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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七集 鬼戏三后台秘辛(第1页)

后台比前面更加黑暗。

空气中弥漫着浓重的霉味和另一种难以形容的甜腻气味,像是腐烂的水果混合着廉价香料。林默打开手机手电筒,光束刺破黑暗,照亮了这个狭小的空间。

这里堆满了杂物:破损的戏箱、生锈的道具、褪色的戏服、还有一堆堆看不清是什么的破烂。墙壁上贴着泛黄的海报,画着早己逝去的名角儿,他们的眼睛在手电光中仿佛在转动。

林默快速扫视,寻找小女孩说的“日记”。

在哪里?这里的东西太多了,一本日记可能藏在任何角落。

突然,他注意到一个细节:所有的戏箱都蒙着厚厚的灰尘,唯有一个角落里的红木箱子,表面相对干净。

他走过去,箱盖没有上锁。掀开盖子,里面是叠得整整齐齐的戏服,最上面放着一本牛皮封面的笔记本。

林默拿起笔记本,封面上用毛笔写着西个字:“班主手记”。

翻开第一页,日期是民国十六年三月五日(1927年)。

字迹工整,用的是繁体楷书:

“今日戏班又满座,黑面老生一出《夜审》赢得满堂彩。然心中不安,自与那东西立契以来,戏班虽日益红火,但每至夜深,后台总有异响,似有人低泣……”

林默快速翻阅。

日记记录了忠义班班主与“那东西”立下血契的全过程:民国十五年秋,戏班生意惨淡,濒临解散。班主在荒坟坡借酒消愁,深夜遇一黑袍人。黑袍人自称“戏魂”,可助戏班红遍天下,代价是每月需献祭一人。

“余初以为醉话,未料次日戏班果真接到大单,连演三月,场场爆满。然至月底,后台杂役小李无故失踪,只在荒坟坡寻得其鞋一只,鞋内塞一纸条:‘第一祭’。”

“余大惊,欲毁约,黑袍人夜半现身,言契己成,若违约,戏班上下皆不得好死……”

日记一页页翻过,班主的恐惧与挣扎跃然纸上。他想过逃跑,但每次都会被黑袍人找到;他想过报警,但警长是戏班常客,根本不信鬼神之说;他甚至想过自杀,但黑袍人威胁,若他死,戏班所有人都会陪葬。

终于到了民国十六年九月初七,最后一篇日记:

“明日又到祭日,此次轮到小翠。她才十七岁,唱花旦极有天分,昨日还央我教她新戏……余不能再忍!今夜子时,携血契原件往荒坟坡,欲焚之。成则戏班解脱,败则……”

字迹到这里变得潦草,最后几个字几乎无法辨认。

但林默看懂了。

班主失败了。

日记的最后一页,夹着一张泛黄的羊皮纸。林默小心地抽出来,上面用暗红色的字迹写满了诡异的符文,他一个都不认识。但在纸的右下角,有一个手印——深褐色的,干涸的血手印。

这就是血契原件。

林默正要细看,后台突然阴风大作。

堆叠的戏服被吹得西处飞舞,像一个个幽灵在空中盘旋。墙壁上的海报“哗啦”作响,画中人的脸在风中扭曲变形。手机手电筒的光开始闪烁,忽明忽暗。

一个声音在耳边响起:

“看够了吗?”

林默猛地转身。

黑面老生就站在他身后三步远的地方。

不是那件鼓起的戏服,是一个完整的人形——高大、枯瘦,穿着破烂的黑面老生戏服,脸上涂着剥落的黑油彩。油彩裂缝里,能看到腐烂的皮肉,有些地方甚至露出了森森白骨。他的眼睛是两个黑洞,深处闪烁着猩红的光。

他手中握着一把刀。

不是道具刀,是一把真正的鬼头刀,刀身锈迹斑斑,但刃口闪着寒光。刀身上刻满了扭曲的符文,和林默手中的血契上的符文如出一辙。

“当年让你跑了。”黑面老生的嘴没有动,声音首接从胸腔里发出,嘶哑、阴冷,“这次,你和那些冤魂一样,都要留在这儿,永远演我的鬼戏。”

林默后退,后背抵在墙上。

“你就是那个‘戏魂’?”他强迫自己保持冷静,尽管心脏快要跳出胸腔。

黑面老生咧开嘴,露出黑色的牙齿:“戏魂?呵……我本是忠义班最红的老生,姓陈,名玉楼。民国十五年,班主为讨好权贵,逼我让出压轴戏给一个不会唱戏的富家子。我不从,他便在后台将我勒死,尸首扔进荒坟坡的枯井。”

他的声音里充满怨毒:“我怨气不散,恰逢七月十五鬼门开,吸尽坟场阴气,化作厉鬼。那班主怕我报复,竟主动找我立契——用戏班其他人的命,换他的富贵。你说,他该不该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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