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梁溪全集》卷34,卷180《建炎时政记》下。
[2]。《梁溪全集》112《(贵)州答吴元中书》。
[3]。《梁溪全集》卷19《建炎行》。
[4]。《梁溪全集》附录三《邓通判(祚)》祭文,郑昌龄挽诗。
[5]。《梁溪全集》附录二《行状》下。
[6]。《梁溪全集》附录三张元幹挽诗。
[7]。《梁溪全集》附录三陈公辅挽诗。
[8]。《梁溪全集》附录三李光挽诗。
[9]。《卢溪文集》卷26《上李丞相书》。
[10]。《韦斋集》卷9。
[11]。《默堂集》卷18。
[12]。《梁溪全集》附录三《李侍郎(璆)》祭文。
[13]。《梁溪全集》附录三曾开挽诗。
[14]。《梁溪全集》附录三《邵抚干(才)》祭文。
[15]。《梁溪全集》附录三张致远挽诗。
[16]。《梁溪全集》附录一《年谱》,附录二《行状》下。
[17]。《会稽续志》卷2《提刑题名》记载,“李维绍兴九年九月以右朝奉郎、直秘阁到任,十年四月,与福建提刑宋孝先两易”。
[18]。《梁溪全集》附录一《年谱》。
[19]。《史通通释》卷17《诸晋史》:“孝明帝时,有河东王乔为叶令,尝飞凫入朝。”葛洪《神仙传》卷2《皇初平载“叱石为羊”的典故。皇初平,后世书中往往作黄初平。
[20]。《梁溪全集》卷32《次李泰发韵二首送仲辅提刑弟还浙东》。
[21]。《梁溪全集》附录一《年谱》,附录二《行状》下,《要录》卷134绍兴十年正月辛卯,《会编》卷199。
[22]。《梁溪全集》附录一《年谱》,附录二《行状》下。《淳熙三山志》卷25《提刑司官》载,“宋孝先,左中大夫、直秘阁,绍兴八年八月二十二日到任,十年二月十六日准朝旨,与浙东提刑李维两易其任。李维,右朝散郎、直秘阁,绍兴十年三月二十五日到任”。
[23]。《梁溪全集》卷20。
[24]。《梁溪全集》卷128《与岳少保第四书》(十月十六日)。
[25]。《梁溪全集》附录三《李侍郎》,《筠溪集》卷23《祭李伯纪丞相文》。
[26]。《梁溪全集》附录三李大有《梁溪先生谥议祠记祭文挽诗画赞序》。
[27]。《梁溪全集》附录三《张丞相》祭文和挽诗。
[28]。《梁溪全集》附录三《李参政》祭文和挽诗。
[29]。《梁溪全集》附录三《张参政》祭文。
[30]。《梁溪全集》附录三《李侍郎》祭文,《筠溪集》卷23《祭李伯纪丞相文》。
[31]。《梁溪全集》附录三《潘舍人》祭文。
[32]。《梁溪全集》附录三陈公辅挽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