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他知道,当那串数字归零,传送门就会开启。
第一次传送,他带著预先准备好食物的背包,犹豫要不要进去,但是在最后时刻,被吸入进去。
等他睁眼——
周围是一座死寂的城市。
风里带著焦灼与血腥。
断裂的高楼、被火焰燻黑的路牌、残破的地铁口。
地上散落的白骨,有的还穿著半截制服。
陈默当时几乎崩溃。
直到——
他在废墟的一角,看见了一家金店的残跡。
阳光从破碎的屋顶缝隙中洒下,照在满地的金属碎片上。
那一抹金光,在灰尘与死亡的世界里,刺得他几乎睁不开眼。
恐惧,在那一瞬被一点贪婪替代。
他吞了口唾沫,鼓起勇气,硬著头皮钻了进去。
空气里瀰漫著烧焦的气味,货柜早已坍塌,墙壁上还残留著焦黑的手印。
他在碎石与灰烬间扒拉著,指尖突然触到一块冰冷的金属。
那是——一块完整的金条。
“真的是……黄金?”
陈默呼吸急促,手都在颤。
短短几秒,恐惧被彻底淹没在一种疯狂的喜悦中。
他开始翻找,越找越兴奋,甚至在一个被烧得焦黑的柜檯下,发现了一台破烂的笔记本电脑。
那笔记本外壳裂得像蜘蛛网,屏幕碎成几道深痕,但——
它的造型,却与他记忆中任何一款笔电都不同。
键盘排布怪异,符號陌生,材质甚至像某种黑色石碳合金。
他抱著那台电脑,兴奋得几乎忘了呼吸。
“天赐的!这是天赐的!”
於是他开始在那片废墟中四处探索。
儘管脚下踩著的,是白骨与焦尸,他仍小声嘀咕:“相较於尸骨……贫穷更可怕。”
一句自嘲的笑话,掩盖著他心底的恐惧。
他把能带走的黄金、首饰、瓶装水,全都塞进背包。
视网膜上的倒计时——【03:57:42】
还剩几个小时,他安心了许多。
“再熬一会儿……就能回去了。”
可他没想到,那是地狱的序章。
当他扩大搜索范围,穿过一处残破的地铁口时——
远处传来一种撕裂般的低吼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