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这种看待事情的方式实在太自私了。”
“你觉得人类的行为不完全是为了一己私利?”
“对。”
“这是不可能的。随着年纪渐长,你会发现,要能勉强栖身于世,第一要务就是认清人性必然是自私的。你要求别人无私奉献,要求他们牺牲自己的愿望来满足你的愿望,这是荒谬透顶的想法。别人为什么要来满足你?世人都是自私自利的,等你能心平气和地接受这一点的时候,你对别人的索求就会变少,你也不会对他们感到失望,你就会用更加宽容的眼光来看待他们。人终其一生都是为了一个目标,那就是享受快乐。”
“不不不!”菲利普喊道。
克朗肖咯咯笑了。
“你就跟受惊的小马似的,就因为我用了一个你们基督教觉得负面的词语。你把事物的价值分为三六九等,快乐的价值是最低等的,但是说起义务、仁慈和正直,你心里会有那么一点儿沾沾自喜。你以为快乐只是感官层面的快乐。人类这些可怜的感官的奴隶,总是受制于自己虚构出来的道德观念,对感官的满足嗤之以鼻,没办法真正享受其中的乐趣。如果我刚才说的是‘幸福’,而不是‘快乐’,你肯定不会被吓成这样。‘幸福’这个词听起来没那么骇人,你也就不会把伊壁鸠鲁的住处想象成猪窝,而是想象成一座花园[226]。但我还是要说快乐,因为我只见世人追逐快乐,却不见他们追求幸福。无论践行哪一种美德,背后的动机都是享受快乐。人类的行为都是出于利己的目的,如果这些行为正好也利他,我们就认为这些行为是高尚;如果施舍财物能给一个人带来快乐,我们就说这个人乐善好施;如果帮助别人能给一个人带来快乐,我们就说这个人心地善良;如果奉献社会能给一个人带来快乐,我们就说这个人心系社会。但是你施舍乞丐两便士,跟我添一杯威士忌加苏打水一样,都是在追求自己的快乐。我没你这么伪君子,我不会为追求自己的快乐而扬扬自得,也不会要求你对我大加赞赏。”
“可是也有人放着自己想做的事不做,去做自己不想做的事,难道你从来没见过这样的人吗?”
“没有。你这个问题问得有点傻。你的意思是,为什么有些人选择了当下的痛苦,而不是当下的快乐。你这个反对的理由跟你提出问题的方式一样傻。当然有人选择当下的痛苦而不是当下的快乐,但这只是为了将来更大的快乐。通常这个将来的快乐只是海市蜃楼而已,但这只能说明他们的判断出了错,并不能说明这条规律是错的。你之所以这么困惑,就是因为你总觉得快乐是感官层面的。可是小家伙,一个人为国捐躯跟一个人爱吃泡菜一样,都是因为他喜欢。这就是造物的法则。如果人类喜欢痛苦胜过快乐,那人类早就已经灭绝了。”
“喏,灿烂的东方来给我们答案了。”克朗肖微笑着说。
顺着他手指的方向看过去,有两个人正从咖啡馆外面推门而入,一股冷风随之呼啸进来。他们是黎凡特人,是兜售廉价毯子的江湖小贩,两人的胳膊下面都夹着一捆包裹。这是星期天的晚上,咖啡馆里到处坐满了人。两人穿行在桌子间,周围笼罩在浓重的青白色烟雾中,人群散发出恶臭,他们的到来似乎给这里带来了一股神秘的气息。他们穿着破烂的欧式服装,单薄的大衣磨得只剩下布瓤,头上却戴着一顶土耳其毡帽[227]。两个人的脸都已经冻得发青了。其中一个是中年人,蓄着黑色的络腮胡;另一个是十八岁的少年,脸上是出天花留下的密密麻麻的疤痕,而且还是个独眼龙。两人从克朗肖和菲利普身边经过时,克朗肖道貌岸然地说:
“阿拉是伟大的真主,穆罕默德是他的先知。”
中年人讨好地笑着走上前来,活像一条挨惯了打的杂种狗。他斜眼瞟了一下门口,然后飞快而鬼祟地掏出来一幅春宫图。
“噢,我的伯父,你是来自亚历山大[228]的商人马斯里得·迪恩吗?你的货物是从遥远的巴格达带来的吗?远处那位独眼少年,像不像谢赫拉莎德[229]讲述的三王故事中的其中一王?”
小贩一句话也没听懂,脸上的笑容却愈加殷勤,他变戏法似的掏出一个檀香盒子。
“不,给我们看看东方织机织就的无价之宝吧,”克朗肖说,“我想借此阐明一个寓意,给我的故事画上点睛之笔。”
黎凡特人打开一张红黄相间的桌布——俗气艳丽,风格怪异,奇丑无比。
“三十五法郎。”他说。
“噢,我的伯父,这块桌布并非出自撒马尔罕[230]的织工之手,这些颜色也绝非在广袤无垠的布哈拉染就。”
“二十五法郎。”小贩依然笑得谄媚。
“这块布的产地在极北之地,或者伯明翰也不无可能,那里正好是我出生的地方。”
“十五法郎。”大胡子面露尴尬之色。
“后会无期了,老兄!”克朗肖说,“愿野驴子在你外婆的坟头拉屎拉尿。”
黎凡特人收起笑容,不动声色地带着货物往另一桌走去。克朗肖转身对菲利普说:
“去过克鲁尼博物馆[231]吗?那儿的波斯地毯有着最典雅的色彩和最精美的花纹,真叫人目不暇接,叹为观止。你可以从中领略到东方的神秘和声色之美,还可以欣赏到哈菲兹[232]的玫瑰和莪默的酒杯。不过很快你就会领略到更多的。你刚才不是在问生命的意义吗?去看看那些波斯地毯吧,有一天答案就会在你眼前浮现。”
“我这是醉了。”克朗肖回答。
46
菲利普发现在巴黎生活并不像别人说的那么便宜。才到二月,他带去的钱就已经花得差不多了。他放不下面子向监护人求助,又不想让路易莎伯母知道他现在很拮据,因为她肯定会想办法从自己口袋里省出点儿钱来寄给他,而她的钱也已经所剩无几了。再过三个月他就到法定成年年龄了,到时候就能继承父亲留下的那点儿遗产了[233]。为了熬过这段困难时期,他变卖了父亲留下的几件小首饰。
差不多也是在这个时候,劳森提议一起租一间小画室。画室在拉斯佩尔大道分岔的一条街上,租金很便宜,还附带一个房间,可以作为两个人的卧室。菲利普每天上午都在学校上课,劳森正好可以在这个时段不受干扰地画画。辗转好几个学校之后,劳森得出了一个结论:他自己一个人画画的时候状态最好。他还提议雇一个模特,每周雇个三四天。考虑到费用的问题,菲利普刚开始有点儿犹豫,但是两人一合计,发现好像不会比住旅馆贵多少(他们一心想要一间自己的画室,所以估算得有些潦草)。虽然租金和门房的打扫费比之前高了点儿,但是他们可以自己做早餐,这样一来就能稍微省一点儿。放在一两年前,菲利普打死都不会跟别人合住,因为他对自己的畸形脚太过敏感;但是现在,他那种病态的自我审视已经没那么严重了,因为在巴黎这样的地方,跛脚好像不是什么大问题,虽然他从来没忘记这事,但他已经不会觉得别人老是在盯着他的脚看了。
没过多久他们就搬进了画室,添置了两张床、一个洗脸架和几把椅子,两人第一次感受到了那种拥有属于自己的东西的激动和欣喜。搬进去的第一天晚上,他们躺在这个可以称之为家的地方,兴奋得睡不着觉,一直聊到了凌晨三点。早上起来,他们生好炉子,亲手煮咖啡,然后穿着睡衣一起慢慢啜饮。这些再平常不过的事情做起来竟然这么有趣,菲利普一直磨蹭到近十一点才到学校。他高兴得像踩在云上,一看见范妮·普赖斯就乐呵呵地冲她点头。
“你怎么样呀?”他快活地问。
“跟你有什么关系?”她反问。
菲利普忍不住哈哈大笑。
“没必要对我嚷嚷,我只是礼貌性地问一句。”
“我不需要你的礼貌。”
“你觉得有必要跟我吵吗?”菲利普温和地问,“照现在的情况看,这儿已经没几个愿意跟你说话的人了。”
“那也是我的事,不是吗?”
“那是当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