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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缘起(第1页)

一缘起

有个自作聪明的法国人尚福尔[1]说,偶然不过是“天意”的绰号。

这种取巧的警句犯了乞题谬误,目的只是要掩盖那个令人不悦的真相:人世间,偶然即便没有起到决定性作用,至少也有重要影响。但这种想法也算情有可原。有时候的确会发生一连串的巧合,难免让人把偶然当成“天意”的安排。

迪米崔·马克洛普洛斯的故事就是一例。

像拉蒂默这样的人居然会听说迪米崔这样的人,单是这一点就很不可思议。不仅如此,他还亲眼见到了迪米崔的尸体,进而浪费几个星期的宝贵时间打听此人不可告人的过去,最终还因为一个罪犯对室内设计的奇特品位而捡回一条命。总之一切荒唐古怪,叫人称奇。

但事实如此,如果连同事件中的其他事实一并考虑,那就很难让人不去感叹冥冥中自有安排。事情过于荒唐,似乎用“偶然”“巧合”是说不通的。对于怀疑论者,只有一个解释可以聊以**:倘若真的存在超乎人类的“法则”,那么其执法者的效率却次于人类。选中拉蒂默来做执法工具,这么做的只能是白痴。

查尔斯·拉蒂默成年后,15年间一直在英国一所二流大学担任政治经济学讲师。到三十五岁时,他出版了三本著作。第一本研究蒲鲁东对19世纪意大利政治思想的影响;第二本题为《1875年的哥达纲领》;第三本分析罗森伯格《20世纪的神话》的经济意义[2]。

当时他刚校对完最后这本大部头,和民族社会主义理论及其先知罗森伯格博士的短暂接触令他深感抑郁,为了放松心情,他动笔写了第一本侦探小说。

《该死的铁锹》一出版就大获成功。随后《是我,苍蝇说》[3]和《凶器》相继问世。利用闲暇时间创作侦探小说的大学教授数不胜数,不过真正做到以此为生的只有寥寥几个不惹眼的。这样一来,他当上名副其实的职业作家也许就是早晚的事。促成这个决定的原因有三:首先是他在所谓的原则问题上和学校当局产生分歧。二是身体原因。三是他恰好还没有娶妻。《一息尚存》出版不久后,他生了一场病,导致身心俱疲。如此一来,他带着些许不情愿递上了辞职信,之后就出了国,晒着太阳去完成他的第五本探案小说。

第六本书刚完成一周,他就动身去了土耳其。他已经在雅典城里城外住了一年,打算换个环境。这时候他的身体大有起色,但英国的秋天并不令人向往。于是他听从一个希腊朋友的建议,从比雷埃夫斯港搭汽船到了伊斯坦布尔。

就在伊斯坦布尔,他从哈基上校口中第一次听说了迪米崔。

介绍信这东西着实令人尴尬。持信人和写信人大多只是点头之交,写信人和收信人甚至可能素不相识。介绍信给三者都带来满意的结果,这种可能微乎其微。

拉蒂默持有的几封介绍信中,有一封是写给查韦斯夫人的。他得知这位夫人住在博斯普鲁斯海峡的一幢别墅里。抵达三天后,他写信请求造访,对方寄来一份请帖,请他光临别墅,参加为期四天的聚会。他略感为难地答应了。

对查韦斯夫人而言,通往和离开布宜诺斯艾利斯的路都可以说是用金子铺成的。她是个相貌姣好的土耳其妇人,傍上了一个做肉类生意的阿根廷富商,成功地结婚又离婚,之后用这两笔交易赚来的零头买下了土耳其贵族住过的一座小宫殿。宫殿坐落在一处海湾,位置偏远,景色美不胜收。除了供水量连九间浴室中的一间都不够以外,设施尽善尽美。拉蒂默从来没享受过这般奢华,要不是碍于其他客人,还有女主人稍有不满就狠狠掌掴下人的土耳其作风,他一定十分尽兴。

其他客人包括两个聒噪的马赛人、三个意大利人、两个年轻的土耳其海军军官及各自的现任“未婚妻”,再就是各色各样的伊斯坦布尔商人夫妇。客人的主要节目就是享用查韦斯夫人仿佛取之不尽的荷兰琴酒,以及伴着留声机的音乐跳舞;一个下人没完没了地放唱片,也不管客人是不是在跳舞。拉蒂默借口身体欠佳,推掉了大部分的祝酒和跳舞。大家也不以为意。

住到最后一天,傍晚时分,他坐在远离乐声、爬满葡萄藤的凉台边,看见一辆大敞篷车沿着别墅前长长的土路颠簸而来。汽车呼啸着开进楼下的庭院,还没停稳,后坐的乘客就一把推开车门,跳下了车。

这个高个子男人脸颊瘦削而紧实,淡棕色的皮肤衬着剪成普鲁士风格[4]的银发,相得益彰。窄额骨、长鹰钩鼻、薄嘴唇,让他依稀有种猛禽的神态。拉蒂默猜测他一定不止五十岁,于是仔细观察起剪裁合身的军服下摆,寻找紧身衣的蛛丝马迹。

他看见高个子军官从衣袖里抽出一方丝质手帕,掸去完美无瑕的漆革马靴上看不见的灰尘,无赖似的把帽子一歪,接着迈开大步,走出了拉蒂默的视线。别墅里响起门铃声。

这位客人就是哈基上校。他在宾客间如鱼得水。才过一刻钟,查韦斯夫人就做出一副腼腆而茫然的神色,显然是在示意众位客人,她对上校的不请自来束手无策,接着又把对方引到凉台,向众人一一介绍。哈基上校笑容可掬、大献殷勤,又是立正敬礼,又是吻手鞠躬,回应海军军官的军礼,色眯眯地盯着几个商人的妻子。这番表演叫拉蒂默看入了迷,等介绍到他的时候,乍一听见自己的名字,他不禁吓了一跳。哈基上校握住他的手,热情地上下摇晃。

“老兄,认识您真是太荣幸了。”

查韦斯夫人用法语说:“哈基上校能说一口流利的英语。”

哈基上校也用法语谦虚道:“认得几个词而已。”

拉蒂默友善地望着他那对浅灰色的眼睛:“幸会。”

“回见——祝您一切顺利。”上校严肃地客套一句,随即对一个身材结实的泳装女郎行吻手礼,同时用目光品评起来。

拉蒂默再次和上校交谈时,夜已经很深了。上校给聚会添了不少活力,他插科打诨,笑声爽朗,和太太们明目张胆地调笑,对小姐们则稍加收敛。他几次和拉蒂默目光相对,总是不以为然地咧嘴一笑,用这副笑容告诉对方:“我不得不扮演这个傻瓜角色——免得叫大家扫兴嘛。可不要以为我乐在其中。”晚饭后又过了很久,客人们对跳舞的兴趣有所消减,纷纷去关注一局男女混合脱衣扑克,这时上校挽起拉蒂默的胳膊,带他走到凉台。

上校用法语说:“拉蒂默先生,千万见谅——我非常想跟您聊一会儿。那些女人哪——咻!”他掏出烟盒,递到拉蒂默鼻子底下,“来支烟吧?”

“谢谢。”

哈基上校回头看了一眼,说:“对面更清净些。”两人朝凉台另一头走去,哈基上校边走边说:“告诉您吧,我今天特地过来,就是想认识您。女主人告诉我说您在这儿做客,我实在抗拒不了这个**,因为我非常欣赏您的作品。”

拉蒂默含混地谦虚两句。他深感为难,因为他不清楚上校指的是他的政治经济著作还是侦探小说。有一次,一个和气的老教授表示很喜欢他“上一部”作品,他就问对方喜欢尸体中枪还是钝器击打,结果老先生大吃一惊,十分不悦。要是开口问哈基上校指的是哪类书,倒显得自己乔张做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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