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HsiaoKung-,Rurala:Imperialtheury,p。33。
[92]《明清史料》,登录号282134-001。
[93]《明清史料》,登录号008679-001。
[94]清高宗敕撰:《清朝文献通考》卷21《职役考一》,5047页。
[95]清高宗敕撰:《清朝文献通考》卷21《职役考一》,5047页。
[96]清高宗敕撰:《清朝文献通考》卷23《职役考三》,5053页。
[97]清高宗敕撰:《清朝文献通考》卷23《职役考三》,5054页。
[98]陈大受:《请行版图顺庄之法疏》,见《皇清奏议》卷38,4~5页。
[99]唐文基:《明代赋役制度史》,40~41页,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1。
[100]《明清史料》,登录号185052-012。
[101]刘锦藻:《清朝续文献通考》卷27《职役考一》,7790页,上海,商务印书馆,1936。亦参见屠之申:《敬筹直隶减差均徭疏》,见贺长龄:《皇朝经世文编》卷33《户政八·赋役五》,6页。
[102]清高宗敕撰:《清朝文献通考》卷23《职役考三》,5054页。
[103]何平:《清代赋税政策研究:1644—1840》,108~140页,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
[104]《大清高宗纯皇帝实录》卷19,802~803页。
[105]清高宗敕撰:《清朝文献通考》卷24《职役考四》,5060页。福建巡抚表示,该省各处城门除永春州与闽清、永福等六县因防兵少由民壮轮换外,概系各营兵丁把守稽查。(见《明清史料》,登录号027914-001。)
[106]转引自华立:《清代保甲制度简论》,见中国人民大学清史研究所编:《清史研究集》,第6辑,107页。
[107]《明清史料》,登录号044540-001。
[108]彭鹏:《保甲示》,转引自徐栋:《保甲书》卷2《广存》,12~13页,道光二十八年李炜刻本。(后收入《续修四库全书》,第859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
[109]孙海泉:《清代中叶直隶地区乡村管理体制——兼论清代国家与基层社会的关系》,载《中国社会科学》2003年第3期,198~199页。
[110]华立:《清代保甲制度简论》,见中国人民大学清史研究所编:《清史研究集》,第6辑,109~110页。
[111]《明清史料》,登录号043227-001。
[112]陶澍:《陈办灾各弊疏》,见贺长龄:《皇朝经世文编》卷42《户政十七·荒政二》,9页。
[113]陶澍:《陈办灾各弊疏》,见贺长龄:《皇朝经世文编》卷42《户政十七·荒正二》,8页。
[114]孙海泉:《清代中叶直隶地区乡村管理体制——兼论清代国家与基层社会的关系》,载《中国社会科学》2003年第3期,199页。
[115]《明清史料》,登录号159087-001。
[116]这一点系根据赓音题本行文所做的判断,尚待查证。
[117]关于永顺县的仓储情形,参见《同治永顺府志》卷4《仓储》,37~39页,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影印本,2002。
[118]孙海泉:《论清代从保甲到里甲的演变》,载《中国史研究》1994年第2期,59~68页。
[119]《大清宣宗成皇帝实录》卷279,道光十六年二月下,308页,北京,中华书局,1986。
[120]《大清文宗显皇帝实录》卷38,咸丰元年七月下,530页,北京,中华书局,1986。
[121]《国立故宫博物院藏军机处档折件》(以下简称《军机处档》),文献编号061336,道光八年八月二十六日,调补广东巡抚山西巡抚卢坤折。
[122]《军机处档》,文献编号059680,道光(年月日不详),山西孝义县民人王文灿等呈词。
[123]此数字采自李彦章:《思恩府新编保甲事宜序》,见徐栋:《保甲书》卷2《成规下》,20页。
[124]《钦定大清会典事例》(光绪朝)卷158《户部七·保甲》,994页。
[125]《钦定大清会典事例》(光绪朝)卷158《户部七·保甲》,994页。
[126]清高宗敕撰:《清朝文献通考》卷24《职役考四》,5062页。其他“减设牌头,免点甲长”以及“添设约正、约副,设立保甲房书吏”的要求也都被驳回。
[127]《明清史料》,登录号065930-001。
[128]廖华生:《清代蚺城的约保》,载《安徽史学》2005年第5期,92页。
[129]《明清史料》,登录号016855-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