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刻不知为何,平日里他们总是蓬头垢面的模样,竟诡异地让他感到了一丝久违的和蔼可亲。
“宝贝,快来吃饭吧,多吃一点。这是你张姨家送来的肉,肥而不腻,可香了。”妈妈那温柔的嗓音在餐厅中悠悠回荡。
桌上摆放的肉,油腻的表面泛着令人垂涎欲滴的光泽。
白子原的肚子在这时很配合地发出“咕噜”一声闷响,唾液不受控制地在口腔中汹涌泛滥……
好饿。
他已经好几天没有正经吃东西了。
真的很饿。
吃一口,应该没关系吧?
此刻,他满心满眼都只剩下一个念头——吃一个肘子。
就在他的手即将触碰到餐桌上筷子的瞬间,一种莫名的熟悉感如电流般穿过他的身体,让他的动作猛地僵住。
下意识地,他抬手摸了一把发髻。当指尖触碰到那突兀插在发髻间的两只筷子时,他双眼圆睁,猛地用力抓了下头发,尖锐的疼痛如同一把利刃,划破那层将他笼罩的迷障,才让他勉强夺回了一丝游离在疯狂边缘的理智。
“我去上班了。”从牙缝中艰难挤出这一句话,白子原强迫自己不再多看桌上的东西一眼,立刻起身离去。
看来,试炼中都是待得越久,越会被这里的世界同化,忘记自己到底是谁。
还有好几天,他得再谨慎一些。
在下楼的途中,白子原正好撞见急匆匆往外走的向天歌。
向天歌的眼神呆滞,宛如一个失了魂的木偶,脖子上挂着的相机随着他的步伐晃荡,就像勾魂的铃铛。整个人像是迷失在迷雾中的孤魂,不知要飘向何方。
昨天在教堂里,白娇把从胖男人那儿抢回来的向天歌的相机还给了他。这相机与本次试炼中身份技能紧密相连,在别人手里不过是个无用之物。所以胖男人也没在乎。
白子原叫住了向天歌。
被叫住的向天歌看着白子原,眼神中露出一丝迷茫。
白子原上去就给了他一个“板栗”,这一打反而让向天歌的视线有所聚焦。
“别忘了你自己是谁,向天歌。”
向天歌似乎才睡醒一样,用力甩了甩头,试图驱散萦绕在思维里浓雾般的混沌。
“我靠,大佬,我这是怎么了?我的头好痛!我好像要得老年痴呆!”
“有可能得了。”白子原点点头:“但这不重要。我有件事安排给你。”
向天歌揉着莫名其妙很痛的头:“大佬您说!”
“你今天去给所有的试炼者拍张照。明天必须有一场成功的婚礼。”
*
向天歌的效率很高。
大约两个小时后,他便手持一沓拍好的照片,如一阵的风般出现在了丧葬店。
此时,白子原和白娇都在丧葬店。
白娇正手捣菠菜汁,要给纸人们挨个染成绿的。
向天歌疾步上前,慌慌张张地抽出一张照片递给白子原。
这几个小时他一刻未停,马不停蹄地给所有试炼者重新拍了照,随后火急火燎地赶回家冲洗。
当照片在显影液中逐渐浮现出画面时,向天歌的双眼因惊恐而瞪得如同铜铃一般,眼中的恐惧仿佛要溢出眼眶。
照片上呈现的赫然是胖男人横卧在血泊之中的惊悚画面。
向天歌其实并没有想要对推他送命的胖男人睚眦必报。
在生死攸关的试炼中,人人都在为保命而不择手段,谁不想从这恐怖的死亡边缘挣扎求生呢?
更何况,从一开始,他就未曾将对方视作队友,没有期待,也就无所谓背叛。
当然,他也不想当老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