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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四 程伊川(第1页)

三四 程伊川

明道是一个一团和气人。他曾说:

质美者明得尽,渣滓便浑化,却与天地同体。其次惟在庄敬持养。

大抵明道自己便是一质美的大贤。其弟伊川,则姿性严毅,条理细密,又享高寿,所以其学与兄略有出人。或问:“必有事焉,当用敬否?”伊川曰:

敬只是涵养一事。必有事焉,须当集义。只知用敬,不知集义,却是都无事也。(《遣书》卷十八)

或问:“敬义何别?”曰:

敬只是持己之道,义便知有是有非。顺理而行,是为义也。若只守一个敬,不知集义,却是都无事也。且如欲为孝,不成只守一个孝字,须是知所以为孝之道。又须是识在所行之先。譬如行路,须是光照。(《遗书》卷十八)

这里便在明道庄敬持养之外,又添出“集义”一项工夫。集义须先研求事理是非,所谓“须识在行先”。否则写字一心便在写字上,事父一心便在事父上。然写字亦该有一方法,事父更不如写字般简单,须先识得一荀子所谓之体常尽变的所以事父之道。于是伊川门下遂有所谓“敬义夹持”之说。伊川又云:

涵养须用敬,进学则在致知。(《遗书》卷十八)

“致知”即是“集义”。从“致知”遂说到“格物”。伊川云:

今人欲致知,须要格物。物不必谓事物。自一身之中,至万物之理,但理会得多,相次自然豁然有觉处。又曰:“今日格一件,明日格一件,积习既多,然后脱然有貫通处。”(《遣书》卷十七)

又云:

物我一理。才明彼,即晓此,合内外之道也。语其大,至天地之高厚。语其小,至一物之所以然。学者皆当理会。(《遗书》卷十八)

或问“致知先求诸四端如何?”此指恻隐、是非、辞让、羞恶言。曰:

求诸性情,固是切于身。然一草一木皆有理,须是察。(《遗书》卷十八)

如是由“格物”又说到“穷理”。伊川曰:

格犹穷也,物犹理也。穷其理,然后足以致知。(《遗书》卷二十五)

“主敬涵养”是内面事,明道说内外合一,存久自明。由内本可通外。“格物穷理”是外面事,伊川也说内外合一,才明彼即晓此。由外亦可通内。但两者之间,偏重不同。何以伊川定要在涵养外添出格物穷理一节,此因伊川认定“性即理”一语。自然要明性便该穷理,不像明道般只说“存久自明”了。似乎伊川说更添进了一番学问精神,才始更近于先秦。

伊川又说:

性无不善,而有不善者才也。性即是理,理则自尧、舜至于涂人一也。才禀于气,气有清浊,禀其清者为贤,禀其浊者为愚。(《遗书》卷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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