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情”和“实利”携手并进的情形极为罕有。大多数人在肉体、道德或智慧方面都有值得悲悯的状态,但结婚不是由普通单纯的选择或爱好所产生,而是由所有的外在顾虑而决定,所谓“偶然的结合”,也有其中某部分的原因。至于实利婚姻,也可以在讲究实利之余,顾虑到某种程度的“喜爱”,这就是所谓与种族守神的妥协。
众所周知,幸福的婚姻并不多,这是因为结婚的本质,不是为了现时人们的幸福,而是为未出世的子女着想。但激烈的**中也有真正白首偕老、互得慰藉的,这是从完全不同的根源所产生出的感情,就是还得附以“性向一致”为基础的友情。这种友情大抵在**获得满足、消失之后才表现出来。
通常是这样的:起初为了新生命而成立**的诸条件——在肉体、道德、智慧方面相补、相适的各种性质,在这两人之间的气质或精神上又能保持相互补充的关系,因而产生心情的调和。
这里所论**的形而上学,和我的全部形而上学具有精密的联系,而且,后者可以作为前者的注释。我且以下述几句话作为总括。
为满足性欲而做的选择,准备很周全,并且要经过许多阶段,才能上升到激烈的恋爱。前面我已经谈过,这个选择,事实上是人类参与构成下一代的活动。
在《作为意志和表象的世界》前面几章中,可确证出这项重大的参与活动有两点真理。
第一,人的本质不会消灭,它永远存在于次一时代的种族中,因为那种活泼、热心的参与,不是从省察和企划而来的,而是从人类本性最深奥的特质和冲动那里产生的,如果人会完全死灭,或者只是以和他完全相异的典型或以完全不同的种族来接续他,这样的话,我相信这种参与不致那样牢固,也不能给人那么大的影响力。
第二,人的本质(物自体)大多存在于种族中,而不在个人,因为对种族特殊构成的关心,是以恋爱事件为根本,不论任何人,唯有此关心,他才有超越意志的崇高表现,爱情的成败对人的影响也最敏锐,所以,我们可以把它称为“特殊的感情事件”。这方面的利害若表现得强烈明确,他就完全忽视其他一切,必要时还被充当牺牲品。
由此,足可证明,种族利益远比个体利益重大,我们直接生存于种族中,而不是为个体生存。但恋爱中的男人,不堪秋波一瞥,竟致完全放弃自己,为心爱的女人不惜奉献任何牺牲,这到底是什么缘故呢?没别的原因,那只是为了索求女人不灭的部分,因为其他的任何要求,总会破灭。
热烈、痴心、活泼地追求一个女人,就是对“我们本质的结合难以打破”和“我们的本质是永存于种族中”的直接证明。如果以为“种族永存”是件芝麻小事,或者毫不介意,那就大错特错了。产生这种错误,是因为他这样想:所谓种族永续,虽然和我们相近似,但并不是任何方面都和我们相同,而且也是生存于我们所不能知的后代。这种想法,只是从外部的认识出发,只看到我们的直觉所能了解的种族外貌,不是从内在本质着眼。
实际上,唯有这种内在的本质,才是我们的意识的根柢,比意识更能发生直接的作用,它脱离了实体个体化的原则,而存在于一切个体之中,不论是并存或续存,与个体合而为一,这就是生活的意志,切实地要求生命和永续。所以,这是避免死亡的命运、不受死亡攻击的唯一办法。但那时的状态并不比现在更好。
因而,人在生存中,个体的现象就是不断的烦恼和努力。如何解脱我们的烦恼和努力?唯赖“生存意志”的否定。由此,个体的意志脱离种族的树干,在种族中停止生存。那时候的情形又将是个什么样子呢?到底有没有“生存的意志”?这些问题只有任人自由解说了,因为我们还找不到构成这概念的材料。佛教把生存意志的否定,称之为“涅槃”,即从根本上断绝人生各种欲望而达到的一种至高快乐境界,这也是人类一切的认识力永远不能达到的境地。
现在,如果我们注视混杂的人生,就会发现人们尽是为穷困和不幸所烦,再不然,就是充满无穷无尽的欲求。为了防止各色各样的烦恼,虽然每人都尽了全力,但除了只能保持这烦恼个体的片刻存在外,再也不敢有其他的期望。然而,在这纷乱无意义的人生中,我们仍看见情侣们彼此思慕的目光,不过,他们的眼色中,为何总是显得那么隐秘,那么畏惧旁人,那么偷偷摸摸的?因为他们是叛徒,他们故意地使所有即将结束的穷困和悲惨又传续下去。他们沿袭祖先的做法,又揭开了另一场悲喜人生的戏幕。
注释
[1] 拉罗什富科(1613—1680),法国作家。
[2] 布瓦洛(1636—1711),法国诗人。
[3] 雅科波·奥尔蒂斯,意大利作家福斯可洛(1778—1827)的书信体小说《雅科波·奥尔蒂斯的最后书简》的主角,也是殉情而死,同属“维特”系列小说。
[4] 普拉德纳尔(1744—1818),德国医学家兼人类学家。
[5] 席拉克,犹太人,公元前二百年左右在耶路撒冷以希伯来语编撰《道德训集录》,后来,他的孙子又把它译为希腊语。
[6] 冉蒂佩,苏格拉底之妻,无论哪一点,都不足以和苏格拉底相匹配,她是个缺少理性而泼辣的悍妇。
[7] 丢勒(1471—1528),德国画家与雕塑家。
[8] 胡斐兰德(1762—1836),德国医学家。
[9] 帕拉西尔苏斯(1493—1541),瑞士化学家,兼通医学,并研究神学。
[10] 乌利雅斯,为大卫王手下大将,大卫王先唆使他与妻巴德瑞芭离婚,复又谋杀之,娶巴德瑞芭为妻。
[11] 阿勒曼(1547—1614),西班牙小说家。
[12] 卡尔德隆(1600—1681),西班牙剧作家。
[13] 泽诺比娅,古代巴尔迈拉国的女王,曾侵略叙利亚,公元270年被罗马军团捕获。
[14] 商福特(1741—1794),法国作家,悲观主义者。
[15] 《十日谈》,中世纪意大利作家薄伽丘(1313—1375)的名著。
[16] 希腊的Erōs即罗马的Amon,司恋爱之神。
[17] 珀尔修斯是阿迪卡王子,于塞里福斯岛得王女安德洛墨达之肋,杀死人头牛身怪物。和她结婚,但最后又遗弃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