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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 忏悔与羞愧(第1页)

第二节忏悔与羞愧

人性中真诚与虚伪的矛盾,在向外的方面表现为不断地奋起,在向内的方面则表现为忏悔与羞愧。上述鲁迅的几段引文也鲜明地体现出,真正的真诚总是伴随有强烈的忏悔意识和羞愧感。

什么是忏悔意识?西方的忏悔意识萌发于古希腊,其前提是,将自己的一切实际做过的行为,不论它出于有意或无意,均视为自己的自由意志行为。如俄狄乌斯神话中,俄狄乌斯受命运的捉弄,无意中弑父娶母,但他仍然把这一罪行归咎于自己的自由意志,以维持自己人格的统一;这个可怜的罪人自己弄瞎了自己的双眼,离开了王位到处流浪,以这种惨烈的方式来惩罚自己,最终成为一完整、坚强和高大的人格。忏悔意识在中世纪成了西方意识形态的核心。基督教最著名的教父圣·奥古斯丁在其《忏悔录》中,坦白了自己少年时代的一次偷窃行为。他与朋友们一起偷了邻家果树上的梨,并不是由于贪恋那些果子,因为他自己家里有更好的;也不是饿极了要充饥,因为他随后就将它们喂了猪。他惊骇地发现,他之所以干了这件事,仅仅只是为了“犯罪的乐趣”,特别是与人一起犯罪(狼狈为奸)的乐趣,是“为犯法而犯法”![31]正是对于人的这种卑劣天性的沉痛反思,使他绝无可能再依赖对人的“赤诚”本性的信仰,而急切地转向了一个高高在上的、“具有纯洁光辉的、使人乐而不厌的、美丽灿烂的正义与纯洁”的上帝。奥古斯丁把自己由于年幼无知和受人蛊惑而犯罪归咎于自己天性中与生俱来的犯罪欲望[32],这与俄狄乌斯将自己无意识的犯罪行为归于自由意志,具有同样的性质。人并不单纯,但人格是统一的。

我们再来看看一个近代的例子。卢梭在其著名的《忏悔录》中,开宗明义便说:

不管末日审判的号角什么时候吹响,我都敢拿着这本书走到至高无上的审判者面前,果敢地大声说:“请看!这就是我所做过的,这就是我所想过的,我当时就是那样的人。不论善和恶,我都同样坦率地写了出来。我既没有隐瞒丝毫坏事,也没有增添任何好事。……当时我是什么样的人,我就写什么样的人:当时我是卑鄙龌龊的,就写我的卑鄙龌龊;当时我是善良忠厚、道德高尚的,就写我的善良忠厚和道德高尚。万能的上帝啊!我的内心完全暴露出来了,和你亲自看到的完全一样,请你把那无数的众生叫到我跟前来!让他们听听我的忏悔,让他们为我的种种堕落而叹息,让他们为我的种种恶行而羞愧。然后,让他们每一个人在您的宝座前面,同样真诚地披露自己的心灵,看看有谁敢于对您说:‘我比这个人好!’”[33]

显然,对自己的所作所为加以客观的、置身事外式的揭示,不回避自己的自由意志对自己的任何行为所承担的责任,同时又把对这些行为作善恶评价的权利完全交给一个超越尘世的上帝或命运,认为人本身没有能力凭自己的(恶劣的)本性来审判和净化自己的心灵,这就是西方忏悔意识的一般模式。苏格拉底的三句名言可以很好地表达出这一模式的三个层次:“美德即知识”“认识你自己”“自知其无知”。可见,西方忏悔意识总是和对自身统一人格的认识性把握以及对上帝全知全能的信仰紧密相连的。

只有现代无神论者将这一基本模式颠倒过来了。萨特在其《苍蝇》中赞颂了希腊神话中俄瑞斯忒斯的自由精神。俄瑞斯忒斯与他的姐姐厄勒克特拉合谋杀死了杀害父亲的凶手,即他们的不贞的母亲及其奸夫埃癸斯托斯。在复仇女神的追捕下,在天神朱庇特的威逼下,俄瑞斯忒斯拒不忏悔自己的罪行,他将审判自己的权利完全留给了自己:

我不是罪人,你绝不可能让我去赎我所不承认的罪孽。

他还警告姐姐:

留神!厄勒克特拉。这区区一点悔意将像一座大山一样沉重地压在你的心灵上。

朱庇特(上帝)则说:

你的自由只是叫你发痒的疥疮,只是一种放逐。

……回来吧,我就是忘却,我就是安宁。我能使你忘却,使你安宁。

厄勒克特拉忏悔了,而俄瑞斯忒斯终于没有忏悔。他在那些忘恩负义地追打他的阿尔戈斯百姓面前宣告:

……你们明白,我的罪行就是属于我的;我当着太阳的面要求承担这一罪行,它是我的生存之道,是我的骄傲,你们既不能惩罚我,也不能怜悯我,所以你们害怕我。……我是配得上当你们的国王的。你们的过错,你们的悔恨,你们夜间的苦恼,还有埃癸斯托斯的罪行,这一切都是属于我的,我把这一切都承担下来。……你们看,忠于你们的苍蝇都离开了你们,冲着我而来。[34]

很明显,一旦俄瑞斯忒斯把评判善恶的权利完全交给了自己,他本人就成了上帝。《圣经》中说,上帝不许亚当和夏娃吃辨别善恶的知识之果,是怕他们变得和上帝一样,与上帝平起平坐。俄瑞斯忒斯对民众说的这番话,酷似耶稣基督为人类赎罪的学说。的确,耶稣的“生存之道”,他的事业、他的意义,就在于赎罪,他正因此而配得上做万物的主宰、地上的王。同样,朱庇特也在俄瑞斯忒斯面前惊问:“必然会有一个人来宣告我的末日。难道这个人就是你吗?”唯一不同的是,耶稣基督本人是无罪的,无罪而能赎一切人的罪,这在逻辑上总有某种不通。所以中世纪的神学家们打了一千年的笔墨官司,也没有说清楚上帝究竟该不该对人类的堕落负责。俄瑞斯忒斯却很清楚自己是个罪人,他是以自己的弥天大罪(杀母)来赎取人类的罪恶,实现人间的公平正义,使埃癸斯托斯偿还了血债,使臣民们不再因容忍一位篡权者而忍受良心的折磨。他没有什么可忏悔的。在这里,忏悔意味着怯懦,意味着在人性的根本矛盾面前退缩不前,意味着人世间没有公正、人人都甘愿当奴隶。

然而,西方忏悔意识在萨特及其俄瑞斯忒斯这里并未被完全抛弃。上帝没有了,个人却成了自己的上帝。人不再为外加于自己的罪孽而忏悔,却永远将自己“放逐”在自己的自由之中:自由就是自己永远待赎的罪孽。人不再低头向一个超凡的神祈祷,但却注定陷在悔无可悔的汪洋之中,而将自己的忏悔作无限的推延。他为人类树立了拒绝忏悔的楷模,却将人类遗留在悔罪的黑夜,因为归根到底,他所赎的毕竟是人类的罪孽——正如耶稣基督所做的。

自从尼采宣布“上帝死了”以后,西方的确开辟了一个新纪元,出现了一系列个人主义的哲学家和文学家、艺术家,他们几乎具有(或自认为具有)从前被人们加之于上帝的一切特征:他们实现着真正的“道成肉身”,他们完成了信上帝者与上帝在自己身上的合一,他们不再以安静地等待、受苦和默祷的方式,而是以“无中生有”的创世纪的方式、以“奇迹”的方式、以自由放纵自己的天才和情欲的方式来忏悔。他们自由地忏悔,而他们的一切自由任性都带上了忏悔的性质、赎罪的性质、殉道的性质。毛姆笔下的思特里克兰德(即高更)便是如此。这位艺术天才四十岁上忽然放弃报酬优厚的职业和美满和睦的家庭,投身于孤独的、没人理解的艺术生涯。他从事艺术不是为了别人,而仅仅是为了发泄自己那旺盛的情欲和精力;他不遵守一切世俗的道德规范,任意给周围的人和事赋予他所认可的价值,大有“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的气概。他后来隐居塔希提岛土著部落,娶了一个土著人妻子,远离文明社会而埋头构造专属于自己的艺术世界,在住处四壁画满了原始、神秘而壮丽的壁画,并在临死前吩咐他唯一最虔诚的信徒、他那没有文化的妻子,将他的全部作品付之一炬。[35]他自认为是超越人类的,甚至不屑于为人类留下一点他曾经创造过的痕迹。你可以说他是献身于一个新的上帝,即艺术,但这完全是他个人的上帝,即他那原始的本能冲动,他肉体情欲的创造力和生殖力。“艺术”,这就是他本人,而不是别的。

与西方忏悔意识相比,中国人对于忏悔自己的罪过有种完全不同的理解。要言之,中国人不是把自己的罪过视为自己自由意志的结果,而是看作与自己的意志和“本心”相违背的结果,并认为人只要按照自己的本心去行动,必然就会有德行。因此这种忏悔从来不涉及本心。西方人把“辨善恶”当作一种高不可攀的能力,当作人所不及、只有上帝才具有的最高智慧,亚当和夏娃偷吃了辨善恶的果子则是一种非分的僭越,本身是最大的犯罪行为;相反,中国人则把善恶之辨视为人的天生本性,这是人区别于禽兽的最起码的特征。如荀子说的:“人之所以为人者,非特以二足而无毛也,以其有辨。”[36]因此,全部问题就在于排除外来的干扰,防止本性的蒙蔽。曾子的“吾日三省吾身”,子思的“君子慎其独”,都是为了排除一切不由自主的邪念,而达到“从心所欲不逾矩”或“率性”的境界。“不欺暗室”,其实质还是不欺“本心”。由此观之,中国古代严格说来并无真正的、彻底的忏悔意识,只有一种立足于已有本心、防患于未然的内省修养功夫。它从来不是彻底反省自己的整个所作所为并为之承担责任,而总是把罪过推给外来的偶然干扰;如果说个人有什么责任的话,也只是由于“不谨慎”,让外来的尘垢蒙蔽了纯洁的本心而已。因此,中国人的忏悔总是建立在自我标榜之上的,正如历代帝王有时下“罪己诏”那样,总是成为一种对自己仁慈本心和无私品格的炫耀,且越是自责得厉害,炫耀的水平就越高。

当然,上述这一套内省的说教在理论上只适合于“君子”和“上智”之人,至于平民百姓或“下愚”,则不能由之“率性”,而只能“教”。可是,当一个时代的绝大多数(即“百分之九十五”)的人、包括许多地道的恶棍都自以为是“正人君子”而非下愚时,当人们满心以为一个“满街是圣人”“六亿神州尽舜尧”的“君子国”即将来临、人人必须洗心革面以取得这一天上人间的居住证时,这种为了标榜的忏悔便几乎是出自本能地蔓延开来,并采取了极其鄙俗和丑陋的形式。在“文革”和许多次政治运动中,忏悔成了意志薄弱者苟且偷生的护符,成了运动群众者克服个别阻力、如机器般精确地按计划完成运动任务的最锋利的开山斧。原则虽然是“人人皆有一个好的本质”(阶级敌人除外),但这并不成为任何人逃避忏悔的借口,反而成了一切残酷斗争、无情打击、告密、诬陷、揭发隐私、触及灵魂、逼供信等的合法根据,因为这一切都是在帮助你“洗脸洗澡”,都是“为你好”。在这种“人人过关”的压力之下,每个人都不能不加入一场自轻自贱、自我毁谤的竞赛,实际上是一场变态的自我标榜竞赛。这种自我标榜,不能说自己好,只能说自己坏,只有说自己坏,才表明自己的好。因此有人不惜给自己捏造罪名,以博得领导和群众的喝彩。每当一个人的忏悔得到人们的认可,他就会有一种解脱感和自我纯洁感,就有了表忠心、“帮助”别人和义正词严地上台批判的资格,也就是“以实际行动”进一步证明自己痛改前非、恢复到纯洁本心。“文革”以后过了多少年,还有人一听到什么风吹草动,马上向领导呈交一份“自我检查”,对有权者**自己的灵魂。人们把这称之为“心有余悸”,这种说法最好不过地证明,中国人的忏悔大多不是出于道德上的悔罪,而是出于恐惧,出于在无形的政治压力面前“预先抵挡一着”的本能。正如《祝福》中的柳妈劝导祥林嫂所说的:“你不如及早抵当。你到土地庙里去捐一条门槛,当作你的替身,给千人踏,万人跨,赎了这一世的罪名,免得死了去受苦。”中国人的忏悔实际上只及于自己的“替身”,这本来不过是一个面具,一场表演,但人们自以为这样至少就表明自己“态度好”,显出自己本性的“真诚”。正因为“态度”的好或真诚是一个人能被接受为人的根本,有了这一条,天大的罪行都有了可以减免的理由,所以中国人缺乏真正的忏悔。表面的忏悔只是表示自己“态度好”以便“蒙混过关”的手段。中国人真正注重的是“三思而后行”,至于行过之后,则除了总结一些技术性经验以便再行之外,并不花心思在诸如个人责任、罪过根源和人性拯救这些问题上,倒更喜欢“不咎既往”、文过饰非。这种可悲的遗忘症往往达到全民性的程度。然而,一个没有忏悔、失去记忆的民族是一个没有自我意识、没有时间性、没有历史的民族。过去失误的根源支配着这个民族的未来,永远是一些同样的失误,永远是一些同样的“新的”幻想。

巴金老人在《随想录·合订本新记》中谈到,在“文革”时期的牛棚里住了十年之后,“我才想起自己是一个‘人’,我才明白我也应当像人一样用自己的脑子思考……我有一种大梦初醒的感觉”,“于是我下了决心:不再说假话!然后又是:要说真话!”巴老对自己解放以来所做的种种违心地整人的事件作了深深的忏悔,并指出:“我们不能单怪林彪、‘四人帮’,我们也得责备自己,我们自己‘吃’那一套封建货色”;他大声疾呼,要建立揭露“文革”的博物馆,要永远记住“文革”的惨痛教训,并以此来教育子孙后代。无疑,在当代文化人中,巴老是最具忏悔意识的少数人之一了。他那用全部生命的力量呼喊出来的肺腑之言,读之下泪,闻之惊心。可惜全国各地有无数歌功颂德的博物馆,就是无法建立一个揭露“文革”丑恶的博物馆。然而,如果我们冷静地将这种忏悔和西方的忏悔精神比较一下,仍然可以看出两种完全不同的格调。西方忏悔精神的前提或结论是:人都有可能犯罪,例如俄狄乌斯的命运就有可能落到任何一个不管他多么真诚的人身上;巴老的忏悔的前提或最后结论却是:一个人只要真诚,只要及时地“下决心”“不说假话”“不吃那一套货色”,本来都可以不犯罪。俄狄乌斯忏悔的是自己的自由意志成了犯罪行为,巴老忏悔的是自己“违心地”干出了卑劣的行为。俄狄乌斯忏悔自己“干了什么”,巴老则忏悔自己本应干而“没干什么”。俄狄乌斯的忏悔代表着整个人类本性,巴老的忏悔却只代表他自己或特定“我们”的一时不坚定、不诚实、不纯洁的意念,他不是对自由意志的忏悔,而是对自己没有行使自由意志的忏悔。

这种中国式的、不彻底的忏悔意识在张贤亮的小说《绿化树》和《男人的一半是女人》中得到了极为生动的艺术表达。这两部小说的主题并不是饥饿和性,而是忏悔、忏悔、再忏悔,净化、净化、再净化。饥饿和性饥渴只不过是引向忏悔的工具和善功,一旦忏悔完成,净化实现,自己获得了道德上的“完整的人格”,于是饥饿被忘却,女人被抛弃,从前所受的磨难就会成为一枚标志自己的改造诚意和苦难历程的功勋奖章。因此,小说并未真正达到人性忏悔的深度,反倒给人一种处处美化主人公、为之辩白和辩解的印象。中国人为什么老是健忘?并非因为中国人的忏悔不痛苦、不真实,而是因为中国人的忏悔不带普遍的人道性,因而不是真正的忏悔,它总是和某一具体行为、某一具体历史事件相联系,而不触及人的共同本性、人的自由意志或本心。因此,只要时过境迁,一切又都复原了,主人公终于踏上了“红地毯”,生活中又充满了阳光,人与人的关系又重新变得融洽和美好,似乎有了一个“新的开端”。张贤亮小说的忏悔并没有从根本上超出这种忏悔意识。人们竟没有发现,这种在今天被用来批判“文革”那场“浩劫”的忏悔意识,实际上正好就是“文革”借以发动起来的意识形态根据。其实,整个“文革”可以看成全国、全民族的一次最大的忏悔运动。“斗私批修”“灵魂深处爆发革命”、揪出“走资派”,都有一个堂皇的借口:为了使我们的国家机器更纯洁,使我们的干部更真诚,使我们的人民“拒腐蚀、永不沾”,批判一切“资产阶级的假恶丑”,建立起“无产阶级的真善美”。如果我们还没有完全丧失记忆的话,大部分人(当然指“文革”的过来人)总该记得,当年“向党交心”、交日记、交书信,自我揭发、“狠斗私字一闪念”,甚至在群众大会上痛哭流涕、给自己无限上纲上线,都绝对不是虚情假意。应当承认,从直接的心理体验上说,他们多半说的都是真话(承认这点,在今天比承认它们是假话更令人难堪百倍!),而且真得不能再真了!因为每个人都想通过使自己**出或激发出**裸的真诚来获得做人(或“重新做人”)的资格,这是一件涉及自己的根本问题的极其严肃和严重的事,大家都战战兢兢、如履薄冰,谁敢开半句玩笑!当然,这里所谓的“说真话”,并不是指客观上“真实的话”,而是指“真诚的话”:人人都在真诚地说着不真实的话,并且在真诚地、出于一片“好心”地逼着别人(“帮助”别人)说真诚的假话。这是一种情不自禁的自欺,如同催眠和梦游症一般以假为真,因为人们关注的不是说话的内容,而是说话的态度。我们该忏悔的并不是说了假话,而是真诚地说了假话。

由此可见,现在把一切问题归结到是否有勇气“说真话”,似乎只要人人本着良心说真话,就可以避免那场“浩劫”,或至少维持自己人格的一致,这种幻想包藏着某种隐蔽的危险。它并未超出“文革”赖以发生的传统意识的思维模式,并且掩盖了这样一个残酷的事实:中国数千年大一统的封建帝国从来都不是靠少数人的诡计,而正是靠千百万人的真诚来维持的,当人的素质极低、人格的独立性尚未达到自觉的时候,罪恶永远也不会缺少真诚的或自以为真诚的人来为它服务。老实说,时至今日,我们“说真话”已经说得够了,我们要求起码的“不说话”的权利,即“隐私权”。没有隐私权,没有对自己的想法保持沉默的权利,一切真话到头来都是假的,哪怕它是多么真诚地说出来。只有沉默的权利才有可能使人的一切话语成为自由的“表演”,成为向真诚的目标迈进的脚印。沉默的权利比说真话的权利更重要。

也正是在这种沉默的权利中,我们才能建立起一种带有普遍性的忏悔意识,亦即把中国传统的不彻底的、因而是虚假的忏悔精神提到普遍人性的水平上来。这不是一种在群众大会和官方权势面前捶胸顿足、痛哭流涕的姿态(这种姿态无论怎样“发自内心”,实际上都是被迫的),而是独自一人的心灵内省;不是那种没有意识到自身的表演性、虚伪性和滑稽性的丑陋表演,而是有意识地对自己表演,就像一个艺术家沉浸于他的自我创造和自我欣赏,全不顾他的作品是否能取悦观众一样。

在这方面,我们也许可以从西方忏悔意识中获得某种启示。西方中世纪基督教的“原罪说”无论在今天看来多么骇人听闻(一个刚出生的婴儿就被认为有罪!),却揭示了这样一个道理:从本质上说,人人都有犯罪的主观可能性,人的自由意志中天生就隐含着犯罪的倾向,在此生此世永远得不到彻底的洗刷。由于有原罪,一切人(不论帝王还是奴隶、盗贼、囚犯)在上帝面前平等[37]。当然,这不是说西方基督徒对于达到绝对真诚就彻底绝望了,而是说他们把绝对真诚仅仅看作一种应当热烈追求的希望。中国人的现实主义精神把绝对真诚当作人预先假定已现实具有的本心、本性,问题只在于如何揭示和发现它、维护它,去掉蒙在上面的灰尘(扫帚不到,灰尘照例不会自己跑掉);而这又完全取决于人的勇气、意愿和态度,所以真诚的意愿和真诚本身是一回事(我欲仁,斯仁至矣!或:放下屠刀,立地成佛)。只要愿意真诚,是根本不费什么力气、马上就可做到的(“有能一日用其力于仁矣乎?我未见力不足者”)。与此相反,西方人却在现实和绝对真诚之间拉开了一个无限的距离。在他们看来,现实生活中虽然有真诚的意愿,但任何人都不可能做到绝对的真诚;真诚意愿的实现只有抛弃现实生活,在一个无限遥远的彼岸世界中,当人作为“圣灵”而与上帝合一时,才有希望。这样一来,整个现实生活就都成了不真实的,人的生活意志从本质上就是虚妄的,人之所以权且活在这个世界上,只是因为心中怀抱有那唯一的希望。人只是在世上表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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