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习惯了。这位“大人物”偶尔会开口,不是为了救人,只是为了效率。像调整机器的齿轮,让碾压更顺畅一些。
白胡子知道他们在想什么。
他不在乎。
从记事起,他就太强了。强到故乡的海贼在他十岁时就跪地求饶,强到十五岁出海后没人敢与他平视,强到洛克斯·D·吉贝克——这个大海最恐怖的名字——亲自招揽他时说:“你不是部下,是合作者。但在我船上,就要守我的规矩。”
规矩就是:服从,掠夺,变强。
白胡子服从了,因为那时候他觉得,大海就是这样。弱肉强食,天经地义。他掠夺,因为那是“工作”。他变强,因为那是本能。
但他从未对洛克斯的“梦想”产生过兴趣——统治世界?成为唯一的神?无聊。
所以他选择待在最远、最苦的据点,监督这些肮脏的矿场。这里安静,没人打扰,可以一个人喝酒,看雪,思考一些永远没有答案的问题:
我到底想要什么?
为什么拥有能震碎岛屿的力量,却觉得心里空了一块?
“纽盖特大人!”传令兵爬上矿堆,气喘吁吁,“洛克斯船长急令!西南海域发现不明船只,正在接近!可能是海军侦查队!”
白胡子眼都没抬:“赶走就是。”
“但、但那艘船……”传令兵咽了口唾沫,“船尾画着彩虹。粉色的大彩虹。”
白胡子终于转过来一点头。
彩虹?粉色?
在这片被洛克斯旗帜染成血红的海域,出现彩虹?
“知道了。”他说。
传令兵鞠躬退下。白胡子重新看向海面。暴风雪似乎小了一些,远方灰白的天际线,隐约有色彩在流动。
他举起空酒瓶,对着那个方向虚碰了一下。
“不管你是谁……”他低声说,声音被风吹散,“最好掉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