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和建设讨论会代表 汤化龙
国民公党代表
虞熙正
江孔殷
由以上代表数次商议,以张嘉森为起草员,拟定以下三条有关该党组织之意见:
第一条称党名为“国民党”。
第二条党义为如下四项:
一、巩固中央权力,保持国家统一。
二、培植自治能力,确定共和基础。
三、同化种族,谋求共同进化。
四、采用社会政策,注重国民生计。
第三条本党实行前条之主义。
又,根据中国政治上、财政上、社会上之各种事情,于国会议员选举及国会开会之时发表政纲,以实行本党之政见。
国民党虽见其发表党名、政纲,但未见正式成立,故此事仍为悬案。闻中国方面人曰:“既见国民党之成立,共和建设讨论会与国民协会力举梁启超为国民党副理事长,但国民(公)党及统一共和党未加同意,遂使合并难以实现。”其事之真假,一时尚难确定,兹记述于此,以备一说。
政纲既已发表,可见各党代表在协商之际,未能相互妥协,解决实际问题。
现将组成该党之各政治团体记述于下。
第一项统一共和党
该党为“国民共进会”“共和统一会”“政治谈话会”三团体合并而成,于本年二月十八日成立。“国民共进会”因其后总部北迁而分离。
该党主义为:
巩固全国统一,建设完美之共和政治,循世界之趋势,发展国力,力图进步。
其政纲如下:
一、厘定行政区域,以谋中央统一。
二、厘定税制,以期负担公平。
三、注重民生,采用社会政策。
四、发达国民商工业,采用保护贸易政策。
五、划一币制,采用虚金本位。
六、整顿金融机关,采用国家银行制度。
七、建设铁道干线,及其他交通机关。
八、实行军国民教育,促进专门学术。
九、振兴海陆军备,采用征兵制度。
十、保护海外移民,奖励边地开垦。
十一、普及文化,融和国内民族。
十二、注重邦交,保持国家对等权利。
由其政纲可见该党与“统一党”之政治主张相同。该党又规定党则八章二十七条。其总部先在南京,后迁北京。该党职员有:
总务干事 蔡 锷(云南都督)
孙毓筠(前安徽都督)
张凤翙(陕西都督)
王芝祥(广西军司令官)
沈秉堃(前广西巡抚及都督)
常务干事 殷汝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