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了,起来。”
辛格站起来,眼泪从脸颊上滚落下来。菲利普往前走了一步。沃森先生把他打量了一会儿。
“我就不打你了,你是新来的,再说我也不能打一个瘸子。走吧,你们俩,以后不准胡闹了。”
他们回到教室的时候已经有一堆男孩在等着他们了,也不知道这帮家伙从什么秘密渠道听说了这事儿。他们立刻迎上来围着辛格问这问那。辛格看着他们,由于疼得厉害,一张脸憋得通红,脸颊上还挂着泪痕。他朝着站在他后面一点儿的菲利普偏偏脑袋。
“他没挨揍,就因为他是个瘸子。”他气愤地说。
菲利普红着脸一声不吭地站在那里,他感觉所有人都在鄙视他。
“你挨了几下?”有个男孩问辛格。
辛格没有回答,他因为挨了揍憋了一肚子的火。
“以后别找我跟你玩儿笔尖了。”他对菲利普说,“你倒好,又不怕挨揍。”
“我没让你跟我玩儿。”
“你没有吗?”
他猛地伸脚绊了菲利普一脚。菲利普一向站得不稳,重重摔倒在地上。
“瘸子!”辛格说。
剩下的整个学期他都残忍地折磨着菲利普。菲利普试着离他远点儿,但是学校太小了,想躲也躲不开。他试着向他示好,对他笑相迎脸,甚至还买了把刀讨好他。辛格把刀收下了,但是并没有收敛。有一两次菲利普实在忍无可忍,他对着这个大个子拳打脚踢,但是辛格比他强壮得多,他根本没有还手的机会,总是被收拾一顿后被迫道歉求饶。正是这一点让他格外痛苦:他不能忍受道歉的屈辱,那一声声低三下四的道歉是他疼得实在受不了的时候被硬生生逼出来的。更糟糕的是,这种痛苦的生活似乎永远都没有尽头。辛格才十一岁,要到十三岁才升入中学。菲利普意识到自己必须在这个恶魔的手掌心里生活两年,而且根本无处可逃。只有上课和睡觉的时候他才能高兴起来。那时候他常常有一种挥之不去的怪异感觉:眼前痛苦绝望的生活只是一场梦,早上醒来他就会躺在自己在伦敦的那张小**了。
13
两年过去了,菲利普就快满十二岁。他已经升到了三年级,成绩在班里数一数二。过完圣诞节,另外几个男孩就要升入中学,到时候他就是第一名了。他拿了一大堆奖,都是些毫无用处的书,纸张粗劣,不过封皮很精美,封面上还装饰着学校的盾徽。优等生的地位使他免遭欺负,他过得也不算不开心。同学们因为他身有残疾,也就不去嫉妒他取得的好成绩。
“拿奖对他来说太容易了,”他们说,“他除了一个劲儿读书还能干啥?”
他也没有像刚开始一样那么怕沃森先生了。他已经习惯了他的大嗓门,而且当沃森先生把手重重地搭在他的肩膀上时,他能隐约感觉到校长亲切的爱抚之意。他的记忆力很好,要想在学校名列前茅,这比脑袋瓜聪明更管用。他知道沃森先生希望他拿着奖学金从预备学校毕业。
但与此同时,他的自我意识变得异常强烈。新生儿会把自己的身体和周围的事物混为一谈,并没有意识到他的身体是自己的一部分,他玩弄着自己的脚指头就像玩弄身边的拨浪鼓。只有当他渐渐感觉到疼痛,他才能理解身体的真相;也只有经历类似的痛苦,个体才能意识到自我的存在。然而不同的是,虽然每个人都能意识到自己的身体是独立而完整的有机体,但并不是每个人都能意识到,自己拥有完整而独立的人格。大多数人会在青春期产生一种落落寡合的感觉,但是这种感觉一般不会发展得太过强烈,以至于个体能明显感觉到自己跟周围人不一样。那些像蜂巢里的蜜蜂一样很少有自我意识的人才是生活的幸运儿,因为他们最有可能获得幸福。他们参加的活动大家都参加,他们找的乐子之所以称其为乐子,是因为大家都这样玩儿。你会看到他们在圣灵降临节[28]那天在汉普斯特德公园[29]跳舞庆祝,或是为足球比赛呐喊助威,或是从蓓尔美尔街[30]俱乐部的窗户探出脑袋,向皇家游行队伍欢呼致意。正是因为他们,人类才被称为社会动物。
菲利普的跛脚招来了周围人的嘲笑,这让他早早退去了童年的天真,开始了痛苦的自我认识的过程。由于他的情况太过特殊,那些对日常事务行之有效的现成规则对他来说并不适用,他只好自己去思索。他读了很多书,脑袋里充斥着各种各样的观点,他对这些东西只是一知半解,但这反倒给了他很大的想象空间。他的羞涩让他感到痛苦,但在他羞涩的外表之下,有些东西正在他心里萌芽,他模模糊糊意识到了自己的个性。可有时候他的个性连他自己也感到惊讶:有些事情他做了,却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这样做,事后想起来也困惑不已。
菲利普和一个叫卢亚德的男孩慢慢成了朋友。有一天,两人正在教室里玩儿,卢亚德把菲利普的一个黑檀木笔架拿在手上玩杂耍。
“别闹了。”菲利普说,“你会把它摔坏的。”
“不会的。”
话音刚落,笔架就掉到地上摔成了两半。卢亚德惊恐地看着菲利普。
“噢,天哪,真对不起。”
一颗颗眼泪从菲利普脸颊上滚落,但他没有说话。
“喂,你怎么了?”卢亚德大吃一惊,“我赔你个一模一样的。”
“我不是心疼笔架。”菲利普的声音颤抖着,“只是这是我母亲留给我的,就在她去世前。”
“天哪,真的很对不起,凯利。”
“没事。不怪你。”
菲利普捡起断成两截的笔架,拿在手上怔怔地看着。他努力忍住眼泪,心里难过极了。可是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这样,因为他很清楚,这笔架是他上次放假的时候,在布莱克斯特布尔花三便士买的。他一点儿也不明白自己怎么会编出这么悲惨的故事,可他确实很难过,就像这个笔架真的是母亲去世前送给他的一样。牧师公馆的虔诚氛围和学校的宗教气氛,使菲利普的良心异常敏感;他不知不觉受到了周围环境的影响,感觉撒旦在监视着自己的一举一动,随时准备收走他不死的灵魂;虽然他并不比大多数男孩更诚实,但他每次撒完谎都会懊悔不迭。菲利普把这件事想了一遍,心里愈发难受,下定决心一定要去找卢亚德,告诉他那个故事是他编的。虽然他最怕在别人面前丢脸,但这是为了荣耀上帝而丢脸,痛苦中也是有快乐的,这样一想他又有点儿沾沾自喜。然而想了两三天他始终没有行动。他只是向万能的上帝表达忏悔之意,以这种更为舒服的方式来安抚自己的良心。可他还是不懂,自己怎么会为了一个编造的故事而真心实意地难过。那天从他脏乎乎的脸颊上流下来的眼泪是真实的。后来他偶然联想到艾玛告诉他母亲去世时的情景,虽然他当时已经哭得说不出话来,但还是坚持要进去向沃特金姐妹告别,好让她们看见他有多么难过然后可怜他。
14
过了段时间,学校里掀起了一阵宗教热潮:粗言秽语再也听不到;小一点儿的男孩们稍有调皮捣蛋就被群起而攻之;大一点的男孩们俨然中世纪的上议院贵族议员,动辄使用武力让那些比自己弱小的孩子改邪归正。
菲利普本身思维就活跃,对新事物如饥似渴,在这场热潮中变得非常虔诚。不久他就听说可以加入一个《圣经》联合会,于是寄了封信去伦敦询问入会的细节。他收到了一张表格,需要填写申请者姓名、年龄和学校,还要签署一份郑重声明,保证每天晚上读一部分指定的《圣经》章节并坚持一年,另外还要附上半克朗[31]报名费,信上解释这一方面是为了证明申请者的诚意,另一方面是为了支付行政开销。菲利普按要求把资料和钱都寄了过去,接着收到了一个大概值一便士的日历,上面指定了每天要读的章节;另外还有一张纸,一面画着牧者耶稣和羔羊,另一面是一段用红线框起来的短祷文,每次读经前都要照着这段话祷告一遍。
你们若有信心,不疑惑,不但能行无花果树上所行的事,就是对这座山说“你挪开此地,投在海里”也必成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