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月,复银青光禄大夫。
八月,抵饶州德兴县,与家人团聚。
宋高宗绍兴元年,四十九岁。
三月,提举杭州洞霄宫。
夏,寓居福州长乐县。
九月,复资政殿大学士。
绍兴二年,五十岁。
闰四月,受命除观文殿大学士、荆湖、广南路宣抚使兼知潭州。
五月,启程赴任。
八月,入湖南路界。
九月,罢荆湖、广南路宣抚使,改湖南路安抚使。
绍兴三年,五十一岁。
正月、二月接罢官令,改提举西京嵩山崇福宫,遂退养长乐。
绍兴四年,五十二岁。
十月,力陈捍御三策。
绍兴五年,五十三岁。
正月,诏询边防利害,条具以闻,重申反对屈辱媾和。
二月,复观文殿大学士。
十月,除江南西路安抚制置大使兼知洪州。
绍兴六年,五十四岁。
二月、三月,赴临安朝见,共上十六份札子。
四月,到洪州赴任,安民整军,治理地方。
绍兴七年,五十五岁。
八月,上《论淮西军变札子》。
九月,上奏,劝说行在不宜自建康退居临安。
十二月,接罢命,提举临安府洞霄宫,与继任的李光办移交。
绍兴八年,五十六岁。
正月,还长乐。
冬,上《论使事札子》,反对屈辱求和苟安。
绍兴九年,五十七岁。
二月,除荆湖南路安抚大使兼知潭州。三上章力辞。
四月,依旧提举临安府洞霄宫。
绍兴十年,五十八岁。
正月,感疾,十五日,逝世于楞严精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