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陆扬教授曾提示笔者元稹对朴质文章的追求及反对堆砌辞藻的写作方式,可能与他在文学上的偏好有关。例如元稹《制诰序》云:“然而余所宣行者,文不能自足其意,率皆浅近,无以变例。追而序之,盖所以表明天子之复古,而张后来者之趣尚耳。”(《元稹集校注》,第1007~1008页)而白居易《唐故武昌军节度处置等使正议大夫检校户部尚书鄂州刺史兼御史大夫赐紫金鱼袋尚书右仆射河南元公墓志铭并序》也提及:“既至,转祠部郎中,赐绯鱼袋,知制诰。制诰,王言也。近代相沿,多失于巧俗。自公下笔,俗一变至于雅,三变至于典谟。”(《白居易文集校注》,第1928页)
[101]较之田承嗣德政碑由“缁黄、耋耆诣阙陈乞”获致,田弘正德政碑由后任节度使李愬“状其德政”请立,更符合中晚唐顺地藩镇的惯例。而至宋初,更明文规定禁止吏民诣阙上请,相关的讨论参见本书第四章。
[102]元稹:《沂国公魏博德政碑》,《元稹集校注》,第1295~1296页。
[103]《旧唐书》卷一四一《田弘正传》,第3851页。
[105]杜牧:《银青光禄大夫检校礼部尚书兼御史大夫充浙江西道都团练观察处置等使上柱国清河郡开国公食邑三千户赠吏部尚书崔公行状》,《杜牧集系年校注》,第915页。
[106]目前所见少数先例都有特殊的渊源,如杜如晦在隋受高孝基赏识,入唐位至宰相后“为其树神道碑以纪其德”(《旧唐书》卷六六《杜如晦传》,第2469页)。
[107]《旧唐书》卷一五《宪宗纪》,第443页。
[108]《旧唐书》卷一四一《田季安传》,第3847页。
[109]田在卞墓志,《唐代墓志汇编》会昌043,第2242页。卢建荣《飞燕惊龙记》中对此方墓志已有讨论(第189~191页)。
[110]《旧唐书》卷一七二《萧俛传》,第4477~4478页。
[111]穆宗并非没有给予田弘正支持,如下诏对跟随田弘正前往成德的魏博旧属四十一人皆加官晋爵,可惜多口惠而实不至。参见白居易:《魏博军将吕晃等从弘正到镇州各加御史大夫宾客等制》,《白居易文集校注》,第482页。
[112]《旧唐书》卷一一九《崔倰传》,第3444页。
[113]对此类官员特质的分析,可参见李锦绣:《唐代财政史稿》下卷,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1年,第1270~1281页;卢建荣:《聚敛的迷思:唐代财经技术官僚雏形的出现与文化政治》,第163~198页。
[114]《旧唐书》卷一七二《萧俛传》,第4478页。
[115]财政问题一直是制约唐廷能否与藩镇长期作战的瓶颈,要维系对河北藩镇的赎买政策,并不容易。田弘正归顺时,宪宗“发内库钱百五十万缗以赐之”,已被宦官目为过多,移镇成德时,穆宗原本答应“赐镇州三军赏钱一百万贯”,亦出自内库。内库作为唐后期国家财政的后备库,主要收入来自各地的进奉,宪宗为积累削平藩镇的资金,广纳进奉。即便如此,面对不断的大额需索,亦难以长期维系,学者统计宪宗一朝内库供军费用高达缯绢5221万匹、钱416万贯、银5千两,甚至认为宪宗被弑的原因之一,是他和宦官争夺对内库的控制。参见李锦绣:《唐代财政史稿》下卷,第1032~1043页。
[116]《资治通鉴》卷二三九,第7696页。
[118]《资治通鉴》卷二四二:“自宪宗征伐四方,国用已虚,上即位,赏赐左右及宿卫诸军无节,及幽、镇用兵久无功,府藏空竭,势不能支。”(第7803页)
[119]田布自杀后,庾承宣在《魏博节度使田布碑》中以颇为沉痛的笔调写道:“宁有一人之忠义,化六万之肝胆;三月之将帅,移六十年之旧风。”(《文苑英华》卷九一四,第4814页)但这种以夏变夷的努力似乎也有成功的例子,《旧唐书》卷一六二《曹华传》:“初,李正己盗有青、郓十二州,传袭四世,垂五十年,人俗顽骜,不知礼教。华令将吏曰:‘邹、鲁儒者之乡,不宜忘于礼义。’乃躬礼儒士,习俎豆之容,春秋释奠于孔子庙,立学讲经,儒冠四集。出家财赡给,俾成名入仕,其往者如归。”不过需要警惕的是史籍中描摹的这种成效,与其说反映的是历史实相,不如说是倒推因果的书写,即淄青后未再叛,故风化大行;魏博重回自立的轨道,故教化无成。例如,崔弘礼墓志一方面称:“念以河朔旧事,未可以驯致而变也”,另一方面则云:“其牧相卫也,湔洗旧染,而纳诸轨度。人之向化,如草偃风”(《唐代墓志汇编》大和039,第2123页),将两种矛盾的书写格套置于同一篇志文中。
[120]白居易:《日试诗百首田夷吾曹璠等授魏州兖州县尉制》,《白居易文集校注》,第791页。
[121]《册府元龟》卷一七七,第2128页。
[122]《资治通鉴》卷二三九,第7699页。
[123]王建:《寄贺田侍中东平功》《田侍中归镇八首》,《王建诗集校注》,第122、396页。
[124]《旧唐书》卷一四一《田弘正传》,第3850页。按元稹《故中书令赠太尉沂国公墓志铭》中亦有类似的描述:“公既故为刺史子,又多才,好读书,识理乱形势,孝友信义,士众多附服”(《元稹集校注》,第1317页)。
[125]马纾墓志云:“自天宝末,胡羯为乱,虽克剿□□,翻恣骄凶,以故将帅带州连郡,朝贡罕至,而魏博诸田相继立。元和中,上以文德武功定叛乱,虽魏帅诈顺,寻亦如旧。”亦从侧面证明时人不过将田弘正的反正视为河朔割据历史中的一段插曲(《唐代墓志汇编》会昌030,第2231页)。
[126]《资治通鉴》卷二四一,第7793页。事实上,唐廷对于幽州节帅的选择也是经过慎重考虑的,另以先后历任棣州、卫州、相州、魏博节度副使等职,谙熟河北形势的崔弘礼为副使。参见崔弘礼墓志,《唐代墓志汇编》大和039,第2123页。
[128]《旧唐书》卷一四一《田弘正传》,第3851页。
[129]《资治通鉴》卷二四二,第7796页。
[130]《太平广记》卷二一七引《耳目记》,第1661页。
[131]这样的事例有不少,如元和十五年九月将河北税盐使改为榷盐使,使盐池之利为朝廷所控制,而裴弘泰以河北榷盐使的身份兼领贝州刺史,亦可见唐廷对魏博控制的加强。参见李锦绣:《唐代财政史稿》下卷,第158~159页。
[132]陈寅恪:《唐代政治史述论稿》,第34~47页。
[133]田弘正德政碑中有段描述颇有意思:“先是,魏诸宾犹仆役也,将卒无畏避,弘正始求副节度以下于朝,至则迎迓承奉,功虽勋将,莫不乘者避、谒者趋,付授咨度,始用宾礼。”(《元稹集校注》,第1294页)泛泛而论这固然可以视为武夫骄横的表现,但也显示出河朔藩镇并无长安那样文武之间的高下区隔与严格的礼仪规范,是一个较为平均的社会。
[134]日本学者对于中晚唐藩镇中义父子、义兄弟这样拟制血缘关系的构建很早就有关注,但由于研究预设往往与时代分期论争有关,强调节帅借助拟制血缘关系建立起对部属的支配,而对类似现象反映的实质为何,解读亦不尽相同(参见栗原益男:《唐五代の仮父子的結合の性格——主として藩帥的支配権力との関連において》,《唐宋変革期の国家と社会》,東京,汲古書院,2014年,第159~192页;谷川道雄:《北朝末—五代の義兄弟結合について》,《東洋史研究》39卷2号,第38~57页)。张天虹近年则指出,节帅与将士“比肩同气”,缺乏严格的尊卑关系,也是河朔故事的重要内容(《“河朔故事”再认识:社会流动视野下的考察——以中晚唐五代初期为中心》,见严耀中主编:《唐代国家与地域社会研究》,第200~203页)。
[136]即使在此时,田弘正依然维持了河朔三镇间传统的交好关系,平定淄青之后,便进一步追查李师道与武元衡遇刺案的关系,意欲为王承宗洗雪,这缘于“乃田弘正知承宗深以戕贼宰相为耻,尝诉于弘正”(《册府元龟》卷一五三,第1855页)。这种复杂性值得注意,故决不能脱离河北的世界来理解田弘正其人。
[137]王建:《寄贺田侍中东平功》,《王建诗集校注》,第122页。
[138]田融对于田弘正的重要性在于,一方面作为长兄,他早年劝诫田弘正韬光养晦,使其避免了田季安的猜忌;另一方面,在田弘正执掌魏博后,他立即从博州刺史转任相州刺史,相州在魏博的重要性仅次于魏州(《资治通鉴》卷二三九,第7698页)。韩愈《相州刺史御史中丞田公故夫人魏氏墓志铭》则云:“中丞叔氏尚书公奉诏牧魏博六州,人谓元和中第一勋,中丞实与有劳。”(《韩愈文集汇校笺注》,第3236页)因此,田弘正送田融入朝,明确释放出无意久任魏博的信号。接替田融者,当是由唐廷任命的崔弘礼。事见崔弘礼墓志,《唐代墓志汇编》大和039,第2123页。
[139]《金石录》卷九记田融神道碑立于元和十五年九月,则田融入朝之后不久便去世(《金石录校证》,第166页)。
[140]《代魏博田仆射辞官表》,《文苑英华》卷五八一,第300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