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在哈基上校没等他发问,就接着说:“不管新出了什么侦探小说,我都找人安排从巴黎寄过来。我只读侦探小说。欢迎您来看看我的藏书。我尤其喜欢英美作家的作品。凡是优秀的作品都有法语译本。至于法国作家呢,我没有共鸣。法国文化孕育不出一流的侦探小说。我刚刚拜读了您那本《该死的铁锹》。了不起!只是恕我不太理解书名的含义。”
拉蒂默花了好一会儿工夫,用法语解释“呼铲曰锹”的意思,又翻译书名中的双关语;这其实已经为(那些有心思的读者)猜中凶手身份给出了重要线索。
哈基上校聚精会神地听他说话,但还没等他说到关键,就点着头说:“对,我懂了,这下我明白了。”
拉蒂默无可奈何地放弃了。这时哈基上校却说:“先生,不知道这星期您是否能赏光和我吃顿午饭?”他又神秘兮兮地说,“我说不定能帮到您。”
拉蒂默想不出哈基上校能帮上他什么忙,不过回答说很乐意赴约。两个人约定三天后在佩拉宫酒店[5]见面。
拉蒂默并没有把午饭之约放在心上,直到前一天晚上,他和所属银行的伊斯坦布尔分行经理柯林森坐在酒店大堂聊天时提起这个人。
在拉蒂默看来,柯林森为人和善,可惜言语无味。他张嘴闭嘴几乎都是伊斯坦布尔那些英美侨民的八卦,譬如:“你认得菲茨威廉夫妇吗?不认识?可惜了,你准喜欢他们。就说前两天吧……”对于凯末尔·阿塔土克的经济改革,他却一问三不知。
拉蒂默听柯林森念叨起某个美国汽车商人的土耳其太太如何风流,之后开口问:“对了,你认不认得一位哈基上校?”
“哈基?你怎么会想起问这个人?”
“我明天要和他吃午饭。”
柯林森眉毛一挑。“真的假的,老天爷!”他挠了挠下巴,“这个嘛,我听说过他。”他犹豫片刻,“哈基是那种人,在这里大名鼎鼎,但是你又打听不出什么关于他的事。他是那种幕后人物,这意思你明白吧。他比安卡拉许多所谓的要人还有分量。[6]919年,他是加齐1在安纳托利亚的亲信之一,是临时政府代表。我那时候就听说过他的种种传闻。都说他是个杀人如麻的恶魔,还有的说他折磨犯人。不过这种事两边都干过,我敢说是苏丹的手下先挑起来的。我还听说,他能一口气喝掉两瓶苏格兰威士忌,还毫无醉意。这我可不信。你怎么会认识他?”
拉蒂默解释了来龙去脉,然后问:“他是做什么的?我弄不懂这些军服。”
柯林森耸耸肩膀:“这个嘛,据权威消息,他是秘密警察头目,不过这八成也是谣传。这地方就属这一点最糟糕。俱乐部里说什么,一个字都不能信。这不,前两天……”
如此一来,拉蒂默第二天去赴约时就比最初多了几分热忱。据他判断,哈基上校颇有几分流氓习气,柯林森模棱两可的消息似乎也证实了他的看法。
上校迟到了20分钟,一边连声道歉,一边匆忙把客人直接请进饭店。他说:“咱们必须马上来一杯威士忌苏打。”接着就扯着嗓子要了一瓶“尊尼”。
席间,上校大半时间都在讲他读过的侦探小说,他对每一本的评价、对书中人物的见解,还有他对用枪杀人的凶手的偏爱。等肘边的威士忌快见底了,草莓冰激凌上桌,他冲桌子对面的拉蒂默探过身子。
“拉蒂默先生,”他还是那句话,“我想我能帮上您。”
拉蒂默一时间想入非非,以为上校要介绍他去土耳其情报处工作,但他只说:“您太客气了。”
哈基上校接着说:“我的抱负,就是自己写一本优秀的侦探小说。我常常想,要是有时间,我就做得到。这也是麻烦所在——时间。我已经想开了。不过呢……”他意味深长地顿了一顿。
拉蒂默等着他说下去。这种觉得只要有时间就有本事写侦探小说的人,他经常遇见。
“不过呢,”上校接着说,“情节我已经构思好了。我希望把这个故事当作礼物送给您。”
拉蒂默回答说,上校实在太客气了。
上校大手一挥,表示不用感谢他。“拉蒂默先生,您的作品带给我许多乐趣。我很高兴能把这个想法当成礼物送给您,供您创作下一本小说。我自己没有时间去写,再说,”他慷慨地说,“和我自己用相比,给您才是物尽其用。”
拉蒂默语无伦次地喃喃致谢。
东道主用那双灰眼睛凝视着拉蒂默,接着说:“故事发生在一座英国乡间别墅,主人是富有的罗宾逊勋爵。一群客人聚在别墅过英式周末,其间,罗宾逊勋爵被发现坐在书房椅子上——太阳穴中枪。伤口有烧伤的痕迹。桌子上流了一摊血,把旁边的稿纸浸透了。这张稿纸是勋爵来不及签字的新遗嘱。旧遗嘱中,勋爵把财产平均分给六个亲戚。这六个人也都在客人之中。碍于凶手这颗子弹而未能签字的新遗嘱,则把所有财产留给了其中一个人。因此——”他举着冰激凌勺子一指,像指认凶手似的,“凶手就是剩下那五个人中的一个。这个推断合乎逻辑,对吧?”
拉蒂默嘴巴一张,又赶紧闭上,只点点头。
哈基上校得意地咧嘴一笑:“这是个障眼法。”
“障眼法?”
“这些嫌疑人都不是真凶,杀死勋爵的是管家,因为勋爵勾引了他的妻子!您觉得如何?”
“的确是别出心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