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拉伯雷
社会动**产生了奇特的同路人。
伊斯拉莫斯的名字,可以印在一本受人尊敬的书上,让所有人去阅读。然而,在公开场合提到拉伯雷,似乎就不太妥当。确实,这个家伙很危险,以至于我们国家通过了一部法律,防止天真儿童接触到他的邪恶作品。在很多国家,他的书只能从胆子比较大的书贩那儿弄到。
这当然是骗人的统治者用恐怖方式强加于民众的有悖常理的事情之一。
首先,拉伯雷的作品对于二十世纪的普通公民而言,差不多跟《汤姆·琼斯》和《有七个尖角阁楼的房子》一样晦涩枯燥,很少有人能连贯地读完冗长的第一章。
其次,他的书也没有什么有明显启发性的内容。拉伯雷仅仅使用了当时很普通的词语,但是,可不是今天的普通白话文。在那个田园牧歌的年代里,百分之九十的人以土地为生,铁锹就是铁锹,母狗怎么也成不了贵夫人的狗。
不!如今人们反对这位著名外科医生的作品,不仅仅是不喜欢他那丰富但太直露的俗语。而是因为很多自认优秀的人,在面对一个坚决拒绝被生活打败的人,感到十分恐惧。
就我看来,人应该分成两类,即肯定生活的人和否定生活的人。前者接纳生活,并勇敢而努力地充分利用命运所赋予自己的一切。
后者也接受生活,但是,他们非常藐视命运赋予的礼物,还要为之烦恼。像孩子一样,他们想要一个玩偶或者小火车,结果却给了他一个新生的小弟弟。
但是,那些快乐地接受生活的人们,愿意接受周围闷闷不乐的人们,并容忍他们,即使他们在大地上撒满悲伤,在绝望中堆满令人惊骇的石碑,也不会去阻碍他们。而否定生活的人们则不会以同样的方式对待那些肯定生活的人们。
确实,假如他们要按照自己的方式行事,否定生活者就会立即让肯定生活的人们消失。
这一点做起来也不容易。于是,他们无休止地迫害那些认为世界是属于有生生命的,而不是属于什么神灵的人,以此满足自己嫉妒的灵魂。
拉伯雷医生属于前者。他的思想从来没有走向死亡,无疑,这在当时很遗憾。但是,我们也不能都去做掘墓人,也必须要有一些波罗尼厄斯。如果世界上仅有哈姆雷特,那该是多恐怖的地方。
关于拉伯雷的生平,并没有什么特别神秘的。他的一些生平细节,在其朋友撰写的书中被漏掉了,但在其反对者的作品中都补上了。因此,我们可以对他的一生有较为确切的认识。
拉伯雷属于追随伊斯拉莫斯的那代人,但是,他生活的世界却是完全被僧侣、修女、执事以及无数的托钵僧人所主宰。他出生在希农,他的父亲是个药剂师,或者酒贩一类,家境富裕,父亲把自己的儿子送到了一所好学校读书。在学校,年轻的弗朗西斯结识了有名的贝莱朗格家族后裔,这些孩子们像他们的父辈一样,天资聪颖,善于写作,偶尔也能打仗。他们精于世故,他们是国王的忠实侍从,担任过众多公职,当过主教、红衣主教和各类使节,翻译过经典著作,编辑过步兵炮兵训练手册,出色地完成了各种任务。但他们却过着承担众多责任和义务、缺乏乐趣的生活。
和贝莱家族的友谊表明,拉伯雷不是什么玩乐的朋友。他的生活中充满了起起落落,他总是能得到这些同学们的协助和支持。每当他和上级出现麻烦,贝莱家族城堡的大门总是向他敞开着,一旦法国出现什么对这个直言的年轻道德主义者危险的情况,便总有一位贝莱家族的人要出国,非常需要一个秘书。这个秘书应该是个文雅的拉丁学者,而且还要懂医术。
这可不是小细节。不止一次,这个有学问的医生的事业遭遇险境,又是他的老朋友施加影响,把他从索邦神学院或者加尔文主义者的愤怒中救了出来。加尔文主义者曾经把他当做志同道合者,他却无情嘲讽那些加尔文教派大师们偏见十足的野心,就像他在梵特耐和马耶赛嘲讽从前的同事一样,这就激怒了加尔文教派。
在这两类敌人中,当然还是前者更危险。加尔文可以大发雷霆,但是,一旦离开这个小小的瑞士的疆界,他发的雷霆就像爆竹一样没有什么威力了。
另一方面,索邦神学院和剑桥大学一起坚定地支持正统观念和旧学。一旦他们的权威受到怀疑和挑战,他们就会毫不仁慈,总会和法兰西国王及其刽子手之间有着默契的合作。
哎呀!这个拉伯雷一离开学校,就成了有名的人物。倒不是因为他喜欢喝酒,或者讲述他的同伴僧人的故事。他做得很糟糕,屈从了邪恶的希腊语的**。
当谣言刚一传到修道院院长那里,他的小房间就遭到了搜查,结果发现了大量违禁文学作品,一本《荷马史诗》,一本《新约全书》,一本希罗多德的书。
这可是挺可怕的发现,他那些有影响的朋友费了很大周折才让他摆脱困境。
起初,就像我此前说的,修道院是文明的先行者,僧侣和修女们为了促进教会事业做出了无可估量的贡献。然而,不止一位教皇预见到了,修道院发展过于庞大是很危险的。但是,这种情况还在继续,大家都清楚必须要采取一些措施,可谁也是无计可施。
在新教徒看来,天主教会是一个比较温和的组织,几乎无声无息、不自觉地由一小撮傲慢的独断专行者把持着,不会有什么内部的动**不安。而其他由普通民众组成的组织,动**混乱就像家常便饭。
一切离真理都很遥远。
或许,这种思想是由于对一个词语的误解而引起的,经常会有这种情况。
一个充满民主理想的世界一听说有“不会犯错的”人,着实吓了一跳。
一般都认为,对一个大型组织,只要一个人说怎样怎样,其他所有人都跪下高呼阿门,那么管理这样的大机构应该再容易不过。
对一个在新教国家长大的人而言,要公正、正确地理解这样一个极为复杂的问题,是相当困难的。但是,如果我没有搞错,教皇说出的“绝对正确”的话,在美国宪法修正案中也极其罕见。
而且,这些决定要经过充分讨论后才会做出。最后宣布之前的争论常常会动摇整个教会组织。因此,这种宣布“绝对正确”,就像我们的宪法修正案“绝对正确”一样,因为这是最终的决定,一旦被确定为最高法律,所有的进一步争论都暂告一段落。
如果有谁说,在紧急情况下人们都会支持宪法,因而,管理美国的这些州是一件容易的事情的话,就完全错了。同样,要是认为在宗教信仰这样至高无上的问题上,所有天主教徒都承认教皇的绝对权威,像绵羊一样温顺,放弃他们自己发表意见的权利,也是非常错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