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次吧。”乔答道,“你要知道,我们并不是去抓人的,只想看看热闹。就是我、沃普斯勒先生和皮普,我们三个人一道去的。是不是,皮普?”
“是的,乔。”
陌生人又看了看我,他仍是斜着眼睛看人,仿佛是在用那支看不见的枪对着我。他说:“这孩子都瘦得皮包骨头了,不过看样子挺有前途。你叫他什么来着?”
“皮普。”乔说。
“受洗时取的名字?”
“不,皮普不是教名。”
“那就是姓皮普?”
“不是。”乔说,“就算是姓氏吧,就是他小时候说话含糊念错了,别人就这么叫他了。”
“是你儿子吗?”
“嗯。”乔说着沉思起来。倒不是这个问题有什么好考虑的,只是在快活三船夫酒馆,无论谈到什么,人们都喜欢一边抽烟斗,一边深沉地思考一番。“不,不是。”
“那是侄子?”陌生人说。
“嗯。”乔说,露出同样深思熟虑的样子,“不是的。不骗你,他不是我侄子。”
“那他到底是谁?”陌生人问。在我看来,他语气这么不好,实在没有必要。
沃普斯勒先生这时插话进来。他对各家各户的亲戚关系了如指掌,又因为职业的关系,他还会记住男人不可以娶哪些女性亲属为妻。于是他解释了我和乔的亲戚关系。末了,沃普斯勒先生还咆哮着引用了《理查三世》中的一段话,他似乎认为自己已经做了足够的解释,但又补充了一句:“就和诗人莎士比亚所说的一样。”
有件事我要说一下。沃普斯勒先生提到我,他认为有必要把我的头发弄乱作为配合,结果被他一揉,我的头发都戳进了我的眼睛里。我无法理解,为什么每个像他这样有地位的人来我家做客,总要让我经历同样的折磨,害得我的眼睛又红又肿。回想起来,在我小时候,亲戚朋友每次说起我,总要伸出大手,他们说是爱抚我,其实只会把我的眼睛弄得生疼。
在这期间,陌生人一直看着我,好像终于下定决心朝我开枪,把我打倒似的。他说完最后那句话后便不再言语,过了一会儿,掺了水的朗姆酒端了上来。然后,他开枪了,而且是最为特别的一枪。
他没有说话,而是演了一出哑剧,还是冲我来的。他冲着我搅拌他那杯兑水朗姆酒,又冲着我尝了酒。他一会儿搅拌,一会儿品尝,用的不是酒馆给他的勺子,而是一把锉刀。
他搅拌的动作很隐蔽,只有我一个人能看见那把锉刀。搅拌完毕,他擦了擦锉刀,收进了胸袋。我一看见锉刀,就知道那是乔的工具,还知道他认识我遇到过的那个逃犯。我坐在那里,目不转睛地盯着他,像是被下了咒语。不过这会儿他斜靠在长椅上,不大注意我,兴冲冲地聊起了萝卜。
在快活三船夫酒馆,无论谈到什么,人们都喜欢一边抽烟斗,一边深沉地思考一番。(第74页)
每逢礼拜六晚上,我们村子里总弥漫着一种愉悦的气氛,大伙儿忙活了一个礼拜,在重新开始生活之前安静地歇一歇,因此,礼拜六晚上乔也敢在外面比平时多待半个钟头。半个钟头后,兑水朗姆酒也喝完了,乔站起来,拉起我的手就要离开。
“等一等,盖格瑞先生。”陌生人说,“我口袋里好像有一枚崭新的先令,如果确有其事,就赏给这孩子了。”
他拿出一大把零钱,找出那枚先令,用皱巴巴的纸包好递给我。“给你!”他说,“记住了,这钱是给你一个人的。”
我向他道谢,紧紧地挨着乔的身体,瞪大眼睛看着他,也顾不上讲礼貌了。他向乔道了声晚安,又向同我们一起离开的沃普斯勒先生道了声晚安,用那只似乎是在瞄准的眼睛看了我一眼。不,不能说是看,因为他把那只眼睛闭上了,但也许正是因为他闭上了眼睛,隐藏起眼神,才传达了无限的深意。
在回家的路上,要是我有心情说话,恐怕会说个不停。沃普斯勒先生一出酒馆大门就和我们分手了,乔一路上都张大嘴巴,要让风把嘴里的酒味尽可能吹散。可是我满脑子想的都是我以前的不端行为和我认识的那个逃犯,弄得我精神恍惚,别的什么也想不起来了。
我们走进厨房,姐姐倒是没有大发雷霆,碰上这种难得一遇的情况,乔受到鼓舞,把闪亮先令的事和她说了。“我敢打赌一定是假的。”乔太太得意扬扬地说,“不然他怎么可能给那孩子?拿出来看看。”
我把硬币从纸里拿出来,事实证明钱是真的。“但这是什么?”乔太太说着扔下先令,拾起包钱的纸,“两张一英镑的钞票?”
果不其然,正是两张沾满了油渍的一英镑钞票,似乎在郡里的牲口市场被找来找去很长时间了。乔又拿起帽子,跑回小酒馆想把钱还给主人家。他走后,我坐在我常坐的凳子上,茫然地看着姐姐,很肯定陌生人早已离开酒馆了。
不一会儿,乔回来了,说那人已经走了,不过乔在酒馆里留了话。姐姐用一张纸把钞票包好,放在客厅壁橱上的一把观赏茶壶里,还压上了几片干玫瑰花瓣。那些钱在那儿放了很长时间,成了我的一个噩梦。
那夜我时睡时醒,一会儿想起陌生人用那把看不见的枪瞄准我,一会儿想起自己曾私下与罪犯来往,行为卑劣,简直罪不容诛。在我微贱的人生中,这应该是一件重大的事,我却将其忘得一干二净。那把锉刀也在我的脑海里萦绕不去。在我最意想不到的时候,锉刀竟然又出现了,我整个人都被恐惧包围了。想到下礼拜三要去哈维沙姆小姐家,我这才渐渐睡着。在睡梦中,我看见那锉刀从一扇门朝我飞来,却没看到拿着它的人。我大叫一声,惊醒了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