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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涅瑞伊得斯的哨兵(第3页)

“就像一只小船,开始倒退着离开陆地,

离开了她的阵地;因此妖怪也被释放,

当它感到已经自由的时候,就地转过身来

回到野兽原来的地方,它的尾巴岔开。

因此,就像一支鳗鱼,伸展腰身,最后

离开,爪子一收抓了一把空气。”

而且,最后我们知道了他的名字:吉里昂。于是,回顾赫希奥德的描写,我们发现吉里昂是厄喀德那的兄弟。因此,在但丁的书中,他是男蛇,就像厄喀德那是女蛇那样。

接下来我们发现吉里昂生活在艾丽西斯(脸红)岛上,仅仅是跟守护金苹果园的艾丽西娅不同的另一种脸红。然而那也是西方的一个岛屿,吉里昂在上面养了一些红牛(据说是在靠近太阳落山的地方);杀死西方极乐岛的龙的赫尔克里斯,同样杀死了他:然而为了能够追上他,太阳交给了赫尔克里斯一艘金黄色的船,供他渡海使用。

过一会儿再回头看这一部分的传说,因为现在已经了解的内容,已足以使我们得到西方极乐岛的龙的完整概念。他是跟贪婪有关的一切邪恶**的魔鬼;也就是说,本质上是欺骗、暴怒和忧郁的。作为欺骗之龙,据说他是毒蛇厄喀德那的后代,全身都是致命的狡猾,层层环绕;同时又是源于福耳库斯的强烈的暴怒之魔鬼,和源于刻托的忧郁的魔鬼;——他在守望和忧郁时,是不睡觉的(参见卢西恩的《米西勒斯对话录》);他呼出旋风和火焰,是一个毁灭者,同时源于福耳库斯和泰峰;而且,除此之外,他还遗传了不可遏止的海洋力量。

现在请看特纳绘制的他(第328页。)我在复制这么大尺寸的生物时,可惜已经使他的能力丧失过半。他的身长,跟他的体积的缩小比例相比,似乎缩小得更多。在这幅画中,他位于远处,盘绕在山上;也许可能有三分之二英里长。画布上的实际长度是一英尺八英寸;所以可以看出在压缩时,他到底缩小了多少,不考虑我拙劣的蚀刻技术[131],而且不管对他的复制有多么好,都不可能表现他的盔甲血红的颜色,其中交叉着黄铜色和蓝色,他的损失都仍然是不可避免。

再者,他的要点都是清晰可见的:在特纳一生中所创作的精美作品中,我认为这一幅几乎是最精美的。我不知道在多大程度上他真正是自己发现西方世界传说的间接意义的;然而他确实把握了它的主要线索,并且知道龙的身世,这一点毫无疑问;奇怪的是他对龙的全部观念,直到最细的细节,都与希腊传说严丝合缝。首先,龙是美杜莎和泰峰的后代,表现在他的头上漂浮的蛇云(参见我绘制的“美杜莎云”,插图71);接下来注意龙的卑下和庞大的躯体,后面是一条蛇尾,延伸到我们看不见的地方。他靠爪子爬行拖动自己笨重的身体,无法从地面上站起来(“玛门,堕落的精灵中最不会站的”);再者他的爪子自身似乎在用力,以至于能把岩石自身抓(而不是撕)成碎片;然而主要还是身体的造型。记住,作为美杜莎的后代,这种动物的一个主要特征是他的冷漠和吓人的力量;这一点在贪婪的魔鬼身上达到了极致;嘴里吐着火,自身仍然是一块冰。如果我仅仅把这条龙绘制成白色的,而不是黑色的话,并取掉他的爪子,他的身体将变成一块大冰川的形式,如此相像以至于我看不出还有那一块已出版的、冰川冲击岩石坡顶的蚀刻画会像这条龙的肩膀,被凸现在光线中那样真实。唯一的区别是,龙的肩膀是有形的,不像冰那样脆弱;它们是冰和铁共同组成的。“他的骨头就像坚硬的铜块;他的骨头就像坚硬的铁块;他一打喷嚏,就有闪电闪烁。”

直立行动的,以及真正的骨骼轮廓的奇怪统一,在每一节脊椎骨中,都随着这种冰川的轮廓不断变化;——同时还接受了恒河鳄鱼,一位食鱼者的头,以表现他的海洋家族史(而且只是在1806年绘制的,当时在特纳身边连一块蜥蜴骨骼化石都没有),这就是整个构思成了我所熟悉的艺术中对想象力最奇异的应用的一个例子。

关于龙就说这些。接下来,我们不得不考察不和女神的概念。我们必须稍微回顾一下,有关吉里昂的传说。我仍然无法解读他的公牛的含义,据说是跟冥府的那些公牛一起喂养的。也不理解赫尔克里斯的旅行,在杀死了吉里昂以后,他像一个边境抢劫者穿过欧洲,往家驱赶着这些牲口,为了保护或夺回这些牲口有卷入了更多的战斗。然而,在我看来传说的主旨是明白无误;也就是,吉里昂是财富的邪恶精神,缘起于商业;因此,被安置在遥远的海洋中,守卫着岛屿,到了一条金黄色的船上;而西方极乐岛的龙作为财富的邪恶精神,则是安身在人们的家庭中;因此跟真正的家庭守卫者,或唱歌的仙女有关,赫尔克里斯(人力)杀死了吉里昂和拉顿以后,把牛和苹果献给了朱诺,她是他们真正的女主人;然而不和女神设法使帕里斯带着恶意奉献一部分这样的家庭财富,根据柯勒律兹的解释,帕里斯选择的是享乐而不是智慧或力量;——从这一恶意选择中产生了特洛伊战争这样的大灾难,以及尤利西斯的流浪,在《伊利亚特》和《奥德赛》中,本质上都是对家庭安宁的破坏;最终又通过忏悔和耐心恢复了这种和平;海伦和珀涅罗珀最后出场时,坐在她们家里的王座上,沐浴着西方极乐岛的世纪之光。

因此我们必须把在金苹果花园中的不和,主要看成是对家庭的干扰者,呈现出一种与荷马狂野和激烈的战争不和不同的面貌。她们的力量决不相同;因为后者随意改变面貌。我搞不清楚她的名字,厄里斯的根源。对我来说,它似乎应该跟艾丽尼斯(复仇)同源;但是它的意义总是斗争,竞赛,或竞争,或者是思想上或者是语言上的;——厄里斯的最后工作本质上是“分裂,”而且她自己的思想也总是自相矛盾;同时向两个方向呼喊(见《伊利亚特》第十一章第6节》,带着一副一撕两半的斗篷(《埃涅伊德》第八章第702页)。荷马把她描述成大声喊叫的和无限贪婪的。这最后的特征在他看来,是她的常见的称谓的来源。刚出现时她的身材矮小,后来长到头顶天空。根据维吉尔,她被叫做疯子;而且她的头发是蛇形的,上面扎着带血花环。

这是特纳第一次接受的概念,然而综合了斯宾塞书中的另一概念;只是注意在英国诗人的心目中,关于厄里斯(不和)和阿忒(错误)之间的区别有些混乱,根据赫希奥德,阿忒是厄里斯的一个女儿。她确实可以叫作——淘气的错误,脚步轻盈;因为她不是在地面上行走,而是行走在人的头上(《伊利亚特》第十九章第92节);也就是说,不是行走在坚实的地面上,而是行走在人类虚空的思想上;因此,她的头发是闪光的(《伊利亚特》第十九章第126节)。我认为她主要是产生于傲慢的思想混乱,就像厄里斯是源于贪婪一样;因此,荷马把它描写成了朱庇特的女儿。斯宾塞,用阿忒的名字描写了厄里斯。我在注释《威尼斯公爵宫中的不和》时引用了他的描写(请记住刻在那儿的字,Dis,diss)。(《威尼斯的石头》第八章第71节。)然而,特纳形成有关她的观念的诗行是下面这些——

“天哪,像通常那样,她把话又说了一遍,

不知又损伤和扭曲了多少人的耳孔,

用虚假的谣言和煽动叛乱的语言,

培养了大批粗俗的听众,

一听到风吹草动就跟着起哄:

就像她的耳朵一样,她的脚也不对称,

差别很大,一只短,一只长,

前拐后歪,当一只往前伸,

另一只便往后退,连方向也不分。

她的手同样像搓麻绳;

一只手在向里抓,另一只在往外推;

一只手干活,另一手在搞破坏,

试图想把一切都摧毁;

因此许多天积攒的巨大财富,

她常常在很短时间就挥霍一空,

令财富的主人大为惊慌:

她的一切目的,一切心思,

就是怎样把和谐制造的事物打翻在地。

她的蓄谋远远胜过她的能力,

甚至连天主本身她也敢诽谤,

因为天主对人非常仁爱,

对世间的万事万物都很和蔼,

她亲自出来诋毁他的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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