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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 义民抗魏下(第1页)

第六节义民抗魏下

盖吴之叛,为人民之抗魏,而当时之士大夫,亦多不服魏者。道武之破后燕也,以卢溥为幽州刺史,而溥叛之,事已见前。溥与张衮同乡里,衮数谈荐之,其叛也,衮因之获罪。

时又有中山大守仇儒,不乐内徙,亡匿赵郡,推群盗赵准为主,连引丁零,扇动常山、巨鹿、广平诸郡,事见《魏书·长孙肥传》。此皆士大夫之抗魏者也。长安之亡也,毛修之没于夏,夏亡,又入魏。魏以为吴兵将军。滑台之陷,朱修之亦没焉。大武以宗室女妻之,以为云中镇将。

元嘉九年,大武伐和龙,二人皆从。朱修之与同没人邢怀明,谋率吴兵,袭杀大武。又有徐卓者,亦欲率南人以叛。修之以告毛修之,毛修之不听,乃止。

《魏书·毛修之传》云:是时诸军攻城,宿卫之士,多在战阵,行宫人少,是日无修之,大变几作,焘亦危矣,徐卓事泄被杀。朱修之与邢怀明奔北燕,后获南归。毛修之虽沮大计,然史言朱修之之见俘,修之经年不忍问家消息,久之乃访焉。修之具答。并云:“贤子亢矫,甚能自处。”修之悲不得言。直视良久,乃长叹曰:乌乎!自此一不复及。其心固未尝忘中国也,亦可悲矣。是时之不听朱修之,殆势固有所不可邪?当时士大夫中,此等人必多矣。而处心积虑,密图覆虏,历数十年;当其不得已而立虏朝时,亦随事匡救,为中国谋;不幸所图不成,遂至所志不白者,尤莫如崔浩。千五百年之后,考其行事,想见其为人,犹未尝不使人感激兴起也。

元嘉七年战后,宋、魏复通好,信使每年不绝。盖宋文帝虽志复河南,而身既婴疾,又为介弟所逼,内忧未弭,未有长策;魏方以柔然为事,北方割据诸国,亦尚未尽灭;故彼此暂获相安也。

二十年,魏伐柔然,有鹿浑谷之败;继以薛永宗、盖吴之举义;其势孔亟,顾于二十二年,使永昌王仁、高凉王那略淮、泗以北,各迁数千户而去,其意盖以示强。

至二十七年,魏真君十一年。魏内忧既淡,北寇亦抒,二月,魏主乃自将入寇。攻汝南。陈、南顿大守郑琨,南顿,汉县,晋置郡,在今河南项城县北。汝南、颍川大守郭道隐并委守走。虏钞略淮西六郡,杀戮甚多。因围县瓠。

南平王铄时镇寿阳,遣陈宪行郡事。时城内战士,不满千人,而宪婴城固守,四十余日,所杀伤万计,虏卒不能克,其功亦伟矣。大武遣永昌王仁步骑六万,将所略六郡生口,北屯汝阳。

时武陵王骏镇彭城,文帝敕遣千骑斎三日粮袭之,以参军刘泰之《魏书》作刘坦之。为帅。杀三千余人,烧其辎重。虏众一时散走。而汝南城南,有虏一幢,登城望见泰之无继,又有别帅自虎牢至,因引出击之。泰之败死。

大武惟恐寿阳有救兵,不以彭城为虑,及闻汝阳败,又传彭城有系军,大惧,谓其众曰:“今年将堕人计中。”即烧攻具欲走,会泰之死问续至,乃停。

文帝遣臧质轻往寿阳,即统其兵。南平王铄遣司马刘康祖与质救县瓠。大武乃烧营遁走。

是役也,虏虽未克县瓠,而虏掠甚多,南师屡无功,为所轻侮,乃与文帝书曰:“彼今若欲保全社稷,存刘氏血食者,当割江以北输之,摄守南度。如此,释江南,使彼居之。不然,可善敕方镇、刺史、守宰,严供张之具,来秋当往取扬州。大势已至,终不相纵。顷者往索真珠裆,略不相与,今所馘截髑髅,可当几许珠裆也?彼往日北通芮芮,西结赫连、蒙逊、吐谷浑,东连冯弘、高丽,凡此数国,我皆灭之,以此而观,彼岂能独立?芮芮吴提已死,其子菟害真,袭其凶迹,以今年二月复死。我今北征,先除有足之寇。彼若不从命,来秋当复往取。以彼无足,故不先致讨。北方已定,不复相释。”盖其大举入犯之志决矣。崔浩起义图于此时,诚可谓得其当也。

崔浩者,宏子。宏,清河东武城人。东武城,汉县,在今山东武城县西。少仕苻坚。后又仕慕容垂,为高阳内史。魏道武伐后燕,次常山,宏弃郡,东走海滨。

道武素闻其名,遣骑追求,执送军门。与语,悦之。以为黄门侍郎。与张衮对总机要,草创制度。后迁吏部尚书。及置八部大人,以拟八坐,宏通署三十六曹,如令、仆统事。深为道武所任。大和中,孝文追录先朝功臣,以宏配享庙庭焉。

然《宏传》云:始宏因苻坚乱,欲避地江南,于泰山为张愿所获,本图不遂,乃作诗以自伤,而不行于时,盖惧罪也。及浩诛,高允受敕收浩家,始见此诗,允知其意。允孙绰,录于允集。则宏亦乃心华夏者。

《传》又言:宏未尝蹇谔忤旨,及大祖季年,大臣多犯威怒,宏独无谴,盖其仕虏原非本心,故亦不为之尽力也。浩当道武时,给事秘书,转著作郎,不过以工书常置左右而已。

及明元立,拜博士祭酒。明元好阴阳术数,而浩能为《易》筮,通天文,又善说《洪范》五行,始与军国大谋,甚为宠密。浩劝立大武为大子,大武监国,浩为右弼,已见前。大武立,左右共排毁之,以公归第。

后议伐赫连昌,群臣皆以为难,惟浩赞之,乃稍见信任。出入卧内。加侍中。后迁司徒。恭宗总百。揆复与宜都王穆寿辅政。盖汉人中甚得虏亲任者。

元嘉二十七年,六月,浩被诛。史言其以史事,云:初大祖诏尚书郎邓渊著国记十余卷,编年次事,体例未成。逮于大宗,废而不述。

神?二年,宋元嘉六年。诏集诸文人,撰录国书。浩及弟览、高谠、邓颍、晁继、范享、黄辅等共参著作,叙成国书三十卷。及平凉州之后,复命浩监秘书事,以中书侍郎高允、散骑侍郎张伟参著作,续成前纪。

著作令史闵湛、郗标,素谄事浩,乃请立石铭,刊载国书,并勒所注《五经》。浩赞成之。恭宗善焉。遂营于天郊东三里,方百三十步,用功三百万乃讫。

浩尽述国事,备而不典,而石铭显在衢路,往来行者,咸以为言,事遂闻发。此《魏书》之辞。《北史》云:“北人咸悉忿毒,相与构浩于帝。”其辞较《魏书》为重。盖浩之死实非以史事,后人不知其真,以其见戮之酷,谓其触忌必深,传之久,不免增益其辞;李延寿亦不知其真,遂采之以改《魏书》也。有司案验浩,取秘书郎、吏及长厤生数百人意。状浩伏受赇。其秘书郎、吏以下尽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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