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1]张籍:《田司空入朝》,《张籍集系年校注》,第567页;王建:《朝天词十首寄上魏博田侍中》,《王建诗集校注》,第348页。
[142]《旧唐书》卷一五《宪宗纪》,第470页。
[143]王建:《朝天词十首寄上魏博田侍中》,《王建诗集校注》,第348~352页。
[144]穆诩墓志,拓本刊《洛阳新获七朝墓志》,第332页。
[145]《旧唐书》卷一八一《罗威传》,第4692页。
[146]另一个可资比较的例子是马纾,马纾大和初借讨沧景李同捷之乱的机会,自魏博归款于唐。尽管志文将其归唐归因于素怀忠义之心,但考虑到马纾曾祖行琰为妫州刺史,祖父千龙为平州刺史,猜测其与田承嗣同出于平州,其家族在安史乱后一直仕于魏博。当田氏魏博统治瓦解后,镇内的权力结构发生变化,作为田氏魏博的旧人,马纾离心归唐的原因或可从这一方面索解(《唐代墓志汇编》会昌030,第2231页)。
[147]裴抗:《魏博节度使田公神道碑》,《文苑英华》卷九一五,第4816页。
[148]《新唐书》卷二一〇《田承嗣传》,第5923页。按《旧唐书》卷一四一《田承嗣传》作“郑州”,检裴抗《魏博节度使田公神道碑》云,“即日除户部尚书、御史大夫、莫州刺史。复以莫州地褊,不足安众,特迁魏州刺史、贝博沧瀛等州防御使”(《文苑英华》卷九一五,第4816页),疑“郑州”系“莫州”之讹。
[150]《旧唐书》卷一一《代宗纪》,第271页。
[151]《旧唐书》卷一四四《阳惠元传》:“初,大历中,两河平定,事多姑息。李正己有淄、青、齐、海、登、莱、沂、密、德、棣、曹、濮、徐、兖、郓十五州之地,养兵十万;李宝臣有恒、易、深、赵、沧、冀、定七州之地,有兵五万;田承嗣有魏、博、相、卫、洺、贝、澶七州之地,有兵五万;梁崇义有襄、邓、均、房、复、郢六州之地,其众二万。”(第3914页)则田承嗣起初的实力在藩镇中位居中流。
[152]裴抗:《魏博节度使田公神道碑》,《文苑英华》卷九一五,第4816页。按《资治通鉴》卷二一六云“承嗣世为卢龙小校”(第6906页),因此碑文中所记田堪、田景两人的官职或为赠官。另田景,《旧唐书》卷一四一《田承嗣传》、《元稹集校注》卷五三《故中书令赠太尉沂国公墓志铭》作“田璟”。
[153]高适:《营州歌》,刘开扬笺注:《高适诗集编年笺注》,北京,中华书局,1981年,第32页。
[154]陈寅恪:《唐代政治史述论稿》,第37页。《旧唐书》卷一四一《田弘正传》亦自云:“臣家本边塞,累代唐人。”(第3849页)
[155]《资治通鉴》卷二一六,第6906页。
[156]李宝臣纪功碑碑阴题名提供了考察成德军早期结构的重要史料,参见渡辺孝:《魏博と成徳——河朔三鎮の権力構造についての再検討》,《東洋史研究》54卷2号,第109~114页;张建宁:《从〈李宝臣纪功碑〉看成德军的早期发育》对此做了更细致的分析(见李鸿宾主著:《隋唐对河北地区的经营与双方的互动》,北京,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2008年,第241~325页)。
[157]《旧唐书》卷一四一《田承嗣传》,第3838页。
[158]《太平广记》卷一九五引《红线》记田承嗣,“募军中武勇十倍者,得三千人,号‘外宅男’,而厚其恤养”(第1460页),虽出小说家言,但无疑反映了“通性的真实”。
[159]关于安史乱后成德与魏博不同特征与发展路径,参见李碧妍:《危机与重构:唐帝国及其地方诸侯》,第298~323页。森部丰《唐后期至五代的粟特武人》一文则指出,正是由于魏博缺乏骑兵,故田承嗣特别注重从灵州一带招徕粟特部落,充实马军的力量(参见荣新江、华澜、张志清主编:《粟特人在中国——历史、考古、语言的新探索》,北京,中华书局,2005年,第231~232页)。
[160]黄永年曾指出田承嗣有做河北地区唯一领袖的雄心,参见《论安史之乱的平定与河北藩镇的重建》,见《文史存稿》,第268页。
[161]田承嗣的成功某种意义上也改变了王朝东部的政治地理格局,魏州于大历二年升为大都督府后成为东部最重要的政治、军事中心,这一地位一直延续到北宋的大名府。(参见李孝聪:《唐代后期华北三个区域中心城市的形成》,见《中国城市的历史空间》,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5年,第54~57页)魏州位于运河沿线,地理位置优越,城市本身“自禄山反,袁知泰、能元皓等皆缮完之,甚为坚峻”(《旧唐书》卷一一一《崔光远传》,第3319页),多方的长期经营为魏州地位的上升奠定了基础。
[163]《旧唐书》卷一四一《田布传》,第3853页。
[164]李碧妍:《危机与重构:唐帝国及其地方诸侯》,第317~325页。
[165]《旧唐书》卷一四一《田布传》,第3853页。
[166]《册府元龟》卷一七七,第2129页。
[167]元稹:《沂国公魏博德政碑》,《元稹集校注》,第1293页。
[168]但不应该简单地把这样的挑战视为叛乱,即使在四镇之乱最严重的时候,虽各自称王,但仍强调用“国家正朔,今年号不可改也”(《旧唐书》卷一四一《田承嗣传》,第3844页)。藩镇“弱唐”,但并不反唐,绝大多数的骄藩节帅只能被视为强臣,而非叛臣,正是这样格局的存在才能形成最终双方都能接受的政治默契。
[169]《旧唐书》卷一一一《房式传》:“时河朔节度刘济、王士真、张茂昭皆以兵壮气豪,相持短长,屡以表闻,迭请加罪。”(第3325页)可知在河朔藩镇之间亦矛盾重重,在既往的研究中,学者倾向于将河朔藩镇视为一个拥有共同利益的政治联合体,从而忽视了其内部复杂的分合关系。
[170]陆扬《西川和浙西事件与元和政治格局的形成》一文对刘辟、李锜叛乱前后与朝廷互动有细密分析,彰显了朝廷与藩镇之间既往形成的政治默契失效后,因误判所引发的战争,也说明了默契与惯例在中晚唐政治中的重要作用(见《清流文化与唐帝国》,第20~34页)。
[171]罗让碑,拓片藏中国国家图书馆,关于此碑的详细讨论参见本书第七章。
[172]《白居易文集》中有《除某王魏博节度使制》,此篇当为拟制,但可证明这一故事的存在(《白居易文集校注》,第958~960页)。按谢思炜认为此制反映了田弘正归附后曾一度有以亲王遥领魏博的举措,事实上,田弘正归附后,李绛立主“乞明旦即降白麻除兴节度使”,此议为宪宗所接受,借以笼络田弘正,坚定其向化之心(《资治通鉴》卷二三九,第7696页)。故亲王遥领之事并不存在,但之前朝廷中确实曾有真除节度使还是先授予留后的争论,故此制可能是当时的拟制。关于拟制的问题,参见谢思炜:《拟制考》,载《文学遗产》2009年第1期,第42~50页。
[173]《宋本册府元龟》卷一七六,第420页。
[174]《旧唐书》卷一四一《张茂昭传》,第3858页。
[175]《旧唐书》卷一四三《朱希彩传》,第3896页。
[176]《旧唐书》卷一四三《朱希彩传》,第3896页。
[177]《旧唐书》卷一一《代宗纪》,第289~291页。
[178]《唐会要》卷七八“亲王遥领节度使”条下枚举中晚唐相关案例十余则(第1697~1698页),如果我们意识到这一政治默契曾被广泛推行的话,无疑《唐会要》中所列举的只是其中很小的一部分而已。
[180]柏元封墓志,《唐代墓志汇编续集》大和038,第91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