馆长在构建证物管理系统的间隙,会突然对未解决的案件进行再搜查。当寺田聪刚被调到犯罪资料馆,第一次听到她说要对悬案进行重新搜查时,还以为她只是患有自大妄想症。虽然没有任何现场经验的工作人员不可能胜任搜查工作,但她却能用与搜查一课完全不同的大胆推理得出真相。自从寺田聪被分配到犯罪资料馆,绯色冴子已经重新搜查并破解六起案件了。
即便是奉承,寺田聪也没法说绯色冴子有沟通能力。她会收留被搜查一课开除的寺田聪,应该也是为了让他替自己开展再搜查的讯问工作吧。
“明天开始重新搜查。请在今天之内把所有的搜查资料都读一遍。”
只说了这么两句,绯色冴子转身回到了馆长室。
今天之内?寺田聪叹了一口气。一看手表,已经过了下午2点了。如果不想加班,就只剩三个小时左右的时间了。我又不可能像馆长那样一目十行——他一边在心里嘀咕,一边开始翻阅府中、国分寺、国立、立川连环纵火案的搜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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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起案件发生在8月2日。凌晨0点过后,府中市小柳町一栋两层木结构房屋起火,房屋全部被烧毁。根据警察和消防部门的实地调查,可以断定有人在房子周围泼了煤油,然后放了火。因此,警方断定这是一起纵火案。
这栋房子里住着的夫妻二人都是在某公司上班的职员,他们有两个孩子,所幸一家都平安无事。当时,据他们反映,有人打电话来告诉他们:“着火了,快逃!”但是因为那个人好像用氦气变了声,所以听不出性别和年龄。警察调查了通话记录,发现电话是用附近的公用电话打的。另外,警察还发现只有玄关附近没有泼煤油。
从这一点来看,纵火犯之所以不在玄关附近洒煤油,是因为想保障住户可以逃生,而且纵火后立刻用附近的公用电话叫住户逃跑,也印证了这一点。纵火时还要考虑住户的生命安全,这在纵火犯中很少见。在那个年代,几乎所有人家的电话号码都刊登在电话簿上,其中包含住户的姓名、住址和电话号码,所以,要查某个家庭的电话号码是极其简单的事情。
根据估算,洒在房子周围的煤油足有五个十八升的标准塑料桶那么多。因此,纵火犯应该是用汽车将塑料桶拉到犯罪现场的。但不巧的是,没有获得可疑车辆的目击信息。另外,也没有在犯罪现场找到塑料桶。大概纵火犯害怕塑料桶会露出马脚,所以拿走了。
第二起纵火案发生在8月13日。还是在凌晨0点过后,国分寺市户仓的一栋两层木结构房屋起火,也是全部被烧毁。当时,除了玄关附近,房子周围都被人泼上了煤油,然后放火。纵火犯也是打电话通知住户赶紧逃跑。
警方根据这几点,断定这起案件与8月2日的案件是同一人所为,于是将该连环纵火案搜查本部设在第一起案件所属辖区的府中警察署,由搜查一课火灾犯搜查系来主导调查。
罪犯仿佛在嘲弄刚设立的搜查本部,犯罪继续进行着。第三起纵火案发生在8月26日,地点位于国立市富士见台。第四起发生在9月5日,地点位于立川市砂川町。第五起发生在9月17日,地点位于府中市分梅町。这几起案件的纵火对象都是两层木结构房屋,纵火手法一致,而且每次都会给住户打电话。这几起案件简直如出一辙。
搜查本部重点讨论的是:纵火犯的目的到底是什么?无论是哪起案件,纵火犯都会事先调查住户的电话号码。从这方面可以看出,纵火犯并不是无差别地选择纵火对象,而是按照某种标准来筛选的。但是,这五起案件的受害者彼此不认识,也没有找到他们之间的共同点。五起案件的受害者都是夫妻,其中四起受害者家里有孩子,与其说这是共同点,不如说住在独栋双层住宅里的大部分是有孩子的夫妇,这只是社会的普遍现象而已。
案发地点限定在府中市、国分寺市、国立市、立川市以及东京都下西部的一定区域内,因此犯人居住在该区域内的可能性很大。搜查本部调动了该地区辖区警署的所有搜查人员,四处搜集可疑人员的信息,并在第三起案件后加强了夜间巡逻。但是,没有发现嫌疑人,夜间巡逻也没能阻止第四起和第五起案件的发生。
这时,有人提出了一种说法:从住户会接到警告电话避免生命伤害,以及犯人将煤油泼在房子周围使其全部烧毁的情况看,有可能是住户为了获得保险金而实施的犯罪行为。住户为了让自己安全地逃出火海这件事显得更合乎常理,于是自己用附近的公共电话拨打了自家电话。而把房屋全部烧毁,是为了能得到更多的保险金。
但是,这种说法也有问题。如果以获取保险金为动机,则无法解释案件的连续发生。因为拿不到别人家的保险金,所以以保险金为目标的犯罪行为应该不会连续发生。
也有人说,这会不会不是“交换杀人”,而是“交换纵火”。但是,无论怎么调查,都找不到受害者之间的联系,也没有合谋的证据。
还有人说,连环纵火案中只有一起案件是凶手的真正目标,其他都是为掩饰而作案。但是,为了掩饰而多次作案似乎也不太现实。
结果还是不知道纵火犯的真实目的是什么。
多亏了纵火犯的警告电话,这五起案件都没有死人。10月1日,有人被害死了,但并不是死于纵火。
当天晚上9点57分,警视厅通信指挥中心接到一起110报警电话。报警人是一名年轻女子,但没有报上姓名。在通信指挥中心,根据动态录音,记录了报警人与110接警人员之间的对话。
报警人:“关于府中市和国分寺市发生的连环纵火案……”
警察:“怎么了?”
报警人:“我觉得他可能就是纵火犯。”
警察:“他是谁?”
报警人:“他是我的朋友……”
警察:“你为什么认为他就是纵火犯呢?”
报警人:“刚才我们一起在我家里看了9点的电视新闻。电视上正在播放连环纵火案的报道,上面有火灾废墟的画面。我朋友一边看一边嘟囔。”
警察:“他说了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