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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第2页)

小男孩被问糊涂了。

“什么样的灯?电动或乙炔?”

(又是一阵令人窒息的安静,他继续瞎猜)“乙炔。”

“哈哈!他说他爸爸的车用的还是乙炔灯。这早就淘汰了。那一定是一辆老古董。”

“别信他!他在瞎扯淡。他家根本没有汽车。他只是个穷光蛋。他爸爸就是个挖土工而已。”

类似的事情还有很多。

按照当时盛行的社会标准,我不是个好孩子,也不可能成为一个好孩子。在当时,各式各样的美德之间似乎有一种神秘的联系,并且它们都只属于同一类人。想要拥有美德,金钱至关重要,但力量、美貌、魅力、运动能力以及一种叫作“胆量”或“勇气”的东西—实际上就是指某些可以把你的意志强加给别人的“力量”—也同样重要。然而,这些品质我都不曾具备。举个例子,在体育运动方面,我基本属于彻底没救的那种人。我游泳还行,板球玩得也不算差,但这些都不能帮我获得威望,因为男孩子们只在意那些需要力量和勇气的运动。最典型的就是足球了,但是我害怕踢球。我讨厌这个游戏,我实在看不出这东西有什么乐趣和用处,所以很难对这项运动产生兴趣,并借此展现我的力量和勇气。在我看来,踢足球的乐趣并不在于足球本身,而在于其中的肢体碰撞,也就是打架。足球爱好者都是身材高大、声音洪亮的贵族子弟,他们擅长欺凌践踏弱者。这就是校园生活的模式—强者不断战胜弱者。美德在于获得胜利,在于比别人更强大、更强壮、更漂亮、更富有、更受欢迎、更优雅、更加肆无忌惮—通过支配弱者、欺压弱者、让那些弱者受苦、让那些弱者变得越发愚蠢、在各个方面都胜过他们。这个世界是存在阶级的,无论在你看来多么离奇古怪、荒诞不经的事,都可能发生。强者恒强,他们应该赢,而且永远都会赢下去;弱者恒弱,他们应该输,而且永远都会输下去。

我没有打算质疑这些世人所追捧的社会标准,因为就我所知,并没有其他的标准存在。富有、强壮、优雅、时尚、力量,这些东西怎么可能会是错的呢?这是属于有钱有势之人的世界,那么他们为这个世界所制定的规则就必定是正确的。然而,从很小的时候起,我就发现自己的个人主观意志与客观世界格格不入。在我的内心深处,那个真正的自我总是清楚地告诉我真正的美德与现实向我灌输的道理是迥然不同的。万事万物皆是同理,无论是凡俗的还是神圣的。以宗教信仰为例。你应该爱上帝,对于这一点我没有质疑。在大约十四岁之前,我一直相信上帝的存在,相信书上所称颂的事迹是真实的。但我很清楚,我并不爱他。相反,我恨他,就像我恨耶稣和希伯来长老一样。如果要问我对《旧约》中的哪位存在抱有同情的话,那必然是该隐、耶洗别、哈曼、亚甲、西西拉这类人物。如果要问我能和《新约》中的哪位存在成为朋友,那必然是亚拿尼亚、该亚法、犹大和彼拉多。但是,从心理学的角度来看,所有的宗教问题和事务似乎都充满了对立和矛盾。例如,祷告书告诉你要爱戴且畏惧神,但一个人怎么可能爱他所惧之存在呢?一个人的个人情感也是这样的道理。每个人通常都非常清楚自己的喜恶爱憎,但却常常身不由己、情非所愿。显然,按道理我应该感谢老滑头和黑佬鬼给了我上学的机会,但我对他们真的产生不了一丝的感激之情。同样的道理,一个人应该爱自己的父亲,但我很清楚,我确实不喜欢自己的父亲,在我八岁以前,我几乎没有见过他,在我看来,所谓的父亲只是一个声音粗哑的老男人,并且永远在警告我“不要干什么什么”。对于个体来说,并非他不想拥有正确的品质或者感受正确的情感,而是他做不到。毕竟,人生不如意之事十之八九,大多时候,现实与幻想并不等同。

我曾经读到一行诗,不是在圣?塞浦路斯读书的时候,而是两年之后。它宛若晨钟暮鼓般,在我心中激起了阵阵回响,那就是:律法规则,万世不移。我很清楚地知道这句话对那位神话中的堕天使路西法意味着什么—他失败了,而且是理所应当地一败涂地,没有一丝卷土重来的可能。无论是拄着拐杖的校长、拥有苏格兰城堡的百万富翁,还是留着卷发的运动员—他们都属于万世不移者中的一员,是不可改变。在当时,我很难认识到这些实际上是可以改变的。按照那条准则,我这种垃圾早该下地狱了。我一贫如洗,身体虚弱,长相丑陋,不受欢迎,性格懦弱,有慢性咳嗽,体味还重。我得重申一下,以上自我评价并非故意贬低。我确确实实是一个没有魅力的男孩。即使我以前不是这样,圣?塞浦路斯人也会很快让我变成这样。但是,一个孩子所认为的自身缺点并非真的就完全基于事实。例如,我相信我“体味重”,但这其实只是简单地基于社会常识的结论—众所周知,当你讨厌一个人时,这个人简直就是臭不可闻,因此我大概也属于这类情况。同样的,在我离开学校之前,我一直认为自己长得出奇的丑,简直就是不堪入目。这是我的同学们告诉我的,然而我也没有别的权威性答案可以参考。在我的学生时代,“我不可能成功”这个概念被深深地灌入我的脑海里,而这条信念也对我产生了深远的影响。直到我三十岁,我在规划自己的人生时,总是下意识地认为自己的任何重要决定都注定会失败,唯一的奢望就只是希望自己能再多活几年。

但这种罪恶感和命中注定的失败被另一种东西平衡了:那就是生存的本能。即使是弱小、丑陋、胆怯、发臭,甚至毫无理由,生命也要按照自己的方式活下去,还要活得快乐。我无法颠覆现有的价值尺度,也无法功成名就,但我可以接受自己的失败,并且尽我所能做到最好。我接受命运给予我的一切,或好或坏,然后努力生存下去。

生存下去,或者至少保持某种独立性,本质上是种犯罪,因为这意味着打破你自己承认的规则。有一个男孩叫约翰尼?霍尔,一连几个月都以欺负我为乐。他身材魁梧,强壮有力,长得粗犷英俊,脸颊红润,卷发乌黑。约翰尼?霍尔总爱拧别人的胳膊或耳朵,还用马鞭抽打别人(他是六年级学生),足球场是他展现才能的舞台。老滑头很喜欢他(因为老滑头常常以教名称呼他),黑佬鬼称赞他是一个“有个性”“能维持秩序”的孩子。他身后总有一群跟班,这些人都称呼他为男子汉。

这一天,当我们在更衣室换衣服时,霍尔存心来找碴儿,我回呛了他一句。词穷之下,他猛地抓住我的手腕,把我的胳膊拧到身后,疼得我直咧嘴。我还记得他那张英俊红润的脸庞满是嘲讽地凑到我的面前。当他松手放开我时,我下定决心要狠狠地报复他。我想,这人比我年长,还比我强壮得多,我得趁其不备偷袭他才行—现在就是个好机会,因为外出散步的老师们很快就要回来了,这样我就可以揍霍尔一顿而不必挨一顿打。我大概缓了一分钟,尽量装出一副若无其事的样子靠近霍尔,然后用尽全身的力气一拳砸到他的脸上。霍尔冷不防被我含恨一击打倒在地,嘴角流血。只看到他的脸色瞬间由红转黑。可惜老师已经回来了,他只能转过身去,对着脸盆漱口。

“你很好!”当老师把我们带走时,他从牙缝里挤出这几个字。

此后几天,霍尔一直尾随我,试图跟我打上一架。我虽然被吓得魂不附体,但依旧坚定地拒绝跟他打架。我直截了当地告诉他,那一拳是他罪有应得,结果这件事居然就这样结束了。奇怪的是,在我揍完霍尔后,他并没有当时当地就立刻报复回来—要知道,当时的公众舆论很可能会支持他这样做。但是,事情就这样慢慢地过去了,并没有横生什么枝节。

现在,我知道自己的行为是错误的,我趁其不备揍了霍尔一拳,这从本质上讲其实与他欺负别人没什么区别。而我事后拒绝再跟霍尔打一架—并非是出于讨厌暴力,或者真心认为这件事到此为止了,诸如此类的想法。而是因为我多半打不过他—这就更不对了,因为这是懦夫的表现。是的,我拒战并非出于正义,真正的原因就是因为我胆怯了。这个事实让我的复仇之拳变的空洞而乏味。那一拳仅仅是我激愤之下的一时冲动,只顾眼前痛快,鼠目寸光,丝毫不顾该如何善后。现在我确实意识到自己的行为欠妥,但这类犯罪行为的的确确可以给人带来丝丝满足感。不过,现在一切都两相抵消了—因为我虽然在第一次冲突中表现出些许匹夫之勇,但是后来所表现出来的怯懦又把它抹消掉了。

虽然霍尔正式向我发出挑战,但实际上他并没有真正下手打我,这一点是我之前从未发觉的地方。的确,在挨了一拳之后,他就再也没有压迫过我了。大概二十年之后,我才意识到这件事的重要性。身为弱者,身处于那个由强者统治的世界,当时的我仅仅能看到两条出路:要么打破规则,要么等待灭亡。我不认为在这种世界里,弱者有权力为自己制定一套不同的规则。因为,即使我有这样的想法,我身处的环境中也没人能佐证我的想法。我生活在一个由男孩子组成的世界里,这种生物喜爱群居,服从性好,不会瞎问,乐于接受强者统治,并且善于将自己受到的屈辱转嫁给更弱者。我的处境和无数其他男孩一样,如果说我比大多数男孩更叛逆,可能只是因为我比大多数男孩更加贫穷。但实际上,我的思想从未叛逆,仅仅只是在情绪上发生过反抗。毕竟,除了自私和无能—并非自轻自贱,只是确实讨厌自己—还有那点可怜的求生欲,我几乎一无所有。

大约在我揍了约翰尼?霍尔一年后,我终于要毕业了。这年冬季学期末时,我们要进行毕业旅行。当我穿好正装,系上我的校服领带后,颇有一种守得云开见月明的感觉。我对那种感觉记忆犹新—那是解放的感觉,是新生的感觉,仿佛那条领带标志着我业已成年,又好像它成了对付老滑头的谩骂以及黑佬鬼的鞭打的护身符。我终于脱离苦海了。我并没有期望,或者说打算在公校继续发奋努力,用功读书,以期功成名就,正如我在圣?塞浦路斯一样—毕竟,我好不容易才逃了出来。我知道,在公校里,会有更多的私人空间,更多的自由时间,更多无所事事以及自我放纵和堕落的机会。这些年来,我早已下定决心—一开始是无意识的,但后来是有意识的—在我获得奖学金后,我就决心“懈怠”下来,不再试图去死记硬背,应付考试。顺便一提,在我十三岁到二十三岁这段时间,只要能忙里偷闲,我就不会去卖力干活。

老滑头与我握手告别,这会儿,她甚至还叫了我的教名。但她的言行举止里透露着高高在上的施舍,还有嘲笑和讥讽。她说再见的语气,就像过去她说“小蝴蝶”的语气一样尖酸刻薄。虽然我获得过两次奖学金,但我仍旧是个失败者,因为衡量一个人成功与否的标准并非是你做了什么,而是你的出身。我“不是一个好男孩”,不能给学校带来荣誉。我没有高尚的品格,没有无畏的勇气,没有健康的身体,没有强壮的肌肉,没钱甚至没有礼貌,我没有能力让自己看起来像个绅士。

“再见,”临别前,老滑头嘴角含笑说道,“现在没必要再费时费力地管教你了。你在圣?塞浦路斯这段时间并没有取得多大的成功,对吧?而且我认为,你在公校里也不会取得多好的成绩。我们其实不应该在你的身上浪费时间和金钱。你的世界观,还有你这样的家庭背景,进行这类教育其实没什么用处。哦,别以为我们不了解你!你的脑子里在想什么,我们都一清二楚,我们知道你不相信我们教给你的一切,也清楚你一点都不感激我们为你所做的一切。不过,现在再说这些也没什么意义了。我们不必再对你负责,也不会再见到你。最后再客观地评价一句吧,我们终究得承认,你确实是我们的失败作品之一,所以,再见吧。”

至少,我从她的脸上看出来了那些她想表达的东西。不过,谁在乎呢?在那个冬天的早晨,当我系上那条闪烁着微光的真丝领带(如果我没记错的话,那是一条有着墨绿、浅蓝和黑色的三色领带),乘上驶向远方的火车时,我是多么高兴啊!世界向我揭露了她神秘的面纱,虽然只有一点点,就像灰色的天空露出一条蓝色的狭间一般。

公校要比圣?塞浦路斯有趣得多,但从根本上来说,其实大同小异。在这里,最要紧的还是钱,是贵族头衔、健康强壮的身体、量身定做的昂贵衣服、梳得整洁的头发、迷人的微笑,但我都没有,所以在公校里,我仍旧不是个好学生。比起圣?塞浦路斯,我在这里所得到的只是一个喘息的空间。一点点安静,一点点自我放纵,一点点从死记硬背中解脱出来的轻松感—然后,就是毁灭了。至于是什么样的毁灭?我不知道。也许是背井离乡去殖民地谋生,也许是低人一等去办公室打杂,也许是去蹲监狱,也许是英年早逝。但不管怎么说,这一两年里,我可以“懈怠下来”,好好松口气,从自己的罪过中换得好处,就像《浮士德博士》一样。我坚信自己的未来大概没什么好下场,然而不得不承认的是,我当时确实挺快乐的。十三岁的好处这就体现出来了,就算你预见到未来会怎样,你照样可以心安理得地活在当下,活得开心,活得痛快潇洒。我在校期间获得了伊顿公学的奖学金,下个学期还被批准去惠灵顿求学。但由于不确定是否会有多余的名额空出来,所以我得先去惠灵顿那边等待消息。在伊顿公学,每个学生都有自己的屋子—每间屋子都有壁炉,可以生火取暖。而在惠灵顿,每个学生都拥有一间自己的私人小卧室,晚上可以自己泡可可喝。多么棒的隐私空间,这将有利于男孩们的成长!那里的图书馆有丰富的书籍供你徜徉阅读,而在夏天的午后,要是你想躲开足球场上的炎炎夏日,可以独自溜去乡间闲逛,还不必担心会有老师开车逮你回去。

与此同时,这里还有节假日。之前我在假期买了一把。22口径的步枪(据说它的名字叫神枪手,花了我二十二先令六便士),打算在下一周的圣诞节一展身手。当然,还有美食带来的乐趣。说到这儿,我想起在镇上的一家商店里,只要花两便士就能买到香甜的奶油圆面包(当时是1916年,粮食配给还没有开始)。要是我的旅费不小心多算了一先令,也足够我在路上额外来杯香浓的咖啡,再吃上一两块蛋糕—即使只是这些细枝末节,也足以让我感到幸福快乐。幸好,在悲惨的未来向我逼近之前,我还有些时间来享受一点微不足道的幸福。但我知道自己的未来注定黑暗。失败、失败,还是失败—失败将永远伴随着我—这是迄今为止我最深刻的执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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