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就那么躺着,直挺挺地。
天黑了。
我躺着,呆望着满天的星星,那是我小时候喜欢的星星……
我应该怎么办?
我不知道。我突然没了主意。
我原以为,我是一个很有意志的人。不是吗?我杀了人,干得很利索。通过杀人我知道了我有狼的心和胆。可是现在,我动摇了,我发现我还有一颗兔子的心。
很多人把我当成一只兔子,可以随便揪我的耳朵,把我提起来,笑眯眯地看我挣扎。我想证明我不是兔子,我是狼,但看来我错了……
也许,人都是兔子。
不,我决不想当一辈子兔子!
狼和兔子的共同点在于它们都被人追逐,可我宁愿是狼。因为,一只狼被追红了眼之后起码可以反扑,可以咬下敌人的一块肉;而兔子,只会束手待毙。
我应该继续这场游戏,直到我被抓住。
而当我走进公安局预审室时,我将把一切都告诉那些预审员。
我壮起了胆。
我先回到那粪池边,证实了那具尸体确实已经被打捞走了,然后,连夜骑车赶回城里。
我要去找佟秀。
如果我已被怀疑,公安局一定会找她了解情况。
我只用三十分钟就骑到了城里。
我扔掉了自行车,步行来到她住的那片楼区前。
深夜,四周静极了;每栋楼都漆黑一团,沉默地矗立着。
公安局的会不会就在这黑暗里,冷冷地盯着我?
我出了冷汗。
但我很镇静。
我尽量躲在路灯的阴影里,一点一点地靠近那栋楼……
没有人。我闪进楼门,摸黑爬上楼梯。二楼、三楼……在佟秀的房门前,我熟练地摸到了门铃。
这门铃是专为我准备的,那头装在她的卧室里。这样,谁也听不见我敲门。
我按了一次,又按了一次。
门上有个小小的门镜。如果屋里灯亮了,门镜上就会出现一个小小的亮点儿。现在,虽然没有亮点儿,但我下意识地感到门里边有人,正从门镜里看着我。
是佟秀吗?
不管是不是,这种如临大敌的窥视告诉我,我确实已经暴露了。
我咬紧了牙关,慢慢划着一根火柴,举到自己脸前。我想:如果……那么我不能向楼下跑,下边一定会有人堵我;我应该向上跑,这个单元的最高一层有一个通气检查口,我可以爬上楼顶,然后堵住那个口……
我正想着,门开了。
我闻到了我熟悉的女人气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