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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第2页)

这时,我们恰好在谈论这样一个魅力四射的人,他叫拉克米尔·科贡,或曾经叫这个名字。拉克米尔的长相酷似《34街奇迹》中饰演圣诞老人的演员埃德蒙·格温,可没有一丝圣诞老人的慈祥。这家伙很危险,脸红赤赤的,眼睛血红,目光凶狠,满脸怒气。他同圣诞老人一样,也是从烟囱中下来的,可目的是来找碴儿添乱的。

拉维尔斯坦和我都不想吃午饭——昨晚卢卡斯·卡尔通大饭店那十道大餐,撑得我们到今天晚餐前都没有食欲——只是坐下来喝点儿咖啡。拉维尔斯坦又开了一包万宝路香烟。来到他经常光顾的花神咖啡馆[19],他点了杯浓缩咖啡。咖啡馆里的服务员将咖啡装好端给他。他端杯的大手的手指要是抖的话,并不是他神经出了问题,而是过分激动的表现,咖啡因的作用微乎其微。

他说:“拉克米尔是我此前的一个老师。当时,他在伦敦经济学院任教,后来又去了牛津大学。在那里,他加入了英国籍。此后,他总是花一半时间待在英国,一半时间待在美国。他这个人很严肃,总喜欢给自己找不自在。不过,我对他感激涕零——比如,我现在的工作就是他所施与的。当时我被流放到明尼苏达州,是他帮我搞到我想要的这份工作……”

“跟你想要的差不多……”

“不错。我是教授,却没有教授席位,真是绝无仅有。我为大学贡献了这么多年……学校管理部门给我的唯一席位,就是一把电椅。”

好在拉维尔斯坦从不计较,也不会因此而痛苦烦恼。这儿不是谈论这些问题的地方,我以后也许会谈这个话题,也可能不谈。总之,我不该在这里说这件事。我说过,我要一点一滴地向你们介绍拉维尔斯坦。

拉维尔斯坦在餐桌上看上去有些古怪。你要熟悉他的进餐习惯。他们系的创始人的妻子,格里夫太太,曾经对他说,永远别再指望她请他吃饭了。格里夫太太自身就是个富婆,又有很高的文化修养,经常在家款待社会名流,比如R。H。托尼、伯特兰·罗素、法国新托马斯主义大佬,这个大佬的名字我记不清了(是叫马里坦吗?),以及众多的文人雅士,特别是法国的文人。阿贝·拉维尔斯坦当时还是个资历较浅的教师,也获邀参加了一个招待T。S。艾略特的午餐会。阿贝·拉维尔斯坦告别时,玛拉·格里夫对他说:“你竟然直接对着瓶子喝可乐,T。S。艾略特一直在看你——满脸惊骇。”

这件事是拉维尔斯坦自己说出来的,同时说出来的还有已故的格里夫太太的一些事情。她出生于一个大富豪家庭,丈夫是一位著名的东方学专家。“自我美化的人,往往都会吹嘘自己有多么特别的重要,而且会一直这样吹下去,”拉维尔斯坦说,“直到编出一个令人眼花缭乱的幻想故事。这些人将自己装扮成迷人蜻蜓的样子,在绝对虚幻的氛围中飞舞、飘逸。然后,他们写散文,写诗歌,写关于他们自己的著作……”

“在招待贵客——一个极其重要的来宾的午宴上,缺乏教养的犹太人举止……”我说。

“你让T。S。艾略特怎么看我们呀!”

但不知为何,我就是不信整个事情的原委仅仅是他对着瓶嘴喝可乐。(首先,干吗要在餐桌上放一瓶可乐呀?)教职工的太太们都知道,只要拉维尔斯坦来赴宴,晚宴后她们就得清扫好半天——洒的、溅的、弄碎的,餐巾用得脏兮兮的,餐桌下掉的是一块块熟肉,听到笑话后忍不住发笑而喷出去的酒,桌上的菜尝了一口不好吃就往地上扔。女主人要是有经验的话,就会在他的座位下面铺一张报纸。拉维尔斯坦并不介意,他从不关注这种事情。当然,我们每个人都有各自的方法了解正在发生的事情。阿贝也很清楚——他知道什么要专心致志,什么应该漠不关心。讨厌阿贝的用餐习惯,并不是说要承认自己心胸不够坦**。

拉维尔斯坦打趣说:“她不许任何一个犹太佬在她家的餐桌上吃相那么难看。”

她的丈夫格里夫教授倒是没有这种偏见。他身材高大,表情严肃,举止端庄得体,不过他那神情好像总给人一种心猿意马的感觉,感觉他关注那些更遥远、更有趣的东西——我的意思是比拉维尔斯坦更有趣。格里夫教授的眼睛很小,彼此又隔得很开,不过看上去和蔼可亲、宽容大度。头发从中间一分为二,一看就是一位博学的先生、著名的学者。他的朋友大多是法国人,而且个个都是豪门出身,比如姓名里带有波旁[20]六世——不是法兰西科学院院士,就是院士候选人。格里夫的太太和家佣们——洗衣工、厨师、客厅女侍——把格里夫照顾得无微不至。格里夫夫妇绝不是一对平庸的学者夫妻——他们在伦敦就像在巴黎的自己家中一样,舒心惬意。在圣特罗佩或诸如此类的地方,斯科特·菲茨杰拉德夫妇曾经和他们是近邻。格里夫和太太不是那种靠傍名人显要抬高自己身份的平庸夫妻。他们是一对富裕的爵士时代[21]的美国夫妇。他们认识毕加索,还认识格特鲁德·斯泰因。

出于某种原因,拉维尔斯坦和我在花神咖啡馆谈起了格里夫夫妇。每次遇到特别开心的日子,我下午就会昏昏欲睡——天气越好,人就越犯困。环顾四周,风恬日暖,阳光灿烂——可以说生活欣欣向荣,万物茁壮成长——可这一切令我痛苦不已。我这个人,一向无力享受美好的、欢天喜地的生活时光。我从未向拉维尔斯坦透露过这个毛病,不过他可能已经感觉出来了。他像是为了我好,时常把话题引向这方面。

“格里夫非常喜欢皇家桥酒店——这是他的最爱,就在附近。”拉维尔斯坦说,“而且,我告诉你,格里夫太太去世时,他很伤心,赶到巴黎来吊唁她,还带来了她写的手稿,想为她出一本文集。为此,他还专门请来拉克米尔·科贡帮忙——拉克米尔当时在牛津大学。”

“拉克米尔干吗要过来?”

“他欠那个老教授的人情呗。这说起来话可长了。当时,拉克米尔要被解雇,是格里夫挺身而出救了他。格里夫保护了他——给了他一个避身之地。这件事发生在学界那帮蠢货把拉克米尔奉为‘杰出人才’之前。总之,拉克米尔到了巴黎,也住在皇家桥酒店,虽然没有住套间。每天早上他都准时报到,忙着整理玛拉·格里夫的文稿。可格里夫呢?每天早上不是说‘我感冒了,玛拉今天不会让我工作的’,就是说‘我要去理发了,要不然玛拉又要说我过了该理发的时间了’,再不就说自己有约会,去见一个拉罗什富科[22]或是一个波旁六世之类的人。拉克米尔只好一个人整理玛拉的笔记,审阅她那让人发狂的文章。不过,他对玛拉的日记自始至终都兴趣盎然,因为日记中经常提到他:‘又是那个令人厌恶的犹太小子拉·科贡’,或者‘我得拼足全身力气,去忍受赫伯特保护的这个讨厌家伙科贡,这家伙的犹太人的德行越来越浓,越来越卑鄙可恶,越来越让人无法忍受——瞧他那副犹太佬面孔,厚颜无耻,到处找女人鬼混……’。”

“这些都是科贡亲口告诉你的?”我问道。

“不错,是他说的。他情不自禁地乐了起来。他说,格里夫太太与维尔迪兰夫人[23]毫无二致——一心想挤入上流社会。这种人一旦受到教化,就会更加容不得犹太人。”

“但是,严肃庄重的人都不会和格里夫太太一般见识的。”我说。

“你认识她吗,奇克?”

“她去世后我才进的学校。格里夫是个好男人,待人特别慷慨大方,总说‘我的亡妻’,随即又笑着补上一句,她从不守时[24]。他的第二个太太是个风姿绰约的大美人——有些人就是会选女人,总是越选越好。事实证明,这位夫人意志坚强,慷慨大方,聪明伶俐。他曾经邀我共进晚餐。他用正规的法国人方式,打电话问我是否讨厌‘有色人种’。招待的客人是一位来自马提尼克岛的美丽女士——丈夫是一位著名的艺术史学家。是不是那个利伏尔德,写《塞尚传》的?”

“你总是很走运,可你很少充分利用这种运气。”拉维尔斯坦说。

这种话我已经听惯了。拉维尔斯坦认为我天赋异禀,天资聪明,只是没有受过什么教育,单纯幼稚,主动性不足,性格内向。他说,和好友在一起,我就会思如泉涌,滔滔不绝。他对学生们讲,没有任何一个重要的问题不是我思考过的。此话不假,但是对于这些重大的问题,我除了思考、思考,又能怎样呢?

听了我的建议,拉维尔斯坦成了富翁。昨晚的庆祝宴之后,罗莎蒙德对我说:“这本该是一个隆重的场合,阿贝将自己满腔的感激之情和热情,全部投进了卢卡斯·卡尔通饭店的酒会里——雅典式用餐、饮酒、交谈。”学术上,她曾经是拉维尔斯坦的忠实粉丝,精通希腊语。师从拉维尔斯坦做学问,你得会用希腊文阅读色诺芬、修昔底德以及柏拉图。

罗莎蒙德描绘她老师的方式令人发笑,可她对老师的看法我是认同的。与大多数善于观察的人不同,她的思路十分清楚。这体现出罗莎蒙德具有超凡出众的才华。不过,她还爱上了拉维尔斯坦,对他崇拜得五体投地。

服务员又端来一杯咖啡,阿贝已经喝了三杯浓缩咖啡了。拉维尔斯坦的一双大手笨拙地抓起杯子,端到嘴边。要是谁肯打赌,我非下大赌注不可。他新买的外套翻领上溅了一大块咖啡污渍。这种事总是防不胜防——唉,没办法。他仰着脖子,还在喝。我一声不吭,根本没提他在浪凡牌外套上溅了一大块棕色污渍。要是换了别人,可能立马就意识到有什么事发生了——这个人可能嗜钱如命,穿着四千五百美元一件的昂贵衣服,就会觉得有责任加倍爱惜。拉维尔斯坦戴的领带也全是名牌,不是爱马仕,就是杰尼亚,可上面满是香烟灰烫的洞。我劝他改戴领结。因为领结戴在颌下,不会被弄脏。他也明白这个道理,可他是不会去买那种做好的现成领结的。他怎么也学不会打那个蝴蝶犬结(他这么称它)。“我手指老是抖。”他瞧着手指说。“啊,天哪!”他终于发现了新买的浪凡牌外套翻领上的咖啡污渍,惊呼道,“我他妈的又弄脏了。”

听到他的惊呼,我憋住没笑出来。

这个时候得要拿定主意了。喝咖啡居然能喝到身上,实在是好笑。可这就是拉维尔斯坦,是他不雅吃相的典型例证。他刚才还在这么说自己呢。不过,我并不认为这有什么好笑的。我安慰说,这些污渍应该可以去掉,并委婉地建议他:“克利翁大酒店的洗烫服务部大概可以清除掉。”

“你觉得可以吗?”

“他们要是清除不了,别处也没人能够搞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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