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哲理的亘古训条。对于任何一个犯罪分子而言,触犯法律终将受到严惩,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也许他们当中的有些人可以暂时逃脱法律的制裁,但是,他们能逃脱的了内心一生的谴责吗? 拿到了1 万块钱之后,王富诚当然用不着真去广州。他先是换了一个住处,然后用骗来的钱买了几件家具、置办了一身西服,穿着西服照了照片,还换了手机号码,充分做好了继续干下去的准备。 在之后的一年里,王富诚故伎重施,打着“国家安全部特工”甚至“国家安全部部长助理”的名义大肆在网上展开诈骗活动,先后有骗取了4 个女孩的身体和金钱,累计共骗得钱款7 万元。每个女孩都在他租住的房间里心甘情愿地为他献出了身体。 到后来,王富诚逐渐总结出了一套行骗经验,还以“邦德”的昵称将它发表在自己的博客当中。在他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