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就留在家里吧。”菲利普说,“如果威尔金森小姐有什么需要,随时都可以叫我。”
“你最好把客厅门开着,菲利普,这样威尔金森小姐摇铃的时候你就能听见。”
“那当然。”菲利普说。
就这样,过了六点,家里就剩他们俩了。菲利普害怕得胃里直泛酸。他真希望自己没有出这个馊主意,可是现在后悔已经来不及了,他必须抓住这个自己创造的机会。要是这时候退缩,威尔金森小姐会怎么看他!他走到门厅,仔细听着楼上的动静,可是楼上静悄悄的,一点声音也没有。威尔金森小姐会不会真的头痛?也许她早就把他的计划忘了。他的心扑通扑通狂跳不已。他轻手轻脚走上楼梯,尽量不发出一点声音。突然,楼梯吱呀一声响,吓得他一激灵,僵在那儿动也不敢动。终于走到了楼上,他站在威尔金森小姐的门口,竖起耳朵听着里面的动静,把手轻轻搭在门把上。他等待着,感觉至少等了五分钟,反反复复下不了决心,门把上的手抖个不停。要不是怕自己后悔,他真想拔腿就跑。现在他就像站在泳池最高的那块跳板上,从下往上看不觉得什么,可是站在上面俯瞰池水,就不由得腿发软心肝颤;之所以还能纵身一跃,纯粹是因为不想从上来的地方再畏畏缩缩地爬下去,那实在是太丢人了。菲利普把心一横,轻轻转动门把手,怯生生走了进去。他浑身上下抖个不停,感觉自己像一片风中的树叶。
威尔金森小姐正背对门口站在梳妆台前,一听到开门声就转过身来。
“哦,是你呀。你想做什么?”
她已经脱掉了裙子和衬衣,只穿着一条衬裙。衬裙很短,刚好够到靴子顶边;裙子上半截是亮闪闪的黑色布料,底下是一条红色的荷叶边;上身是一件短袖白棉布胸衣。她看上去奇丑无比,菲利普的心彻底凉了:她从来没这么难看过。可是现在后悔已经来不及了,他把门关上并且反锁了。
35
第二天早上他很早就醒了。昨晚他一直半睡半醒,躺在**翻来覆去,不过这会儿伸了伸腿,看着阳光透过百叶窗投在地上的一道道光影,他心满意足地叹了口气。他有些扬扬得意,躺在**开始想威尔金森小姐。她让他叫她艾米丽,可是不知道为什么,他就是叫不出口。在他眼里她一直都是威尔金森小姐。可是每次这样叫她,都会被她嗔怪一番,于是他干脆连她的名字也不叫了。路易莎伯母有个妹妹就叫艾米丽,是一个海军军官的遗孀,小时候他经常听伯父伯母提到这位“艾米丽姨妈”。他觉得管威尔金森小姐叫这个名字实在是别扭,但他又想不出更合适的称呼。从一开始她就是威尔金森小姐,这个名字跟他对她的印象是分不开的。不知道怎么的,他现在想到的全是她最糟糕的一面。他忘不了她穿着那身胸衣和短衬裙转过身时,他心里有多泄气:她的皮肤有些粗糙,脖子一侧有一道道又深又长的皱纹。想到这些他眉头一皱。胜利的喜悦转瞬即逝。他又估算了一下她的年龄,她居然还不到四十岁?这怎么可能。这让整件事情都显得荒唐可笑。她是个相貌平平的老女人,他的脑海中迅速闪现出她的样子:满脸皱纹,面容憔悴,涂脂抹粉,穿的衣服以她的身份来说太过花哨,以她的年纪来说又太过少嫩。他不禁打了个寒战,突然觉得再也不想见到她了,更无法想象跟她接吻。他被自己恶心到了。难道这就是爱情?
为了晚一点儿见到她,他穿衣服的时候磨蹭了大半天。等他终于走进餐厅的时候,他心情异常沉重。祷告已经结束了,他们正坐在一起吃早餐。
“懒骨头。”威尔金森小姐快活地喊道。
菲利普看到她的时候略微抽了口气,心里的石头落了地。威尔金森小姐背对窗户坐着,看上去真的挺好看的。他不知道自己刚才怎么会那样想她。那种扬扬得意的感觉又回来了。
威尔金森小姐的变化让他吃了一惊。刚吃完早饭她就迫不及待地说爱他,声音因为饱含深情而颤抖着。过了一会儿,他们去客厅上声乐课,她坐在琴凳上,音阶弹到一半,她突然仰起脸对他说:
“抱我[144]。”
他刚弯下腰,她就一把搂住他的脖子。这个姿势可不怎么舒服,菲利普被她吊得差点喘不过气来。
“哦,我爱你!我爱你!我爱你![145]”她用夸张的法国腔不停嚷嚷着。
菲利普真希望她能像个正常人那样说英语。
“我说,你有没有想过花匠随时可能从窗户外面路过。”
“噢,我不在乎你的花匠,我才不在乎呢,我一点儿都不在乎[146]。”
菲利普觉得这真是像极了法国小说里的情节,可是不知道为什么他觉得有点儿烦躁。
最后他终于说道:
“呃,我想溜达去海边游个泳。”
“噢,难道你今天早上要丢下我一个人吗?偏偏在今天早上?”
菲利普不太明白为什么今天早上不能丢下她,不过也无所谓,不走就不走吧。
“你想让我留下来吗?”他笑着问道。
“噢,亲爱的,你真好。不过不用了,你去吧,快去。我要想象着你驾驭咸咸的海浪,在广阔的海洋舒展四肢。”
菲利普拿上帽子溜达着走了。
“女人真是蠢话连篇。”他在心里对自己说。
不过他既高兴又快活还有些飘飘然。她显然已经疯狂地爱上他了。他一瘸一拐地走在布莱克斯特布尔的主街上,带着一丝傲慢的神情看着路过的人。很多人都只是点头之交,他一边微笑着向他们致意,一边想要是他们知道就好了!他真的太想找个人炫耀一下了。他想到可以写信给海沃德,于是马上就在脑子里打起了草稿。他要描述那座玫瑰盛开的花园,这位法国小教师就像是一朵异国之花,芬芳迷人又乖张任性。他会说她是法国人,呃,因为她在法国生活了那么久,基本上算是个法国人了。再说了,如果把整件事都分毫不差地讲出去,未免也有点儿低俗,你说是吧?他会告诉海沃德他第一次见到她时的情景,她穿着一条漂亮的棉纱裙,还送了他一朵玫瑰花。他把整个故事变成了一首优美的田园诗:阳光和大海使它充满**和魔力,夏夜的繁星为它增添了诗情画意,牧师公馆古老的花园是合适而精致的布景。整个故事有种梅瑞狄斯的风格,不太像露西·弗维莱尔的经历,也不太像克拉拉·米德尔顿的故事,却有一种难以言说的美[147]。菲利普的心飞快地跳动着。他为自己的幻想兴奋不已,当他拖着湿答答的身体瑟瑟发抖地走向更衣车[148]时,他马上又陷入了遐想。他想到了自己爱慕的对象,她有着最可爱的小鼻子和一双棕色的大眼睛——他要这样向海沃德描述她——还有一头浓密柔软的棕发,可以把脸忘情地埋入其中的秀发,她的肌肤像象牙和阳光,脸颊像一朵红红的玫瑰。她芳龄几何?也许十八吧,他叫她缪塞[149]。她的笑声就像潺潺的溪水,她的嗓音如此轻柔而低沉,是他听过的最甜美的音乐。
“你到底在想什么呢?”
菲利普一下子停住脚步。他正慢悠悠地走在回家的路上。
“我刚才隔着老远就一直跟你挥手,你真是太心不在焉了。”
威尔金森小姐站在他面前,见他一脸惊讶的样子,不禁哈哈大笑起来。
“我想着可以过来接一下你。”
“你真是太好了。”他说。
“吓着你啦?”
“有点儿。”他老实说。
尽管如此,他还是给海沃德写了封信,足足写了八页。
剩下的两个星期过得飞快,每天吃过晚饭去花园散步的时候,威尔金森小姐都要感叹又少了一天了,但是菲利普太快活了,情绪丝毫不受影响。有天晚上威尔金森小姐说,如果能把柏林的工作换成伦敦的那该有多好,这样他们就能经常见面了。菲利普嘴上说真能这样就太好了,但其实对这样的未来毫无热情;他期待着在伦敦过上精彩的生活,不想受到任何牵绊。他说着去伦敦后要做的各种事情,也许说得有些太忘情了,威尔金森小姐看出来他的心已经飞走了。
“如果你真的爱我,你是不会用这种语气说话的!”她嚷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