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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的过客(第3页)

商贩四处赶场或游走乡村时,一般多夜宿旅馆。当时人称之为旅店或歇店。诚如黄仁宇所指出,客商赶场、走乡多有固定路线,他们投宿旅店也就多在固定店家。例如,江帼太到了遵化州就住在范家店。又如云南南宁县人荀朝相说:“小的种庄家度日,又开个歇店,那鲁老大是嶍义县人,时常来卖毡条,向在小的铺里歇。”[66]前面提到的直隶深泽县人张德佩,除了年年到灵寿县城寨村的宋家歇店住下外,还长租房间,方便他到各村叫卖。[67]在京城东打磨厂六合店佣工的王大供也曾禀报:“沈阳帽行何姓客人是年年来的,长租本店房一间。今年是六月初四日来的,并无同伴。……”[68]

至于客商所住旅店的规模,则因人而异。乾隆三年三月三十日(1738-05-18)傍晚,山西商贩王武世等三人各雇小车一辆、车夫两人投宿河南汝阳县刘贤店内,他们三人住上房,六个车夫则在邻街的房间睡觉。[69]而到广西河池州做小生意的湖南宜章县人廖显文与广西宾州人陈起凤,则是住在王爵珍所开的店内。该店内只有两间草房,平时卖些水酒,如有需要,也提供住宿。廖、陈二人就同住在店内的外间房里。[70]

除了旅店,也有人会住在牙行内。当时牙行为了争取客商落行,也就是在其行内发卖货物,多会提供地方,争取客人留宿。有些时候还因而产生误会,引发争执。乾隆元年(1736)七月间,有人摇了一粪船,在江苏常熟县小钱三的粪行里烧锅造饭后,住了一夜。第二天,他竟撑船到王大行内去买粪。小钱三气不过,跑到王大行内去理论,拳打王大,导致王大伤重身死。[71]陈山清兄弟曾私充瓦罐经纪,龚玉珍、龚一珍常装瓦罐落在他们行里发卖,后因朝廷查禁私牙,龚玉珍兄弟也不再到他们行里。有一天,陈山清在街上遇着龚一珍挑了瓦罐,遂邀他到家里住。龚一珍以为陈山清要他落行,执意不肯,两人一言不合,闹进官府,陈山清被打了二十大板。[72]

可能是为了节省旅费,有些客商选择住到友人家中。浙江仙居县人周英生与侄子同在苏州贩牛。他们来往仙居与苏州时,一向在临海县的友人何永保家中歇宿。乾隆六年六月二十六日(1741-08-07),周英生在苏州贩完牛,带着一百零六两银子返家,路经何永保家歇息,力乏,在堂屋**睡去,被何用木棍打死,弃尸田中。[73]也有人就在来往的店家内住上一晚,江瑞庵就是一例。他在湘潭县开药店生理,每年要带人参往各处药店发卖。乾隆十六年十月初三日(1751-11-20),他带了人参、行李,到宜章收账、卖参,就住在吴士毅的药店内。[74]

如果没有适当的住处,一般乞丐、盗贼常住的空庙,也是客商的夜宿之地。侯应岗是湖广黄州府麻城县人,二十五岁,乾隆二年(1737)间到云南做小生意。乾隆五年(1740)四月里,侯从四川贩些小东西,回镇雄售卖,路上遇着主长富、主长贵弟兄两个也挑酒去镇雄,就一同到一个空庙歇下,并玩押宝字赌钱游戏。[75]

(三)旅途中

商贩长年在路上奔波,难免遭逢意外。最常遇到的是被抢、被偷,在陆路上、水路上、旅店里,甚或友人家都有可能。有些人不但损失财物,甚至因而丧命。乾隆八年(1743),广东顺德县人林君蕃供称:“那死的林邦蕃是小的哥子,向同小的在南海县属沙头墟开张棉花铺生理,小的开的是允茂店,哥子开的是悦茂店。本月二十日,小的与哥子两店共凑得银九十五两,交哥子携带回家,过佛山买货。次早,哥子行至新涌村后三丫路口,不知被何凶谋财杀死,只求缉究就沾恩了。”[76]由此可知,林君蕃的兄弟是于返家路上被人劫财而丧命。乾隆五十一年(1786)九月间,湖北麻城县人周洪盛,江西南昌县人胡显荣、广昌县人毛谷顺在沙市地方雇船赴四川买货,船泊石套子地方时,“被贼多人撑驾小船贰只,执持香火、刀子砍开船篷,进舱将箱内衣物、银两劫去”[77]。周洪盛等人在船上被抢,湘潭县开药店的江瑞庵在宜章县收账时,则是在睡梦中“被贼挖孔入室,将箱子衣包偷去”,箱中有“各处收有货账银两伍拾参两玖钱,同人参捌两、账簿壹本、铜钱伍百文”。[78]

即使在友人家借宿,这些商贩还是心存戒心,避免钱财露白。上引周英生歇宿何永保家中被杀的案子即为一例。何永保曾问周英生,卖牛卖得有多少银子。周表示:“只有一二十两,还有些欠账没有讨完。”[82]其实,周当时身上实际带有银一百零六两五钱。显然,他对何氏仍有所保留,只是他万万没有想到何氏竟会因为一二十两银子,把他给杀了。

除了被偷、被抢,客商只身经过或进入陌生地方,也有可能被误认为匪类,遭遇不测。王之贵就是一例。他是河南内黄县人,四十二岁,一向贩卖瓷货生理。乾隆十二年(1747)九月间,王之贵用小车装了些瓷器,推到案下窑厂村去卖。天晚了,他要到向来熟识的烧瓦盆的李显贵窑上去住宿,因推着小车走不便,就把瓦盆、小车连同两吊八百钱都寄放在张国良铺里。走到李洪烈场上时,天已黑了,他就坐下歇歇,李洪烈随即出来,说他“面生、可疑”,就喝骂起来。王之贵边走边骂,李洪烈赶上,两人一阵扭打,混乱中,王之贵扎伤了李洪烈,李洪烈当晚即因伤重,死在家中。[83]

也有人糊里糊涂就被杀了。乾隆八年五月二十六日(1743-07-17)午后,从直隶束鹿县到锦州广宁县陶家屯做买卖的徐姓货郎喝醉了酒,挑着担子,歪歪斜斜地走到陶四门首坐下。这时与徐货郎同在一个窝棚住着的刘二正好前来借铧子,陶四于是要刘二领徐货郎回他们二人的住处。刘二就挑了柜子在前面走,徐货郎在后面跟着。过了墙拐角,遇见喝酒喝得糊涂的陶庄儿,讥他替人家担柜子,是个“无能耐的东西”;争吵间,徐货郎的两个柜子被踢翻。徐货郎从后赶到,扑上前去,却被踢得昏迷不省人事,第二天就死了,留下破柜子两个及扁担一根。他们检视那两个柜子,里面有:

徐货郎糊涂身亡,但他那两柜子的货也为我们留下了货郎货卖物品内容的记录。

六、夫妻别居

商贩四处奔波,除了需时时注意或应付旅途上的险阻,还需面对长期离家,骨肉分离,尤其是夫妻分居两地的困境。黄仁宇指出,明代客商每次旅行都在半年以上。[85]到了清代,虽然未必每个客商出门都要半年以上,但在档案中,的确可以看到不少因经商而长期离家的例子。例如,家住直隶保定府雄县的石七就是“平日在京里做买卖,几个月才回家来,走一次住不多日,就出去做买卖了”[86]。上述卖药的江西建昌县人与卖扣子的直隶河间府人也都是每年离家数月,各处游走,做生意。也有些人是一出外经商,几年都不回家。例如,直隶人贾好德于雍正五年(1727)到河南去做生意,直到雍正十年(1732),五个年头过去了,仍未回家。家里“渐渐做不来”,儿子因为媳妇“耐不得穷”,在一次争吵中,“一时心里迷糊”,就把自己的女人给杀了。[87]另一个直隶人魏洪济,家住衡水县,雍正元年(1723)因为“家里没有活计”,就到京城去做生意,留下妻小在家,因为“生意不得脱手”,一直未曾回家。直到雍正七年(1729),他向去京里的族侄问起家中事,才知道妻子“在家里擎神,供着仙姑,时常外出替人治病”,一气之下,得了“气迷疯病”。[88]当然,长年离家,出门做生意的,并不限于直隶人。赵均瑞是陕西渭南县人,在新疆各城贩卖绸布、杂货,十八九年未曾回家。乾隆四十三年(1778)六月间,他托人带了口信,说八月里一定回家。为此,他父亲叫孙子到甘肃去接他。无奈,赵均瑞因私带玉石,未到家即被捕。[89]

同样的,也不是只有长年不在家的人,才有夫妻别居的问题。赵尚辉,四十岁,广州府东莞县人,平日在竹村墟开店,将妻子邓氏留在家里。乾隆七年(1742)间,赵尚辉远房堂弟赵蒂闰巡夜经过尚辉门口,见邓氏门未关,进去取火,吃烟,就与邓氏调戏成奸,之后持续往来。赵尚辉虽有耳闻,但苦无实据,没有“告究”,只向大舅子邓龙受提及。乾隆十年正月十四日(1745-02-14)晚,他同邓龙受往石隆买货,顺便回家,一同把邓氏训骂了几句。晚饭后,赵尚辉拿被席送邓龙受去外边柴房睡宿,说些闲话,约有一更时分,回家打门,望见房内有灯忽然吹灭,邓氏出来开门。赵尚辉原有些疑心,但问不出结果,睡不多时,他听到房内阁楼上有声响,愈加起疑,就点了灯,拿着一把顺刀,走上阁楼,只见赵蒂闰躲在里面,用竹箩向他头上罩来,他闪开,向前扭赵蒂闰到阁楼下,邓氏要去开门放赵蒂闰逃走,他气愤地用刀连砍邓氏咽喉和右太阳穴,邓氏倒地后,他转身又戳向赵蒂闰,赵蒂闰闪到一边,把他抱住压倒夺刀,并咬伤其手背。同一时间,赵亚细、赵晚维到来把门推开,赵蒂闰就挣起急忙跑走了。赵尚辉回过神来,发现邓氏已被自己砍死了。

赵邓氏因为赵尚辉不常在家而与赵蒂闰发生了奸情。就档案所见,这个事件其实是商贩长年离家,夫妻别居所衍生的问题的缩影。上述石七即因其妻王氏趁其不在家时,同时与曹噶八与侯三有奸,致被后者戳死,而使他的家庭故事留在了档案里。侯三供称,那晚他略带醉意,疑心曹噶八在王氏家里,想要捉奸,遂走到房里,结果被王氏拉住喊叫,挣不脱身,才把她扎死的。曹噶八,三十二岁,平日以卖棉花为生,也不是天天住在村子里。他自称,十八岁时就与王氏有了亲密关系,那还是在王氏与石七结婚以前。侯三曾因为见他从王氏家里出来,与他打过架,闹过几次,村子里的人都知道,只有石七忙于生意,不知情。[91]

相对于石七的漫不经心,陕西渭南县的马八猪儿则显得颇具警觉心。乾隆七年正月十六日(1742-02-20),马八猪儿娶杨四的女儿过门,二月初六日(1742-03-12),他就出门往泾阳做生意去了,到四月二十七日(1742-05-31)返家,发现杨氏已回娘家。五月初一日(1742-06-03),杨四始将杨氏送回。晚上,马八猪儿发现杨氏下身有几个疮,杨氏答以是热窠子。马八猪儿虽然心里疑惑,但因没有实据,也不好明向丈人家说,只是将杨氏打了两顿。但这个心结却埋下了日后悲剧的因子。初九日,丈人又将杨氏接了回去。次日,他过生日,不见杨氏踪影,打算到丈人家去骂,被他父亲给拦了下来。十四日傍晚时,杨四将女儿送了回来。到了晚上,马八猪儿因杨氏疮窠还没有好,又想到农忙时候她“全不顾家,自然是不学好,做没脸面的事”,又将杨氏打骂了一顿。第二天一早,当马八猪儿到肉铺子去看门时,他丈人与舅子杨忙儿就到了铺子里来,要接杨氏回去。他就问道:“昨晚才回来,为何又要接回去?”丈人表示,七里村唱戏,要接杨氏去看戏。他听了心中有气,就说了丈人几句:“妇人看戏有什么好处?你为父的还叫他去吗?”杨四一听,也生了气,骂道:“好什么高,偏要接回去,谁敢阻挡。”马八猪儿回骂他没脸面,杨四就举手打人,口中仍在那里骂。马八猪儿想起,“他家穷的狠,常要接女儿回去,妇人身上又有毒疮,必定是他纵做没脸面的事,如何还要打骂人”,一时气起来,就到炕下取了一把杀猪刀,把他丈人给砍死了。[92]

当然也有富责任心者,会留些钱给妻子用。山西长安县人崔士和于乾隆三十二年(1767)十月里到河南做生意时,留下了一张五千钱的借约,每年二分起息,利钱一千文,作为妻子的“零用”。[93]

作为一家之主,商贩其实也有不得已的苦衷。许多人是在不衣锦不归乡的心理压力下,因为没能赚到钱,恐怕面子挂不住,所以不愿意回家。贾同琮的故事就是一例。贾同琮自幼父母双亡,依靠叔叔过活。二十岁那年,也就是乾隆四年(1739),叔叔助他与童养的孟氏成了亲。他因为在家乡没有什么生意做,又恐怕叔叔不肯放他出门去,完婚不到半年就瞒着叔叔偷偷出走,做生意去了。乾隆四年(1739)三月间,他叔叔要他妹夫把他叫回家。贾同琮二十一日回到家,二十八日,他叔叔请妹夫及两个妹子来家探望,并留他们吃饭。他因为“自愧空身子回来,到使叔子这样费心”,要孟氏做些饭汤与妹子们吃。没有想到,这引发了一连串的口角、打闹。先是孟氏不知是有意或无意没有把饭弄妥当;后来孟氏又使性子,不给他妹子送馍馍;到了晚上,孟氏又不愿起来取火,给他吃烟;天亮了,孟氏也不肯做饭。在最后一次的冲突中,孟氏一下扑空,把左肋碰在炕沿砖上,贾同琮连忙扌刍到炕上,把她抱住。虽经叔叔同婶娘提了酒醋来灌救,仍告不治。在县官面前,贾同琮说出了他心中的痛:

小的只因要赚钱出门,谁晓出门六七年没赚得一个钱,无面目回来。承叔子央人叫回来,心里已是羞愧得狠的了,那知妻子不能见容,时刻把那赚过多少银钱的话来抵塞小的口。那日夜里,小的因叫他取火吃烟,他又提起趁钱的话来数说小的。小的说他,他就越嚷闹起来。小的气不过,原骂他不贤,他竟牵着小的的父母辱骂。原是一时气头上,他又不服软,适遇着有条皮绳,当着鞭子多鞭了他几下,那皮绳只不过皮肤上浮伤,并不能打死人的。后来因他不起来做饭,吓他还要打,不过叫他怕,(起来)做饭就是了。不料他竟来扑扭小的,一时(扑空)跌地垫伤身死。……[94]

黄鉴晖在《山西通志》中找到不少乾隆年间山西商人出外经商,杳无音信,甚至有人已死亡多年,而家属仍苦苦等待的心酸故事。例如,阳曲县张廷楌的父亲到宣化府经商,二十年间不曾返家。其兄离家寻父,也久无消息。经过一年多的奔走,张延楌遇见一农夫,竟是乃兄,始知其父在张家口务农。临汾县的田树楷,遍行陕西、甘肃,寻找从未谋面的父亲,前后三年,最后才在肃州找到。交城县的徐学颜到吉林极东北屯地寻找贸易关东,二十年无音信的父亲,遇到一乡亲,始知其父已故去七年了。黄鉴晖把这些事例归之于民间消息不通,以致造成骨肉一二十年不通音信的惨事。[95]当时通信不易固然是事实,私人间书信递送所费不赀也是事实[96],但他们未能经商致富,不愿回家,也许才是悲剧发生的主要原因。

七、结论

长久以来历史学家习惯在小说中找资料,以补文献之不足。黄仁宇通过“三言”,希望说明晚明商人不能突破传统习惯,累积商业资本,以致资本主义无法在中国成长,传统经济无法进一步发展。本文则利用档案,对18世纪的清代小本生意人做了较近距离的观察。

像“三言”中的明代商人一样,档案中的清代商贩也多继承祖业,常见父子或甥舅相承为业。但通过档案,我们也看到有人受商业利润吸引,弃农从商或兼营商业的例子;还看到穷苦人家子弟未成年即在市集兜售或在街头照顾摊位,贴补家用的例子。

黄仁宇指出,客商为经常行旅之商贩,以别于坐商。他在“三言”中看到,坐商多由客商起家,而且坐商经常不兼做客商。然而在档案中,我们没有看到客商转成坐商的例子,却有不少坐商兼做客商,下乡货卖或收账的事例。因此,无论有无店铺,清代商贩多须离家远行;他们或在本县,或在邻县,或在邻省活动,但也有不少人每年定期离家几千里贸易营生,甚至连皇帝也怀疑他们的动机。另一方面,通过档案,我们除了看到清代商贩在市集上活动外,也看到不少商贩身挑肩担,穿城走乡,奔波于途。这些人中也有利用农闲时候外出货卖,兼做商贩的农人。

清代商贩四处赶场或游走乡村时,一般多投宿旅店;也有人可能为了节省旅费,选择住到友人家中;如果没有适当的住处,空庙也是客商的夜宿之地。除了住宿问题外,清代商贩长年在路上奔波,最担心的要属被抢、被偷的意外了。通过档案,我们看到许多商贩在路上、旅店里,甚或友人家被抢、被杀的事例。但也由于一个货郎之死,使我们得以一窥他货箱中的内容。

最后,要谈一下可能还可以进一步探究的两个问题。其一是传统社会的空间流动问题。通过档案,我们看到宣化府的农人会利用农闲时间,游走各地贩卖纽扣。其实,不仅农人,档案中也有工人出门卖东西的例子。例如,直隶邯郸县人王士习,平日以做工维生,有一次,由于要出门去卖粪,约得四五天才可回家,他母亲便借了二升高粱,要磨粉给他带着做干粮。他所卖之粪的来源,我们不清楚,但他出远门卖粪,显然是为生活所迫,另辟财源,因为他还有一个不长进的兄弟,一家全靠他做工所得过活。[98]然工人们不止出门去卖东西,档案中还有不少他们出远门,寻求打工机会的例子(这部分由于与本文没有直接关系,当另文讨论)。[99]这些事例虽然无法证明,在清代,除了商贩,农人与工人也有很大的流动性,但足以提醒我们重新思考传统社会之性质的问题。因为毕竟通过档案,我们看到,也有部分农人与工人迫于生活,必须远离家园,游走四方。这与长久以来一般人所认定的在传统中国社会,人们习于安定、安土重迁的观念相左。因此,我需要进一步探索农民兼营商业事件的代表性,了解这些现象有无地域性的差异,或仅是个案的差别。我们也需要更进一步探究工人离家打工现象的普遍性,了解这种现象是否也有地域性的不同。如此我们方能确实掌握,小民不轻去其乡、安土重迁的生活态度,究竟是社会实情,或只是有司为了社会秩序考虑所做的道德劝说的反映。

其二则与商贩的经营策略有关。通过本文的观察,我们看到有些商贩是结伴外出经商。这似乎与施坚雅多年前所注意到的现象有几分类似。1976年,施坚雅在他的一篇论文中指出,他注意到某些行业多由某些地方的人所从事,如绍兴府出师爷,嘉应州出石匠,徽州府多商贾,宁夏府多将军,宁波府多银号。他称之为地方人才输出或流动的最大值策略(maximizatiy),而这些策略又与当地的特产和地理位置有关,特殊的环境孕育不同的人才,这些人才又多会依循区域体系内的中地层级(tral-placehierarchy)向上游动。这些策略的执行者或是家庭,或是家族,或是村落,或是市集社群(marketingunities),甚或是府、州、县。[100]以徽州商贩为例,施坚雅指出,徽州府位于横亘长江中、下游地区的山间及钱塘江上游盆地的地理位置造就了徽州人的商业成就。徽州早期的木材出口就是由钱塘江放流杭州,祁门的茶叶也是经由河道运往鄱阳湖,再转运至长江中游各主要城市,而当南昌与南京的道路建成后,徽州已与杭州、南昌、南京三大城市的贸易体系建立商业关系。到了17世纪,徽州商人已称霸长江下游与其邻近地区的商业往来,而贸易项目也扩及米、棉、丝与景德镇的瓷器。[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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