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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刘勰与刘知幾的二体论(第2页)

如《汉书》者,究西都之首末,穷刘氏之废兴,包举一代,撰成一书;言皆精练,事甚该密。故学者寻讨,易为其功。自尔迄今,无改斯道。

细按其意,所谓言精事赅,乃是相对于《史记》的撰录之烦而言,其余即上承范晔之意见而发挥者。事实上,史才原就不世出,虽断限缩短,而能言精事该者,固亦不多见。中国历代正史可以助证。是则知幾论据,盖在限短则事少,事少则易为;虽无班固大才,亦不至于有通代之失也。其主要不由体裁以论二书优劣,事甚明矣。

综合言之,知幾论二体优劣及《史》《汉》优劣,殆有一共通原则,此即从“易”字上着眼:编年体体简文约,易写而又易于读,故可与纪传体竞美。断代纪传限短事少,故易学而易成,则又胜于通代纪传,可以宗之而为此体之代表也。难易当然可用以作为批评的理论原则,但不应是决定优劣之主要关键。学术研究及大著作由易学、易成及易读作批评基准,则是假定研究者与阅读者皆为平庸贪懒、急功近利之人;如此舍难从易,学术尚有提升之可言乎?纵然大才不世出,但作学术批评时,虽可从鄙入论,及其至也,即应指向高明,发明其理,以待世之出大才,使之不至为之徒劳少功也。当然,刘知幾时代,印刷术用于印书伊始,在绢本传抄之情况下,易写易读,诚为研学上重要之问题。然而此物质条件之限制,不宜过分强调,以作为论学评史之主要关键,应无可疑者也。或有志撰述国民史,使历史学术推广至通俗化者,则又当别论。

秦火焚劫,使百国史记**然,独存之《秦记》又不载年月,遂使古史体貌,为之隐晦中断。司马迁乘时而兴,力创新史,继起如涌,班固因之别创。自后以讫两晋之际,纪传体新史学擅胜场,皆以马、班为宗。

新潮澎湃之际,虽有荀悦挺出,本《左传》体式撰成《汉纪》,但出发点原非复兴古体。其著作为使天子易读,省《汉书》之烦,而扩大其帝纪部分而已。及至汲冢出书,杜预据《竹书纪年》解释《春秋》,斯则古史体貌,始在学术上真正重现。干宝顺荀、杜之说,遂能独倡古史编年体之美,议守此一家,以取代纪传新史。古、今正史之争,二体优劣之论,由是而起。

干宝古风劲吹百年,寖寖然有压倒马、班新潮之势。幸范晔适时崛兴,力挽狂澜于既倒。自后南朝一系,二体角力争先,新体势力略大于古体。北朝一系,稍迟至李彪之出,亦恢复了新体独胜之局。新体之能反败为胜,分在南、北二地收复失土或取得战场优势,终至在唐初正式单独取得“正史”之学术地位,除了政治力量支持、名家名著辈出、史评理论优势等主观因素外,其二体客观之体裁特点,实为主要之关键因素。

原夫自荀悦、杜预以至干宝,其学皆源自《左氏春秋》,开始即有经、史二学混淆之特色,故古史学派特重春秋精神,鼓吹义法凡例,推崇史文婉约。如此撰述之史著,配合编年体之简单,遂至表面易读而其实难明、遗落大量史事、不能总会历史整体全部诸缺点,由是一一呈现。上古世朴事简,编年体自易为功。后世则不然,刘知幾也尝论之,所谓“古今不同,势使之然也”。[100]

文约故遗落时事,体简故不能会通整体,编年古史之优点,适足以构成其严重缺点,范晔、李彪、刘勰等,即据此大力批评,展开其史学理论。彼之所劣者,正是此之所优。而且马、班史学,以人类总体发展为对象范围,非徒记述“国之大事,在祀与戎”而已,实符合史学之所以作为一种学术,以探究人类过去活动之旨。斯则此之所优,亦适足以在当时满足史学之需求,故其成为“正史”者,宜也。

刘知幾力图重振编年古史,称美文约体简,实已不足以令人折服,是以走上文约事博、体简易明之理论诉求。前者为方法技术之问题,后者为体裁结构带给作者与读者之好处,此在批评上当然可以作为理据,尤于印刷术未及普及之前为然。不过,二体之争,优劣决胜关键决不在此,斯所以后世终不以二体并列为正史也。知幾理论影响后世颇大,欧阳修、司马光分在今、古二体著作中实践其说,为较早继起之名家名著。然而即使以《资治通鉴》而论,与干宝至知幾间之古文风格已大异其趣,于编年体言,法古之味少,而创新之处多,因非本书主题所在,兹不论之。

[1]唐朝初期重要史实被篡改之问题,李蓁阳师之《唐史考辨》(台北,“中华书局”,1965年4月初版)及《唐史新论》(台北,“中华书局”,1972年4月初版)二书中诸论文,多有辨析。

[2]参见马总《意林》,卷五,页74下。据上海:商务印书馆四部丛刊初编,缩印聚珍版。

[3]详见《意林》所录,见卷五,页69上~69下。

[4]诸事均见于《武帝本纪》,恭帝言及刘裕告天文前面已引,《禅位玺书》则详见该纪中,卷二,页8C。

[5]道武帝拓跋珪于386年(登国元年,东晋孝武帝太元十一年)正月即“代王”位。按西晋怀帝原封拓跋氏为“代公”,愍帝时进为“代王”,自此一直以“代王”为号,奉晋正朔。是岁拓跋珪即“代王”位,仍有奉晋之意义。但同年四月,珪旋即“改称魏王”,始有否定晋室——包括西晋之意。由此而十二年后的六月,遂诏有司议定国号。有司主张根据“居所生之土,有国有家”的理由,仍应以代为号。这是中国分土赐氏的变相论据。而拓跋珪自行决定“宜仍先号以为魏”,理由为天下分裂乏主,他欲扫平中土、抚服人民也。于是翌月迁都平城魏地,十二月即皇帝位,宣称以土德王。此则表示完全否认晋统也。崔玄伯时为吏部尚书,为建立文物制度之总裁,遂据此意而推定北魏属土德。事详见《魏书·太祖纪》,卷二,页7C、页8C、页8D;《崔玄伯列传》,卷二十四,页64;《礼志》卷一〇八之一,页270A。

[6]详见《魏书·崔玄伯列传》,卷二十四,页64D~65A。

[7]详见《魏书·邓渊列传》,卷二十四,页66C。

[8]详见《魏书·崔浩列传》,卷三十五,页83A。

[9]崔浩反对当时东晋流行的玄学及主持修史,详见《魏书·崔浩列传》,卷三十五,页83C、页84A、页85A。

[10]详见《魏书·高佑列传》,卷五十七,页129A~129B。

[11]李彪后来要求宣武帝准予白衣修史,即特别提出孝文帝当时此动机,因而为宣武所准。详见《魏书·李彪列传》,卷六十二,页143B。

[12]详见《魏书·高佑列传》,卷五十七,页129B。

[13]详见《魏书·高祖纪下》,卷七下,太和十三年至十五年条。

[14]高闾本名驴,为崔浩赏识,乃改为闾。高允对其文章之富逸亦加赏重,故推荐他接替其遗缺。事详见《魏书》,卷五十四《高闾列传》。

[15]正反双方意见,详见《魏书》,卷一〇八之一《礼志》,太和十四至十五年条。李、崔首先表明他们的专业资格云:“臣职掌国籍,颇览前书,惜此正次,慨彼非绪……”群臣评决理由之一则为:“彪等职主东观,详究图史,所据之理,其致难夺。今欲从彪等所议。”见页271B、页271C。

[16]据《魏书》,卷一《序纪》,始祖神元帝统一其内部,推动与魏和亲的政策。魏、晋禅代,和好仍密。传至桓帝时,匈奴刘渊反,晋惠帝假桓帝为大单于,此为元魏受晋命之始。穆帝时,晋怀帝进穆帝大单于,封代公,为元魏早期国号的建立。怀帝为刘聪所执,穆帝助刘琨复晋,事不果;其后晋愍帝立,进穆帝为代王,其子即平文皇帝拓跋郁律(后亦追尊为太祖)。平文以晋愍帝为刘曜所害,即宣称:“今中原无主,天其资我!”一面先后拒和于刘曜及石勒(前赵及后赵),一面拒绝晋元帝的爵服,奠定“平南夏之意。”故李彪等指称平文太祖奠定国策,“大造中区”云云,解释为(西)晋亡、元氏兴起受命。又:北魏有两“太祖”,一为此始大的太祖平文帝;一为始称皇帝的太祖道武帝。据正文下述第三点,李彪的解释是平文太祖表受命,道武太祖表肇建,其间则是天下无主状态,如周、汉之际。

[17]详见《魏书·礼志》卷一〇八之一,页271C。

[18]崔光与李彪的修史关系,参见《魏书》,卷六十二《李彪列传》及卷六十七《崔光列传》。崔鸿的问题附见光传,页154C。

[19]按:关于崔鸿自述其修史历程,始自宣武帝景初(500—503年)之初开始搜集诸国史料,504年搜集粗备,开始研究及起草,至506年著成九十五卷,只欠成汉之史。又过了七年,欲求得常璩之书,克成全功。至520年左右,其书才逐渐传读,是则修史前后约十余年。史臣批评其书“多有违谬”,事实上传末所列违谬者三事,皆为年代问题。崔鸿自述已表明十六国史事复杂,史料搜证未全,故不敢进呈。此正是其实证精神的表现。史臣在这方面似有意苛责之,动机未详。详见《魏书·崔光列传》,卷六十七,鸿及其子子元均附于此。

[20]参见《魏书·崔光列传》所附《崔鸿传》,页154C、页154D。

[21]详见《魏书·自序》,卷一〇四,页235C。

[22]延寿为唐太宗、高宗间的北方人,其父子事迹均附于两《唐书》《令狐德棻传》。(《旧唐书》,卷七十三、《新唐书》,卷一〇二),其《北史》卷一,只是将《魏书》卷一《序纪》及卷二《太祖纪》合并删约而成而已。

[23]唐初不少名人俱出河汾门下,盖王通(584—617年)讲学于汾河,各地来学者千余人也。王通乃河东龙门人,盖汲北朝儒学而集其大成者。《王氏六经》指其所撰《礼论》《乐论》《续书》《诗》《赞易》及《元经》,实仿孔子六经而为之。今《元经》乃伪托,余五者已佚。至于他依《孔子家语》、扬雄《法言》之例所撰之《中说》,今仍存,其学术思想盖见于此。王通子孙皆颇出色,以王勃最为后世所知。通、勃的关系及著作,请参见《旧唐书·王勃列传》,卷一九〇上,页525B~525C。

[24]王勃于675年死于意外,年龄未及三十岁(《旧唐书》本传谓二十八岁,《新唐书》本传谓二十九岁)。王勃承其河汾家学,九岁时即读颜师古《汉书注》而批评其得失,后来又补撰其祖王通的《续书》而使之完备。此书乃王通仿《尚书》者,收录断限是汉至晋。是则王勃亦非仅以诗文著名之辈也。“唐承汉统论”在武则天时代实行,成为官定意识。中宗复辟始废除。玄宗天宝间,又由崔昌重提,李林甫支持,再度成为官方意识。及至杨国忠当政,自以隋朝宗室而复旧,并贬崔昌。详见《新唐书》勃传,卷二〇一,页474A、页474B。

[25]拙著博士论文《唐代中央权力结构及其演进》对此曾有探讨,不论效果如何,唐初此政策是颇明确而坚定的。

[26]饶宗颐著《中国史学上之正统论》对唐代此类异说颇有介述及录载,见其书页25~27、页64~67、页273诸文。皇甫湜意见主张“王者受命於天,作主於人,必大一统、明所授。所以正天下之位,一天下之心”;亦即兼重一统和继统两问题者。然而“唐承汉统论”抹杀隋朝曾一统及有所继的事实,远承汉统,固为违心荒谬;不过皇甫湜奸陈闰(元)魏,直以唐、隋、梁、齐、宋、晋相承,实亦同犯于此,而且竟与其强调之“必大一统”前提自相矛盾。司马光自谓分裂之世强争正统,“此皆私己之偏辞,非大公之通论”,故视此为战国,为了迁就编年之便,而以魏、晋、南朝、隋、唐相接,非欲“尊此而卑彼,有正闰之辨也”。他的说法及实际行事仍相矛盾,大有可议之处,但作者无意在此赘论。其说详见《通鉴·魏纪·文帝黄初二年四月丙午·臣光曰》,卷六十九,页2185~2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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