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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第1页)

第3章

迈克[1]·罗根从来不会忘记任何事。五岁时,他极其详细地跟妈妈说起了三年前他患肺炎的经历,那时他才两岁,病得很重。他说起了连妈妈都已不记得的医院名字,描述起了儿科医生的模样,说他虽然奇丑无比,但对付小孩子很有一套,甚至会让小孩子玩他下巴上星星形状的瘤子,这样孩子们就不会觉得害怕了。迈克尔·罗根还记得自己想把那瘤子扯掉时,医生滑稽地大喊了一声:“哎哟!”

迈克尔的记忆力让母亲既震惊,又有点儿害怕,他父亲倒是欣喜若狂。约瑟夫·罗根是位勤勤恳恳的会计师,他期许着儿子会在二十一岁前成为注册会计师,过上体面的生活。他的预想仅限于此,直到有一天,小小的迈克尔·罗根从幼儿园里带回了老师的通知。通知上要求父母和儿子第二天都前往校长办公室,共同讨论迈克尔未来的学业问题。

会面简短而直接。迈克尔不能再和其他小朋友一起上幼儿园了。他成了课堂上的不稳定因素:老师讲故事时,只要遗忘了一点点细节,他就要马上纠正;而且,他已经会阅读和写字了。他只能去特殊学校,或者借这个机会升入更高的年级。他的父母决定,把他送去特殊学校。

当同龄的男孩子还戴着棒球手套或是踢着足球满街乱跑时,九岁的迈克尔·罗根已经开始拎着真皮公文包出门了。公文包上用烫金大字印着他的姓名首字母和家庭地址,里面装着他那一周要学习的科目的课本。通常,他用不了一周就能掌握普通人需要一年才能学完的课程。所有的课本,他都能过目不忘。这样的男孩子必然被左邻右舍当作怪人。

一天,一群和罗根同龄的孩子围住他,其中一个壮实的金发男孩问他:“难道你从来不玩吗?”罗根没有回答。金发男孩接着说:“你可以加入我的队伍,我们要踢足球了。”

“好的,”迈克尔说,“我参加。”

对他而言,那真是美好的一天。他发现自己有很好的身体协调能力,无论是踢足球,还是和其他男孩打架,都能应付自如。回家吃晚饭时,他昂贵的真皮公文包上全是污泥,他自己则一只眼睛发青,嘴唇肿胀,还流着血。可他无比自豪且开心。他大喊着跑向母亲:“我要参加足球队啦!他们选我去参加足球队啦!”

艾丽斯·罗根只看了一眼他伤痕累累的脸,便开始号啕大哭。

她试着讲道理。她对年幼的儿子解释他的头脑是如何珍贵,永远都不应该让它接触任何危险。“你有一个非同寻常的头脑,迈克尔,”她说,“也许有一天,你要用自己的头脑帮助全人类。你不能像其他男孩那样。万一踢足球或是跟别的男孩子打架时,伤到头怎么办呢?”

迈克尔听完便明白了。那天晚上,父亲回家时也说了几乎一模一样的话。就这样,迈克尔放弃了成为普通男孩的念头。为了全人类,他必须保护好自己最珍贵的财富。如果当时他的年纪再大一点儿,他就会明白,父母在这个问题上的看法过于自负了,甚至还有一点点荒谬,可那时的他还没有这样成熟的判断力。

他十三岁时,其他男孩开始羞辱他、嘲笑他,抢走他手里的公文包。迈克尔·罗根谨遵父母的教诲,不与那些男孩产生冲突,默默承受屈辱。最终,是他的父亲开始质疑儿子的成长方式了。

一天,约瑟夫·罗根把一副大大的拳击手套拿回家,教儿子自我防卫的本领。约瑟夫告诉他,在必要的时候,要保护自己,要敢于反击。他说:“比起成为一个天才,成为一个男人更加重要。”

这是他人生中的第十三个年头,迈克尔·罗根发现自己和普通男孩还有另一个不同之处。当时,他大部分时间都在和成年人一起学习,所以他的父母一直教育他要着装得体,要打扮得像个大人。有一天,一群男孩又围住罗根,说要把他的裤子脱下来,挂到路灯上去。这种司空见惯的羞辱方式是不少男孩都经历过的。

当他们把手放到罗根身上时,罗根突然暴跳如雷,他用牙齿狠狠咬住一个男孩的耳朵,咬掉了一小块;他还掐住领头男孩的喉咙,差点儿把他掐死。别的孩子对他拳打脚踢,让他松手。等到终于有几个大人来将他们拉开时,罗根和对方的三个男孩都必须去医院接受治疗。

然而,从那以后,再没有人敢惹他了。他不仅是个怪人,还是个狂暴的怪人,大家对他避之不及。

以迈克尔·罗根的聪明才智,他知道这种暴怒是不正常的,应该有更深层次的原因。他渐渐明白了是什么原因。因为他受益于过人的记忆力和超高的智商,却从未做过什么对得起这些能力的事,所以他感到愧疚。他和父亲谈起这种感受,父亲表示理解,并开始为他制订计划,希望能帮他过上更正常的生活。不幸的是,约瑟夫·罗根还没来得及帮到儿子,便突发心脏病去世了。

即将十五岁的迈克尔·罗根高大结实,有良好的运动协调能力。现在的他正在学习高深的知识,而在母亲的绝对掌控下,他由衷相信自己的大脑是神圣的财富,需要加以保护,以在未来造福人类。这个时候,他已经获得了文学硕士学位,正在攻读理学硕士。母亲对他的态度就像对待君临天下的国王。也正是在这一年,迈克尔·罗根开始注意到了女人。

在这方面,他是完全正常的。可他懊恼地发现,女孩们都怕他,看到他就咯咯直笑,丝毫不留情面。他在智力上的成熟再一次让同龄人把他当作了怪人。这驱使他以更大的愤怒重新投入学习之中。

十八岁时,他在一所常春藤联盟[2]学校攻读数学博士。他发现,在这里,高年级的学生和研究生都能对他平等相待,女生似乎也能被他吸引。他的身材在同龄人中算是高大的,肩膀很宽,很容易被认作是二十二三岁的小伙子。他学会了伪装自己的聪慧,免得吓到别人。最后,他终于跟一个女孩上了床。

玛丽安·霍金斯是一位认真学习的金发美女,也同样喜欢通宵达旦的派对。在一年时间里,她成了罗根固定的性伴侣。罗根放松了学业,喝了不少啤酒,做了各种青春期普通男生都会做的蠢事。这一转折让他母亲很是苦恼,可罗根并没有让母亲的苦恼影响自己分毫。也许他自己永远都不会承认,可事实是,他并不喜欢自己的母亲。

在罗根被授予博士学位的那一天,日军偷袭了珍珠港。这个时候,罗根正好对玛丽安·霍金斯渐生倦意,想找个体面的方法分手。他厌倦了头脑训练,也厌倦了母亲。他对刺激与冒险充满了渴望。珍珠港事件后的第二天,他坐下来,向军方情报部门的长官写了一封长长的信件,列举了自己在学术方面获得的奖励和成就。不到一周,他就收到了来自华盛顿的电报,要他前去面试。

此次面试算得上是他人生最辉煌的时刻之一。面试他的是一位剃着平头的情报机关上尉,他毫无兴致地看着罗根列出的清单,似乎无动于衷,尤其是当他得知罗根没有任何体育活动的经历时,便显得更冷淡了。

亚历山大上尉把罗根的资料塞回一个马尼拉纸文件袋,拿到里面的办公室。他离开了一会儿,再回来时,他手上拿着一张油印纸。他把纸放在罗根面前的桌上,用铅笔点着说:“这张纸上是一条加密的信息。这个密码已经过时了,我们已经不再使用,但我想看看你能不能把它破译出来。如果你觉得太难了,也用不着吃惊,毕竟你没有接受过这方面的训练。”他把纸递给罗根。

罗根浏览了一遍。这是一封标准的加密信件,相对简单。罗根十一岁时,为了锻炼头脑,曾学过密码学和编码理论。他拿起铅笔,开始破译,不到五分钟,他就把破译好的内容念给了亚历山大上尉听。

上尉走入另一个房间,回来时又拿着一个马尼拉纸文件袋,他从里面抽出一张纸,上面只有两段话。这次的密码更难了,而简短的内容使得破译它难上加难。罗根花了差不多一个小时才破解成功。亚历山大上尉看完他破译后的内容,再次进入里面的办公室。出来时,他身边多了一位头发花白的上校。上校坐到了接待室的角落里,认真打量着罗根。

亚历山大上尉再递给罗根三张纸,上面全是符号。这一次,他微微笑了笑。罗根认得这样的微笑。以前,那些老师和专家都以为能把罗根难倒时,也会露出这样的笑容。所以,他格外谨慎,花了三个小时才破译出来。他全神贯注于自己的任务,完全没有注意到房间里渐渐挤满了军官,大家都在专注地观察他。罗根译完后,将黄色的工作用纸递给上尉。亚历山大上尉飞快地扫了一眼,一言不发地把纸交给了头发花白的上校。上校低头一看,直截了当地对上尉说:“把他带到我的办公室来。”

对罗根而言,这一切只是一次有趣的练习,可他却惊讶地发现,上校面露忧色。他对罗根说的第一句话就是:“年轻人,你今天可是让我有罪受了。”

“对不起。”罗根彬彬有礼地说。其实,他才不在乎呢。之前亚历山大上尉的态度早已惹恼了他。

“这不是你的错,”上校高声嚷嚷着,“我们都以为你不可能破译最后那套密码,那可是我们最好的密码之一。现在既然你全都知道了,我们就只能全部改掉。等我们对你的背景调查结束,接受你入伍之后,我们也许还能再使用那套密码。”

罗根难以置信地说:“您的意思是,所有的密码都是这么简单的?”

上校不动声色地说:“显然,对你而言,它们都很简单。可对其他任何人而言,它们都是相当难的。你准备好立刻入伍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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