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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决定时刻 由普利茅斯走向世界 公元1588年 一 狂妄之举(第2页)

普利茅斯的“世界性时刻”就这样流逝了,这个独一无二的时刻虽然极其危险,但骄傲的西班牙无敌舰队确实具备入侵不列颠群岛的前提——当时英国海军风气败坏,而西班牙人对他们并不了解,错失了一次极有可能取得胜利的良机。

无论怎样,无敌舰队终归是在这场海战中失败了,当时有许多人指出了舰队司令官锡多尼亚城公爵多处错误。只是,将一次战役的胜负归结到某一人身上显然是失之偏颇的。这就好比东方的三国时代,诸葛亮为什么没有选取子午谷奇袭是一个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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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这次海战最终失败了,那就至少意味着不用质疑这一点:当时世界上最强大的风帆舰队解体了。按照德国学者阿内尔·卡斯滕和奥拉夫·拉德的说法:“这一切的发生几乎遵循着数学般的逻辑合理性,其结果也与西班牙和英国此前进行了30年的战争的结果保持一致。”是的,以一个国家对海洋的掌控能力而言,损失或失去了一支强大的舰队,很大程度上说明这个国家对外部世界的掌控能力大大降低了。

英西两国的这次海战背后充满了戏剧性。

早在16世纪中叶两国之间的关系还很友好,甚至有几年坐上英格兰王位的不是别人,正是腓力二世本人。他还在1554年与英国国王亨利八世最年长的女儿玛丽一世结婚,遗憾的是,这场婚姻最终竟引发了一场血腥的政治冲突。玛丽一世在1558年早逝之前一直试图让大部分信仰新教的臣民改宗天主教,这一努力充满血腥却未达目的,史称“血腥玛丽”。

需要注意的是,玛丽一世失败的因素里面有很重要的一条:她的继任者、同父异母的妹妹伊丽莎白一世是非常笃信新教的,就像玛丽一世虔诚信仰天主教那样。颇具手腕的伊丽莎白一世终止了对新教徒的迫害并对天主教进行限制,改用一种怀柔的手段解决争端,不再剥夺异教徒的生命,而是对他们的钱包采取措施。

换句话说,如果异教徒不进行新教礼拜仪式就需支付很高的罚款。不过,这样一来,那些还信仰天主教的贵族家庭将面临耗尽家产的危险,尤其是生活在乡村地区的贵族。因此,伊丽莎白女王并没有彻底解决因为信仰而发生的争端,而且还与埃斯科里亚尔(这里指修道院,是西班牙信仰的典型代表)笃信天主教的西班牙国王之间在宗教上形成对立关系。

宗教对立在很多时候未必会引发战争,除非到了经济与政治矛盾不可调和的地步。16世纪后半叶,英国因在讲荷兰语的北德意志销售市场遇阻,引发了英国羊绒制品生产的困难。与西班牙相比,当时的英国就是一个极其贫穷的国家。

马丁利在《无敌舰队》一书中的描述成为上述观点的有力佐证:“对比两国收入,伊丽莎白一世在腓力二世国王面前就像灰姑娘一样:英国全年的收入还比不上西班牙国王四块领地之一的米兰公国一整年的收入。”这就是说,伊丽莎白一世继承的是一个烂摊子——她父亲亨利八世统治时期欠下了堆积如山的债务。在此情形下,她的政治回旋余地颇为有限,要想做点事情,就不得不请求议会批准征收赋税和特种税。

这种解决问题的方式并不奇特,大多数时候,一个财政窘迫的国家是可以通过税收的多样化来增加收入的,但对当时的每位君主来说,这都是一个棘手而令人不快的办法。因为,君主要求的财政支持会以新的权力和特权形式加重臣民的负担。

或许有人会提出这样的质疑:从16世纪60年代开始,不是已经有新大陆了吗?

的确如此!海外领地或海外殖民地确实能够带来可观的收入,但对于当时的英国而言,它尚未拥有海外领地,或者说海外领地少得可怜,不列颠殖民帝国是在之后的17与18世纪产生的。此前,只有西班牙和葡萄牙国王在南美洲和中美洲拥有贸易基地及殖民地。

今天看来,这两个老牌的殖民国家在当时的确强悍和富有。那么,还有什么是比打劫富有者更快拥有财富的途径呢?很快,一些英国人,确切说是冒险家、航海家、海盗和私人贸易者,他们发现干涉皇室垄断的伊比利亚殖民地贸易(即西班牙、葡萄牙在美洲的贸易)就能轻松获得巨额利润。这就是说,在通往新大陆的航路上劫掠西班牙和葡萄牙商船,并袭击加勒比海和南美地区通常只由少量士兵保护的港口城市,就是快速获取巨额财富的最佳途径了。

要想成功实施劫掠,就需要拥有速度和机动性均优于对手的船只,同时还要由具备出色的航海技能和无所畏惧的品质的专业人员指挥才行。细细想来,在当时只有商人、冒险家之类的才是最好的目标群体。因为他们已经形成一个在当时很典型的职业群体(即冒险家、航海家、海盗和私人贸易者),他们懂得如何将凭冒险欲追求利益与应用各种实践技能结合起来。

没有什么比得上财富的巨大**力了——约翰·霍金斯(JohnHawkins)就是典型的代表人物之一。这个人拥有通往未知世界的航行技能,可以在许多危险中化险为夷,他还具备组织能力的天赋,并且能说服投资人心甘情愿地拿出多少不一的投资。

1532年,霍金斯出生在英国南部的港口城市普利茅斯,他的父亲是经验丰富的海员,耳濡目染的他自然也熟悉航海。1555年,霍金斯说服了几位富有的伦敦商人为他的3艘船的装备进行投资。本来他是打算把来自非洲的黑奴运到加勒比地区卖掉的,但在航行途中他抓住一个有利机会劫持了一艘葡萄牙奴隶运输船。颇具商业头脑的他不但借此顺利入手了一批黑人“商品”,同时还获得这艘船“附赠”的战利品。随后,他将黑人“商品”运输到加勒比港口圣多明各(SantoDomingo,南美洲最古老的城市,位于南部奥萨马河流入加勒比海的入海口),在卖掉黑人后,他获得了巨额的收益。1563年,霍金斯平安地返回了英国。

值得注意的是,霍金斯的这次成功开启了一种新的暴利商业模式,而且这种模式后来被证明是非常成功的。当然,这种不放过任何获取暴利机会的投机者,其肆意的行为终将加剧英国与西班牙两国之间政治关系的恶化。

回到英国的霍金斯受到许多人的追捧。第二年,伊丽莎白女王邀请他为一场新的奴隶贸易远征筹集装备。出于极度的信任,女王竟将700吨的盖伦帆船“吕贝克的耶稣”号全权交给他管理。这是多么的不可思议!至高无上的英国女王竟是一个奴隶贩子的商业伙伴,而这个奴隶贩子在航行中可以肆无忌惮地劫掠外国船只!

这是不是奉旨打劫呢?是的,深刻地讲,近代早期针对商船的海盗行为与由于获得许可证而“合法化”的海盗行为是难以区分的。正是因为难以区分,才可以让人浑水摸鱼。这就是英国上层阶级的高明策略!那些出身低微、航海技术娴熟的海盗为女王、贵族、伦敦商人所支持和庇护,这几者的结合已被历史所证明:它是一项划时代的革新,并对未来产生了深远影响,巨额的国家财富就这样积累起来了。

约翰·霍金斯后出现了又一个厉害的人物,他就是大名鼎鼎的弗朗西斯·德雷克(FrancisDrake)。他是除了霍拉肖·纳尔逊(HoratioNelson)之外,世界史上最著名的战舰舰长(说他为海盗王也不为过),同约翰·霍金斯是表兄弟关系。195

弗朗西斯·德雷克凭借大胆的战术技巧袭击了西班牙船只和许多贸易基地,并于1577—1580年成为第一位环游世界的英国人。鉴于他战绩辉煌,女王授予他贵族头衔。

像约翰·霍金斯、弗朗西斯·德雷克这样的人还有许多,他们既为自己的国家做出了重要贡献,也加剧了英国和西班牙等国的矛盾。虽然这样的说法值得商榷,但毋庸置疑这是事实。

是商人还是海盗,抑或其他,自有分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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