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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第1页)

04

人在恋爱的时候,往往呈现出滑稽的或悲剧的现象,那是因为当事者已被种族之灵所占领、所支配,不再是他原来的面目了,所以他的行动和一般个体完全不相合。恋情进了更深一层,人的思想不但非常诗化和带着崇高的色彩,而且也具有超绝的、超自然的倾向。因为赋予这种倾向,所以,整个人看起来完全脱离人类本来的、形而下的目的。

原来,由于个人受到种族之灵的鼓舞,知道种族远比个体事件重大,如今又受种族的特别托付,而以制造完全个性化、有一定构成的子孙的无限存续为目的。最初的这种构成,使他摇身一变成为“父亲”,他的爱人成了“母亲”,这一切完全都是特定的。

带有这种超绝的重要价值参与事件活动的感觉,使陷入情海中的人,显得不同流俗,在他们非常形而下的愿望中,也穿上超自然的衣服。为此,即使最平凡的人物,恋爱也变成了生活中最富于诗味的插曲。这种场合,恋爱事件往往带有喜剧的色彩。在被种族客观化的意志命令表现在恋人的意识中时,由于发现可以和爱侣结合,而戴上预想中无限幸福的面具。达到恋情的最高度,这种幻想迸发出灿烂的光辉,如果不能圆满地达成此恋情,则顿感人生索然无味,毫无乐趣,连生命也丧失所有的魅力。

因此,对人生的嫌恶,战胜对死亡的恐惧,而生命往往自发地缩短。这类人的意志,如不是被引进种族意志的旋涡中,也是种族意志绝对压倒个人意志。所以,他们若不能在前者的情形中活动,也拒绝在后者的情形下苟活。这时候的个体,当作集中于某对象的怀着无限憧憬的种族意志的容器,未免太过脆弱。所以,“自然”为了挽救人的性命,便在这种绝望状态的意识上覆上所谓“疯狂”的面纱,否则,势必发生自杀或殉情的惨剧。社会上各种不同年龄的男女,都经常发生这类现象,足以证明上述解说是真实的。

话又说回来,并非不能达成的恋爱,才招致悲剧的结局,既遂的恋情,收场不幸的恐怕比幸福的还多。这是因为**所要求的往往和当事者个人的幸福发生剧烈冲突,和他所有的事情都不能一致,破坏了他由这些事情所建立的生活计划。并且,恋爱不但往往和外部的事情相矛盾,连和恋爱者自身的个性也相矛盾,离开性的关系来观察恋爱对象,甚至也有憎厌、轻蔑、嫌恶的感觉。

但是,由于种族意志远较个体意志强烈,所以,恋爱中人对自己嫌忌的性质,闭着眼睛,毫不理会,一心只求与对方永远结合。恋爱的幻想就是这样让人盲目,但种族的意志在完成任务之后,这种妄想就立刻消失,而遗下了讨厌的终生包袱。我们往往发现一个非常理智又优秀的男人,却和唠叨的女人或悍妇结为夫妇,我们常感奇怪,“为什么这些男人竟做出这样的选择?”

上述的说明,可给大家满意的答复。因此,古希腊、古罗马人常说,爱神的表现是盲目的,不但如此,陷入情网的男人,虽明知意中人的气质或性格都有令人难以忍耐之处,将会使他将来的生命痛苦,却又毫不畏缩退却。

你的胸中是否有罪?

我不想去探寻,也毫无所觉。

不管你是怎样,

我只知道爱你。

他所追求的不是自己的事情,而是关于第三者,关于将来的新生命,但因妄想包围着他们,他们自以为是追求自己的目的。不管在什么场合,这种不追求个人私利的行为,都是伟大的标记。所以,激烈的恋情也能赋予崇高的色彩,所以能成为文学歌颂讽喻的题材。

最后再谈到,**也有对象之间非常憎恶和势不两立的现象,柏拉图把这种情形比拟成狼对羊的恋爱。这种状态完全是一厢情愿的,尽管男方爱得如醉如痴,尽心尽力,对方却充耳不闻,丝毫不为所动。这就像莎翁所说:“我爱你,也恨你!”(莎翁名剧《辛白林》第3幕第5景的情形)。

这种又爱又恨的心理,往往造成杀人继而自杀的局面,这种事件,我们每年都可从报纸中发现许多例子。歌德说得好:

被拒之恋,如置身地狱之火中,我不知道是否还有比这更严重的情形?

恋爱中的男人,对对方的冷酷态度,或者以他的苦恼作为自己快乐的女人的虚荣心,称之为“惨酷”,实际上一点儿也不夸张。因为,彼时他已被类似昆虫本能的冲动所支配,这种冲动毫不理会理性列举的所有理由,无视周遭的事事物物,只知绝对地追求自己的目的,毫不放松,更不会放弃。

因为恋爱的热情未得到满足,脚上像拖着沉重的铁块,在人生旅途上踽踽独行,在寂寥的森林中,长吁短叹的,绝不止彼特拉克一人,只是在这烦恼的同时,又具备文才的只有彼特拉克而已。歌德的美妙诗句:“人为烦恼所苦时,神便赐予他表达的力量。”正是彼特拉克的写照。

实际上,种族的守神和个人的守神无时无地不在战争之中,前者是后者的迫害者、是仇敌,它为了贯彻自己的目的,时时刻刻都在准备破坏个人的幸福,有时连人民全体的幸福也变成它的牺牲品,莎翁《亨利六世》第3部第3幕的2、3场中,就可看到这种事例。造成此事实的基础,是因为我们本质的根在种族中,所以,种族具有优先活动的权利,我们的祖先,很早就发觉出个中道理,把种族守神丘比特予以人格化,虽然他的容貌是天真无邪的,但他却是残酷的、充满敌意的、吹毛求疵的恶神,也是专制的、反复无常的恶魔,同时又是诸神和人类的主人。

希腊俗谚说得好:“爱神厄洛斯[16]啊!你是统治诸神和人类的暴君!”

带着杀人的弓箭,以及翅膀,盲目,这是丘比特的特征。翅膀是象征恋爱的不定无常,但这里的不定,通常是在满足恋情后引起幻灭感觉的同时才表现出来。

恋爱的**依赖着一种幻想,这种妄想能使只对种族有价值的事也显得有利于个人。所以,造化的欺骗,在种族的目的达成后就消失不见。个体被种族之灵遗弃后,又回复到原来的狭隘和贫弱,回顾过往,才知道费了偌大的气力,经过长期勇猛努力的代价,除了性的满足外,竟然没有任何收获;而且,和预期相反的是,个体并不比以前幸福,于是对此不免感到惊愕。所以,珀尔修斯遗弃安德洛墨达[17]一点儿也不足为怪。如果彼特拉克的热情曾得到满足,他的诗歌也该像产卵后的母鸟一样,戛然而止,沉寂无闻了。

这篇《**的形而上学》对目前正卷入**欲海中之人,可能非常不中听。

一般人总认为恋爱结婚是基于理智的选择,但“理智”两个字实不足以解释那五花八门、千变万化的男女恋爱和结婚的现象。古代喜剧作家也说:

爱情本身毫无规则,不可分类,我们当然也就条分缕析地来处理它。

恋爱的结婚是为种族的利益,而不是为个人。当然,这情形当事者是懵然不知,总以为是追求自己的幸福,其真正目的在两人可能产出的新个体上,他们由这目的而结合,尔后,再尽可能努力地取得步调的和谐。激恋的本质是本能的妄想,但其他方面也还有很多完全相异的因素存在。

如前所说,这种妄想必定会消失,接着其他方面的因素显现出来,因而恋爱、结婚通常结局都是不幸的。西班牙有一句谚语说:

“为爱情而结婚的人,必定生活于悲哀中。”

因为婚姻本来就是一种维持种族的安排,只要生殖目的达成了,造化就不再惦念婴儿的双亲是否“永浴爱河”,或只有一日之欢。由双方家长安排的,以实利为目的的所谓“利益联姻”,反而比爱情的结合幸福些,因为此种婚姻,都顾虑到种种因素条件,不管这些条件何其繁多,至少它总带上现实的色彩,并且它不会自己消失。

再说,它总是以结婚当事人的幸福为目标,所以,这样的结合毫无疑问是幸福的。但对第二代则不利。面临婚姻抉择的男子,为金钱而不顾自己之所好和满足,他是为个体而生存,不是为种族,这种表现是违反真理,违背“自然”原则的,所以,容易引起他人的蔑视。相反,为了爱情,不顾父母的劝告而毅然结婚的女人,在某种意义上是值得赞扬的。

当她的父母以自私的利己心来劝告时,她却抉择了最重要的原则,并且遵循了造化的精神、种族的精神。照以上所述来看,结婚时,似乎是鱼与熊掌无法兼得,一定得牺牲个体或种族中的一方?是的,事实上也确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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