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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相见之后 现代主义情绪上的汉诗审美和汉字诗学萌芽(第2页)

[陈]世骧无时无刻不在洋人面前赞扬我国的文化、文学。记得有一次他在纽约新月酒家请名批评家凯岑(AlfredKazin)夫妇吃饭,我作陪,谈得很融洽。但世骧一时兴起,大谈起中国诗来,我想凯岑专攻美国文学,不谙中文,不如讨论当代美国文学更配他胃口。我想改换题目,就插嘴说:“其实英译的中文诗,不读也没有关系。”当时世骧觉得我在有地位的洋人面前把中国诗的价值估计太低了,立刻脸色转黑,幸亏有贵宾在,否则他可能会教训我一顿。[39]

庞德本人对待曲折变化的态度十分有趣。一方面,他痛恨将拉丁文的曲折变化带入英文,给写作带来负担,束缚诗人发挥才能,让语言僵化失去灵活性,[40]强烈批判弥尔顿在作品中过度使用拉丁文法和词法。[41]洛威尔也持类似观点,[42]认为相比英文撒克逊传统的短音节词,拉丁词显得冗长而笨拙。然而另一方面,反对拉丁化并不等于醉心“中国化”,现代诗人偏好精确表达,相信“不坚实不精确”(slushya)语言足以导致文明的衰落[43]。相比坚硬平实的希腊,浮夸而松散的马其顿文明衰败就是前车之鉴。庞德进一步发难,声讨“不仅是修辞或者松散表达,也是对单个字词松散使用的问题”。如此说来,充斥着“未定位,未定关系,或关系模棱的词法语法”的中国古诗便应该成为庞德等现代诗人批判,或者至少是回避的对象,哪里还有和学习希腊等同的价值?又当如何理解半个世纪后美国诗人一致认为如果不考虑汉诗影响则美国现代诗歌将无法想象的说法[44]?

由此可见,中国学者眼中汉诗弹性灵活的显著特点和曲折变化并无根本矛盾,况且现代英语是一种弱变换语言。比如,在比较王维《鹿柴》翻译时,美国学者温伯格(Elier)对中国学者叶维廉为保持汉语特色的翻译颇有微词[45]。叶维廉的头两句是:

&ymountain:nomanisseen

Butvoienareheard

为了保持空山和不见人之间的以物观物,不违反先有“空山”,后有“不见人”的“瞬间之生命”[46],叶维廉使用“nomanisseen”,冒着被认为是洋泾浜的危险去保全汉语中原有的多种进入“空山”的可能。现在时“is”的使用虽然能表示当下,但多少有些不符合英语文法。相比之下斯奈德同样使用了被动语态的译文,则同样精彩:

&ymountains:

obeseen。

&-hear-

humansoundsandechoes。

不必说斯奈德如何巧妙使用英语的词尾变化(mountain→mountains,sound→sounds,echo→echoes)在短短几个英文单词之间造成的音韵效果,也不必说诗作留给读者空间去欣赏“hear”和“heard”之间的精妙差别,或者观看echo,echoes,echoed,eg的语态时态流变[47],把玩英文词尾变化带来的个中三昧。单就系动词“be”的运用,斯奈德无疑更为自然真切。“obeseen”的表达和王维的“空山不见人”一样,看似平凡实则意绪盎然。“obeseen”,在英文中丝毫没有突兀感,仔细观察又不难发现,“be”的缺失,或者说本可以容纳“iswas”的短语拒绝了系动词的参与。系动词若欲回归,则有多种去处:

&ymountaiobeseen

&ymountains,thereisobeseen

&ymountains,whereobeseen

&ymountainsarewhereobeseen

并且,试将is替换成过去时was或者将来时isabout,则能够充分体现汉语原文借助时态缺失表达的“幽人空山,过雨采苹”的空灵以及空灵背后的盎然。小小一个系动词便掀起阅读在语义和美学领域的风浪,难道不是中国诗人和学者大力宣扬的汉诗灵活句法和不定表达下面蕴藏的含蓄魅力吗?难道不是庞德所说的“陈词与陈词的短暂换气之间”闪现的美吗?笔者认为,这更是现代主义幕后操手费诺罗萨的汉字诗学观点在显灵:主系表结构只能表示事物在某一个瞬间的状态,而并非事物本身,这种源自“鲜活物质的震颤”才是真实自然,“波浪之上的波浪,步骤下面的步骤,系统里面的系统——而且似乎永远如此”。[48]灵活使用单复数、系动词等英文特色鲜明的固有特点,依然可以生动传神地模拟毫无曲折变化的汉语,只要诗人没有忘记“is”原本的含义(据费诺罗萨称,“is”本义是呼吸,而“Be”的本义乃是生长),使用动词的正能量让整个表达生动起来[49]。

结合中国在西方坚船利炮面前沦为“老大帝国”的近代史[50],就更容易理解西方诗人在观察和表现中国时,绝不认为自己填补诗句间的空白、消除语义的模糊性、确定观察者和被观察者、沿着西式的线性思维展开文字安排句法等处理是在糟蹋汉诗。在英美诗人译者认识矩阵里,中国古诗的灵活弹性和中华文明的衰败竟相得益彰。阿瑟·斯密斯(ArthurSmith)游历中国后认为,中文的特点和中国人特有的性格联系相当紧密,比如对精确的漠视,误解歪曲和迂回间接的才能,知识的浑浊等。他提到,中国民间往往认为A到B的距离和B到A的距离不一样,因为A到B可能上山难走,回程下坡易行。这种荒唐划分法,违背西方人引以为豪的欧式几何公理。西方对数字和数词精确程度的迷恋,甚至可以在汉诗英译中看出痕迹。作者又说,外国人永远无法弄懂中国人真正在说什么,即便是他她完全掌握汉语,把对方的话一字一句写下来也不管用,因为中国人的话语并非表达心中的想法,却是“和想法多少有关的东西,希望能借此表达他的意思或者一部分意思”[51]。阿瑟观点和当时美国民众广泛持有的对汉语的偏见一致,歪曲的智力,扭曲的人格和扭曲的句法相辅相成[52]。

如此认识背景之下,中文语法不是如孩童般幼稚,便像阴谋家一般狡诈。联想现代诗人对汉诗含蓄和不确切的推崇,更说明不具备曲折变化的含蓄汉语在现代诗歌运动历史关键点上的双重作用:一方面,它反西方传统,庞德、休姆等人利用它来挑战打击浪漫诗风;另一方面,也是它常被人忽视的特点,即反现代(自然也反浪漫),但经适当改造和装扮,却能以非常现代的面目示人。美国诗人接受汉诗影响所作的改造,以20世纪初叶《神州集》的出版为分水岭,有两个阶段:前一阶段,解说与分析当然是必不可少的手段,目的是要将汉语收编进西方语言严谨的逻辑和韵律结构,以完成西方译者诗人理想中(注意不是实际上的)的汉语文本跨语言移植。当《神州集》确定了自由诗和意象主义原则之后;后一阶段,改编重点倾向于保持原诗的“意象序列,节奏和语调”[53],是美国现代诗人和中国古代同行之间的“神交”,标志着美国现代诗学方法的他我指涉:在语义和句法层面的模糊性,原本字与字之间都有连接媒介,字句松散组合都能读出诗意的句子被看成缺乏连接媒介,反而使意象独立存在,产生一种不易分清的“暧昧性”和“多义性”[54],断裂为片段化和多线并行等现代性,以此和现代主义产生美学汇通,完成汉诗从反现代到高现代的文本纹理(textual&textural)质变。庞德的旋涡主张和洛威尔的复调散文都是明证。艾略特在圣-琼·佩斯(St。JohnsPerse)影响下,吸收“一连串意象重叠或集中成一个关于野蛮文明的深刻印象”的创作方法,被叶维廉进一步认为是对汉诗审美模式的认可和自觉靠近[55],唐纳德·戴维(DonaldDavid)站在英文诗歌句法从浪漫主义进化到现代主义的高度,评价佩斯诗歌的句法有如音乐,不注重逻辑关联,强调各种成分的灵活叠加,“合而不绑,聚而不缚”。[56]值得注意的是,即便受汉诗影响之后,美国诗歌在结构上虽然并行但并不散乱,仍旧保持相当的粘连力和连贯性,绝非西方人笔下老大帝国那让人一头雾水的汉语。

综上论述,笔者认为汉语缺乏曲折变化就对美国诗学的影响而言,真正作用点不仅是作诗技巧的丰富,甚至也高于美学方法上的启蒙,更重要的是对美国现代诗学情感造成的错位和断裂,以此引发的西方单方面诗学竞赛。借用海亚的术语,“汉诗简陋”的滑稽和苦痛可被视作“两次普世化的情感经验”(twiiversalizedaffectiveexperience)[57],两次将观看汉诗的情感折射返回自身。《神州集》以前的西方人看见汉诗的异我性和不可理喻的反现代性,《神州集》以及后来的现代诗人在前人认识的基础上领悟到汉诗的同我性和齐备具足的现代性,即缺乏曲折变化本来是最为幼稚和粗陋语言的明显特征,却能够成为向讲究过渡和虚饰的维多利亚诗风宣战的最有力武器(如1910年前后的休姆和庞德),借助这块“他山之石”美国诗坛能顺利实现现代化转型(如《神州集》和《松花笺》以及威廉姆的《春天和一切》的出版)。汉诗为美国诗人想象,或者帮助美国诗人去想象一个维多利亚时代以后的诗坛诗人,一种能够容纳并繁荣古希腊以及欧陆中世纪传统的英文诗歌。这便是情感经验第一次普适化。新诗学范式不仅移除了对其他国别文化的偏见偏好,而且确立重生之后的美国诗学在世界诗坛的领导地位。《神州集》前后三十年历史变革,标志着西方诗人从主动拯救,到无意间挪用再到被动学习的心态和意识形态变化,向曾经为自己不屑的文明学习(特别是该文明在新诗运动时期仍积贫积弱),向曾经被视为低级简陋的语言学习,把汉诗异己性(alterity)作为理想,在主体内省和自我表达活动中获得优先权并占据显要地位,构成情感经历的第二次普适化。简言之,第一次普适化以“汉诗为英诗好”(eseisgoodforus)为妥协理由,第二次以“英诗成为汉诗好”(eseisgoodtobeus)为感情公约数。1965年,即《神州集》出版的半个世纪之后,英国美国诗人DonaldDavie评论毛泽东诗词英译问题时,基于对庞德的研究和对20世纪美国诗歌运动方向的把握,感叹道:“中国诗歌的特性,正是我们的诗歌在这个世纪中改变了自身去获取的。”[58]此时,美国诗歌在发明汉诗和现代性过程中本身发生的质变已经十分明显。

既然已经“成为”汉诗,下一步则要进入后汉诗时代,也就是美国单方面展开的诗学竞赛。依照海亚的论述路线,美国诗坛需要找到说服自己妥协的理由,借此释放自己屈就的痛楚,为借助意识形态统领下的话语矩阵变换为新兴的现代主义诗歌活动提供存在依据,并保持其动力。它便是想象中的诗学乌托邦,它必须和汉诗紧密相连却不同于或者高于当时(即20世纪初)西方研究汉诗的既得成就;它必须能够顺应西方的分析思维模式却又能和东方神秘主义搭上界;它不但能将汉诗装点得和当时美国的诗学理想一致,也能让汉诗去滋养西方诗学精神源头的隔代遗传;它不但是源于东方的古老知识,更是西方人在离开伊甸园之后(注意是西方人,而不是中国人或者东方人)逐渐被疏远的真理;它能生动反映丰富繁杂的现象世界的自性(autonomousness),也能揭示柏拉图宣讲的现象世界之后的理性。毫无疑问,完美具备以上所有条件的诗学乌托邦便是汉字诗学[59]。

在论述汉字诗学以前,笔者认为有必要提醒读者将汉字诗学的理论基础放置在西方发明式阅读传统的大框架中去考虑,否则庞德、洛威尔等人对汉字的见解,以及整个诗歌现代化运动中涌现出众多书写中国题材的诗作,很容易被学者夸大为针对中国文化的仰慕崇拜或者歪曲偏见。事实上,观察评价正负两极分化现象(时常在同一个人身上发生,比如庞德的《神州集》的成就和对汉字的完全荒谬的看法)有力地说明美国现代诗人阅读汉诗的发明活动较少受到具体汉学或者西方既有诗学传统的约束。既为发明,当然要偏离成规甚至常规。庞德等诗人拥有的发明式阅读思路显然是延续爱默生传统,特别是他关于“善于阅读之人必能够发明”的主张[60],以及认为观察主体的眼镜(lenses)本质上永远带有不可避免的染色和扭曲,恰是这些受到主观影响的观察设备“或许具有一种创造力”,揭露了“或许客体并不存在”的可能[61];唯有发明式阅读,才能有机和有效地统一观看和思考两种行为,从异国以及先前时代带回财富(物质或者精神)只是第一步,能够用实际行动将对他人的阅读转化为自身有创造性的发展才是目的。一旦如此,“思想被劳动和发明所簇拥,无论我们读哪一本书,书页都变成带有多重暗示的明澈”[62]。否则,如果阅读只是对前人思想缺乏创意的重复或者沿袭,“每一位重复者都会丧失一些创造性力量”。[63]在爱默生时代这些思想和西方科学传统的精密确切显然相当冲突。后来的诗人接触了汉诗以及东方哲学,写出以下诗句也就不再困难和唐突,菲力浦·惠伦(PhilipWhalen)眼中的苍蝇和脏鸟也变幻由心,都是思想的发明:

Whatweseeoftheworldisthemind’s

&ionandthemind

Thoughstai,being

Rivers,sun,mule-dung,flies—

shiftinstantly

Adirtybirdiime

爱默生主张的发明式阅读让文字表面上固定单一的语义建构变得生动丰富,作为读者可以对文字包含的暗示进行进一步研究比较和再生产。阅读让人不但有所“新得”,而且能够产生新的作为。将文字由“明白”发展到“明澈”的思路同样见于庞德早期对于翻译和写作的看法。重要区别是庞德更加强调压缩聚合在明澈细节之内的能量,而非细节的“多重性”[64]。文字(word),在庞德眼中,既是一种“实”,容纳语义或者情绪,或者句法特征,或者其他任何以往在语言学以及文学范畴的定义,更重要的是它的“虚”,即文字只要安排得当,便可如同带电一般产生非物质的能量场,吸入或者涌出力量。[65]有意思的是,庞德特别强调即便是三四个词这样的简单存在,也可以借助天才的并置处理(juxtaposition),如同电器元件通过一定工程学方法,将力量成倍增加(注意不是简单叠加),达到非常高的势能(highpotentiality)。从这个角度来看,庞德的意象主义手段令人惊奇地指涉当时正在蓬勃发展的电学和原子物理学。对中国诗学完全无所知,诗人此时差一点就要说出“墨气所射,四表无穷,无字处皆其意也”这种中国诗学里广为流传且备受推崇的评语[66]。尤其诡异的是,就在这一段话里,王夫之强调东方风格的“气势”(论画者曰:“咫尺有万里之势。”一“势”字宜着眼),认为文字能否蕴藏势能关键在于构造纳万里于咫尺的精妙结构,充分考虑并转化文字间作用力为审美冲击力。有别于“缩万里于咫尺”的简化轮廓,如普通地图一般无趣。而庞德明显挪用西方的科学概念“势能”或者“电势”,相信作者创造者可以科学地调遣文字,如同科学或者精妙地排布电器元件,产生诗意的美学效果。同样,读者也能够从读取方式以及进入途径着手,有如重新调整电流的流向和元件的功能,在现成文本中创造出新意。各自从自身传统和思维习惯出发都达到“势”的观点。东西方诗学方法在彼此毫不知晓对方存在的情况下发生汇通。等汉字进入西方诗学,简单的汇通更是无碍地叠加振**。

在翻译汉诗的过程中,庞德和洛威尔两位现代主义诗人都看见了汉字,比汉诗在形式和语言上更富吸引力的成分。天不假年,洛威尔的早逝让她的汉字诗学随之凋零。继续探索的庞德,从后来他发展并贯彻《诗章》的表意符号方法来看,他一直在有意识地用汉诗汉字手段进行写作英文诗歌的实验。汉字因为和拼音符号无关,庞德眼中便隔离了声音——人类语言的基本和武断特性[68]。和事物的联系纽带乃是:“事物的图画,事物在某个特定的姿态和关系的图画;或者一系列事物集合的图像。”汉字正是通过图像图画表示“事物,动作或者环境,或者和描摹的几样事物密切相关的性质”[69]。表意符号方法试图以汉字表意方法作为契机,用类似的句法和措辞进行诗歌创作。这是对早先意象派的发展。意象派强调清晰、准确、轮廓分明地呈现,但对于事物之间的内在关联,事物和自然的紧密联系着力不多。并且,和自然一样,事物时时刻刻都处在流动和变化之中,意象手段难以处理抓拍的静止性和自然的流动性,用具象凝视抓住抽象流转。而表意符号法如同用汉字写出一行诗句一样:每一个汉字便是一样事物或几样事物的组合,文字放置在一起能够在字形上、语义上和意境上聚合成强大表现力和高度灵活性,诗句中呈现大量事物的同时诗歌依然能够有机地将众多元素整合。一个汉字就可以构成旋涡,汉诗则是超级旋涡[70](mega-vortices)。庞德日后在诗章中或直接使用汉字,或使用表意符号法写作[71],充分证明他认为研究汉字的意义大于翻译汉诗。而诗章里的汉字,容易被人误解为庞德向往甚至崇拜中国文化的直接证据。笔者相信,它们更多是一种“正名”的异化手段,是庞德用汉字——相对拼音文字更接近自然甚至和自然同构的特性提醒读者跳出熟悉的文本场域,文本被异化成奥义,理解力被异化到无知。在对于“汉字”的无能为力时刻,反而使得读者接近阅读和写作的本质,让他们看见在文字背后,还有一个动感丰富、鲜活恒常,不会随语言一起变得破旧鄙俗的自然。

東合映

在欧美人的眼里,“東”这个字看起来就好像管弦乐团里放乐谱的架子,“合”则像通知栏的对面高高耸立着一座富士山;“映”甚至像一个人拿着一把铁锹正在往炉子里添煤炭。(Li,2006)

巧合的是,费诺罗萨《汉字作为诗歌媒介》也包含了对“東”字的分析。从“日”在“木”而组成“東”的字形构造出发,阐述了费诺罗萨作为现代西方汉学家关于汉字的重大革命性认识。十八九世纪西方普遍将汉字作为象形符号看待,用具象的线条和形状表达世界万物的“物”。字与字之间,如同自然界的两样事物,很容易建立联系,但联系却难以发展为理性,缺乏连续性、统一性以及严谨性。汉字本身也因无法容纳曲折变化,表意十分孤立苍白,数量庞大而杂乱无序。这种看法之普遍,影响之广,对中国文字现代化产生了难以忽视的作用。瞿秋白20世纪30年代初曾致信鲁迅,痛陈中国语言的贫乏,以及用翻译手段“创造出新的中国现代言语”的必要和迫切。在瞿秋白眼里,“中国的言语(文字)是那么穷乏,甚至于日常用品都是无名氏的。中国的言语简直没有完全脱离所谓‘姿势语’的程度——普通的日常谈话几乎还离不开‘手势戏’”。[74]西方汉学家认为汉语对自然界的拟态繁复庞杂为一极,中国学者认为汉语对日常生活的表达苍白缺欠为另一极,两种相互关联却又对立的看法显然都是在质问汉字的现代性:汉字是否能够统领现代生活的精确简练,是否能够承载现代生活的丰富详细。

在统领和承载的矛盾之间,费诺罗萨认为自己抓住了联合两者的枢纽:不能以静止的观点来考察汉字,汉字作为符号是对活动的或者运动的世界的表述“动中之物,物中之动”(thingsinmotion,motioninthings)[75],贯穿于汉字之中的并非简单粗线条的模拟,而是穿行于天地间的正能量[76]。以“東”字为例,费诺罗萨看到的一轮红日从树木之后喷薄欲出,发射万千条金线(请注意主动动词“欲”,“出”,以及“发射”)。特别值得称道的是,按费诺罗萨对汉字字源和汉诗美学构建关系的理解,“日”本身即带有“照耀”之意,而“東”字将“日”字内嵌进来,用具有相当诗意的方法和“木”并置,不仅重复了“照耀”[77],加深了旭日初生、金光万道的印象,让读者看到如同钻石集中反射之后发出的璀璨夺目的光芒;而且利用“東”字部件在视觉和认识学领域的并置处理,打破了英语读者习以为常的以时间作为过程变量的阅读理解方式,或者说扰乱了西方传统高度依赖时空连续统一的认知方式,对于现代诗歌以及后现代诗歌有着高度的启发作用,正是缺乏“连续性、统一性以及严谨性”的汉字,经过现代主义诗人解读之后,在汉字结构、字源、语义以及诗句结构之后遭遇了蓬勃的现代性。

于是再过了五十年,到21世纪初,学者开始认为,以研究阅读汉字汉诗的方法为参考和启发,(后)现代诗人解除甚至颠覆了符号和意义之间的强制性,各国别文本之间、各类型文本之间和各语种文本之间的界限也因“发明式阅读”变得逐渐模糊,作者和读者在语义构建过程中的商讨行为和对等作用解构了文本的完整性和自主性,正好是与尼采、海德格尔、德里达一脉相承的哲学思路[81]。近年来,贾汗·拉马扎尼(JahanRamazani)在全球化思考的大背景下,以跨国诗学(transnatioics)为出发点,反省并批判西方主流学界通过现代主义对整个世界的收编和驯化,设想并提倡将诗人、诗歌和诗学真正建设成“杂合的,间隙的以及流动的结构”(hybrid,iial,andfluidimagiructs)[82],以图对整个西方思想界带来革命性冲击。仔细观察拉马扎尼和笔者的措辞,不难发现两者正好互为反义词(统一vs杂合,连续vs间歇,严谨vs流动)[83],是20世纪的现代主义和21世纪初的跨国主义“他者”观点在形式上的重合。跨国主义通过复习前者,试图重新认识现代以及后现代。

众所周知,映入眼帘的汉字以二维码出现,是纸质载体能够提供的最为复杂的编码形式。相比之下,以字母为最小书写单位的印欧语言在一维空间内,从左到右的阅读习惯构成空间轴,同时也决定了阅读所必需的时间轴以及沿此轴展开的解码活动的过程属性[84]。一个看似静态的汉字包含的灵动过程让人很容易想起当时刚发明不久的电影。汉字作为小窗口,让人得以观看自然万物变化,可以被称为“活动电影放映机”(kioscope)。这种放映具有高度的自发性和同时性。如果正放,“将其在想象中重现则需要(与自然界中)相同的时间顺序”[85]。另外,汉字部件的并置特点决定了放映可以拥有双向时间轴,或者完全不受时间和空间的控制,即自然活动在自然环境下发生时本不具备人为抽象归纳的先后顺序。如一株阳光下的植物,吸收养分,孕育种子,强健茎秆,着色花瓣,哪里有什么先后和分类一说[86]?

受汉字启发,对于文本认识的进一步深入,开始让欧美语言和思维方式延续了数千年的从属编排(Hypotafiguration)以及原子本体论(Atomitology)在最小的单位“字”,即文本的原子层面开始瓦解。汉字让费诺罗萨、庞德,也包括洛威尔和弗莱契等现代诗人看到,汉字语义诗意构建方面呈现出迥异于西方一维式的、建立在从属和嵌套框架上的思维方式,单字或者单词层面上的阅读不必线性推进,因为每一个单字内部包含的动态变化让文字成为矢量,而非标量。文本作为矢量组合表现出矩阵属性。汉字的并置性,如木之后有日为東,使得每一个汉字从本质上都是合成字,但组合的元件之间并无从属关系,代表自然界物与物之间由动作和能量维系起来的有机而相互依存的共生(symbiosis),语义是部件共振的结果。以此产生的平行并置的多线性甚至非线性,便是现代诗歌的代表性思想。现代诗人对汉字的字源解读,将汉字部件拆开入诗的方法,引发了现代诗人重新审视文字(原子),将视线带入部件层次(亚原子),使用现代诗歌方法对部件结构进一步发掘,然后找到先前诗歌方法从未能设想的美学经验和效果。一个典型例子便是康明斯的“l(a)”l(aleafFalls)oneliness。

在这一章末尾,笔者想用“不是”来结束。因为笔者相信中美比较诗学在完成搜集材料、查找源流、建立联系、记录活动以及分析发展等基础工作之后,相关性很容易找到,特别是当美国诗人明言他们受到汉诗影响,或者作品包含中国元素、模仿汉诗风格之时。到如今,研究应该从第一个时期毕业,即“见山是山,见水是水”的时期。说“是”容易,说“不是”难。将汉诗对美国诗学的作用简单理解成汉诗教导或者点拨美国诗人如何处理构造、排列和调适意象等诗歌写作技巧,也暴露出学术视野和方法上的问题:不但关注面太狭窄,包含相当的臆测成分,并且在未能深入了解美国诗歌内部动力的情况下,如对简短的看法,容易凭空想象相关性,夸大影响的效果。这种过度流行并且大有泛滥之势的做法必须得到遏制[93]。翻来覆去不是研究意象主义和中国古典诗学意象主张之间的关系,便是探求中国文化文字为美国诗人提供了一种异于基督教文明的审美趣味和写作途径,中间穿插一两种前卫时髦的文艺理论,没能看见或者没有看见意象主义运动作为诗歌现代化运动的先遣力量,在庞德出版《神州集》之前已经存在,庞德翻译《神州集》的过程中(注意不是完成后)已经进化到旋涡主义的简单事实,更忽视了由翻译中国古诗引发的韵文表达和散文表达的竞争与论辩关系。并且,假如汉诗果真凭几个意象、几行简短抽象的诗句便影响了美国诗歌,如何解释洛威尔,曾作为意象派的最为高调的呐喊者,在1922年居然说“意象主义只是一种思想态度而非一个学派”,诗人都可以适时适当地使用意象方法,或者印象方法,或者其他任何方法[94]。哪里还能看到那个十年前(1913)飞奔到伦敦,和庞德争夺意象派领袖的宝座,就“意象派”一词可能牵涉的版权问题差点儿打官司的洛威尔[95]。这些变化,充分证明汉诗在写作技法上的简单重复,即便初相见时有殊胜之处,多次运用以后便难以保持新鲜感和独特感,对美国现代诗学作用相当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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