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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第1页)

卢辛和索菲娅的两匹坐骑在秋天里行走,像两叶孤舟漂流在草海上。他们在傍晚见到了沙坨顶那棵老榆树。

“哦,一马树!”卢辛喜悦。

索菲娅瞻望,百年榆树上空有乌鸦盘旋,嘎哇嘎哇地叫。

“我看到一棵树。”她说。

“其实就一棵树,这里没第二棵。”卢辛说,“因此才叫一马树嘛!”

如此人迹罕至的荒凉地方,索菲娅表示怀疑。问:“他们会在里吗?”

卢辛放眼望去,坨洼上空漂浮着雾气,白色间有深色的烟雾弥漫,这是炊烟了。

“你瞧,他们在生火做饭。”他说。

生火做饭?索菲娅感到有点危言耸听。

卢辛教导她如何在氤氲中辨别出烟气和雾气,在此之前,他教她如何在喧嚣中辨别出马蹄声。

“马蹄声我懂,铁雷教过我。”索菲娅提到她不十分愿提到的人。

卢辛望着她,说:“铁雷真混,舍得你让他的弟兄……”他说了一个最粗俗的字。

“C!”索菲娅回敬了那个字。

“所以你杀了他。”

索菲娅婉转地说:“但愿我别同样的理由杀了你。”

“我想不会。”卢辛说。

卢辛没猜错,项点脚狼口余生的带花膀子队员压在一马树。

“唉,没剩下几个弟兄。炮头引来狼,毫无防备的情况下,百多只狼包围了我们,大家正在饮酒过节,枪支没在身上……”项点脚向卢辛讲了遭狼袭的全部经过。

卢辛缄默。

“到了这里人是安全了,连子(马)又出了毛病。”项点脚说。

“连子怎么啦?”卢辛一惊。

“晕倒了几匹,始终没醒来。”项点脚如断手指,连心地痛。

胡匪最爱两样东西:马和枪。

一个胡子生命的长短,往往取决于他**马的忠诚程度。一匹刚烈、智慧、忠诚的马,可以使主人化险为夷。

项点脚亲历了大柜快枪朱三和一匹黑鬃马的故事。

——搅动起的滚滚沙尘遮天蔽日,枪声、爆炸声、厮杀声响彻荒原。这是入春以来官府军警组织的最大规模的围剿,也是胡子快枪朱三自从拉起绺子以来遭到的最惨重打击和追杀。

两天前,快枪朱三得到密报:亮子里镇军警联合行动,将要攻打老巢。

“大哥,快拿主意吧!”大敌当前,二柜顺风耳显得有些惊慌。

曾以快枪出名,又以快枪报号的大柜朱三,老练而沉着。他慎重地考虑所处境况:老巢虽有坚固的炮台,子弹充足,其高墙深院可与敌对抗。但面对有准备、有预谋,敌我相差悬殊这一事实,归终吃亏的必是自己绺子。

三十六计,走为上策,何况荒原深处有一个秘密巢穴可藏身。于是朱三决定:“立马挪窑子(转移),因为风紧(事急)。”

很快,马队集合完毕,能带走的都掫上马背。踏着灰朦朦的月光向目的地进发,打算在天亮前赶到。

按照胡子的规矩,冲锋陷阵在前的是大柜、二柜。此刻,快枪朱三首当其冲,始终策马开路,率队疾驰。他的坐骑是本绺子最好的马:一身枣红,黑鬃黑尾,鸽脖虎膀,尤其额间那星烁烁闪光,让人感到骁勇刚烈的同时又感到此马的英俊宝气,它不止一次救了主人的命。故此快枪朱三与黑鬃马之间便有些神秘,外在的表现他特喜欢它,喂它鸡蛋,指定专人伺候——梳理毛管、洗澡、挠痒……朱三统率了他的百十个弟兄,黑鬃马成为它同类的偶像和领袖,既使在刀光剑影、子弹呼啸、血肉横飞的战斗中,只要听到黑鬃马那气贯长虹的嘶鸣和踏碎关山的蹄音,就紧紧跟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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