子变了,她直起身来挡住去路。“你说我醉了。我是醉了。可我还要喝,喝个烂醉。”

“噢,走吧。”

“你再陪我去喝上一杯,要不,我就不让你上站台。”

珍妮特让步了。“一杯,你记好,只喝一杯。”她引着梅布尔穿过一处灯光幽暗的宽敞的大厅,来到一间房里,几名疲惫不堪的男男女女在那里匆忙地喝咖啡。“再来一杯杜松子酒。”沃伦小姐说。珍妮特也要了一杯。

沃伦小姐在对面墙上的镜子里看到了自己的形象:蓬头散发,满脸通红,真糟透了;她身边坐着的是一个她更熟悉的形象:苗条、黝黑、俏丽。对于她我算个什么呢?她酒入愁肠,心里思忖着。我造就了她,我照料她,而且,心中不无恼恨,我给她付账交钱。她身上的衣服件件都是我出的钱,是我汗流浃背地挣来的,她想,此刻餐馆中寒意逼人,暖气全无效力。每天说不定什么时候就得起床,报道这、报道那,忽而去妓院会见老鸨,忽而去采访被害孩子的母亲。她知道人家在伦敦报馆里怎么说她,她对此也有点儿洋洋自得:“想要感伤故事吗,那就派‘晃花眼’梅布尔去吧。”沿莱茵河顺流而下,一路都是她的地盘。从科隆到美因茨[9]之间所有城镇,不论大小,她都能找到有趣的材料,给阴沉的男人强安上戏剧性的妙语,往那些过于伤心、不愿开口的妇女嘴里塞进悲哀的言词。自杀、被害的女人,被强奸的孩子,这一切从来都不曾引起她一丝一毫的感情波动。她是个艺术家,她批判地审査,她观看,她听取;而眼泪是留给报纸用的。但是现在她却坐在这儿哭泣,难听地哼哼着,只因为珍妮特·帕多要离开她一个星期。

“你要采访谁呀?”珍妮特问道。她对此其实毫无兴趣,但她想把梅布尔·沃伦从离别的念头上引开,她哭得也太招眼了。“你该梳梳头发。”她补充说。沃伦小姐没戴帽子,一头黑发像男人似的剪得很短,乱得不成样子。

“萨沃里。”沃伦小姐说。

“他是什么人?”

“他的书已经卖了十万册。《寻欢作乐》。五十万字。两百个人物。伦敦才子。只要没忘,他总是省去h音不发。”

“他上火车站来干吗?”

“到东方去收集材料。这本来不关我的事,只因为要给你送行,我就把这事揽下来了。他们让我写四分之一栏文章,但到了伦敦他们就会把它砍得只剩大约两盘[10]字那么长。他算是挑错时候了,要是在八九月份的新闻淡季里,他就能和人鱼海马之类平分秋色,占上半栏版面。”她再看看珍妮特,职业兴趣的火焰又暗淡下去了。今后,早晨她将看不见穿睡衣的珍妮特倒咖啡,晚上回到公寓也不会看见穿睡衣的珍妮特兑鸡尾酒了。她嘶哑地说:“亲爱的,你今晚穿哪套啊?”这个女性的问题由沃伦小姐那低沉的男人般嗓音说出,显得有点儿古怪。

“你指什么?”

“睡衣,亲爱的。今晚我想按照你实际的样子来想你。”

“我想我根本不会脱衣服睡。瞧,现在已经一点一刻了。咱们该走了。你要耽误采访了。”

这话触动了沃伦小姐的职业自豪感。她哼了一声。“你以为我还得向他提问吗?”她说,“只需瞧他一眼,我就会把该说的话安到他的嘴巴上,他也不会抱怨的。那是在给他扬名。”

“可我得找个脚夫来拿提包。”人们正纷纷离开饭馆,随着门一开一合,搬运工的喊声、汽笛的鸣叫声隐隐约约地传到她们坐的地方。珍妮特·帕多再次催促沃伦小姐:“咱们该走了,你要是还喝酒,我可不能陪你了。”但沃伦小姐一言不发,根本不理她。珍妮特发现自己正在注视着梅布尔·沃伦处理她记者生涯中的一桩例行公事,即一点儿一点儿地消除她的醉态。她先用手理理头发,然后用沾满香粉的手帕——她对女性习惯的一个妥协——抹抹通红的脸颊和眼皮。与此同时,她开始调节眼睛的焦距,把眼前的一切,杯子、侍者、玻璃器皿、远处的镜子乃至她本人的映像,都当成眼镜商的字母表。眼下这会儿,字母表中的第一个字,黑色的大写A,是一个穿雨衣的中年人,他正站在桌边掸掉身上的面包屑,准备去赶火车。

“我的上帝,”沃伦小姐用手捂住眼睛说,“我醉了,我看不清楚。那是谁呀?”

“留小胡子的那个?”

“是的。”

“我从来没见过他。”

“我见过。”沃伦小姐说,“我见过。可是在哪儿呢?”某种东西已经完全使她从离愁中摆脱出来了;她嗅出了一股气味,于是把玻璃杯里余下半指深的杜松子酒也弃之不顾,追着那男人大步向门口走去。他走出门,没等沃伦小姐从旋转门中脱出身来,他已经迅速穿过灯光幽暗的大厅,来到一处楼梯跟前。沃伦小姐撞到一名搬运工身上,跌跪在地上。她摇着脑袋,极力驱除喝酒造成的慈悲心肠、忧郁情绪以及晕晕乎乎的感觉。搬运工停下来扶她,她便抓着他的胳膊不撒手,直到恢复了操纵自己舌头的能力。“从第五站台发出的是哪一班列车?”“去维也纳。”那人答道。

“贝尔格莱德?”

“是的。”

她说了贝尔格莱德而没说君士坦丁堡,这纯粹是碰巧。但话一出口,便让她恍然大悟。她向珍妮特·帕多打招呼说:“多占个座位,我要和你一道去维也纳。”

“可你的票呢?”

“我有记者通行证。”现在她倒着急起来了,“快点儿,第五站台。现在是一点二十八分,只剩下五分钟了。”她仍使劲地抓着那个搬运工,“听着,我要你给我带个口信。威廉大帝大街三十三号。”

“我不能离开车站。”他一边说一边从她手里往外挣脱。

“你几点钟下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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