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鲍勃还站在他往常待的角落里,一动不动,跟个白痴似的张着大嘴,拼命喘气。
“鲍勃,咱们跑路。”
“我再也不想跟你一路了。”他说,“你走你的阳关道,我走我的独木桥。这又是你的鬼主意。”
“不是鬼主意。快走!”
我身后的巷子尽头,远远地跑过来一队造反的镇民,都骑着高头大马,朝角落围拢过来,冲向巷子,嘴里不住地叫骂。他们的子弹从我们的头顶呼呼飞过,朝着往巷子另一头奔去逃命的黑人扫射过去。那巷子是个丁字形的死胡同。你得往左右两边跑才能抵达大路。黑鬼们拼了命地往那路口钻。
我可没时间磨蹭,我向他们身后追去。我记得鲍勃望着我的身后,叛军的子弹呼呼地飞过他的头顶,鲍勃一激灵,跟只兔子似的一蹦,随即也跟了上来。
从庭院逃跑的黑鬼们领先我仅二十五米。他们跑到巷子尽头,一见是死路一条就往左右分开,有些奔了左边,有些奔了右边,眨眼便踪迹不见。我和鲍勃也朝着那个方向,可还没跑到一半,一个骑着马的叛军便在大街尽头的角落里闪出身影,有几个黑鬼方才就是跑到那里没了踪影的。那人顺着巷子朝我们两人狂奔过来。他手里握着一只康纳猎枪,见我和鲍勃朝他的方向跑过去,就冲我们狂奔过来,举枪射击。
我俩只得停下脚步,蔫巴巴的,这下给人家抓住啦。红衬衫拉住马,小步跑到我们身边,他拉住缰绳说:“别动。”说这话的时候——他离我们还不到一米五——有个家伙从巷子里的某个门洞冲出来,用一把大片儿刀把那造反分子一刀砍翻在马下,砍得干脆利索。那叛军扑通一声,倒地身亡。
我和鲍勃忙不迭从那人身边绕过去。可那刚打倒红衬衫的家伙等我靠近,一抬脚便干脆利索地给我绊了个狗吃屎。
我一个翻身想站起来,却发觉眼前是一柄七连发手枪的枪管子,看着挺眼熟,枪那头是老家伙,看上去脸色颇不善哪。
“洋葱头。”他说,“欧文说你是个酒鬼,抽上烟了,还满嘴脏话。有这么回事儿没有?”
从老家伙身后的巷子里,他的儿子们不紧不慢地踱了出来;欧文、沃特森、萨蒙、奥利弗、新来的凯基,还有几个我不认识的家伙。他们迈出那门洞的脚步并不匆忙,却也无半点踌躇,老家伙的军队一如既往,训练得沉着冷静,又狠又稳。他们用眼角的余光扫了一眼巷子另一头朝我们开火的造反分子,队形立刻变换为便于射击的人墙,预备,开火。
几个叛军应声倒下。其余的察觉这支训练有素的队伍朝他们开枪,便纷纷下马,躲在黑奴窝棚后头,伺机还击。
巷子里子弹来来回回穿梭,老家伙却站在我身边俯瞰着我,如入无人之境。他瞪着眼睛,一脸烦躁,看我怎么回答。既然他等着我说,我就没法儿说谎。
“上尉,”我说,“有这么回事儿。我恋爱了,被人家伤了心。”
“你可是未婚与人有身体**?”
“没有,老爷。我还是干净身子,那方面清白得跟娘胎里下来时一样。”
他没好气地点点头,扫了一眼巷子里朝他嗖嗖飞来,却啪啪击中身旁房瓦的子弹,木头渣子纷纷落在巷子里。就这么站着挨打,跟个傻子一样。他身后的人们都矮下身子,苦着脸躲避叛军的火力,可老家伙却好像站在教堂里排练圣歌。他跟往常一样站着不说话,显然在苦苦思索。他的脸从来没年轻过,现在看起来可更老了。一脸结结实实的皱纹。蓬乱的白胡子疯长着,垂到了胸口上,简直可以给老鹰絮窝了。他不知从哪儿搞到一套新衣服,却还不如原来那一身呢:黑色裤子,黑色马甲,斗篷外套,硬衣领,皱巴巴、乱糟糟,边上全都开了线。没见过比他脚上更破的靴子,跟一团破纸似的圈在他的脚指头上。换个说法吧,他比以前好不了多少,那身衣服好像上辈子是渴死鬼,他本人也随时准备因为丑陋而羞愧至死。
“那是好事,洋葱头,”他说,“《圣经》里,《以西结书》第十六章第八节里说:‘我经过你身边,我从你旁边经过看见你,看哪,正是你渴慕爱情的时候,我就用我衣服的边搭在你身上,遮盖你的赤体。’你可曾遮盖你的赤体?”
“尽量盖上了,上尉。”
“《圣经》可一直在读?”
“没怎么读,上尉。可我的思想遵循着《圣经》哪。”
“这个嘛,这是最起码的。”他说,“如果你循着上帝的意愿,他便伴你左右。我可给你讲过所罗门王的故事,还有二母一子的故事?我得给你说说那故事,你应该知道。”
我多盼着他赶紧挪到一边去,眼下枪声可是更密集了。子弹从头顶上吱吱地飞过,落在他的靴子、我的脸蛋儿旁边,可他又足足站了五分钟,大谈特谈他对所罗门王的看法,还责备我不读《圣经》。同时,就在他身后巷子尽头他看不见的地方,布罗德耐克斯那伙人从黑奴窝棚杀回来了。他们不知怎么的夺过了放在镇子边上的叛军大炮,把那东西一股脑儿推回到巷子尽头,将通红的炮口对准了造反分子。那乌黑的炮管正架在老家伙的肩膀上。当然,老家伙是不知道啦,他正说得起劲儿呢。他接着叨咕书上的金句,叨咕着所罗门王,那二母一子显然让他放心不下。他滔滔不绝地说个不停,而布罗德耐克斯手下的一个黑鬼点起火,燃着了大炮的引信。
老家伙丝毫没察觉。他还在咆哮,还在说着所罗门王和那两个当妈的,这时欧文突然吼道:“爹!咱们得走啦!雷思的骑兵出城,要跟咱们分开了。”
老家伙朝巷尾望望,子弹仍旧嗖嗖地从他脑袋旁边飞过,点燃的大炮还架在他的肩膀上,然后他又看了看巷尾那些一边开枪一边开骂的叛军,现在他们又挤在窝棚后头,酝酿着下一轮攻击的勇气。老家伙身后,布罗德耐克斯的大炮引信已经点燃,正冒出浓烟,迅速钻进炮膛。黑鬼们惊慌失措地往后退去,瞧着那燃烧的引信。老家伙看着他们,怒发冲冠,却是为了人家不肯跟他正面交锋,他要的是光荣之战。
他走到外头空地上,站在巷子正中间朝着正从黑奴窝棚朝他射击的叛军喊话:“我是约翰·布朗上尉!我现在以伟大的救赎者之名,以万王之王之名,以三位一体的神之名,命令你们滚开。以我主上帝的神圣之名滚开!滚开!我主上帝总是站在正义的一方!”
到底是老家伙肩膀上冒着浓烟的大炮呢,还是叛军看见老家伙本人有血有肉地站在空地上,任凭子弹嗖嗖飞过却刀枪不入,都给吓破了胆呢,这我可不知道了,反正他们一转身,远走高飞了,活生生给吓跑了。那大炮的引信还着着,正咝咝地往炮膛里钻,而老家伙就站在大炮跟前,眼睁睁看着那引信烧没了、烧断了,没有触发那机关,大炮哑了。
现在回头想想,我的脑子里还会浮现出炮引子烧没了的情景。可那大炮没炸,这下子老家伙更死心塌地地相信头上三尺有神明了,他这一辈子都没怀疑过这一点。他看着那咝咝地烧没了的引信说:“上帝。我主恩赐,永恒不灭,神启再次出现。神的意志出现在我身边,毫厘不爽,我主上帝亲自与我交谈。”
他转身对欧文说:“我再也不想跟着吉姆·雷恩了。我大老远跑到这里来,就是为了寻找小洋葱头,她是我的幸运符,是咱们这支队伍的幸运符,也让咱们别忘记了亲爱的弗雷德里克,他永远地长眠在这个地方。既然我已经达到了目的,我们的救赎者再刮了一阵狂风暴雨,训导我为他的芸芸众生子民寻找自由,就如同咱们的小洋葱头一样。我这段时间寻思了好几个各种各样的计划,有了上帝的扶持,咱们先尽情享受上帝赐予的礼物,比如这些异教徒黑奴贩子开的武器铺子和干活铺子什么的,然后咱们振奋精神,向着更高的目标出发。堪萨斯州再也不需要我了,我们有伟大的事业,向东去!出发!”
说完,老家伙便扶我上马,我们顺着巷子疾驰下去,经过那大炮,走出派克斯维尔镇,去成就一场传奇史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