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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第1页)

第二十四章

尽管被放逐进茅坑,我却倍感自豪。去洛城警局某个最差劲的派出所服刑前,我有两个星期需要打发。沃格尔父子的拘捕与自杀被洗白成儿子越权查案和父亲因不堪羞辱而寻短见。我用看似唯一体面的方式来结束这段光辉岁月,也就是寻找那个失踪的家伙。

我从这起人间蒸发案的洛城一头开始调查。

我一遍遍阅读李的逮捕记录剪贴簿,结果一无所获;我去“拉文避难所”找那些女同性恋,问火先生有没有再跑来辱骂她们,得到的回答不是“没有”就是奚落。老爹私下里帮我复制了布兰查德逮捕的所有重罪犯的档案,依然没有结果。凯伊对我和她一夫一妻的现状颇为满意,说我的行为比白痴还要蠢,我知道我这么做让她害怕。

挖出艾斯勒、斯丁森和沃格尔之间的联系向我证明了一点:我是个够格的侦探。然而,假如李也牵涉其中,我还能不能像侦探那样思考就是另外一码事了,然而我还是逼着自己查下去。我曾经在他身上见到并暗自敬佩的蛮横劲头也出现在我身上,而且更加猛烈,我因此更加在乎他了。另外,几点事实一再引起我的注意。

李失踪时背负着三重负担——大丽花、安非他命和波比·德威特即将假释。

最后一次有人见到他是在蒂华纳,当时德威特正前往此处,而肖特案件也将警方引向美墨边境;德威特和贩毒伙伴费利克斯·查斯科不久即遭枪杀,尽管两名墨西哥人因此受到惩罚,但很难说是不是草率定罪——乡警肯定想尽快了结这场碍事的杀人案。

结论:李·布兰查德有可能谋杀了德威特和查斯科,动机是防止自己受到报复,防止凯伊再次遭受痞子波比的虐待。结论中的结论:我不在乎。

下一步:细读德威特的审讯记录。我在公共记录部找到了更多的事实。

李称几名线人告发德威特,说他是大道-国民银行劫案的“幕后首脑”,又说他们已经离开洛杉矶市,以免遭到痞子波比的朋友的报复。我打电话给档案科,得到的结果让我非常不安——那几个告密者没有任何记录。德威特声称受到警察的诬陷,因为他有贩毒被捕的案底。最终定罪的依据有两条:一是在德威特住处找到了劫案中丢失的作过标记的钱款;二是他在劫案发生时没有不在场证明。抢劫团伙由四人组成,两人当场被杀,德威特被捕,而第四人始终不曾落网。即便告发那家伙可以换得减刑,但德威特还是宣称他不知道第四人的身份。

结论:也许确实是洛城警局陷害了德威特,也许李参与其中,也许正是他出的主意,博取本尼·西格尔的欢心,因为真正的劫匪也抢了西格尔的钱,而李有非常正当的理由害怕他——他拒绝过“虫佬”的拳击合同。后来德威特受审时,李遇见了凯伊,他以他那种贞洁加负罪感的方式爱上了凯伊,并且对波比产生了真正的恨意。结论中的结论:凯伊肯定不知情。德威特是个人渣,他罪有应得。

最终结论:我必须听李亲口承认或否认这些事。

“假期”第四天,我出发前往墨西哥。来到蒂华纳,我派发比索和10美分硬币,然后展示李的快照,用25美分的硬币换informaimportante[47]。很快我就有了一群随从,却没得到任何线索,要是我继续露财,肯定会被众人一拥而上踩死。接下来,我只得转回传统方式:外国佬警察和墨西哥警察,1美元换一条机密情报。

蒂华纳警察是一群黑衬衫的秃鹫,英语说得结结巴巴,对这门国际通用语言却无师自通。我在街上截住二十来个落单的所谓巡警,亮出警徽和照片,把美元塞进他们手里,尽我所能用英语夹西班牙语提问。1美元钞票立刻被收走,换来的却是摇头、英语夹西班牙语的连串胡扯和听起来很像真事的怪异传闻。

有人说这个elblancoexplosivo[48]1月底在芝加哥俱乐部的色情片聚会上哭了起来;还有人说一个大块头金发男人打得三名匪徒屁滚尿流,然后从一大卷钞票上剥出几张20美元贿赂警察。更有甚者说李在酒吧里碰见一位照顾麻风病患者的神父,当场捐给他200美元,还请在场的所有人喝酒,随后开车去了昂塞纳达。这条情报值我花5美元换取进一步的解释,说话的警察答道:“神父我兄弟。他自命圣职。VayaDios[49]。留着你的钱吧。”

我沿着滨海公路向南开了八十英里,来到昂塞纳达,一路琢磨李大肆挥霍的钱来自何方。这段路走得心旷神怡——右手边,大海逐渐取代了灌木丛生的悬崖,左手边则是植被茂密的山丘和谷地。车流稀少,徒步向北走的人犹如涓涓细流,那是一个个的家庭,他们拖着行李箱,看起来既惶恐又高兴,就好像他们不知道过境后要面对什么,但无论如何都好过留在墨西哥吃灰尘和向游客讨要零钱。

黄昏时分,我离昂塞纳达越来越近,涓涓细流变成移民大行军。人们排成一列,贴着路沿向北走,扛在肩上的毛毯里裹着财产。每隔五六个行军者就有一个人拿着火炬或提灯,母亲用印第安背婴袋背着幼童。我翻过城外最后一个山丘,昂塞纳达映入眼帘,那是脚下的一道霓虹亮彩,点点火光在黑暗中延伸,直到被整片的散射荧光吞没。

我下山驶进市区,很快发现这个小城就像是海风吹拂下的蒂华纳,只是所服务的游客层次较高。这儿的外国佬举止优雅,街上没有孩童乞讨,随处可见的酒馆门前也没人大声喊叫招徕顾客。偷渡客大军发源于远处的穷乡僻壤,经过昂塞纳达只是为了上滨海公路,为此还必须向乡警缴纳过路费。

我从没见过这么明目张胆的敲诈行径。乡警身穿棕色衬衫、马裤和长筒靴,从一个个农民身边走过,接过钞票,用大号订书机在农民肩头打标签;便衣警察兜售牛肉干和水果干,收到硬币就扔进绑在武器旁边的零钱袋。还有其他乡警每人守住一个街区,检查农民身上的标签。我转下主大道,开上一条明显是红灯区的街道,瞥见两个棕衬衫挥舞锯断枪管的霰弹枪,用枪托打得一位老兄人事不省。

我决定先跟当地执法力量打个招呼,然后再找昂塞纳达民众问话。另外,李离开洛城后不久,有人见过他和一群乡警在边境附近交谈,找当地警方聊聊说不定能问到他的消息。

我跟上一队30年代的旧款巡逻车,驶过红灯区,拐上与海滩平行的一条街——警察局就在这儿。警局由教堂改建而成,窗口装着铁栏杆,临街的白色砖墙上刻着宗教装饰画,上方用黑漆印着POLICIA[50]。草坪上有个探照灯。我下车,掏出警徽,满脸美国式的笑容,灯光直射我的脸。

我遮住眼睛,走向探照灯,灯光照得我面颊刺痛。有个男人咯咯笑道:“扬基条子,J。埃德加,德州骑警。”经过他时,他伸出一只手,我把1美元按上去,走进警察局。

室内更加像教堂:装饰门厅的天鹅绒壁毯绣着耶稣和他的历程,坐满了正在休息的棕衬衫的长椅很像教堂用的那种。前台是一大块黑色木头,刻着十字架上的耶稣像,原先多半是圣坛。看见我上前,那儿把关的胖乡警舔舔嘴唇,他让我想起死不悔改的侵犯儿童的罪犯。

我掏出非给不可的那1美元,但没递出去:“洛杉矶警察,来见你们警长。”

棕衬衫捻捻两手的大拇指和食指,然后指指我装警徽的皮套。我把警徽和钱一起递给他,他领着我走下墙上绘有耶稣壁画的走廊,来到标有“队长”二字的门前。他走进房间,用又急又快的西班牙语说话,我等在门口。他出来时对我一碰脚后跟,还奉上一个迟到的敬礼。

“布雷切特警员,请进。”

这几个字不带任何口音,我颇为惊讶,我应他邀请走进房间。站在那儿的高个子墨西哥男人身穿灰色正装,他向我伸出一只手,但这次是为了握手,而不是要钱。

我们握完手,男人在宽大的办公桌前坐下,敲敲写着“瓦斯克斯队长”的牌子:“警员,有什么我能帮到你的?”

我从桌上拿起警徽,放下李的照片:“这名洛杉矶警察从1月底失踪至今,最后一次有人见到他的时候,他正在往这儿来。”

瓦斯克斯仔细查看这张快照。他嘴角抽搐了两下,但立刻用摇头掩饰这个反应:“我没见过这个人。我可以发个通告给手下,让他们去本城的美国人社区找找看。”

我知道他在撒谎,但还是说:“队长,他这个人很惹眼。金发,六英尺高,体形跟砖砌茅房差不多壮实。”

“昂塞纳达专门吸引狠角色,警员,所以我们警队装备精良,时刻警惕。你会待一段时间吗?”

“至少到明天。你的人也许看漏了,而我可以找到什么线索。”

瓦斯克斯微微一笑:“很难想象。你是一个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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