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网络心理咨询师应该具备专业能力和技能
首先,具备专业能力是心理咨询师最基本、最重要的伦理责任,这一点对于网络心理咨询师也不例外。
网络心理咨询机构应当对其咨询师的职业资格和能力进行严格的把关,同时网络咨询师应该完成相应的培训和资格认证。虽然说网络心理咨询的本质还是心理咨询,但是沟通方式的改变体现了网络心理咨询的独特性,即使是具有丰富经验的咨询师,从事网络咨询也未必能做到游刃有余,因为网络咨询需要咨询师使用与面对面咨询不同的方法和技术,因此咨询师在从事网络心理咨询之前需要通过一定的专业培训和基础知识的学习。①参加正规培训:咨询师可以通过大学或专门的培训机构寻求正规培训,参加过的正规培训应该呈现在咨询师的网站上。②非正规培训:寻求继续教育、专业发展、参加研讨会等。③书籍:阅读专业书籍也是提升自身专业素质的一个途径。④阅读经同行评议的最新理论和文献。⑤临床或同行督导:咨询师不能独立实践时,要寻求临床督导,所有通过技术提供服务的咨询师都可以寻求临床或同行的督导,督导可以通过面对面的方式,也可以通过加密的方式进行。
不同于普通心理咨询的咨访关系,网络心理咨询师与来访者是建立在虚拟网络的基础上,在缺乏语言和肢体交流,素未谋面的基础上建立的咨访关系,这种咨访关系是否能够等同于面对面的咨询,如何牢固这种关系,都需要咨询师使用特殊的方法和技巧,如语音语调、语气词、文字表情符号的使用等。同时咨询师还需要学习应对网络咨询关系中发生的一些特殊问题,因为网络咨询中移情和反移情更为突出,而且复杂多变。
其次,网络心理咨询是以电脑为载体的心理咨询,因此咨询师应该掌握足够的计算机和网络使用技术,才能保证咨询过程的顺畅。咨询师应该具备一定的键盘操作能力和文字输入能力。具有一定的文字输入能力在在线咨询中尤为重要,错别字的出现,不能进行及时反馈等问题都会造成不必要的误会和猜疑,从而引发来访者的负性情绪。网络心理咨询师应该掌握一定的计算机知识和技能,包括软件的使用和简单故障的处理等。同时,出于计算机和网络安全问题,咨询师还要保证防火墙和杀毒软件的更新,以防止木马入侵。具体来讲,包括硬件、软件和第三方服务。硬件:咨询师应该熟悉工作使用的计算机基本运行平台,与软件系统是否匹配等。软件:咨询师需要了解基本的软件下载与升级维护等。第三方服务:咨询师提供使用电话和住址的第三方服务,作为其他的与来访者的联系方式。
最后,网络心理咨询师要有敬业意识。敬业是指咨询师将来访者的需求视为首位,并倾尽全力帮助来访者。要求咨询师在咨询过程中保持高度专注,以来访者利益为中心,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素质,如果发现自己的能力不足以胜任,应该及时做好转介工作。
(六)咨询师接案和评估
接案和筛查工作在与潜在来访者的最初接触时就开始了,咨询师要对来访者进行正式和非正式的测量,以审核来访者是否适合通过网络接受心理咨询。
咨询师需要在开始时通过提问评估来访者使用网络的技能水平,提出的问题不仅限于对来访者网络使用经验方面,如电子邮件、聊天程序、社交网络,网上支付、网络电话等,还必须确保来访者的网络平台与治疗所用的平台和程序兼容。
在与来访者最初联系中,咨询师还要通过交谈来评估来访者的语言技能,还要评估语言障碍、阅读和理解技能、文化差异等。
咨询师还要通过评估确保来访者呈现的问题在咨询师的胜任能力和资格范围之内。通过正式的问卷和初次交流还要对来访者自杀、杀人的危机进行筛查。
咨询师通过询问来访者的个人信息来确认身份,来访者一定不能是匿名的,必须提供作为紧急联系的最低限度的信息,包括真实姓名、家庭住址和电话号码。未成年人必须通过父母的同意来确认身份。
要特别说明有关精神稳定的一些问题。例如,来访者目前是否有幻觉、妄想或者主动使用酒精、药物等。此外,有些医疗或身体问题可能阻碍心理干预而需要使用其他治疗方式。例如,损害打字能力的残疾使得基于文本的网络聊天交流不可行。
(七)网络心理咨询的广告与收费
与面对面咨询一样,网络心理咨询在广告与收费方面同样要遵守伦理中的相关准则。
广告必须真实、准确,咨询师必须考虑普通人是如何理解广告信息的。对于咨询师的介绍,应该真实而准确,避免不实宣传,咨询师的经验介绍也要尽量具体化,应当使用标准化量表施测。
在收费方面应该提前告知来访者收费标准,同时考虑来访者的经济能力,禁止收取转介费用。
拓展阅读
美国全国注册咨询师委员会制定的网络心理咨询伦理守则
1。在实施网络咨询与督导时,应审阅现有的法律规定和伦理守则以避免违犯。
2。应告知网络当事人有关网络使用的安全措施,以确保当事人咨询师督导间沟通的安全性。
3。应知会当事人有关每一次咨询的资料会被如何保存、保存多久的信息。
4。网络咨询师或网络当事人不易确认对方身份时,应采取必要措施以避免冒名顶替的状况,如使用暗语、数字或图形等以利辨识。
5。当在网络上咨询未成年人时,父母监护人的同意是有必要的,应对父母监护人的身份加以确认。
6。在与其他电子资源(网络机构)分享网络当事人的有关资料时,应遵循适当的资讯透露程序。(因为在正式或非正式的转介过程中,网络上资料信息的传送极为方便,咨询师应采取必要措施与程序以确保咨询资料的安全)。
7。网络咨询师对网络当事人的自我表露应谨慎,揭露应有适当程度。(网络咨询师亦应有自我保护的概念)。
8。应与适合的咨询师资格鉴定团体和执照委员会的网站有所联结,以保护消费者的权益。(应作链接,以供网络当事人查询咨询师资格和提出服务不当和伦理的申诉之用,以确保当事人权益)。
9。应联系全国心理咨询师委员会(NBCCCEE)或者网络当事人所居住的州或省的执照委员会,以获得在网络当事人所住的地区中至少一位可联系到的咨询员的名字。(咨询师应联系当事人邻近地区的咨询师,以取得其同意担任必要时当事人就近求援的对象,同时亦应提供给网络当事人其邻近地区危机处理电话热线的号码)。
10。应与网络当事人讨论当网络咨询师不在线上时,如何联络。
11。网络咨询师应在网站上提醒当事人何种问题是不适宜于使用网络咨询的。(性虐待、暴力关系、饮食失常及已有现实扭曲症状的精神疾病等)。
12。应对当事人解释由于网络技术的缘故而造成误差的可能性。(双方所处的时区不同,因网络的传输而造成传送与回复资料的时间延迟等)。
13。应对当事人说明由于缺乏视觉信息,而造成网络咨询师或当事人彼此间产生误解的可能性及其应对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