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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畸形学俱乐部(第2页)

骨化性(ossifis)—变成骨头

进行性(progressiva)—渐进地

如果你患有进行性骨化性纤维发育不良,你的纤维组织就会逐渐骨化—让你逐渐丧失行动能力。这是一种有致残风险的残酷疾病。[109]

如今,拉丁语和希腊语已不再是医学生的必修课,所以还产生了有很多更为直观的描述性综合征名称。医生们喜欢首字母缩略词,遗传学家们也不例外。例如,VACTERL是椎骨(Vertebrae,构成脊椎的骨头)畸形、肛门(Anal)畸形、心脏(Cardiac)异常和气管(Tracheo)-食管瘘(Esophagealfistula)(气管与食道之间的异常通路)等症状的统称,这种疾病是由一位美国人命名的,后半部分的拼写顺序应为食道(Esophagus)、肾脏(Renal)畸形和肢体(Limb)异常,即VACTERL综合征[110]。

然而有时候,创造一个巧妙的首字母缩略词的冲动可能会产生适得其反的结果。身材矮小是SHORT综合征的症状之一,但要向患儿的父母解释SHORT综合征真实存在,并不仅仅意味着孩子矮小,绕来绕去着实麻烦。CHILD综合征对患儿的家人而言也一定不是个讨喜的名字。PHACE综合征确实会影响脸部,但这个名字本身又更容易招致旁人对患者脸部的过分关注,对患者而言无疑是残酷的。SeSAME、CRASH和RIDDLE这几个综合征的名字都有点问题,尤其是最后一种综合征,包括放射敏感性增加(increasedRadiosensitivity)、轻度免疫缺陷(mildImmunoDeficy)、畸形特征(Dysmorphicfeatures)以及学习障碍(LEarningdifficulties)。没人愿意听到他们的孩子有一个谜语一样的“明确诊断”。ANOTHER综合征[111]同样是一个难以解释的名字,CHIME和TARP综合征则或许没那么糟糕。如果打算为一种新综合征起一个首字母缩略词的名字,你最好避开那些已有含义的缩略词,像CADASIL、EDNIK和MELAS等看起来就很靠谱。

不仅仅是综合征的名字可能会引发问题。以水平掌褶纹(siransversepalmarcrease),即上面提到过的只有一条横贯手掌的横褶线为例。这种掌褶的旧称是“simiancrease”,现在仍有人在使用。“simian”在这里的意思是“猴子或类人猿”。猴子和其他(除我们以外的)猿类手掌上的褶纹并不相同,有些猴子确实只有一条褶皱,但这并不意味着可以把一个孩子比作猴子。

还有些综合征的名字太多了。在这方面,软腭—心—面综合征(velocardiofadrome,VCFS)大概是冠军。患有软腭—心—面综合征的人可能有腭裂(velo,指上颚)、心脏(cardio)异常以及独特的面容,这种面容表现往往不易察觉,看上去也没什么异常之处。软腭—心—面综合征的曾用名和其他现在还在使用的名字包括:

22q11。2缺失综合征(22q11。2deletionsyndrome)—大多数VCFS患者的22号染色体有缺失片段。

22q11。2微缺失综合征(22q11。2mie)—强调它有染色体上一小部分的缺失。

单体性22q11。2综合征(monosomy22q11。2)—“22号染色体有小段缺失”的另一种说法。

CATCH22综合征……别问为什么,我只想说这是又一个创造医学缩略语的反例。好在这一名称的发明者、英国著名遗传学家约翰·伯恩爵士大方承认了这一错误,并于1999年,在提出这一名称仅仅六年之后,正式取消了它的使用。正如他所说的那样,约瑟夫·海勒所谓的“第二十二条军规”(Catch-22)描述的是一种进退维谷的局面[112]—还是同样的道理,你不会希望它发生在你自己或孩子身上。

CATCH表型综合征—在患者群体的一片谴责声中,仍想要保留“CATCH22”的“CATCH”部分的短暂尝试。

圆锥动脉干异常面容综合征(alyfae,CAFS)—“圆锥动脉干”指的是这种疾病的患儿带有的一组特殊的心脏畸形,“面容”则是因为特殊的面容也是这种综合征的一大表现。

迪乔治综合征(DiGeesyndrome)。

斯德拉科娃综合征(Sedlá?kovásyndrome)。

斯普林泽综合征(Shprintzensyndrome)。

Strong综合征。

Takao综合征。

这种疾病之所以会有这么多不同的名称,一个合理的解释,是它相对常见,但是表现形式多样,所以很多人都对它进行了描述。之后我们意识到,他们看似是在描述截然不同的疾病,但其实只不过从不同角度描述同一种疾病罢了。即使现在,仍有人认为应保留几个不同的名称。美国儿科内分泌学家安吉洛·迪乔治(Angele)曾描述了这种疾病的某个极其严重的类型,这种情况下,患儿会出现危及生命的免疫缺陷。大多数软腭—心—面综合征患者的免疫系统都没有问题。与一般人群相比,他们的白细胞数值可能略微偏高,但并不一定由感染造成。所以,如果有一个孩子22号染色体的特定部位存在缺失,且同时伴有严重免疫缺陷,我们仍然应该诊断他患的是迪乔治综合征。

除了这种特殊情况,一个名称对应一种遗传综合征是最好的。这样做有诸多优点—它让同病相怜的患者们更容易找到彼此,还统一了医学文献,更可以有效避免混淆。

上述的多个人名中,在遗传学领域最负盛名的要数迪乔治和斯普林泽。20世纪90年代的一段时间里,用斯普林泽的名字来命名这种遗传综合征似乎就要确定了。1978年,语言病理学家罗伯特·斯普林泽博士和他的同事发表了一篇论文,描述了12名患有软腭—心—面综合征的儿童。三年后,该小组发表了另一篇论文,描述了39位软腭—心—面综合征患者,并准确识别出了这种疾病的遗传模式。在接下来的几年里,斯普林泽博士一次又一次地更新着我们对软腭—心—面综合征这种疾病的认知,“斯普林泽综合征”的叫法就这样在遗传学领域慢慢传开了。据我所知,斯普林泽本人从未使用过这个名字,而总是用最开始的叫法—软腭—心—面综合征。

如果“斯普林泽综合征”保留了下来,可能有失公允,虽然这并不能怪罗伯特·斯普林泽。早在1955年,艾瓦·斯德拉科娃就发表了一篇描述26位患者的文章—后来人们才发现,这些病人患的正是20年之后斯普林泽描述的疾病。她的那篇论文是用捷克语写的,所以斯普林泽和他的同事对那篇文章一无所知也就不足为奇了。当时的布拉格是欧洲治疗唇腭裂的中心之一,之后数年的时间里,“斯德拉科娃综合征”出现在了越来越多的德语和法语教科书中。直到20世纪90年代,该综合征与软腭—心—面综合征间的关联得以证实,斯德拉科娃的贡献才引起英语国家的注意(至少在那些对软腭—心—面综合征这种疾病感兴趣的英语国家)。

如果有一种综合征用你的名字来命名,这种感觉有点像彩票中奖。通常情况下,事情会进展得很顺利—某人首次对某种综合征进行了描述,下一个发表有关该病症论文的人意识到了这一点,于是再描述这种综合征时就会附上首个描述者的名字,皆大欢喜。然而很多时候,事情没有那么简单—比如,按理说我们每次提到软腭—心—面综合征的时候,都应该把斯德拉科娃博士的名字念出来。今天看来,用某个人或某些人的名字来命名疾病,很多时候也不一定需要特定的理由。有时,用的可能是论文第一作者的名字,如果有不止一位作者,也可能会用多个人的名字来命名。还有一些综合征的名字很奇葩,例如,为什么科妮莉亚·德兰格综合征(eliadeLangesyndrome,我就知道这一例)用的是德兰格医生的全名,而不是像往常那样仅用她的姓呢?

有时,两个或更多医生会把他们的名字拼在一起来命名。这偶尔可能是因为其中有人特别多产,为避免混淆,所以加上了其他人的名字。例如,有一种综合征叫斯普林泽—戈德堡综合征(Shprintzen-Gsyndrome),不能称它为斯普林泽综合征,是因为这个名字已经被占用了。但令人困惑的是,还有一种叫戈德堡—斯普林泽综合征(G-Sphrintzensyndrome)的疾病,同样的戈德堡,同样的斯普林泽,看似只是顺序的颠倒,却是两种截然不同的综合征。要说谁的名字在遗传综合征名称中出现的次数最多,约翰·奥皮茨(JohnOpitz)是当之无愧的冠军。以他的名字命名的综合征包括奥皮茨GBBB综合征(又称奥皮茨G、奥皮茨BBB或奥皮茨—弗里亚斯综合征),奥皮茨C综合征(又称奥皮茨三角头畸形综合征)、奥皮茨—卡维基亚综合征、博林—奥皮茨综合征以及史密斯—莱姆利—奥皮茨综合征。其中的G、BBB和C源自奥皮茨在20世纪六七十年代尝试过的命名法,即用他描述的病人姓名中的第一个字母来命名这种新的综合征(他有篇论文的题目就是《多发性先天畸形C综合征》(TheultipleitalAnomalies)。其他领域似乎对这种命名法并不怎么感冒,此外,鉴于英文一共就26个字母,一旦用这种方法命名的综合征超过了26种,它也就失去意义了。

顺便说一句,像斯普林泽那样谦逊低调地对待以自己名字命名的综合征的学者,其实还有很多。在杰奎琳·努南第一次完整描述努南综合征之前,已经有多位学者对这种疾病进行过描述(但当时包括努南在内的大多数人对此一无所知)。之后,得知真相的努南似乎花了很长时间才适应人们以她的名字命名这一综合征—在“努南综合征”已经被人们叫了近十年之后,努南才开始在论文中使用这一名称。在1968年出版的一份杂志特刊上,刊载了五篇关于这种疾病的论文,其中四篇的栏外标题都是“努南综合征”,唯有一篇例外,那篇文章的作者正是努南博士。

时代更迭,但这份谦逊历久弥坚。1998年,我的朋友大卫·莫瓦特和梅瑞狄斯·威尔逊与同事们共同描述了一种综合征。很快,人们就将这种综合征称为莫瓦特—威尔逊综合征(Mowat-Wilsonsyndrome)[113]。尽管大卫和梅瑞狄斯最终在发表的论文中使用了这一名称,但在我的印象里,从未听他们中的任何一位提到过“莫瓦特-威尔逊综合征”这个词,顶多会用缩略词“MWS”来表达。

当然,趋势终归是趋势,总会有逆势而行的人。贝特斯(Bettex)和格拉夫(Graf)博士就是两个“不走寻常路”的人。1998年,他们二人打算共同发表一篇论文,描述一种新综合征。他们最终敲定的文章标题可谓简单粗暴:《上颚发育不良贝特斯—格拉夫—一种新综合征》(Oro-palatalDysplasiaBettex-Graf—aNewSyndrome)。可惜,他们的这一“独创术语”似乎没有流行起来,或者可能是这种病症太罕见了,见过的人寥寥无几,使用这个名称的就更不用提了。

综合征的命名也曾引发过争议。有时候,这种争议由名字的先后顺序引发,要不就是民族自豪感在作祟。到底是西尔维—拉塞尔综合征,还是拉塞尔—西尔维综合征?西尔维是美国人,拉塞尔是英国人……所以你猜西尔维—拉塞尔综合征在哪儿用得更多?哈勒沃尔登—斯帕茨病引发的争议更大,现在我们已经不这么叫了,而是改称泛酸激酶相关神经退行性病变(paekiedion,PKAN)。

两个人的名字孰先孰后并不是这场争议的焦点。在1922年发表的一篇论文中,朱利叶斯·哈勒沃尔登(JuliusHallervorden)和雨果·斯帕茨(HugoSpatz)描述了受同一种此前从未被报道过的疾病折磨的五姐妹,其中包含了翔实的临床与病理学数据。哈勒沃尔登是位富有开创精神的神经科学家,据他以前一名学生的说法,他“安静、内敛”“一心只想着科学及神经病理学研究”;同时,他是一位“和蔼可亲、启迪人心的老师”;还有人评价他“善良、谦虚,带有一种冷幽默”。在他的职业生涯中,共发表了120篇论文,他对医学做出的杰出贡献也为他赢得了诸多荣誉。所以,无论从哪一方面来看,哈勒沃尔登都无可挑剔,这样一位令学生引以为傲的老师、出类拔萃的科学家,在描述一种重要的神经系统疾病时享有优先权似乎也无可非议。他确实配得上以自己的名字来命名综合征的殊荣。

除了……他用于科研的一些材料的来源。哈勒沃尔登第一次描述泛酸激酶相关神经退行性病变时的相关研究工作在德国慕尼黑的一家研究机构开展,而雨果·斯帕茨是该机构的负责人。20世纪30年代末至40年代,哈勒沃尔登一直在柏林工作。当时,纳粹正在实施所谓的“种族优生”(racialhygiene)计划,有智力缺陷或身体畸形的儿童被大量残杀;在T4计划(theT4program)中,还有7万余名精神病患者被毒气杀死。哈勒沃尔登显然把这一切视为获取研究材料的绝佳机会。他曾于1942年写道:“我已经解剖了500颗弱智者的大脑。”这些大脑是怎么来的,哈勒沃尔登一清二楚。据称他还亲口说过:“我听说他们要这么做,就过去跟他们说:‘听我说,孩子们,如果你们要杀死这些人,起码应该先把他们的大脑取出来,这样才不会浪费这么好的实验材料。’”当被问及能解剖多少大脑时,他回答:“我没给他们一个准确的数字,因为越多越好。”事情远不止于此,甚至还有更令人发指的……相信不用我赘述,你也心中有数了。所以,那种疾病的名字只能是泛酸激酶相关神经退行性病变。

唐指出,“母性想象”(maternalimagination)可能会让那些生出带有先天缺陷孩子的母亲列举出很多可能导致这一问题的原因,其中有的可能真的有影响,但有的也许并无关联。他的这一观点在今天也仍然适用:如果一个孩子一出生就有畸形或被诊断出某种缺陷,孩子父母就会想是不是怀孕期间的什么插曲导致的—不管是压力大,还是职业原因接触到了化学品,或是粉刷儿童房时不小心吸入了粉尘等。通常这个时候我能做的就是安慰,让他们不要有太大的心理负担,因为大多数情况下他们的担心并不是导致孩子出问题的根源所在。

从现代的角度来看,唐这一研究的局限在于他对所看到的不同病症进行分类的方式—按种族分类。例如,他在文章里列举了“埃塞俄比亚种型的例子”,描述他们“虽然有欧洲血统,但属于白色黑人”。他还提到了“马来种型”,但不清楚他具体指的是哪种病症。当他提到“蒙古种型”时,我们很清楚他要表达的是什么。唐氏综合征最早被称为“蒙古症”(mongolism),虽然现今医学界已不再使用这一术语,但在20世纪60年代甚至更晚以前,这种叫法十分普遍。这一名称的由来是,当时唐发现自己一些病人的面部特征与有中亚血统的人相似,于是得出结论—他的病人实际上是亚洲人。更有意思的是,他又进一步指出,如果这是事实,那么种族之间的差异就只是表面上的,他的这一发现“佐证了人类种族的统一性”。

约翰·朗顿·唐生活的年代与我们隔了150年之久,其间,时代在进步,科学也在发展。也许今天的我们很难认同他论证的前提和得出的结论,但不可否认,他的这篇著名论文(以及之后写的文章)确实包含了不少准确且有参考价值的临床信息。例如,他观察到唐氏综合征从患者出生时就存在了,而不是后天造成。他还描述了唐氏综合征患者的一些身体特征和性格特征:“他们幽默活泼,模仿起别人来也惟妙惟肖。”他指出,这种病的患者通常能够说话,如果有机会,他们还可以学习做手工。唐以一种十分人道的方式对待自己研究的病人,这一点难能可贵,就算是他之后的科学家也不一定都能够做到。

斯特里克兰花了数年时间才说服英国科学促进协会(BritishAssofortheAdvaofSce)采纳这套规则,而让这套规则为整个科学界所接受,花了更长的时间。最终,斯特里克兰提出的这套规则演变为今天的《国际动物命名法规》(IionalCodeofZoologienclature)[116]。这部法规已经实行了一个多世纪,这期间虽然偶尔也有围绕法律解释的争议,但它仍是人们公认的命名准则[117]—即使有时候,据此做出的决策在我们这些外行看来可能难以接受。例如,你应该听说过一种叫雷龙的恐龙吧,这个响亮的名称曾一度为大众所熟知,但后来有古生物学家认为雷龙其实是迷惑龙(虽然我们好像很难看出这种平均身长超过20米、体重达20吨的动物到底迷惑在哪里)的一种,又因为“迷惑龙”命名在先,故取消“雷龙”的命名以“迷惑龙”统之。这对世界各地的业余恐龙爱好者而言无疑是一个打击[118],我们这些小时候曾梦想成为古生物学家的人,可能很难接受这一霸气的恐龙名称被取消的事实,但不管怎么说,有一套统一的命名规则总是好的。

当前的综合征命名体系尽管反复无常,倒也有它的魅力。话虽如此,我们遗传学家或许还是应该像生物学家那样,摸索一套更为系统的命名方法。

抛开综合征的命名不谈,它们庞大的数量可能是一个更为棘手的问题。这也就意味着,要想真正在畸形学上有所建树,除了对那些最常见、最核心的病症了然于胸,在工作中不断积累经验、提升诊断能力,你还需要别的支持。像《史密斯人类先天性畸形图谱》和《戈林头颈部综合征》这样的教科书就可以提供帮助。除此之外,可搜索的数据库也会在必要时助你一臂之力,如伦敦畸形学数据库(LondyDatabase)和澳大利亚的POSSUM(PicturesofStandardSyndromesandUndiagnosedMalformations)数据库都非常实用。记得我还是临床遗传学实习医生的时候,有一次被叫去重症监护室,看一个患有某种不明综合征的小患者。那是我第一次碰到这种情况,从监护室出来的我径直回到办公室,将那个孩子的临床表现输入POSSUM数据库,诊断结果就出来了—遗传学可真简单!事实证明,我还是太天真,下一次如此轻而易举地找到答案,已经是不知道多少年以后了。

归根结底,畸形学家最好的求助对象,往往是其他畸形学家。每周一下午,我们科室的医生都会聚在一起讨论过去一周接诊的每一位病人。这样的总结研讨会不仅对畸形学至关重要,对我们应对各类疑难杂症也大有裨益。每一个病人都会得到来自第二(以及第三、第四、第五)位医生的诊断意见。我们会展示自己病人的照片:脸、手、脚、胎记等任何我们认为可能是线索的东西。畸形学有自己的术语,光是描述耳朵的形状,我们就可能谈论到耳轮、对耳轮、耳屏、耳珠形、外耳……这样的例子不胜枚举。2009年,加拿大遗传学家阿拉斯代尔·亨特(AlasdairHunter)和同事发表了一篇21页、包含70多张图片的论文,详细解释了畸形学家应该如何描述耳朵。

这只是“畸形学原理”(elementsy)系列论文中的一篇。我们还会谈论“抓手”—当然,我知道你可以揪着别人的两只耳朵,就像两个抓手一样,但此“抓手”非彼“抓手”。我们所说的“抓手”是那些可能有助于我们做出诊断的显著特征。比方说,耳朵偏小就不能算是一个抓手,因为它很常见,健康人也可能出现这种情况。如果耳朵看起来皱巴巴的,就像发育过程中被人捏皱了一样,就是个不错的抓手,很可能成为帮助你做出诊断的一条重要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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