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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作者与读者 罗让碑中的政治书写(第1页)

四、作者与读者:罗让碑中的政治书写

我们过去对于河北藩镇的认知,大多建立在新旧《唐书》等正史的基础上,正史作为形塑王朝正统性的重要工具之一,本身就具有借助春秋笔法使乱臣贼子惧的道德训诫功能,因此其对于藩镇的叙事无疑是站在唐廷立场上的,以“叛”与“顺”作为判断的标准。但如能从地方史的视野出发,检讨藩镇内部政治传统与地域认同的形成[63],或许能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中央—地方”这一传统分析框架的不足,使我们更加深入地了解唐代藩镇割据局面长期延续的内在机制。

陈寅恪曾指出,大唐帝国自安史乱后,名虽为统一,实分为两部,一部为安史将领及其后裔掌控的藩镇统治,此种人乃胡族或胡化汉人。其他一部统治者,为汉族或托名汉族之异种。其中尤以高等文化之家族,即所谓山东士人者为代表。[64]陈先生特别强调唐中后期,长安与河北在政治、种族、文化等诸方面呈现出的分途之貌。这一经典论述奠定了我们对于唐中后期历史认知的基本框架,而河北地区的胡化特征也为许多实证研究所证实。[65]但值得关注的是,河北地区的文化特质并非单向度的,存在着交错复杂的一面,汉族居民依然是河北的主要人口成分,儒学在河北地区依然有相当广泛的传播[66],河朔藩镇依然以尊奉朝廷作为建构其政治合法性的基础。因此在忠于朝廷的政治宣传与河北藩镇保持独立地位之间的内在张力下,河北藩镇如何建构其内部的自我认同是颇值得注意的问题。以下笔者以罗让碑立碑时机的选择、碑文中富有政治宣传意味的表述为例,对此问题略作分梳。

罗让碑立于龙纪元年三月,此时距离乾符三年罗让去世已有十三年,但距罗弘信执掌魏博尚不足一年。因此,此碑的建立固然缘于朝廷追赠罗让工部尚书诏命的下达,“既荷褒荣,爰依典实,得以葺修茔兆,建立丰碑”。但毫无疑问,葬礼所展现的是生者所有社会关系的总和,立碑具有的政治象征意义对于生者的价值要远大于逝者。

罗让碑的建造对于唐廷与魏博各有不同的意义。唐制七品以上官员根据品级不同可立规制不等的神道碑碣,碑文的撰写则属于著作郎的执掌范围。[67]事实上,神道碑文的撰述体现了朝廷对于官员一生功业的臧否,具有盖棺论定的意味,是体认天子—大臣关系的重要一环,也是朝廷政治权威的象征之一。[68]因此重要大臣神道碑的书写,绝非著作郎所能承担,往往由朝中重臣甚至皇帝亲自撰写[69],如本书第四章讨论过的张说便是一个典型案例。而与河朔藩镇直接相关的一个例子是,穆宗时丞相萧俛以“王承宗先朝阻命,事无可观,如臣秉笔,不能溢美”为由,拒绝为已故的成德节度使王士真撰写神道碑文。[70]但萧俛的峻拒无疑只是一个特例,翻检文献不难注意到,保存下来的河朔节帅的神道碑、德政碑,其碑文的作者与书丹者大都是当时的朝廷重臣与著名文人,其中不乏元稹、王缙、颜真卿、柳公权这样显赫的名字。可见虽然唐廷无法直接控制河朔,但借助神道碑的书写与建筑,构建了河朔与唐廷确认君臣关系的重要一环,并逐步形成了一套稳定的制度:

愍帝应顺元年三月,故忠武军节度使孟鹄男遵古上言乞立先臣神道碑。诏今后藩侯带平章事以上薨,许立神道碑,差官撰文。未带平章事及刺史,准令式合立碑者,其文任自制撰,不在奏闻。[71]

而碑文撰写本身亦受到一系列典章制度的约束,需“考其实而文之”,具体写作中则需言必有据,秉笔直书,“详求家牒,参用国史,论次功行,直而叙云”[74]。一旦碑文褒贬不实,违背朝廷意愿,亦会受到追究。如后唐明宗时,“中书奏:‘太子少傅李琪所撰进霍彦威神道碑文,不分真伪,是混功名,望令改撰。’从之”[75]。神道碑的制作过程亦在朝廷的监控之下,五代强藩杨光远神道碑刻立、重建的过程便是一个典型的例子。杨光远死后,“汉高祖赠光远尚书令,封齐王,命中书舍人张正撰光远碑铭文赐承信,使刻石于青州。碑石既立,天大雷电,击折之”[76]。立碑前后的制度运作亦符合前引后唐闵帝应顺元年诏,但碑成之后不久,竟遭雷击所劈,加之杨光远生前反复无常,时人以为阴责。[77]立碑之事或因此中辍,汉隐帝乾祐二年六月(949),其子杨承信再次上奏云:亡父光远,蒙赐神道碑,镌勒毕,无故中断。诏别令斫石镌勒。[78]由此可见,神道碑文字的书写,碑石的刻立,甚至断碑的重刻再建,都被置于朝廷的严密控制之下。

尽管在一般看来,神道碑文充斥着溢美的程式化文字,不过是在虚应故事而已,但实质上议谥、撰文、封赠、刻碑的整个过程是王朝秩序中君臣关系缔结的重要环节,充分体现了国家的政治文化权威。对于河朔节帅而言,生前虽然可以割据一方,藐视唐廷的权威,但在死后依然必须接受这一政治秩序,透过神道碑这一媒介,确认其唐臣的身份与地位。从一定程度来说,授予继任节度使旌节与赐予去世的节度使神道碑,是一体两面,唐廷通过对生者地位的肯定与对逝者功业的褒扬,在每一次河朔权力更迭之际,完成了对君臣关系的重新确认,而河朔的世袭政治也借助神道碑、旌节这些媒介被纳入唐代国家体制之中,获得政治上的合法性。罗让封赠的获得与神道碑的制作便是遵循这些朝廷与河朔藩镇政治关系的成例而展开的。[79]但除了这些成例之外,对于当时的罗弘信而言,罗让碑的制作则有着特别的意义。

据《河北金石辑录》记载,罗让碑高4。2米,宽1。5米,厚0。5米,现位于河北省大名县城北5千米康堤村村南大堤上。[80]碑与墓志不同,墓志长埋于地下,不能为时人所见,属于一种相对私密性的个人表述,而规模宏大的神道碑、德政碑则不同,往往立于碑主墓前或通衢要道之间,为往来行人所瞩目,是一种公开性的政治宣示,具有显著的景观效应,这点本书第四章已有详细讨论。以罗让碑而论,高达4。2米,以陪葬昭陵的初唐功臣碑的规制相较,昭陵陪葬功臣碑的一般高度都在3米多,仅有一些著名的功臣如李靖碑高4。27米、尉迟敬德碑高4。42米[81],与罗让碑规模相若。罗让生前的功业和身份,自然无法与昭陵功臣相提并论,因而罗让碑的制作承袭了唐中后期河北藩镇僭越礼制的传统。[82]河北强藩素有制作巨型碑志的习惯,如著名的何弘敬墓志、何进滔德政碑、安重荣纪功碑,规模之大,皆远超过实用的需要。目前存世的规模最大的唐碑何进滔德政碑高12。55米,宽3。04米,厚1。04米,宋人改刻为五礼记碑。[83]近年来在正定发现的巨型残碑,仅残存的赑屃部分就长8。4米、宽3。2米、高2。5米,整体规模尚在何进滔德政碑之上,学者考订为五代安重荣纪功碑。[84]河北藩镇这种制作巨碑的风习,一般被认为是其骄横跋扈的表现之一。但这种功费亿万的大型制作,能够形成一种传统,除了炫耀其半独立的政治地位之外,恐怕还有更为实际的效用。

古人素有刊石勒铭、永志不朽的美好希冀,正如本书第四、五章所讨论的那样,巨型石刻作为一种巨大的政治景观与权力象征,展现的永久性与纪念性,对于古人的生活世界而言具有深远的影响。对于无数普通的庶民而言,在其庸碌的一生中可能从未有机会接触到上层政治,但巨碑作为一个看得见、摸得着的政治象征,无疑是庶民了解政治变动的少数管道之一。即使对于一个目不识丁者而言,一块巨碑所展示的政治意义也是不难理解的。至于稍通文墨的吏胥、兵士、乡村文人,便能阅读碑文,通过传读宣讲碑文,将政权的意识形态传递给普通庶民。尽管魏博各个阶层受制于不同的社会地位与文化水平,对于巨碑意义的体认方式并不完全相同,但立碑这一行动本身无疑是河朔藩镇政治宣传与权威塑造的重要方式。因此,各种名目的纪功碑、德政碑、神道碑在河朔三镇颇为盛行。与罗弘信为罗让立碑相似的例子在魏博历史上并不鲜见,如韩君雄为其父韩国昌所立的《唐赠左散骑常侍汝南韩公神道碑》便是一个类似的案例。[85]

河北节帅也擅长利用这些巨大的纪念性建筑作为展现政治立场、引导社会舆论的道具。尽管尚无证据表明,神道碑建立的过程中有与慈恩寺碑、仇士良纪功碑相近的迎碑仪式,但中晚唐节度使葬礼本身就是一场盛大的典礼:

玄宗朝,海内殷赡。送葬者或当衢设祭,张施帷幙,有假花、假果、粉人、面粻之属;然大不过方丈,室高不逾数尺,议者犹或非之。丧乱以来,此风大扇,祭盘帐幙,高至八九十尺,用床三四百张,雕镌饰画,穷极技巧,馔具牲牢,复居其外。大历中,太原节度辛云京葬日,诸道节度使使人修祭,范阳祭盘最为高大。刻木为尉迟鄂公与突厥斗将之戏,机关动作,不异于生。祭讫,灵车欲过。使者请曰:“对数未尽。”又停车设项羽与汉高祖会鸿门之象,良久乃毕。缞绖者皆手擘布幕,收哭观戏。事毕,孝子陈语与使人:“祭盘大好,赏马两匹。”滑州节度令狐母亡,邻境致祭,昭义节度初于淇门载船桅以充幕柱,至时嫌短,特于卫州大河中河船上取长桅代之。及昭义节度薛公薨,绛、忻诸方并管内,滏阳城南设祭,每半里一祭,南至漳河,二十余里,连延相次。大者费千余贯,小者犹三四百贯,互相窥觇,竞为新奇,柩车暂过,皆为弃物矣。盖自开辟至今,奠祭鬼神,未有如斯之盛者也![86]

学者甚至认为,尽管从考古发掘的情况来看,较之于唐前期,中晚唐墓葬无论是规模还是随葬品的数量皆有明显的下降,但并不意味当时出现了薄葬之风,时人很可能将更多财力投入到丧葬仪式中去,导致墓葬本身的简陋。[87]而节度使墓葬恰恰又是中晚唐墓葬中的异类,不但规模宏大,而且事先曾经细致的规划[88],因此葬礼乃至立碑行为本身所具有的公共性毋庸置疑。

就碑文本身而言,通常不过将其视为堆砌辞藻的具文,但它所表达的往往是唐廷与藩镇最为关心同时也是最重要的意识形态,以罗让碑而论,这种实际的政治功用更为显著。[89]罗让碑设立的龙纪元年三月,距罗弘信执掌魏博尚不满一年,罗弘信原在魏博军中地位不高,因缘际会被推举为留后,其地位乃是通过与乐从训的殊死拼杀方才获得,权力的合法性及相应的稳固性较之于几位前任皆有所欠缺。因此,罗让碑作为罗弘信上任不久的一次政治合法性展示的机会,虽然出自公乘亿的手笔,但其间所表达的都是罗弘信初掌魏博之际急切地想向魏博军民宣示的内容,碑文中的政治表述蕴有丰富内涵,以下分别就碑文中关于朝廷、本镇不同的表述略作诠释。

正如李德裕所言“河朔兵力虽强,不能自立,须借朝廷官爵威名以安军情”[90],河朔强藩虽然骄横跋扈,却需借重朝廷官爵安抚军心,对于政治合法性较弱的罗弘信而言,朝命的支持显得尤为重要。因此,尽管当时唐廷已孱弱不堪,屡经播迁,但罗弘信在碑文中却对朝廷反复颂扬,以加强自己在碑文受众心中的正统地位。因此碑文开篇便提到,“上即位之初,御便殿,顾谓侍臣曰:‘予小子纂承洪绪,克荷丕训,兢兢业业,敢旷万机,凡关于理者,得以施行。’佥曰都,帝曰俞,于是诏有司,有大功大效者,不惟爵赏于一身,可以褒赠于三代。我公仆射以忠以孝,奉宸安亲。既荷褒荣,爰依典实,得以葺修旧茔,建立丰碑”,将立碑归因于皇帝的恩赏,从而将为父立碑颂德行动与朝廷对其个人的厚爱联系起来。

尽管既往的研究大都将魏博归为跋扈藩镇的典型,但在现今所存的关于河朔三镇的碑志中却存有大量忠于朝廷意识的表述,如著名的何弘敬墓志便花了大量篇幅渲染其对朝廷的忠诚:

公乃言曰:“群蛮盗扰交趾,圣上轸忧,我统十万强兵,不能奋击,释天子之忧,高爵重位,岂犹知荣而不知愧乎。”一夕而两鬓霜白。[91]

此类文字固然充斥着夸饰不实之词,但这些文字在当时的语境下究竟有什么意义,发挥着什么样的政治功能,却值得我们在研究中进一步思考。可以肯定的是像何弘敬这样地位人物的志文,绝非仅仅随逝者埋入地下而已,一定还会通过传抄、文集等方式流传于世,因此其所表达的忠义意识虽是浮泛之言,所谓忠义形象更是有意造作出来的政治神话,却很难否认诸如此类大量存在的,并通过多种形式流传、呈现的宣传性文字构成了中晚唐河朔社会知识系统的重要部分。尽管现代史家站在“后见之明”的立场上,很容易指出河北藩镇表达与实践之间存在着的巨大反差,但对于生活在历史之雾中的普通魏博军民而言,这种长期的、反复的政治教化对于大众社会心理产生的影响不可忽视。以下再以魏博军将碑志中所反映出来的对平定泽潞战争的态度为例,对此问题做进一步的检讨。

会昌三年李德裕主持的平定泽潞之役,是武宗时代对于藩镇最大的胜利,一般以为李德裕以承认河朔故事,宣布禁军不出山东为妥协,换取河朔三镇对讨伐泽潞的支持,并委托镇、魏两镇攻取昭义位于太行山以东的邢、洺、磁三州。[92]若按通行的看法,河北藩镇对于泽潞的平定难免会有兔死狐悲之感,对邢、洺、磁三州的进攻亦不过是敷衍朝廷而已。例如,何弘敬先是为刘稹上言辩护,后来亦按兵不动,“王元逵前锋入邢州境已逾月,何弘敬犹未出师,元逵屡有密表,称弘敬怀两端”[93],坐视刘稹在河阳一线占据上风,直至李德裕暗示将派遣王宰所领忠武军假道魏博攻昭义时,害怕唐军借机进入河北的何弘敬才仓皇出师。[94]

但在目前所见的魏博碑志中恰有代表三个不同阶层的三方碑志提到此次战役,呈现的则是完全不同的面貌:

武宗临轩,命宰臣曰:“潞人不恭,将如之何?”宰臣曰:“从谏孕逆,非一朝一夕矣,潞卒劲悍,请徐筹之。”武宗赫然曰:“我有神将可以叱而擒之,宁俟其交锋胜否哉?”翊日,诏御史丞李相国回使于魏。公郊迎,揣知圣旨,谓李相国曰:“肥乡之役,早在梦寐矣。”相国跃马前执公手曰:“社稷之臣,通于神明,信矣。”遂诏除东西招讨泽潞使。不浃旬,统步骑七万众,营于长桥之东。[95]

武宗莅祚初年,逆贼拒命,天讨荐加,常从庐江公以剿叛。庐江公异公英勇,以前冲统众弦道系将累日。公度其军势,相以人心,虽机上之可期,若在彀中耳,谓庐江公曰:“魏师以久不振旅,时无恒心,今乃越境而出,若非肃齐,则冲败莫制。若悦豫其情,则前驱不踵。”公请审其向背,妙以机谋,督馈饷之心,敦战伐之道。在爪牙者,却骈罗于后;如市人者,皆跨列于前,自然表里相应,宽猛得中,此勇之大势也。庐江乃俞良策,卒成大功。[96]

时潞镇不庭,今相国盖代威名,奉天明命,翦除凶丑。公利战行权,授左前冲都知兵马使,匡君为国,巨显输诚。回戈大名,忧勤可拔,署左亲事、马步厢虞候、兼节度押衙。[97]

这三方碑志的志主何弘敬、韩国昌、米文辩当时的身份分别是魏博节度使、军中大将、中层军将,恰可以代表魏博军中的不同阶层,有趣的是三人的碑志皆将参与平定泽潞之役作为一生的主要功业来加以呈现。[98]就这三篇志文形成的背景而论,韩国昌神道碑是其子韩允忠执掌魏博后所立,和罗让碑性质相似,该碑文字属于追记性质,与何弘敬墓志一样,是一种公开的政治宣传品。通过立碑及碑文的书写,韩允忠将其执掌魏博的合法性建筑于家族世代忠于唐王朝、累立功勋的基础之上。米文辩墓志则有所不同,其一生推迁,不过是魏博军中的一位普通军将而已,这篇志文除了挚友亲朋之外,恐怕很少有机会被外人读到,因此其文本具有一定的私密性,而作为一名普通军官,并无必要刻意凸显出对朝廷的“忠”。因此志文中对“匡君为国”的功绩的强调,固然有墓志格式化叙事的成分,但在某种程度上亦可以视为志主自然情感至少是社会普遍心理的表达。[99]

我们可以判断,在罗让碑、何弘敬墓志、韩国昌碑这些记述魏博镇内核心人物生平的官方的、公开性文本中,作者所设定的阅读与宣传对象无疑是明确的。除了长安的朝廷之外,这些巨大碑志最重要、最直接的读者无疑就是魏博的军民,而这些文本所表达的内容无疑需要符合这些读者自身的文化传统与社会心理。尽管限于史料,我们早已不可能了解这些读者阅读完文字之后的感受,但罗让碑等文中对于忠义思想的宣扬,或许暗示了这些读者对于读到此类文字怀有期待,至少这种表述所构筑的正统、忠义等思想文化观念是能契入当时河朔的社会情境中去的。[100]或许正是由于有许多普通军民依然怀有“匡君为国”的朴素情怀,相应地在罗让碑及类似的文本中才会对“忠”加以渲染。通过分析这些碑志文本,我们可以发现,“忠义”这一观念或许对于魏博的不同阶层而言意味着不同的呈现、意义与理解,但这一思想依然在这些或公开或私密的文本中得到反复书写,被作者所强调,被读者所接受,可见忠义思想在胡化的河朔三镇中依然是共通文化心理的重要构成部分。

笔者并无意否认已为过去许多研究所证明的河朔胡化与半独立的一面,也不认为上文所述及河朔所存在的忠义意识是绝对的、无条件的,这种忠义意识很可能是相对的、抽象的。因为魏博军队的特权缘于河朔半独立的政治地位,当唐廷认可河朔故事时,这种“理念型”的忠义意识可以建构出河朔藩镇对于唐王朝的国家认同,但一旦唐廷试图取消河朔半独立的地位、改变魏博的社会经济结构,这些骄兵悍将自然会基于自身的利益而抗命不遵。但笔者想要指出的是,我们必须要注意到河北藩镇内部复杂、多元的面向[101],“忠”作为儒家主要的思想资源,是中国古代帝国体制得以构建成型的重要黏合剂。从现实政治而论,没有对忠于朝廷意识的宣扬,节度使与军士之间也很难基于“忠”的纽带建立起稳定的关系,尽管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借助在河北藩镇中常见的通婚、结拜、义儿等血缘或拟制血缘关系加以弥补[102],但事实上,光凭“孝”“义”这些纽带很难构建起一个稳定的权力结构。[103]正因为对朝廷的“忠”与对节度使的“忠”在思想上具有同构性[104],所以节度使仅基于个人政治利益的考虑,亦不会轻易放弃关于忠义的政治宣传与知识传布。因此,“忠义”依然是维系唐廷与河朔之间以及藩镇内部政治稳定的重要文化基础,而对“忠于唐廷”形象的构造与展示也是河北藩镇构建自我权力合法性论述的起点。

因此,罗让碑进而强调魏博政变得到了唐廷的支持与承认,将政变的结果置于合法的政治秩序中。罗弘信将其自立为留后的过程描述为“监军使及大将、军人已下,比肩扣首,恳乞我仆射权知留务”,即在代表唐廷监军使的支持下方才受命,而诛杀乐从训后,又立刻“具状奏陈”,凸显自己恭顺的态度。罗弘信还特别强调了朝廷对他的优遇:“伏准国朝故事,我府凡有更替,即除亲王遥统节度事,或逾数月而后,方降恩命。今我仆射以殊功难解,茂略济时,进疏才及于阙庭,幢节已交于道路。”这段文字恐怕并非虚指的具文,背后蕴有当时人熟知的“今典”,所比附的对象当是魏博历史上著名的田弘正归朝时,唐廷给予的殊遇:

上竟遣中使张忠顺如魏博宣慰,欲俟其还而议之。癸卯,李绛复上言:“朝廷恩威得失,在此一举,时机可惜,奈何弃之!利害甚明,愿圣心勿疑。计忠顺之行,甫应过陕,乞明旦即降白麻除(田)兴节度使,犹可及也。”上欲且除留后,绛曰:“兴恭顺如此,自非恩出不次,则无以使之感激殊常。”上从之。甲辰,以兴为魏博节度使。忠顺未还,制命已至魏州。兴感恩流涕,士众无不鼓舞。[105]

当田弘正归顺朝廷后,李绛力争即授田弘正魏博节度使,而非如惯常那样先暂除留后,由亲王遥领,予以殊恩,厚加赏赐,以坚定魏博军民的向化之心。此事实为元和中兴之业得以达成的关键契机,自然也是魏博镇内口耳相传、妇孺皆知之事。此处罗弘信引田弘正的殊遇自比,强调朝廷对其权力合法性的承认。事实上,朝廷所赐节钺自颁下至入境,一路上都伴有隆重的迎送之礼:

节度使掌总军旅,颛诛杀。初授,具帑抹兵仗诣兵部辞见,观察使亦如之。辞日,赐双旌双节。行则建节、树六纛,中官祖送,次一驿辄上闻。入境,州县筑节楼,迎以鼓角,衙仗居前,旌幢居中,大将鸣珂,金钲鼓角居后,州县赍印迎于道左。[106]

碑文中对此亦有述及,“天子令二内臣掌旌节恩诰,相次而至”。正是借助这一系列仪典,唐廷授予了节帅专制一方的政治权威。这大约就是刘仁恭所谓“旄节吾自可为,要假长安本色耳”[107]的蕴意所在,也是罗弘信想要借助罗让碑向魏博军民传递的政治讯息。

不过碑文中的殊遇只是罗弘信的向壁虚构,并不符合历史实情。《旧唐书·罗弘信传》明确记载:“僖宗闻之,文德元年四月,诏加工部尚书,权知节度留后。七月,复加金紫光禄大夫、检校尚书右仆射,充魏博节度观察处置等使。”[108]即罗弘信的得位,恰是严格遵循了“或逾数月而后,方降恩命”的惯例,与之前数任魏博节度使一样[109],先署为留后,数月后才下达正式的任命[110],并无任何特殊之处。当然,罗弘信在碑文中想呈现的本来就不是事情的真相,而是他希望魏博军民相信以增进其权力合法性的政治神话。总而言之,罗弘信因缘际会执掌魏博后,为了弥补自己原本在军中威望的不足,不得不极力抓住朝廷之命这根稻草,大肆宣扬唐廷对其恩遇之重,从而为他在魏博的统治涂上更多的合法色彩。而这一事件的前后因果恰可为李德裕“河朔兵力虽强,不能自立,须借朝廷官爵威名以安军情”一语做最好的注解。

在碑文关于本镇事务的表述中,与对朝廷的尊崇相对应,罗弘信又隐晦地表达了魏博半独立的地位,“寔自大河之北,太行已东,曹孟德之称孤,将成霸业,袁本初之恃众,遽创雄图”,暗示魏博六镇是可以图霸之地,自居于诸侯的地位。[111]另一方面,罗弘信又必须赋予这场牙军政变合法性,强调“我天雄六镇素推忠勇,咸遵正道”,将牙军的变乱置于“忠勇”的政治光谱之中,从而达成安抚军心的目的。但对于乐彦祯本人以及其他历任在牙军变乱中被诛杀的魏博节帅,在表达上依然留有相当的余地,尊称其官爵“乐王”“何中令”“韩太尉”,保留他们在魏博历史叙事中的正统地位[112],而将事变的所有罪责都推到乐从训的头上,言其“天资勃逆,常畜异图”。事实上乐从训的行动无疑是在乐彦祯的授意、支持下展开的,政变结束后魏博牙军曾同时将乐彦祯、乐从训父子二人枭首军门示众。[113]碑文的叙事刻意淡化了这段血腥对立的历史,这恐怕是出于维系魏博镇内团结的考虑,避免在罗弘信、乐从训激烈内战后引起魏博内部的进一步分裂与自我削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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