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乘象
夜空里传来了一声嘹亮的啼哭。
这声啼哭打断了正在回忆往事的梧桐与陆禄。两人同时被吓了一跳,梧桐以为是哪个大肚婆生了,但陆禄却吐了口口水,告诉梧桐:“这一定又是冯疯子发疯了。”
冯疯子有一个好听的名字,叫冯琴。这是一个女人的名字,但安在冯疯子的头上倒真是王八对绿豆,对上眼了,原因是冯琴疯起来简直比泼妇还可怕。
他是小学音乐老师,在不发疯的时候弹唱跳俱佳,深得学生喜欢。不过有时候上着课,他就会突然消失,留下一班小脑袋里充满问号的学生,然后就听到从山的那边传来老师的歌声。
如果不是为了稻粱谋,冯琴更愿意对着一座大山,冲着一条河唱歌,在他的眼里,没有人能比山河了解他,将歌声唱给这些凡夫俗子,无异于对牛弹琴,但在山河的面前,他随时都能享受到高山流水遇知音的乐趣。
这种乐趣妙不可言,所以那些仅仅因为多收获了几斤稻谷,米多粜了几块钱就能高兴一个冬天的农人见到他自得其乐的样子,就会去问他:“是不是涨工资了?”
“俗,俗不可耐。”冯琴回道。
农人摸着脑袋,疑惑地看着这个慢慢走远的音乐老师。冯琴打着赤脚,露着胸膛――那双脚走遍了每一座大山,那扇胸脯被每一阵风吹过,大摇大摆地走在路上,奇怪的是,虽然打着赤脚,但他的脚却比小媳妇的还嫩,虽然光着胸膛,但他的身子却比婴儿的还白。而那些打量他的农民,虽然脚底长了厚茧,身上晒得黝黑,上山下河还是要穿鞋穿衣。
冯琴体质奇特,只要不上课,就喜欢赤脚往山上跑,山上遍布可以戳穿牛蹄的荆棘,但拿他的脚却一点办法都没有,一脚踩上去,那些荆棘就像倒伏的稻子,而他的脚却好像踩在水里一样,不红不肿。
他一般不走别人走过的山路,而是用自己的脚开辟出新的道路,他的脚踩过的地方就是一条路,他的人到过的地方就是一片旷野,很多人都喜欢跟在他屁股后面,因为只有他能发现别人发现不了的野果,只有他能领他们抄捷径。只要跟在他后面,不管多高的山、多密的林,都不怕迷路;只要跟在他后面,不管天多黑,雨多大,都能用歌声壮胆。
只有他知道大顶峰不单单只是长满可以煮饭烧水的木柴的大山,还是一个望远镜,可以将他的视线拉到数公里以外的县城。如果这座山再高一点,他甚至能看到更加辽远的地方,不过能眺望到县城,他就很满足了。登高望远,会看到县城的四周也同样是山,只不过最西边的那座山已经矮了一半。那是一座金山,挖了二十年金矿后,已经从最高峰变成了最低峰,只要还能挖出金矿,想必再过几年,就会被彻底抹平,然后让冯琴远眺的视野变得更加宽广,说不定能直接看到邻县的山水。
金山不仅矮了,身上穿的衣服也变成了黄色,这件黄衣之前是绿衣,人们为了得到它的心,残忍地剥光了它的衣服,然后利用一切高科技手段剖其心,剜其胆,终于在几年后,探到了它雄健有力的心跳,然后一车车的金矿就这样被运至全国各地,一座座高楼就这样拔地而起。
没了衣服遮羞,每年夏天的风一吹,吹来的就不是花香,而是黄沙了,在这个远离沙漠的南方县城,能看到罕见的风沙,不知是一种幸运还是一种悲哀。山下的那条河连接数省,其中一条支流就是冯琴脚底下的那条无忧河。有一天,运金矿的车行驶在山上,刚好迎来一阵春雨,本来这种贵如油的春雨,所有人都翘首以待,但可能是山上没有了蓄水的植被,山路只是被春雨一冲,车轮就打滑了,司机将方向盘顺时针逆时针来回转了无数圈,还是没能让车子化险为夷,就这样连人带车掉进了河里。
一条大河里掉进了一辆车,就像有人往河里丢了一块石子,对河来说,都不算个事儿,但没想到车上运载的东西却能污染整条河,被污染的死鱼就这样漂着,漂着,不仅漂去了别的地方,也漂到了无忧河里。
那时正在打鱼的贺喜一看,脸都吓青了,还以为自己的捕鱼技术大有长进,一下子将全河的鱼都给捞上来了,他趴在船边嗅着,嗅着,臭味就这样霸占了他的鼻腔,才明白这些鱼都死于非命,他开始不知道是水被污染了,还以为是被谁用雷管炸死的,就拖了一网兜上了岸,对每一个前来买鱼的人说:“今天的都‘扁肚’了,算你们半价。”但这些捏着鼻子的人却一个个走开了,在当晚的新闻里,贺喜才知道这些鱼都是被毒死的,便连夜拉着鱼进县里讨公道。
县政府门前已经聚满了人,这些人都拖着一车一车的死鱼,招来了无数的苍蝇。贺喜一打听,原来这些鱼都是他们自家池塘养的,只有他一个人的鱼是从河里捞的,就有些后怕,不过最后还是架不住金钱的**,胆子一壮,也补贴到了相应的钱。在回去的路上,贺喜吃惊地发现那些刚拿完钱的人又把死鱼一车车拉回到县政府,重新索要赔偿,贺喜也想如法炮制,最后想想还是算了,不该占的便宜莫占。
自那以后,那条无忧河里的鱼就变大了不少,贺喜脑子一转,就玩了个花招,把每年开春打到的第一条鱼标榜为开河鱼,然后找来一个风水师,告诉人们,开河鱼比人参鹿茸还补。这话一出口还了得,所有人都抢疯了,让开河鱼的价格是一年比一年高。
冯琴对这些事门门清,起初他还会编歌将真相告诉别人,但所有人都认为他脑子有问题。久而久之,他的心就冷却了,连最喜欢吃的鱼也不吃了,一日三餐都是青菜豆腐,有时实在馋得紧了,就托人去县里买几条,买回来后也不当场杀,而是放在水缸里养三天,让鱼把肚里的脏东西吐尽了,才丢进锅里清蒸,吃的时候,也不敢直接下筷子,而是将整条鱼都翻一个遍,然后才夹起一筷子试探地尝上一尝。别人吃鱼就没有这么讲究了,而是放老多去腥的酱油和葱姜蒜,这么一来,就什么臭味都吃不出来了。
修祠堂那天,他来到祠堂门口,告诉这些人:“为什么不管活人,却去管一个破房子?”
贺喜走到他身边,骂道:“连个祖宗骸骨都不管的逆子,滚远点。”
冯琴讪讪而走,贺喜没骂错,他确实连父母的遗骸都没管,现在白骨还留在山上,没有像别人一样,将白骨捡到一个缸里,为缸修一个“金水墓”。这种墓地在南方非常常见,外形像一个耳机,不过家住镇上的数学老师却说像希腊字母“Ω”。这种墓用一句民间俗语来说,则是龟壳墓。
不管叫什么名字,这种“形若半月,后仰前俯”的死人墓,常让冯琴远远见到就想跑,但又哪都是,而不是像城里一样,有个专门的墓地。在乡村,几乎只要有人的地方就有墓地,丝毫不管是在房屋旁边,还是在农田之上,抑或是在半山腰,与其遍地开花,冯琴认为还不如就埋在深山,不造坟,不树碑,使其与青山共眠,与绿水相枕。
所以每当冯琴看到那些孝子贤孙其实是用建造的坟墓炫耀身份后,都会替对方的祖宗感到脸红,尤其看到这些新坟看起来比房子还气派,更是会怒不可遏,将手里摘的蓝野花径直丢到碑上,让在一旁吃祭祀品的瘦狗龇牙咧嘴,就怕这个嘴里骂骂咧咧的人跟它争抢。
所有人都对修坟立碑没有什么意见,唯独看不惯冯琴的做法,有时候上山砍柴回家的樵夫就会跟冯琴说:“你父母被野狗刨出来了,现在正在山上没个瓦遮身。”
“没事,他们苦惯了。”冯琴说。
“你怎么能这么说?抽空给他们盖个房子吧,如果手头紧,就盖个小一点的。”樵夫说。
“谁没钱?你说清楚。”冯琴急了。
最后,冯琴还是没用自己的行动证明他不是没钱,而是懒得多此一举。那些人看到他后,都会在他背后指指点点,戳他脊梁骨,但幸好他身后没长眼睛,所以就看不到这些看客的可恶嘴脸。
他站在大顶峰上,离父母不到百米的距离,好像能感受到父母的呼吸,不过此时他的注意力都放到了远方,对脚下的路视而不见,极目远眺,那座金山上车辆来往不断,上山的车和下山的车像蚂蚁般,排得整整齐齐。
他把视线往回收,看到了陆家养鸽子的那座小顶峰,鸽子房掩映在茂密的竹林中,绿竹微微弯着腰,因为站满了雪白的鸽子。在没有鸽子房之前,冯琴最喜欢的去处就是小顶峰,不为别的,就因为那里有几亩可寄托情怀的修竹。
人一走进去,连呼吸都舒畅了,走路也不累了,当听到四周的鸟鸣时,更觉心旷神怡,每一根竹子都那么挺拔,都那么修长,宛如美人的腰肢、美人的**,多少次抚摸着青竹,冯琴就会陶醉其中。如果要是有一扇窗,几根竹枝轻轻地伸过来,再加上天上一轮皓月,还有什么能比此情此景更加吸引人。
不过这终究是一场空想,没有人看到竹子不会想到竹篓、竹筐、竹筷,更没有人看到笋不会想将它们当菜炒了、炖了、烧了、煮了。只有冯琴将它们当作朋友,当作烦闷时可倾听自己歌声的朋友,现在那些朋友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他却束手无策,说起来不知该笑还是该哭。
尤其当鸽子房出现以后,竹林就不是沐浴着春雨,享受着暖阳了,而是那些鸽子粪不是在白天就是在夜晚落到青翠的竹叶上,粘在上面,也不掉下来,每次下雨,走在下面的人就不仅仅是淋雨那么简单了,而是淋着鸽粪雨,别看鸽子看起来洁白干净,但屙的屎可以说是世界上最臭的,人只要一沾上,好几天都洗不干净。
所以有人就想将竹叶全给伐了,就让竹子傻不棱登地立着,像一根又一根的筷子似的。这样不仅不会再淋粪,这里的空间也能大不少,走到里面,一眼就能看到牛在不在前头,再也不用像以前那样,需要在茂竹中找上半天,最后才看到牛就躺在地上午休。
不过陆家没有为一头牛而委屈鸽子,因为这些竹叶说实话就是鸽子的乐园,不仅有助于鸽子的繁殖,更有助于鸽子的健康成长,这样才能多卖钱,谁会跟钱过不去呢。养牛的人一听,确实有几分道理,就拽着牛回家了,一边走,他的牛还一边回头,看样子也对那片竹林恋恋不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