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奥利弗在循循善诱的良师益友中如何度日
次日中午时分,逮不着和贝茨少爷出去干他们的老本行了,费金先生趁机长篇大论地痛斥了奥利弗一顿,指责他忘恩负义,罪大恶极,而且证据确凿,不容狡辩,因为奥利弗故意抛弃了为他操心的朋友。而且更可恶的是,在大家大费周章,付出不菲代价把他找回来之后,他居然企图逃跑。费金先生特别强调,要不是自己及时伸出援手,收留并抚育奥利弗,他也许早就饿死了。之后,费金又讲了一个凄惨动人的故事:出于博爱之心,他曾在类似情形下救助过一个孩子,但这孩子辜负了他的信任,竟然流露出联系警察的念头,结果在某天早晨不幸被绞死在老贝利街[1]。费金并未试图掩饰自己也参与促成了这场悲剧,但他满含热泪地悲叹,由于那孩子执迷不悟,背信弃义,有人不得不向法庭提供某些证据,让他成为牺牲品。那些证据或许并不完全属实,但为了费金先生本人和几位好友的安全,那样做是完全必要的。最后,费金先生描绘了被绞死的痛苦滋味,让人听了十分难受。他还以非常友好、非常礼貌的态度表达了自己的殷切希望:但愿他永远不必将奥利弗·特威斯特送去受那种罪。
听着老犹太这番话,小奥利弗隐约体会到其中隐含的威胁,周身的血液都变凉了。他已经知道,当无辜的旁观者同真正的罪犯混在一起时,就连法官也无法分辨。他一点也不怀疑,对于知道得太多或者管不住嘴的人,老犹太曾不止一次策划并实施杀人灭口的秘密计划。他回想起老绅士与赛克斯先生之间的几次争吵,似乎都同过去的此类阴谋有关。他怯生生地抬起头,正好遇上老犹太的锐利目光。他觉得,这位细心的老绅士不仅注意到了他苍白的脸色和颤抖的四肢,而且还以此为乐呢。
老犹太露出丑陋的微笑,轻轻拍了拍奥利弗的脑袋说,只要他老老实实,专心工作,他们就还会是很好的朋友。然后,老犹太拿起帽子,披上一件打满补丁的旧大衣,走了出去,随手锁上了门。
这一整天,以及此后的大部分日子,奥利弗就这样被关在屋里,从早晨到半夜不见一个人影。在那段漫长的时间里,他只能沉浸在自己的思绪之中。他总是想起那些好心的朋友,想起他们肯定早已形成的对他的负面看法,不由得万分难过。
大约过了一个礼拜,老犹太出门不再上锁,奥利弗可以在这整座房子里自由走动了。
这地方很脏。楼上的房间都有高大的木制壁炉架和宽大的房门,墙上有壁板,天花板边缘有壁带。尽管这里因为无人照管和积满灰尘而变得污黑不堪,但各种装饰却一应俱全。根据所有这些迹象,奥利弗推测,在很久很久以前,甚至在老犹太出世之前,这房子应该属于身份更高的人。虽然如今已经满目疮痍,但或许当年也曾金碧辉煌。
墙壁和天花板的角落里早已结满蛛网。有几次,奥利弗轻轻走进一个房间,看见耗子在地板上乱窜,惊慌失措地跑回洞里。除此之外,这里就看不到也听不见任何生命的动静了。夜幕降临时,奥利弗已经游**了一个又一个房间,筋疲力尽地蜷缩在临街大门内的过道的角落里,尽可能地靠近鲜活的人。他会一直待在那里,边听边数钟敲了几点,直到老犹太或他的徒弟们归来。
所有房间里的朽烂窗板都关得严严实实,固定窗板的窗闩用螺钉牢牢固定在木头里。仅有的光线是从屋顶圆孔里偷偷溜进来的,反倒让屋里充满古怪的暗影,显得越发阴森恐怖。阁楼上有扇后窗没有窗板,外面的铁栅已经锈迹斑斑。奥利弗常常从这里忧郁地凝望窗外,一望就是几个小时。可是,外面除了杂乱拥挤的房顶、熏黑的烟囱和山墙顶,什么也看不见。有时确实可以看见一个灰色头发的脑袋从远处屋顶平台的胸墙后探出来,但很快又缩了回去。因为奥利弗用作瞭望窗的窗户是钉死的,且多年来雨淋烟熏,早就模糊不清,他顶多只能辨认出外面不同物体的轮廓罢了。他从未尝试让别人看到或是听到自己,因为那简直同住在圣保罗大教堂[2]的圆顶中却又想被人发现一样希望渺茫。
一天下午,逮不着和贝茨少爷晚上要外出,逮不着忽然心血**,急于将自己打扮一番(说句公道话,他平时绝无这种爱好),为此,他居然屈尊俯就,命令奥利弗马上侍候他穿戴。
奥利弗巴不得自己能派上点用场,巴不得能看到几张人脸,哪怕是凶神恶煞的脸。他还一心指望通过诚实的付出平息周围人的愤怒,所以对这个要求,他没有提出任何异议,立刻表示愿意效劳。他跪在地板上,让坐在桌上的逮不着把脚放在他的大腿上,开始进行道金斯先生所谓“漆脚壳”的工序——用大白话说,就是给他擦靴子。
逮不着悠然自得地坐在桌上,一边抽烟斗,一边漫不经心地来回晃着一条腿,享受别人提供的擦靴服务,既没有事先脱靴的麻烦,也没有事后穿靴的苦恼,深远的冥思不会受到干扰。在这样的状态下,理性动物都会产生一种自由自在、无拘无束的感觉。也许是这种感觉所致,也许是醇香的烟味抚慰了他的感情,也许是淡淡的啤酒软化了他的心灵,总之,此刻他显然流露出一丝浪漫和热情,这可与他往日的性格大相径庭。他若有所思地俯视了奥利弗一会儿,然后抬起头,轻叹一声,出神似的对贝茨少爷说:“可惜呀,他不是个三只手。”
“是啊!”查尔斯·贝茨少爷说,“他有点不识好歹。”
逮不着又叹息一声,接着抽他的烟斗,查理·贝茨也继续抽烟斗。他们俩默默抽了一会儿。
“你恐怕连三只手是什么都不知道吧?”逮不着痛心地问。
“我想我知道,”奥利弗抬起头答道,“那是小——”奥利弗打住话头,转而又问,“你就是一个,对吧?”
“我就是!”逮不着答道,“别的行当我还看不上哩。”发表了这番看法后,道金斯先生将帽子狠狠一抬,看着贝茨少爷,似乎在表示,倘若贝茨能提出相反意见,他将万分感激。
“我就是,”逮不着重复道,“查理也是,费金也是,赛克斯也是,南希也是,贝特也是。我们都是,就连那条狗也是。它是我们中间最机灵的一个!”
“也是最不可能告密的一个。”查理·贝茨补充道。
“它在证人席里,一声都不叫唤,生怕连累自己。就算你把它拴在那儿,两个礼拜不给它吃的,它都会一声不吭的。”逮不着说。
“它是一条古怪的狗。看到陌生人在面前又笑又唱,它难道不恶狠狠地瞪眼睛?”逮不着接着说,“听到有人拉小提琴,它难道不叫一两声?遇到不同种的狗,它难道不萌生恨意?噢,它才不会呢!”
“它是个彻头彻尾的基督徒。”查理说。
这话本来是赞扬那畜生的能耐的,但从另一种意义上说,这话相当贴切,只是贝茨少爷自己不知道。许多女士先生声称自己是地地道道的基督徒,他们与赛克斯先生的那条狗之间存在非常多的相似之处。
“得了,得了。”逮不着言归正传。无论干什么,他都忘不了自己的本行。“这些都跟这只雏儿不相干。”
“确实不相干。”查理说,“你为啥不拜费金为师呢,奥利弗?”
“马上就能让你发起来哟。”逮不着咧嘴一笑,接着说。
“发了财就可以洗手不干,过上等人的日子啦。我就是这么打算的。等过了四个闰年,再下一个闰年的第四十二个礼拜二,正好在过三一节[3]的那周,我就洗手不干了。”查理·贝茨说。
“我不喜欢干这行。”奥利弗怯生生地应道,“我希望他们放我走。我——我——想离开这里。”
“可费金不想放你走!”查理反驳道。
奥利弗对此一清二楚,但他觉得,进一步表露自己的心思或许会很危险,所以只是叹了口气,继续擦靴子。
“离开!”逮不着嚷道,“哎呀,你的志气到哪儿去了?你难道一点自尊都没有吗?你难道想去找你朋友养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