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正的“野蛮人”的行为是完全不同的。他根本不会把皮疹和毒葛联系起来,他生活在一个过去、现在和未来无法摆脱地交织在一起的世界。他逝去的首领成了神灵,逝去的邻居成了鬼魂,他们依然是这个部落的“隐形”成员,陪伴着部落的每一个人。这些魂灵依然和他同吃同住,为他看守门户。他总是需要考虑,应该和他们保持一定的距离呢,还是去赢得他们的友谊。稍不注意,他立刻会受到惩罚,因为他不知道该如何取悦所有的魂灵,总处于恐惧之中,担心他们有一天会报复自己。
于是,他不是把一些不寻常的的事情归结于本来的原因,而是把它看做不可见的神灵的介入和影响。当他发现身体上的皮疹,他不会说,“该死的毒葛!”而是内心嘀咕,“我冒犯了神灵,这是神灵在惩罚我。”然后他会跑到巫师那里,不是去拿药膏解毒,而是要一张护符,这张护符要比震怒的圣灵(并不是毒葛)强加给他的魔咒更强大。
至于引发他痛苦的毒葛,他却任由它好好地长在那里。假如碰巧一个白人带着一桶煤油来烧掉了这些毒葛,他还会责骂别人多管闲事。
一个社会如果把所有的事都归因于“隐形”神灵的直接干涉,那么,这个社会能否延续,便很自然地依赖于人们是否恪守那些用以平息神灵怒火的律令。
按照“野蛮人”的逻辑,这样的律令是存在的。他的先人早已经为他设计好这些律令,并传授于他。完好地保存这些律令并完整地传授给子孙后代,就是他最神圣的职责。
当然,这对我们来说有些可笑。我们坚信的是进步、发展、持续而不间断的改进。
但是,“进步”是近年来才开始流行的词语。在低级社会形式态中,很典型的是,人们可能看不到改进自己社会的理由,因为他们从来不知道什么别的社会。
假定这一切都是正确的,那么,怎么才能阻止律令的变化和既有社会形态的变化呢?
这个答案很简单。
就是要马上惩罚那些拒绝把公共安全规范视为神灵意愿的人。简单点说,就是要依靠僵化的不宽容体制。
如果我说野蛮人是最不宽容的,我并不是想侮辱他们,因为我紧接着会补充一点,在他们那种生存状态下,只能是不宽容。假如任何人都允许干涉那诸多的律令,而这个部落的安全和人心的平和又有赖于这些律令,那么,这个部落将会处于危险之中,这可能是最大的罪过。
我想下面这个问题还值得一提。人数有限的一群野蛮人是怎么保护一套最为复杂的口头律令的呢?即便在现代社会,凭借上百万的士兵、上万的警察队伍,要执行几条简明的法律尚且那么困难。
答案还是很简单。
野蛮人比我们更聪明,野蛮人通过精明的算计,完成了用暴力也无法完成的事情。
他们发明了“禁忌”这个字眼。
或许用“发明”这个词语并不准确。这些东西也不是突发灵感想到的,而是长期发展和实践的结果。无论如何,非洲和波利尼西亚的野蛮人设计了许多禁忌,因此他们得以让自己免遭各种烦扰。
“禁忌”这个词语出自于澳大利亚,我们或多或少知道它的一些含义。我们的世界里充满着各式各样的禁忌,也就是我们不能随便做或者说的事情,例如,不能在餐桌上提起最近的手术情况,不能把勺子放在咖啡杯里面等等。但我们的这些禁忌从来都不是那么严格意义上的东西,它们不过是一些礼仪手册上写着的东西,很少会影响我们的个人幸福。
可是,对于野蛮人来说,禁忌却具有重要意义。
禁忌意味着,某些人或者没有生命的东西是超越这个世界的,用希伯来语说就是“神圣”的,是绝对不能探讨或触摸的,谁要是敢这样做将会立刻死掉或承受永久的折磨。总之,任何人只要胆敢违背先人圣灵的意愿,他的命运就将是悲惨的。
禁忌是神职人员的发明,还是为了维护禁忌而产生了神职阶层,至今都是一个没有搞清楚的问题。传统要远早于宗教,很可能禁忌的出现也要早于方士和巫医,但是,后者一经出现,就立刻成为禁忌的强大支持者,他们将禁忌运用得如此熟练,以至于史前的禁忌,就像现代写着“禁止”字样的标志牌一样。
当我们首次听说巴比伦河、埃及这些名字的时候,这些国家仍然处于“禁忌”当道的时期。这些禁忌并不像后来在新西兰发现的简单原始的禁忌,而是已经严肃地转换为否定式行为规则,成为“你不能…”样式的律令,跟我们所熟知的“十诫”中的六条一样。
宽容的思想在早期社会完全不为人知,这一点无需强调。
有时候,我们误以为是宽容,其实是被无知所导致的漠不关心而已。
但是,就国王和僧侣们而言,我们丝毫没有发现他们允许别人去践行那种“行动和判断的自由,”或“耐心、无偏见地容忍别人不同于自己的或被社会大众普遍接受的观点与行为”,哪怕是一点模糊的倾向也没有。那只是我们现时代的理想追求。
因此,除非要进行反面对比,本书并不致力于史前历史或者通常所说的古代历史的研究。
争取宽容的奋斗历史,是发现个性价值之后才开始的。
这个现代最伟大的揭示,完全要归功于古希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