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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治默契的形成(第3页)

[62]裴抗:《魏博节度使田公神道碑》,《文苑英华》卷九一五,第4817页。

[63]除了另立田承嗣神道碑,下文论及的贞元十年田绪请立田承嗣遗爱碑其实也有同样的目的。

[64]或有学者强调节帅世袭是河朔故事的核心(参见张天虹:《“河朔故事”再认识:社会流动视野下的考察——以中晚唐五代初期为中心》,见严耀中主编:《唐代国家与地域社会研究》,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年,第196~203页),但笔者更赞成彼得森稍作扩大的解释,即由藩镇自行推举节帅,事后报唐廷承认(《剑桥中国隋唐史》,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0年,第559页)。

[65]对于河朔故事形成过程中的博弈,已有学者加以讨论,参见孟彦弘:《“姑息”与“用兵”——朝廷藩镇政策的确立及其实施》,《唐史论丛》第12辑,西安,三秦出版社,2010年,第115~145页;李碧妍:《危机与重构:唐帝国及其地方诸侯》,第356~371页。

[66]《资治通鉴》卷二二六,第7292页。

[67]对其间的利害关系,田悦本人有非常明确的表述:“然悦所以坚拒天诛者,特以淄青、恒冀二大人在日,为悦保荐于先朝,方获承袭。今二帅云亡,子弟求袭,悦既不能报效,以至兴师。”(《旧唐书》卷一四一《田悦传》,第3842页)

[68]本章第一节论及元和四年成德王承宗欲袭位,“朝廷伺其变,累月不问。承宗惧,累上表陈谢”,便是典型的例子(《旧唐书》卷一四二《王承宗传》,第3878页)。事实上,田弘正之所以能够取代田怀谏,为众所拥立,“军中以朝廷久无命,众情不固”也是一个相当关键的因素(《册府元龟》卷一七七,第2128页)。

[69]权德舆《起复吴少阳状》中对这种拖延战略的运用有所描述:“少阳丁忧,已近五十日,未有恩命起复除官。比来诸道节将,每有起复,皆不如此淹久……至如今日起复,即恐不可过迟……今若议除替,即须准拟兴师。”(《权德舆诗文集》,第723页)李德裕也曾论及:“先是河朔诸镇有自立者,朝廷必先有吊祭使,次册赠使、宣慰使继往商度军情。必不可与节,则别除一官;俟军中不听出,然后始用兵。故常及半岁,军中得缮完为备。”(《资治通鉴》卷二四七,第7984页)因此在双方的博弈中,拖延战略虽然使唐廷在名义上占据了主动,但同时也给藩镇提供了备战的喘息之机。

[70]从目前发现的墓志来看,唐高祖称帝后育有多位子女,他们与太宗诸子虽名为叔侄,其实年龄相仿,同长宫掖,这为齐王元昌为何会参与李承乾谋反提供了一特别的注脚。按李元昌武德三年生,墓志拓本刊《长安新出墓志》,第46页。

[71]裴抗:《魏博节度使田公神道碑》,《文苑英华》卷九一五,第4817页。

[72]《资治通鉴》卷二二五,第7230页。

[73]《新唐书》卷二一〇《田绪传》,第5933页。

[74]《资治通鉴》卷二二五,第7226页。

[75]《新唐书》卷二一〇《田承嗣传》:“仍以其子华尚永乐公主,冀以结固其心,庶其悛革;而生于朔野,志性凶逆,每王人慰安,言词不逊。”(第3838页)

[76]《册府元龟》卷一七六,第2118页。按田绪、田纶,《册府元龟》宋、明本皆误作“田渚”“田沦”,今据《旧唐书》卷一四一《田承嗣传》改正(第3840页)。

[77]据《金石录》卷八著录,此碑立于大历十三年七月(《金石录校证》,第146页),赵贞信在《封氏闻见记校注》附录中据碑文中“自宝应以至于兹十有三年”一句,推算碑可能立于大历十一年,或十有三年之“三”系“五”之讹。按大历十一年,魏博与唐廷尚在交战中,而碑文中提及,“时大军之后,良材一罄,龙门上游,下栰仍阻。公乃使河中府以营建之旨咨于台臣,精诚内驰,万里潜契”,则时魏博与唐廷已和解,有修开元寺之举,并碑文所云“开元者,在中宗时草创则曰‘中兴’;在玄宗时革故则曰‘开元’”,皆有示好唐廷之意,则碑当立于大历十三年,“三”或为“五”之讹。另考时驻节河中者乃郭子仪,此事所体现的郭子仪斡旋于唐廷与河朔之间的作用,颇值得进一步探究,亦可为“子仪尝遣使至,承嗣西望拜之,指其膝谓使者曰:‘兹膝不屈于人若干岁矣,今为公拜’”一说提供一注脚(《旧唐书》卷一二〇《郭子仪传》,第3467页)。

[78]封演:《魏州开元寺新建三门楼碑》,《文苑英华》卷八六三,第4554页。北平郡王庭琳,原作“北平郡王廷琳”,据傅增湘《文苑英华校记》改(第9册,北京,北京图书馆出版社,2006年,第546页)。按田承嗣诸弟似名皆从“广”,田弘正父名庭玠。

[79]《旧唐书》卷一四一《田悦传》,第3841页。

[80]德宗的生母沈氏便因安史之乱而下落不明,继位后多年寻访未果,成为其生平宿憾(《旧唐书》卷五二《睿贞皇后沈氏传》,第2188~2190页)。

[81]参见孟彦弘:《“姑息”与“用兵”——朝廷藩镇政策的确立及其实施》,《唐史论丛》第12辑,第120~128页。

[82]此碑碑文不传,宋人亦未见著录,仅《陆贽集》卷二〇《请还田绪所寄撰碑文马绢状》中提及,尽管陆贽本人推辞了撰写碑文的诏命,但此碑由于是朝廷颁赐,后当另选朝臣撰文刻石,此文系时暂依江榕《年谱集略》(《陆贽集》,北京,中华书局,2006年,第641~642、811页)。

[83]安史之乱后,唐廷以公主下嫁藩镇节帅的案例并不少见,对相关史料的钩稽见王寿南:《唐代公主之婚姻》,见《唐代研究论集》第1辑,台北,新文丰出版公司,1992年,第185~187页。但稍不同的是,德宗贞元初是有计划借助公主下嫁笼络河朔藩镇,又在贞元二年、三年分别嫁义阳公主于成德王士平,义章公主于义武张茂宗。另参新見まどか:《唐代河北藩鎮に対する公主降嫁とウイグル》,《待兼山論叢》47卷,第25~51页。

[84]陆贽:《册嘉诚公主文》,《陆贽集》卷六,第170~174页。

[85]《新唐书》卷八三《赵国庄懿公主传》,第3663页。

[86]《旧唐书》卷一四一《田季安传》,第3846~3847页。

[87]丘绛:《常山郡王田绪神道碑》,《文苑英华》卷八九一,第4690~4693页。按丘绛,原作“丘降”,据傅增湘《文苑英华校记》第9册改(第711页)。《旧唐书》卷一四一《田绪传》有丘绛。

[88]田悦被杀后,德宗为息事宁人,一方面承认田绪承袭节度使之位,另一方面又追赠田悦为太尉,并未以叛臣目之(《旧唐书》卷一二《德宗纪》,第342页),因而田悦并未被排除出魏博节帅的合法谱系之中。但在新立的田承嗣神道碑中,已完全抹除田悦的痕迹,裴抗本人亦只云“宾事戎麾,出入三世”,未将田悦计算在内(《文苑英华》卷九一五,第4817页),而《田绪神道碑》中则以“无何太尉寝疾,以或措置故事,不归于公”一语含糊带过(《文苑英华》卷八九一,第4691页)。这与罗让碑中对同样被杀的乐彦祯的表述颇有差异,参见本书第七章。

[89]《旧唐书》卷一四一《田绪传》,第3846页。

[90]《册府元龟》卷三〇三,第3575页。

[91]《旧唐书》卷一四一《田季安传》,第3847页。

[92]在此之后,田季安也采取过一些行动,改良与唐廷的关系,如元和七年,进绢五千匹,充助修开业寺,为崔群所谏止(《旧唐书》卷一五九《崔群传》,第4188页)。

[93]《金石录校证》,第163页。

[94]此碑北宋尚存,陆游《老学庵笔记》卷九:“北都有魏博节度使田绪遗爱碑,张弘靖书;何进滔德政碑,柳公权书,皆石刻之杰也。政和中,梁左丞子美为尹,皆毁之,以其石刻新颁《五礼新仪》。”(北京,中华书局,1979年,第122页)

[95]傅璇琮:《唐代翰林学士传论》,第418~419页。

[96]杜牧:《唐故银青光禄大夫检校礼部尚书御史大夫充浙江西道都团练观察处置等使上柱国清河郡开国公食邑二千户赠吏部尚书崔公行状》:“高承简罢郑滑节度使,滑人叩阙,乞为承简树德政碑。内官进曰:‘翰林故事,职由掌诏学士。’”(《杜牧集系年校注》,第915页)另参见毛蕾:《唐代翰林学士》,第91~93页。

[98]元稹:《进田弘正碑文状》,《元稹集校注》,第953页。

[99]卢建荣对此问题也有注意,比较了同为元稹所撰田弘正德政碑、田弘正墓志对说服魏博将士归唐场景描述的差异,认为与面对不同的读者有关,《沂国公魏博德政碑》云:“乃大言曰:‘尔辈即欲用吾语,能不杀副大使,且许吾取天子恩泽,洗汝痕秽,使千万众知君臣父子之道,从我乎?’”《故中书令赠太尉沂国公墓志铭》云:“天子未命敢有言吾麾节者死,讫吾世敢有不从吾忠孝者死,汝辈可乎?”(《飞燕惊龙记》,第122~123页)另可资参照的是李德裕在主持平定昭义刘稹之乱时所作《代卢钧与昭义大将书》云,“钧所以不引古事,不饰虚词,直指目前,易于取信”,反映了同样的倾向(《李德裕文集校笺》,第15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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