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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子语类卷第二十二 论语四(第3页)

问:“礼乐同体,是敬与和同出于一理否?”曰:“敬与和同出于一心。”曰:“谓一理,如何?”曰:“理亦说得。然言心,却亲切。敬与和,皆是心做。”曰:“和是在事否?”曰:“和亦不是在事,在心而见于事。”淳。

童问:“上蔡云‘礼乐异用而同体’,是心为体,敬和为用。《集注》又云,敬为体,和为用,其不同何也?”曰:“自心而言,则心为体,敬和为用;以敬对和而言,则敬为体,和为用。大抵体用无尽时,只管恁地移将去。如自南而视北,则北为北,南为南;移向北立,则北中又自有南北。体用无定,这处体用在这里,那处体用在那里。这道理尽无穷,四方八面无不是,千头万绪相贯串。”以指旋,曰:“分明一层了,又一层,横说也如此,竖说也如此。翻来覆去说,都如此。如以两仪言,则太极是太极,两仪是用;以四象言,则两仪是太极,四象是用;以八卦言,则四象又是太极,八卦又是用。”淳。道夫录少异。

问:“礼乐之用,相反相成。”曰:“且如而今对面端严而坐,这便是礼;合于礼,便是和。如君臣之间,君尊臣卑,其分甚严。若以势观之,自是不和。然其实却是甘心为之,皆合于礼,而理自和矣。且天子之舞八佾,诸侯六,大夫四,皆是当如此。若天子舞天子之舞,诸侯舞诸侯之舞,大夫舞大夫之舞,此便是和。若诸侯僭天子,大夫僭诸侯,此便是失礼;失礼便不和。《易》言:‘利者,义之和也。’若以理言之,义自是个断制底气象,有凛然不可犯处,似不和矣,其实却和。若臣而僭君,子而犯父,不安其分,便是不义;不义则不和矣。孟子云‘未有仁而遗其亲者也,未有义而后其君者也’,即是这意思,只是个依本分。若依得本分时,你得你底,我得我底,则自然和而有别。若‘上下交征利’,则上下相攘相夺,便是不义不和,而切于求利矣。老苏作《利者义之和论》,却把利别做一个物来和义,都不是了。他于理无所见,只是胡乱恁地说去。”卓。

问:“诸先生以和为乐,未知是否。”曰:“和似未可便说乐,然亦有乐底意思。”

信近于义章

问“信近于义,言可复也”。曰:“如今人与人要约,当于未言之前,先度其事之合义与不合义。合义则言,不合义则不言。言之,则其言必可践而行之矣。今不先度其事,且鹘突恁地说了,到明日却说这事不义,我不做,则是言之不可践也。言而不践,则是不信;践其所言,又是不义,是不先度之故。”卓。

凡言,须先度是非可否。果近于义而后言,则其言可践。恐不近于义,其言将不可复也。德明。

问“言可复也”。曰:“前辈说,都是说后来事。如说出话了后,看是义与不义,方理会复与不复。若是恁地,更不消说也得。某看来,是要人谨于未发,皆是未交际之先。”贺孙。

吴问“信近于义”。曰:“与人要约不是当,不问行得行不得,次第践其言,则害于义;不践其言,则害于信。须是合下要约时便审令近义。致恭亦然。若不中节,不失之过,则失之不及,皆是取辱。”潘子善因曰:“‘近’字说得宽。”曰:“圣贤之言不迫切。”铢。

或问:“‘信近于义’,莫便是合义?‘恭近于礼’,莫便是中礼?”先生曰:“近亦是对远而言。远于义,则言不可复;远于礼,则必不能远耻辱。”

或问:“《集注》云:‘约信而合其宜,致恭而中其节。’合其宜,便是义;中其节,便是礼。如何是‘近义、近礼’?”曰:“此亦大纲说,如‘巧言令色,鲜矣仁’之意。然只得近于义,近于礼,亦好。是便合其宜,中其节,更好。”广。

问:“如何得‘约信而合其宜’?”曰:“只是不妄发。”曰:“万一料事不过,则如之何?”曰:“这却无可奈何,却是自家理不明尔。”问:“‘致恭而中其节’,则能远耻辱。这耻辱,是在人,在己?”曰:“兼有在里。且如见尊长而拜,礼也,我却不拜。被诘问,则无以答,这便是为人所耻辱。有一般人不当拜而拜之,便是谄谀,这则可耻可辱者在我矣。”道夫。

“因不失其亲”,亲如“亲仁”之“亲”。人杰。以下因亲可宗。

因,如今人云倚靠人之意。“宗”即是“主”字,如“主雠由”之“主”。必大。

所依不失其所可亲之人,亦可宗而主之矣。主,犹“主颜雠由”之“主”。盖当时羁旅之臣,所至必有主。须于其初审其所可亲者,从而主之可也。贺孙。

宗,主也,所宗者可以久而宗主之。如夫子于卫主颜雠由,则可亲之人。若主痈疽与寺人瘠环,便是不可亲之人。此是教人接人底道理也。时举。

“因不失其亲,亦可宗也”,三字有浅深轻重。因,乃泛言,亲,则近之矣,宗,则尊之也。如孔子于卫,或舍于寺人瘠环之家,然谓之亲,则不可。可学。

问“亦可宗也”。曰“我所亲之人,将来便可为吾之宗主。主,如‘主颜雠由’之‘主’。且如此人不可亲,而吾乃亲之。若此人他日得志,援我以进,则是我失其所主矣。陈了翁曾受蔡卞之荐,后来摆脱不得,乃是失其所亲者也。”人杰。

汉臣说“因不失其亲”。曰:“与人交际,当谨之于始。若其人下来不可宗主,则今日莫要亲他。若今日苟且过了,与之相亲,则下来所宗,非其可宗者矣。”时举。

“因”字轻,“宗”字重。初间若不子细,胡乱与之相依,下梢却是宗他了。且如做官,与个至不好底人往来,下梢忽然为他所荐举,便是宗他。贺孙。

正淳问“亦可宗也”。曰:“如今初间与好人相亲,后来受他荐举辟差,便是着宗他。此是前不失亲,后亦可宗也。”贺孙。

问“因不失其亲”。曰:“‘因’字最轻,偶然依倚他,此时便须物色其人贤与不贤,后去亦可宗主。如韩文公《与崔群书》所论交往;或其人后不入于善,而于己已厚,虽欲悔之,亦不可处相似。”枅。

问“因不失其亲”。曰:“而今与人同官,也是相亲。将来或用它荐举,因它超擢,便着宗主它。如所亲者不善,安知它异日不能荐举我,超擢我,便着宗主它,这个便是失其所可宗者。‘信近义,恭近礼,因不失其亲’,此三句是今目下事。‘言可复,远耻辱,亦可宗’,是将来底事。”铢。全章。

此一节,须作两截看,上面“恭近于礼,信近于义,因不失其亲”,是接物与人之初,下数句却是久而无弊之效。但当初合下,便须着思量到无弊处也。时举。

问“信近于义”一段。曰:“未说着不必信,只是信合于宜。且如一人相约为事,已许之,少间却不行,是不合义,不可践矣。恭,凡致敬皆恭也。礼则辨其异。若与上大夫接,而用下大夫之恭,是不及也;与下大夫接,而用上大夫之恭,是过也。过与不及,必取辱矣。”可学。

问“信近于义”一章。曰:“约信事甚多。今与人约做一件事,须是合当做底事,方可与之约,则所约之言方可行。如不可约之事,则休与之约,谓其不可行也。”问:“‘恭近于礼’,谓致敬于人,须是合当加礼之人。”曰:“不是加礼。如致敬于人,当拜于堂上,乃拜于堂下;当揖,却拜,皆是不中节,适以自取辱。”问:“‘因不失其亲’,谓依赖于人,须是得个正当可亲近之人,而后可以宗主。”曰:“也是如此,更子细推去。”又问:“《集注》‘人之言行交际’一段,恐言是约信,行是致敬,交际是依人。”曰:“大纲如此说,皆交际也。‘言可复’,便是行。”南升。

此一章,皆是言谨始之意。只如初与人约,便用思量他日行得,方可诺之。若轻诺之,他日言不可复,便害信也。必大录云:“若不看义之可行,便与他约,次第行不得,便成脱空。”“恭近于礼”,且如合当在堂上拜,却下堂拜,被人非笑,固是辱;合当堂下拜,却在堂上拜,被人斥骂,亦是辱。因失其亲,且如此人不好,初去亲他时,似不害,将来主之,便错了。须是拣择见得是好,方可亲他。且如趋事上位,其人或不可亲,既去亲了他,一日,或以举状与我,我受了,便用主之非其人,虽悔何及!大率有子说底言语奥涩难晓,里面尽有滋味,须用子细玩味。明作。

王问:“‘因不失其亲’,《集注》旧连上句义礼,后本却不如此。”曰:“后来看得信与义,恭与礼,因与亲,各各是一事,有此两项。”李问“恭近于礼”。曰:“非止谄媚于人是取辱之道。若恭不及礼,亦能取辱。且如见人有合纳拜者,却止一揖;有合不拜者,反拜他,皆不近礼。不合拜,固是取辱。若合拜而不拜,被他责我不拜,岂不是取辱?”先生因言,《论语》中有子说数章,文势皆奥涩,难为人解。雉。

古人文字皆叶韵。如“信近于义,言可复也;恭近于礼,远耻辱也;因不失其亲,亦可宗也。”宗,叶音族。淳。

“‘信近于义’章,疑上三句是工夫。言如能近义,则有可复言之理否?”曰:“然。人说话固要信,然不近义时,其势不可践,践却便反害于信矣。”问:“横渠云:‘宁言之不顾,不规规于非义之信;宁身被耻辱,不徇人以非礼之恭;宁孤立无助,不失亲于可贱之人。’此却似倒看了文义矣。重在下句相似,如何?”曰:“此便是先儒旧底说。它为惑个‘也’字,故然。如某解底‘也’字,便只是个‘矣’字。”又问:“程先生所解是于文义不合乎,是道理未必然乎?”曰:“也是一说。但如此说,都无紧要了。如横渠说底虽似,倒犹有一截工夫。程先生说底,某便晓未得。”直卿云:“他犹可也,中一句最难说。”曰:“他有说不倒时。”伯羽又问:“谢氏说,末云:‘欲免此,惟学而已,故人贵乎明善。’此虽无谨始虑终之意,然大段意好否?”首肯之,曰:“然。人固贵乎学,但学是平昔当如此,此是说事之发虑当审也。”伯羽。

问:“程先生说如何?”曰:“‘信近于义’,以‘言可复’,他意思要说‘也’字出,恐不必如此说。”“范氏说如何?”曰:“范说不甚好。‘恭近于礼’,恭合下便要近礼;‘信近于义’,信合下便要近义,故其言可复,耻辱可远。信只似与人相约,莫要待得言不可复时,欲徇前言便失义,不徇便失信。只是低头唱喏时,便看近礼与不近礼。”问:“‘大人言不必信’,又如何?”曰:“此大人之事。大人不拘小节,变通不拘。且如大人不是合下便道,我言须是不信;只是到那个有不必信处,须着如此。学者只要合下信便近义,恭便近礼。”榦。

君子食无求饱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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