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米小说网

千米小说网>中国古代的史学思想 > 第十三章 唐朝前期官修及其体制的确立与变化(第1页)

第十三章 唐朝前期官修及其体制的确立与变化(第1页)

第十三章唐朝前期官修及其体制的确立与变化

一、官方为前朝修正史的观念意识

前面析论“以史制君”观念之兴起,为三国以降的史坛,带来了复杂而重要的影响。这些影响的层面相当广泛:对民间私家而言,修撰一代国史的数据,已逐渐走上由政府控制垄断,最后甚至明令禁绝私修的途辙。这种不约而同,各朝代大体先后沿袭的政策性发展,对原本蓬勃发展的私修风气是一大挫折,尤其对私修当代国史而言更为甚也;相对的,史家在“此路难行”的情况下,颇或转折于传记史学(包括志怪史学)、谱系学、方志学等范围,对史学这些领域颇有促进发展之贡献,而唐、宋以降小说、笔记之大盛,当亦与政府基本上持续此政策有关。

作者又指出,“以史制君”实为经世思想中最尖锐的观念,统治者除极少数,如北魏孝文帝,愿意接受这种制约外,大部分多不愿受制于此。这种矛盾的存在,将导致统治者之密切控制修史。此即魏晋以降整个官修体系及措施之诸种改革的重要原因。进而甚者,经世致用精神的发挥,向来以政、教两层面为主,随着经学的衰退而落实于史学,且关系王室声誉、政治统治及国祚修短甚巨,因而统治者遂一面加强控制修史的体制措施,一面亦因势利导,借史发挥经世之效果,逐渐步上统一史事的解释权与批判权于官方。

若不妨碍私人或其他方式的研撰,由官方统一价值标准,透过历史批判以发挥经世致用;或由官方召集人才,研集史料,修辑成较具实用性之史著和史纂,以达致用目的,原则上皆为史学可行之途。但若官方统制过切,必导致“学术为政治服务”极端之危机,对史学之为独立学术会甚为伤害。汉魏以来,史著失实,史书一再重修的现象早已出现。唐朝官方一再大举修撰各类历史,亦极力提倡经世致用精神,加上开国祖宗自始即有难言之隐,不幸继世又常政潮汹涌,则上述现象不仅未随新时代的盛世昌明而结束,抑且为之更甚也。唐朝史官始终有秉持及高倡“实录史学”者,故较之两宋以降,又为不幸中之大幸。

总而言之,中国史学在这方面的种种发展及现象,殆可归因于史学经世致用精神之极度发挥。在此前提下,又可析论为史家(史官)之尖锐提升“以史制君”精神,与统治者(君主及掌权官员)反制“以史制君”意识之间的矛盾冲突,所以形成者也。唐、宋以降史学,尤其官修史学的特色与发展,不明于此者,遂将无以论之。上章已简略论及唐朝前期史坛活动的重点,兹就此作基点,进而较详细讨论其思想观念之表现。

世称二十五史者,成于唐凡八部。除659年(高宗显庆四年)李延寿私修之《南、北史》外,余六部皆官修。其中《齐》《周》《梁》《陈》四史,隋朝已分命李德林、王劭、姚察等修撰,因隋末世乱,未克完成。此外,隋文帝命杨素、陆从典续《史记》,以部帙庞大,因世乱亦停。文帝又命魏澹、颜之推、辛德源重修魏收之“秽史”——《魏书》,其后炀帝以为未善,复敕杨素、潘徽、褚亮、欧阳询等二度重撰,因素薨亦不克成。[1]唐初修前代史,盖承此遗绪,竟其未成之业也。第诏命萧瑀、王敬业、殷闻礼负责《魏书》三度重修未成,另成《隋》《晋》二书,此其异耳。

官修、私撰合成八史,于正史比例占三分之一,实为中国史学上重大之事。后人以其事触目显著,遂谓为前朝修史,是后一政府及史家所应负起之责任云云。抑且推衍之极,致有谓此为史家责无旁贷之使命所在,甚至夹杂浓烈之政治意识形态于其中,驯至被修之国有恐亡之惧,修撰之国有使亡之意。修撰国史渗有政治目的与作用,由来久矣,视为前朝修史是必然之责任者,唐以前殆未尽然。

唐初大举修撰各种史籍,思想意识相当复杂,不易一言以概之,但可先从令狐德棻的首议入手,由其明显可知的观念着眼。

德棻是敦煌右姓,家族与北朝政治关系密切。他是唐朝首任起居史官。唐当时承开皇律令,内史省置起居舍人,而无起居郎的建制。他从617年(武德元年)任至622年(武德五年),甚为高祖所信任。武德四年十一月,德棻从容言于高祖云:

窃见近代已来,多无正史。梁、陈及齐,犹有文籍,至周、隋遭大业离乱,多有遗阙。当今耳目犹接,尚有可凭;如更十数年后,恐事迹湮没。

陛下既受禅於隋,复承周氏历数。国家二祖,功业并在周时,如文史不存,何以贻鉴今古?如臣愚见,并请修之。[2]

此首议显然可见的,内里蕴有几种观念及意识:第一,“正史”及为前朝修“正史”的观念。第二,“史文绝续在己”,须及时修撰的使命意识。第三,欲藉此确立周、隋、唐国家承传之正统观念。第四,为先世存“功业”的观念,有为唐室开国建立光明面的政治意向。

这四大类型的观念意识,的确其来有自,各有思想渊源,作者对此四者在隋以前的发展及内涵,已曾反复论述,为了更清楚了解唐初君臣大修前代史的观念,于此实有再扼述四者关系之必要。

四者之中,起源早者为第二及第四,经司马谈、迁父子于《太史公自序》郑重申论,遂渗入后世许多史家史官内心之中,诚中国史学传统精神所在。一、三两种,渊源则殆不早过马、班史学之创行,其重大发展且晚至5世纪南北朝以后。

《太史公自序》申言:“余尝掌其官(太史令),废明圣盛德不载,灭功臣、家世、贤大夫之业不述,堕先人所言,罪莫大焉!”这是因史文绝续在己的意识,而提出之史及时修撰、使不灭亡之“史不可亡论”。这种观念理论,实司马迁上承先秦史学以发挥,而及于后世者,表示了史籍需待我及时而修,无须假手后人的一种认识。基于此故,历代王朝皆置史官,各及时修国史,不待国亡之后,后人整理其文献档案,越俎代庖也。晋以前未闻后朝为前朝修史,主因在此。[3]盖国史需各自修撰,后朝无此责任或义务必须为前朝修撰也。

在此观念习惯之下,史书无所谓“正史”不正史,每代史官接续而修,尤以前辈史官所未修之其当代史为主,更未限以政权为单位。这种不一定以朝代为单位的修史习惯,殆为古代史官对历史延续性的了解与表现,所重视的是继古通今的形式和精神。《竹书纪年》由夏、商、周、晋以至魏之“今王”,《史记》“上记轩辕,下至於兹(汉武帝)”;其未及修者,魏有史官续撰,两汉有诸好事者纷续《太史公书》,正为中国上古史学常态之现象。诸生引周史以议今制,李斯竟能以“诸生不师今而学古”为由,行其秦火之毒,盖亦以当时继古通今之史学精神为据耶?是知此上古史学精神形式,与东汉以降大不相同。《史记》以前,古人盖无所谓分期论之观念。《史记》以来,由五行学说衍生历史分期论,及《汉书》出,历史分期论又以政权始末为分期单位,于是历史以国朝为分期之观念始形成。5世纪范晔力辟干宝编年古史复兴之风,而挽纪传新体之狂澜于既倒,其论据主要为“网罗一代,事义周悉”。8世纪刘知幾申辩断代、通代之争,力主断代可行之坚强理由,亦为“如《汉书》者,究西都之首末,穷刘氏之废兴,包举一代,撰成一书,言皆精练,事甚该密”也,前文均已论之矣。以国朝为分期之观念,即是为前代修全史的前提。若狭义化或意识形态化一些,即官方为胜朝修全史的前提也。

“正史”此一观念之普及,最晚不迟至6世纪中期,当时梁元帝之提倡,阮孝绪在学术上之定位,殆皆有功。但“正史”之书,盖指国家一代正式的全史而言,此时殆未专指纪传体,如7世纪中期完成之《五代史志》中,唐朝史臣界定者也。自班固以降,国家全史的观念已生。适上古修史习惯下,国家每至末期,常因动乱,史官失职,无法修完史者,恒为常态,故自修国史势有缺尾之憾,甚难为全。《东观汉记》在魏晋,虽与《史》《汉》并列为“三史”,但缺尾终以为憾,是以继起以修成东汉全史者,先后以十数。3世纪之司马彪是其中一人,所撰《续汉书》重要理由之一,即为《汉记》自“安、顺以下亡缺者多”,故“通综上下,旁贯庶事”,为之重撰。[4]为前朝修全史之风气,自3世纪以降,遂由谢承、华峤、司马彪、陈寿等史家带起,加上嗣后政权兴亡快速,亦提供了史家私修之园地。青年史家如沈约,“常以晋氏一代竟无全书”;隐逸史家如臧荣绪,早年亦“括东、西晋为一书”,以“弥纶一代”。[5]姑不论这些史家另有完美主义的理想,要之,其基本上即是欲穷一己之力,为前朝修全史也。史家私修风气既如此而旺盛,政府亦因势以为之。420年刘裕建宋,命晋末期史官王韶之掌国(宋)史之余,至文帝刘义隆,复于426年(元嘉三年)敕文豪谢灵运修晋史,盖“以晋氏一代,自始至终,竟无一家之史”为念也。[6]这与宋文帝学识或许有关,但魏文帝曹丕学识更佳,何以竟未下诏为汉修史?是则真正之关键,盖为民间修全史之风气已盛的缘故。灵运被杀,晋史未成,虽未闻文帝另诏当时史家如范晔、何承天、裴松之等踵成之,然官方此风既开,至6世纪,梁武帝即敕沈约修《宋书》,而准萧子显撰《南齐》。陈踵之,亦敕姚察撰《梁书》,官修前朝史之习惯遂开始形成。令狐德棻于7世纪初建议修五代史,对唐而言可谓近代之习。至于德棻所谓“正史”,寻其文意,基本上指正式的国家全史而言也。

国家全史逐渐发展成为“正史”,实与正统论有关,前文论之甚详。原夫班固著《汉书》,政治观念与哲学思想实为其两大创作动机。《汉书》断代为史,国家主义的本朝意识,和天意史观的德运学说,实为其撰述的指导思想。一个王朝代表一种德运,亦即一种历史形态和一个分期阶段,于是断代为史的国家全史遂产生。不过,自班固始“究汉德之所由”,解释统绪的承受,并非专以本朝之统必须继承胜朝之统不可者。班固依刘氏学说之推定,认汉德属火,解释汉绍尧运,越秦、项而继周。[7]这种正统论之“遥继上古说”及“超越上继说”,至习凿齿《晋承汉统论》之鼓吹而极。在政治与史学均可引用此类解释之下,后一王朝之正统,未必皆须承自胜朝不可;斯则后朝亦无须基于为解释正统承受之关系,而必须汲汲为胜朝修史。官修前朝史惯例之晚成,与此观念颇有关系。

大体在政治上,魏认继汉,晋谓承汉,继承汉朝乃最现成之事实。汉、晋史家提出“超越上继”诸说,反而是唯心的理念,只会对历史事实之发展造成解释上的纷争。自5世纪初期进入南、北朝以后,正统之争原则上出现在敌对政权横面之间,至于前后政权直线的授受关系,大约已然奠定而鲜争议——亦即一政权与敌对政权争正统之时,必然宣称自己奉天得统,并同时解释自己的正统来自胜朝,而该胜朝也必然为正统。南朝如此,北朝迟至5世纪末期孝文帝、李彪改定其统绪以后亦然。[8]正统之争的直线授受关系既然出现固定的模式,则官方为本朝修国史之余,势将本朝之统绪衍绎于胜朝,而逐渐注意及重视为胜朝修全史。这是前面分析四种意识观念间,由第二种过渡至第一种,复又过渡至第三种也。

宋文帝是现可确知首位正式为胜朝修史的君主,基本上由“全史”的理念出发。至梁武帝时所修之《宋》《南齐》二书,似因“正史”观念已出现,遂颇有为前朝修“正史”——正统王朝正式的国家全史——之意。晋史当时起码有三部名家私修之著作:即臧荣绪、沈约、萧子云三部晋朝全史。梁朝虽未敕命官方重撰,但敕修之《宋书》、御准之《南齐书》,已足可与上述任一《晋书》,合成一正统的统绪系列,对北魏宣称继承西晋造成甚大的意识形态压力。高欢当时专制魏政,官吏贪渎公行,杜弼以此建言整顿。欢云:

弼来,我语尔:天下浊乱,习俗已久。今督将家属,多在关西,黑獭(宇文泰)常招诱,人情去留未定。江东复有一吴儿老翁萧衍(梁武帝)者,专事衣冠礼乐,中原士大夫望之以为正朔所在。我若急作法网,不相饶借,恐督将尽投黑獭,士子悉奔萧衍,则人物流散,何以为国?[9]

不敢惩治贪渎,投鼠忌器原因之一,即为梁武帝在整顿历史文化的事业上,所构成的正统意识压力。所谓“专事衣冠礼乐”,当亦包括修正史——私家如沈、萧之修《晋书》,官方如《宋》《齐》二书及欲取代历代国史之《通史》也。[10]梁武帝压力使高欢心理造成如此大的忧惧,后者重视修国史,而北朝首次官修胜朝史亦由高齐开始,与此殆有关系。

正统授受的直线关系既已出现固定模式,在此情势下,各王朝所修本朝国史虽宣布自己为正统,但说服力显已比不上既修本国史、又修胜朝正史者强。盖后者实拥有了正统承受之宣布权,甚至决定权。6世纪中期是一个混乱的时代,陈朝与建政于江陵的后梁争南朝正统,北周与北齐争北朝正统,南、北朝之间又各争正统。大体上,陈朝官修梁史,而后梁却向北周称臣作附庸,故陈朝取得了南朝正统优势;高齐敕魏收修《魏书》,北周无闻,则北齐取得北朝优势。及至北周灭齐,隋朝灭(后)梁、陈,政治纷争始告结束。当此一统之时,为了取得本朝的正统性,同时促成政治认同与统一思想,于是为前朝修全史,并从而宣布本朝统绪所自来,遂为事关立国根本,须由政府鼎力完成之要政矣。隋、唐不仅仅为胜朝修史,而是扩及南、北各朝,关键殆在此也。

正统的成立基准当然以本朝为准,若依已成的统绪授受模式,隋、唐只须依本朝所自出的原则作思考即可,即:西晋—北魏(包括西魏)—北周—隋—唐是也。据此系统,隋文帝固需重修《北魏书》,并兼及完成《北周书》;至于北齐、梁、陈,未必一定须各独立为史,而依附于魏、周为列传、载记可矣。其后唐太宗重修《晋书》,对与晋竞争诸国,即用此体例。又者,以隋立场而言,此系统也绝非唯一之选择,尚有第二系统——隋承(后)梁、梁承(南)齐、齐承宋、宋承晋;及第三系统——隋承陈、陈承梁以至齐、宋、晋,可供考虑者。只是选择任一系统而将其他王朝列为列传载记,恐皆不厌其他王朝原有臣民之望,徒引起思想、情绪、意识形态之纷争而已。以隋文帝之精明干练,实不会如此笨拙的抉择此要政。他的对策非常高明,分为三种措施:

(一)重修《魏书》。以明本朝承魏、周历数,以符已成之授受关系模式,以免臣民之疑惑。

已完结热门小说推荐

最新标签