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伦敦对我来说算什么?我在这里就像缺水的鱼一样。我走在拥挤的街道上,被人群推搡着,就像穿行在一座死城里。我觉得我不能死在巴黎,我想死在自己的同胞中间。也不知道是什么隐秘的天性,在我人生的终点又把我拉回来这里。”
菲利普知道克朗肖有一个同居的女人,也知道他还有两个脏得发黑的孩子,但是克朗肖从来没跟他提起过他们,他也不喜欢谈论这个话题。菲利普很好奇他们怎么样了。
“我不明白你为什么说你快要死了。”他说。
“两年前的冬天我得了肺炎,当时他们说我能活下来简直是个奇迹。我好像特别容易得这种病,只要再复发一次我就没命了。”
“哦,瞎说!你哪里病得那么严重!只要小心预防就可以了。你为什么不戒酒呢?”
“因为我选择不戒。如果一个人愿意为自己的行为承担一切后果,那他想做什么都无所谓。我就是愿意承担一切后果。你口口声声让我戒酒,可这已经是我现在唯一的乐趣了。要是没了酒,你觉得生活对我来说还有意义吗?你知道我喝苦艾酒的时候有多幸福吗?不喝酒我就心痒痒,喝的时候我每一滴都会好好品味,喝完之后我感觉我的灵魂畅游在难以言喻的幸福中。你觉得这很恶心,因为你是个清教徒,你心里鄙视所有的感官享受,然而感官享受是最强烈最细腻的。老天爷赐给我敏锐的感官,我也没有浪费它们,我这辈子都在全心全意地享受感官之乐。现在我要付出代价了,我也准备好付出代价了。”
菲利普凝视了他一会儿。
“你不害怕吗?”
克朗肖有一会儿没有说话,好像在仔细思考他的答案。
“有时候会,一个人的时候。”他看着菲利普,“你以为这就是对我的惩罚吗?你错了。我并不害怕我的恐惧。基督教教导人向死而生,这是蠢话。要想真正地活着,唯一的办法就是忘记自己终有一死。死亡并不重要,对死亡的恐惧也绝不会影响智者的任何一个行动。我知道我临死的时候会呼吸衰竭,为了一口气拼命挣扎,我也知道我到时候会怕得要命。我知道我会不由自主地追悔过去,悔恨我不该过那种让我落得如此下场的生活,但是我拒绝这种后悔,我不接受这种后悔。我现在虚弱衰老,贫病交加,命不久矣,我的灵魂还是紧紧握在我手中,我什么也不后悔。”
“你还记得你送我的那张波斯地毯吗?”菲利普问。
克朗肖缓缓露出了以前那种熟悉的笑容。
“你当时问我人生的意义是什么,我说那块地毯会给你答案。怎么样,你现在找到答案了吗?”
“没有,”菲利普笑了笑,“你就不能直接告诉我吗?”
“不不不,我不能告诉你。除非你自己找到答案,否则答案也毫无意义。”
83
克朗肖在准备出版诗集。他的朋友们已经催了他好几年了,但他这人实在是太懒了,让他去搞那些出版的手续简直比登天还难。每次别人极力劝说的时候,他就说对诗歌的热爱已经从英国的土地上消亡了。想想看,多年的思想结晶和笔耕不辍才换来薄薄一本诗集,评论家草草写几句轻蔑的评语,到处都是堆积如山的同类作品,一年到头就卖出去二三十本,剩下的全都变成了纸浆,值得吗?他早就耗尽了成名的欲望。所谓名气跟世间万物一样,都只是一场幻梦。不过这回有个朋友主动帮他挑起了出版的担子。这人是个文化人,名叫伦纳德·厄普约翰,菲利普跟克朗肖在拉丁区的咖啡馆见过他一两次。他在英国是个名气响当当的评论家,被公认为法国现代文学在英国的代理人。他曾在法国旅居多年,他接触的那些文学精英把《法国信使》办成了当时最有活力的文学刊物。他只是把这些人的观点用英语复述一遍,就在英国赢得了具有独创性的名声。菲利普读过他的一些文章。他的风格是通过亦步亦趋地模仿托马斯·布朗爵士[319]建立起来的。他好用精雕细琢的平衡句以及废词和绮丽的词语,这让他的文章看起来很有个性。他诱使克朗肖把他写的那些诗全都给他,发现足够出一本厚薄适中的诗集了。他跟克朗肖保证他会动用他在出版社当中的影响力。克朗肖最近很缺钱。自从生病,他发现要想好好坐下来工作比以前更难了,挣的那几个子儿只勉强够他买酒喝。没过多久厄普约翰就给他写了封信,说这家那家出版社都觉得他的诗很好,但是不值得出版,克朗肖这才开始对这件事上心了。他写信告诉厄普约翰他急需这笔稿费,并且催促他大力寻找出版商。眼看着就要撒手人寰了,他想在身后留下一本出版的作品,而且他潜意识里觉得自己确实写出了一些伟大的诗歌。他觉得他会像一颗文坛新星一样横空出世。这些美丽的珍宝他默默珍藏了一辈子,现在就要告别人世了,这些东西对他来说也没有用处了,他要不屑一顾地把它们丢给世人——这种行为确实有几分潇洒。
而他之所以决定来英国,就是因为厄普约翰说有个出版社同意帮他出版。厄普约翰甚至还奇迹般地说服了对方先预付十镑的版税。
“听好了,这只是预付版税,”克朗肖对菲利普说,“弥尔顿总共也才拿了十镑而已[320]。”
厄普约翰保证会为他的诗写一篇署名的评论文章,还会动员他那些写书评的朋友大力捧场。克朗肖装作一副置身事外的样子,但其实一看就知道他心里高兴得不得了——他觉得他会在文坛上引起轰动。
有一天,菲利普跟克朗肖约好在那家快要倒闭的餐馆吃饭,到了那里却迟迟不见克朗肖,他可是顿顿饭都在这里吃的。菲利普跟店里的人一打听,才发现他已经三天没来过了。他随便吃了点儿东西就往克朗肖第一次寄信给他的地址走去,费了好一番工夫才找到海德街。街上到处是密密麻麻、破破烂烂的房子,很多房子的窗户都已经破了,用撕成条的法语报纸乱糊一气;房门也已经很多年没有刷过漆了;底楼有很多破旧的小铺子,像是洗衣店、修鞋摊、文具店之类的。孩子们穿着破烂衣服在马路上玩耍,一架旧手摇风琴机械地奏着一支低俗的小曲。菲利普敲了敲克朗肖住的那栋楼的大门(楼底有一家卖廉价甜食的铺子),一个系着一条脏围裙的法国老太太把门打开了。菲利普问她克朗肖在不在家。
“哦,是的,顶楼上住了个英国人,背阴那间。我也不知道他在不在,你想找他的话就上去看看吧。”
楼道里只有一盏煤气灯照亮,房子里有股令人作呕的臭味。菲利普上楼时,有个女人从一楼的一个房间里走出来,一脸狐疑地打量着他,但她一句话也没有说。顶楼有三扇门,菲利普敲了其中一扇,没有回应,又敲了一遍,还是没有回应。他拧了拧门把手,发现上了锁。他换了一扇门敲了敲,还是没有回应,他又拧了一下把手,门开了。屋子里黑黢黢的。
“谁啊?”
他听出来这是克朗肖的声音。
“凯利。我可以进来吗?”
克朗肖没有回答,他径直走了进去。屋里的窗户关着,一股臭气扑面而来。只有街上的弧光灯漏进来一点儿光线。屋子很逼仄,两张床首尾相连摆在一起,一个洗漱台外加一把椅子,就把房间挤得满满当当,要往里走几乎没地下脚。克朗肖躺在靠窗那张**一动不动,只是低声笑了笑。
“把蜡烛点上呗。”他说。
菲利普划着一根火柴,发现床边的地板上有一个烛台。他点燃蜡烛,把烛台放到洗漱台上。克朗肖一动不动地仰面躺着,他穿着一身睡袍,看上去非常古怪,秃了的头顶露在外面,看着有些尴尬。他面色土黄,像个死人似的。
“我的天哪,老兄,你看上去病得很严重。这里有人照顾你吗?”
“乔治每天早上上班前会拿瓶牛奶给我。”
“乔治是谁?”
“我叫他乔治是因为他的名字叫阿道夫,他跟我一起住在这间富丽堂皇的公寓里。”
菲利普这才注意到另外那张床被人睡过,被褥什么都还乱七八糟的,枕头已经被枕得发黑了。
“你是说这房间是你跟别人合租的?”
“合租怎么了?在苏活区租房很花钱的。乔治是个招待,每天早上八点出门,打烊的时候才回来,一点儿都不会碍着我。而且我们俩晚上都睡不好,听他讲他的人生故事,正好帮我打发晚上的时间。他是瑞士人,我一直都挺喜欢招待的,他们看待生活的眼光很有意思。”
“你在**躺了多久了?”
“三天。”
“你是说你这三天什么东西也没吃,就只喝了一瓶牛奶?你为什么不写信给我呢?想到你一整天躺在这里,连个照顾的人都没有,我就觉得好难受。”
克朗肖呵呵笑了几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