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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三十一 古贵贱之观察(第1页)

卷三十一古贵贱之观察

古官吏暴民之习惯

《左传·昭六年》:“楚公子弃疾如晋,过郑,禁刍牧采樵。

不入田,不樵树,不采蓺,不抽屋,不强丐,誓曰:‘有犯命者,君子废,小人降。’”

按:刍所以食马,樵所以炊饭,樵树者斩树为薪,采蓺者采民间蔬菜,抽屋者抽屋上椽为薪,强丐者强乞假于民,盖春秋卿大夫旅行从者之常态也。在异国,民尚不敢抗,本国可知矣。而弃疾严禁之,故郑人喜也。又,《昭十三年》:“叔鲋求货于卫,**刍荛者。”

注:纵使不法也,此皆适外国虐民之证也。

其在本国者,如《说苑》:“楚文王伐邓,使王子革、王子灵共捃菜。二子出采,见老丈人载畚,乞焉不与,搏而夺之。”

又,《檀弓》:“季子皋葬其妻,犯人之禾,申详以告曰:‘请庚偿也之。’子皋曰:‘以吾为邑长于斯也,买道而葬,后难继也。’”夫不与则强夺,葬践人稼,事过而不偿,民岂欲战?乃竟安之。此皆居国内恃贵为暴也。

又,《韩诗外传》:“梁山崩,晋君召大夫伯宗。道逢辇者,以其辇服行也其道,伯宗使其右下欲鞭之。”

按:辇者行路,岂预知遇大夫。及其既遇,或在狭途中,势不能促避,乃遽欲鞭之,古官吏之贱视民若此。

汉百姓逢官吏不下车,即罪之

《后汉·邓晨传》注引《东观汉记》曰:“晨与上共载出,逢使者不下车。使者怒,将至亭,欲罪之,新野潘叔为请,得免。”是可证古百姓逢官吏,如乘车,不惟避之,且须下车致敬也。

如不下车,即将至邮亭,付亭长杖责。又,《韩康传》:“使者征韩康,康辞安车,乘柴车先发。至亭,亭长以韩征君过,方修道桥。及见康,以为田叟也,夺其牛。”是小吏如亭长,亦虐民如此也。

唐时百姓逢官吏不避则予杖

《剑侠录》:“黎干为京兆尹,时曲江涂龙祈雨,观者数千。黎至,老人植杖不避,干怒杖之。”又,《隋唐嘉话》:“贾岛初赴举京师,一日于马上得句云:‘乌宿池边树,僧敲月下门。’初欲作推字,练之未定。不觉冲尹。冲卤簿。时韩吏部权京尹,左右拥至前。岛具告所以,韩立马良久曰:‘作敲字佳矣!’”又,《灵鬼志》:“卿犯卤簿罪应髡。”又,《诺皋记》:“京宣平坊,有官人夜归入曲,有卖油者,张帽驱驴,驮桶不避,导者搏之。”是官人虽夜行坊曲中,商民亦须避也。

古官吏之威风

《周礼·秋官·乡士职》:“三公若有邦事,则为之前驱而辟。”

又,《遂士》:“六卿若有邦事,则为之前驱而辟。”《县士》:“若大夫有邦事,则为之前驱而辟。”注:“辟者,令行人避也。”《秋官·士师》:“王燕出入,则前驱而辟。”是以《左传·成二年》:“齐侯自徐关入,见保者曰:‘勉之,齐师败矣!’辟女子。”

注:“齐侯单身还,妇人不及避。”是自国君下至大夫,出皆辟人。故《韩诗外传》:“子路云:‘入夫子之门,内切磋仁义,外为陈王道,心窃乐之。出见羽盖龙旂彤裘相随,心又乐之。’”

此以见官吏之荣宠,虽贤者亦忻羡也。

古官吏卤簿,即今日出殡时道旁行列之仪仗自汉唐以来,官吏出门有卤簿。卤簿者,即舆前陈列之仪仗。

如旗帜、刀、矛、棨戟之属,分占道路两旁,中不许人过,过则冲卤簿有罪。是以贾岛冲韩昌黎卤簿被捕。至宋犹如此。宋·欧阳修《梅圣俞墓志》云:“圣俞得疾,卧城东汴阳坊。朝之贤士大夫往问疾者,驺呼属路不绝。城东之人,市者废,行者不得往来。

咸惊顾相语曰:‘兹坊所居大人谁耶?何致客之多耶?’”夫曰驺呼,则驺从传呼辟市人也;曰市者废,则仪仗分列道旁,商贾不得陈列物品也;曰行者不得往来,则卤簿过而行人断绝也。其状况与今日北平出殡时陈列道旁之仪仗无以异。至清时,凡宰相、尚、侍入朝,只有三五驺从,而无卤簿。惟九门提督出,鞭板纷列两旁,传呼警叫,略与殡仪相类。馀官虽京尹亦否也。若外官督抚出入,仪仗虽盛于京官,然较古亦逊也。

如失官仪则有罚

《汉书》“景帝六年,诏曰:‘夫吏者,民之师也。车驾衣服宜称。亡度者或不吏服,出入闾里,与民亡异。令长吏二千石车朱两幡,千石至六百石朱左幡。车骑从者不称其官服,下吏出入闾巷亡吏体者,二千石上其官属,三辅举不如法令者。’”

按:《朱买臣传》:“顷之传舍吏,驾驷马来迎。”以太守应驾驷马也。《鲍宣传》:“宣行部乘传去法驾,驾一马,舍宿乡亭,坐免归。”又,《后汉书·谢夷吾传》:“迁巨鹿太守,后以行春乘柴车,从两吏,冀州刺史上其仪序失中,左转下邳令。”又,《韦玄成传》:“侍祀孝惠庙,天雨淖,不驾驷马而骑至庙下,削爵为关内侯。”是皆因不法驾而降黜也。

汉至六朝时以骑马为失官仪被劾

《颜氏家训》:“梁周宏正为宣城王所爱,给一果下马,常服御之,举朝以为放达。至乃尚书郎乘马则纠劾之。”盖自周至齐梁,官吏无骑者。骑则以为失仪,只驺从骑也。

唐宋官吏禁马上食物,禁入酒肆

《朝野佥载》:“周张衡位四品,退朝见路旁蒸饼新熟,遂市一枚,马上食之。被御史弹劾,降敕流外。”又,《归田录》:“仁宗在东宫,鲁肃简公宗道为谕德,偶私饮舍旁酒肆中,会有急,宣公至迟,嘱中使以实对。真宗曰:‘卿何故私入酒家?’公谢曰:‘臣家贫,无器皿。酒肆百物俱备,宾至如归。适有乡里亲客自远来,遂与之饮。然臣既易服,市人不能识也。’上笑曰:‘卿为宫官,恐为御史所弹。’”又,《归田录》:“言事者奏李庶几与举子于饼肆中作赋。”

按:马上食物,固失官仪。若易服而入酒肆,则谁识之?是以白行简《汧国夫人传》云:“二肆陈列车辇,观者甚众。时生父由常州刺史入觐,与同列易服章潜往观焉。”易服则人不知其为官,故虽出入里巷无所忌。彼鲁宗道、李庶几皆易服入市,乃亦遭弹劾。以是见自汉以来之重视官仪,至宋而未已也。

此等官威,至清中叶以后,外官仍旧,京官则渐渐打破。除步军统领外,虽亲王、宰相入朝,路上无呵殿传呼者。驺从之外,伞盖俱无。官再卑者,更无论已。揆其用意,似以法定仪仗为最俗,出入用之,有伤大雅。此亦人心自然之革命已。至入酒肆会饮,凡翰詹科道曹司无不为之,二品以上者则寡。至民国则一切解放。回想前代之官威,有如戏剧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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