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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朱砂痣与明月光(第1页)

洛杉矶的黄昏总是拖得很长,像一段不忍结束的乐章,也像迟到的歉意,在窗棂上徘徊不去,徒然惹人烦躁。公寓里没有开灯,任由那暧昧的天光一寸寸侵蚀房间的轮廓,将书架、书桌、还有那台沉默的打字机,都浸泡在一种鲑鱼肉色的昏暗里。张爱玲刚从街角的旧货店回来,手里捧着一个牛皮纸包。解开捆扎的麻绳,里面是一套景德镇出的薄胎瓷茶具,一壶西杯。瓷色是雨过天青,釉面温润,却在边缘处透出些微的、不均匀的灰白,像是被岁月呵了一口气,褪了层皮。她将一只茶杯举到窗前残留的光里,那釉色流转,竟蓦地让她想起童年时,父亲书案上那方端砚的颜色——也是这般青中带灰,沉稳里透着冷,常年氤氲着墨与时光混合的、幽寂的气息。

她用小电炉烧了水,水是从超市买来的矿泉水,据说软一些。水沸了,注入壶中,洗茶,再注。雨过天青的壶腹很快暖起来,热气从壶嘴袅袅升起,带着陈年普洱特有的、近乎药香的醇厚气味。她为自己斟了一杯,茶汤是沉郁的琥珀色。端着这杯温热的旧时光,她忽然毫无征兆地想起了《红玫瑰与白玫瑰》,想起了那段被无数人引用、几乎成了某种情感谶语的话:

“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

茶汽氤氲,在眼前织成一片薄薄的雾障。透过这晃动的、温热的雾气,她仿佛看见母亲黄逸梵——不是上海宅院里那个忧郁的,也不是伦敦公寓中写信的妇人,而是更早时候,那张她珍藏的照片上的形象:穿着利落的西洋骑马装,站在阿尔卑斯山的雪线之上,背景是苍茫的雪峰与无尽的蓝天。母亲侧身而立,下巴微扬,目光投向镜头之外某个辽远的地方,山风吹拂着她的短发,整个人显得那样飒爽,那样自由,那样……不可及。

那身影,在茶雾与记忆的双重晕染下,边界变得模糊,意义变得游移。她忽然看懂了,母亲于她,或者说,于所有与母亲生命轨迹交错的人而言,不正同时是那“明月光”与“朱砂痣”么?

是明月光。清辉冷冷,高悬于生命夜空之上,照亮却也衬出地面的沟壑与荒芜。母亲代表了一种她终生向往却难以企及的生活图景:自由,独立,挣脱一切藩篱,远走天涯。那是“床前”可望可思的皎洁理想,是她写作中那些决绝女性(哪怕扭曲如曹七巧)内在冲动的一个遥远源头。这月光曾指引她,也曾在无数个被父亲家中鸦片烟雾笼罩的午后,给过她一线冰凉的慰藉与遐想。

却也是朱砂痣。一点鲜红,烙印在心口,是灼热的记忆,是深刻的创痕,是血脉里无法剔除的印记。母亲决绝的离去,那种“娜拉出走”般斩断与旧世界联系的姿态,留给幼年她的,何尝不是一种被遗弃的隐痛与困惑?这朱砂痣,是爱,也是伤;是吸引,也是刺痛。它让她一生都在书写疏离与亲密、依赖与背叛、母性与缺位之间那微妙的、残忍的张力。

她起身,从五斗柜深处取出那个存放最私密物件的铁盒。打开,里面那叠来自世界各地的明信片己经脆弱得怕碰。她找到母亲从新加坡寄来的那一张,风景是模糊的热带海滩。翻到背面,那行铅笔小字,历经半个多世纪,虽己暗淡,却依然清晰,带着黄逸梵特有的、瘦削而快速的笔锋:

“你要做别人心口的朱砂痣,别做蚊子血。”

当年读到,只觉得是母亲传授的一种关于魅力与生存的、略显冷酷的技艺。是要活得鲜明,活得让人铭记,哪怕带着痛感,也好过沦为墙上那抹被忽略的、污糟的蚊子血。母亲自己的一生,似乎也在践行这一点:她始终是鲜明的,是话题,是传奇,是家族里一个美丽而叛逆的异数。

然而,此刻,在洛杉矶这个暮色沉沉的黄昏,手握一杯渐凉的陈年旧茶,张爱玲忽然懂得了这句话更深一层的、连母亲自己或许也未曾全然明了的悲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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